圣殿春秋(下)圣殿春秋_圣殿春秋(下)圣殿春秋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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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春秋(下)——圣殿春秋

一 在一个斜坡山脚下宽阔的谷地里,靠着一条清澈涟漪的小溪旁,汤姆在建造一所房子。 四壁已经有三英尺高了,还在迅速加高。汤姆雇的两个建筑工在太阳底下有节奏地工作着,手中的瓦刀嚓嚓嚓、喀喀喀地响着,那壮工在大石块的重压下已经汗湿了。汤姆的儿子艾夫列,正在搅拌灰浆,一边往一块硬板上铲砂子,一边出声地计着数。汤姆旁边的板凳处,还有一名木匠,仔细地用手斧把一截山毛榉木料削成形。 艾夫列只有十四岁,但已经和汤姆一般高了。汤姆比一般人高出一头,而艾夫列比他矮不了一两英寸,并且还在长。父子俩模样也很像: 都长着浅褐色的头发和淡绿的眼睛,还有褐色的雀斑。大家都说他们是一对挺帅气的父子。两人的主要区别在于汤姆蓄着一把卷曲的褐色胡子,而艾夫列还只有金色的柔细绒毛。艾夫列的头发也曾经有一度是金黄色,汤姆想起来就挺痴迷的。如今艾夫列就要长大成人了,汤姆巴望他会对自己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发生更多的兴趣,因为要想成为他父亲一样的建筑工,有很多东西得学呢。可是到目前为止,艾夫列对建筑原理仍感到乏味和困惑。 他曾经盖过一次大教堂——埃克塞特大教堂(译注:埃克塞特位于英格兰德文郡,该处的诺罗大教堂约建于1275年,今尚存,文中大教堂当假托此。)。起初他把那工作,当作别的建筑一样看待。当匠师警告他说,他的活儿不那么合标准时,他真是又气又恼:他深知自己比一般建筑工要仔细得多。后来他才明白,一座大教堂的四壁不能光是好,还要完美。那是因为大教堂是为上帝建的,还因为那建筑实在太大,墙壁稍有一点倾斜,比绝对的笔直和水平哪怕有一点点变动,都可能从根本上削弱结构的牢固。汤姆的恼火变成了着迷。宏大雄伟的建筑物与一丝不苟的精密细部相结合,打开了汤姆的眼界,让他看到了他的行业的奇妙之处。他从埃克塞特的匠师那里学到了比例的重要性、各种数字的象征意义,以及用来计算出墙壁正确宽度或螺旋形楼梯各级的角度的那些几乎是魔法的公式。这类事情让他入迷。他吃惊地发现,很多建筑工居然感到这类事情不可思议。 假如汤姆在埃克塞特待到匠师去世,他本人很可能就当上匠师了;可是牧师会的钱用光了——部分原因就是匠师的管理不善——工匠们只好各奔东西,到别处另找工作。埃克塞特的城堡主人曾经邀汤姆担任工匠,修缮和改进城堡工事。这件工作只要不出事故,他可以做上一辈子。但是汤姆回绝了,因为他想再建一座大教堂。 他的妻子埃格妮丝始终不了解他的决定。本来他们会有一座不错的石头住宅,有仆人,有自己的牲口棚,而且吃饭时可以有餐桌的;因此她从来不肯原谅汤姆放弃了这样一个机会。她无法了解建造一座大教堂的那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需要全部投入的复杂的组织工作,需要应付各种计算挑战的智慧,需要尺寸绝对精确的墙壁,以及最后完工时大教堂那种令人叹为观止、博大雄浑之美。曾经沧海难为水,汤姆一旦尝过葡萄酒,再也不满足于乏味的饮料了。 这都是十年以前的事了。从那时起,他们从来没在一处地方待上很久。他会给一家修道院设计一座修士会堂,在一座城堡干上一两年,或者为一位富商建一座镇上的住宅;可是只要他一存下些钱,就会立刻离开,带着妻子儿女,上路去找另一座大教堂。 他从板凳上抬起头,看见埃格妮丝站在工地边上,一只手提着一篮子食物,另一只手扶着架在胯上的一大罐啤酒。这时刚刚晌午。他柔情的看着她。从来没人说过她漂亮,但她的面孔却充满着力量: 宽宽的额头,大大的褐色眼睛,直直的鼻子,有力的下巴。她那满头深色的硬发在中间分开,挽在脑后。她是汤姆灵魂的伴侣。 她给汤姆和艾夫列倒好啤酒。三口人在那儿站了一会儿:两条大汉和一个壮实的女人,从木杯里喝着啤酒;这时家中的第四个成员从麦地里一路蹦跳着过来: 她叫玛莎,刚刚七岁,像黄水仙一样艳丽,可惜这株黄水仙缺了一片花瓣,因为她掉了两颗乳牙,而新牙还没有长出来,留下了一个缝隙。她跑到汤姆跟前,亲吻了他那满是尘土的胡子,要求喝一口他的啤酒。他搂住她那骨瘦如柴的身体。“别喝太多了,要不你会掉进沟里的,”他说。她摇摇晃晃地转了一圈,假装喝醉的样子。 他从他的皮围裙的前兜中取出餐刀,切下一片洋葱,就着一口面包吃起来。洋葱让他的嘴里有一种甜丝丝、辣酥酥的感觉。埃格妮丝说:“我又有孩子了。” 汤姆停住了口,瞪着她瞧。一阵喜悦的激情掠过他周身。他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冲着她傻笑。过了一会儿,她脸红红地说:“用不着那么吃惊嘛。” 汤姆搂住她。“好啊,好啊,”他说着,仍然高兴地咧嘴笑着。“又有个小宝宝扯我的胡子啦。我原以为下边该是艾夫列的孩子呢。” “先别高兴得太早,”埃格妮丝小心地警告着。“孩子没生下来就起名不是好事。” 汤姆同意地点了点头。埃格妮丝曾经多次流产,还生过一次死胎,他们原来有过另一个小女孩,叫玛蒂尔达,只活到了两岁。“我倒是想要个男孩。”他说。“如今艾夫列已经这么大了。什么时候生?” “圣诞节过后。” 汤姆开始算计。第一场霜下来,房子的外形就可以完工了,然后,石头构件得蒙上草保护过冬。建筑工们在冷天里要切割石料用来造窗框、顶棚、门限和壁炉,而木匠们要做地板、门板和百叶窗,汤姆自己则要给楼上搭楼架。到了春天,他们要给半地下室上顶,给楼上的大厅铺地,再架屋顶。这项工作够全家吃到圣灵降临节(译注: 为复活节后第七个星期日),到那时候,婴儿就该半岁了。他们又该搬家了。“好的,”他满意地说。“这样就好。”他又咬了一片洋葱。 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人骑着一匹小马,快步来到跟前,翻身下马。他的样子像是扈从,一种尚未取得资格的骑士。“你们的老爷来了,”他说。 汤姆站起身来。“你是说珀西老爷?”珀西·汉姆雷是全国一个很重要的大人物。他是这块谷地和许多其他地方的领主,而且是他花钱盖的这所房子。 “是他的公子,”那扈从说。 “威廉少爷。”珀西之子威廉将在婚后住进这所房子,他的未婚妻是夏陵侯爵的郡主阿莲娜。 “都一样,”那扈从说。“他正在大发雷霆。” 汤姆的心往下一沉。即使在最好的时刻,跟一所正在建造的房子的主人打交道都十分困难,而在他发脾气的时候,简直就无可奈何了。 “他为什么会生气呢?” “他的新娘拒绝了他。” “侯爵的郡主?”汤姆惊诧地说。他感到一阵恐惧: 他刚刚还在想,他的前途多么有保障。“我原以为这事已经说定了。” 我们大家原来也这么想——看来,不包括阿莲娜郡主,”那扈从说。“她一见到他,就宣称,她绝不会嫁给他和一只山鹬。” 汤姆看了看还没盖好的房子的矮墙。他还没有存下足够的钱让全家过冬,想到这里不禁打个寒颤。“也许小伙子会再找一位新娘跟他住在这里。他有整整一郡供他挑选呢。” 艾夫列用有点嘶哑的成人嗓音说道:“我的主,我想这就是他了。”大家全都随着他的目光越过田野望过去。一匹马从村里急驰而来,在小路上踏起一团尘土。艾夫列信口用了我主的名义,果然被那匹马的身形和速度证实了:马很高大。汤姆以前看过这么大的马,艾夫列,大概还没有。那是一匹战马,肩高直到人的下颏,宽度也成比例。这样的战马不是英格兰本地种,而是越海运来的,价格极其昂贵。 汤姆把没吃完的面包放进皮围裙的前兜里,然后对着太阳眯起眼睛越过田野眺望。那马耳朵向后,鼻孔张开,但汤姆看来,马头高扬,说明并没有完全失去控制。完全可以肯定,随着马越跑越近,骑手身体后仰,拉紧了缰绳,那匹高大的战马似乎减慢了一点速度。这时汤姆可以感到马蹄敲击地面在他脚下引起的震动。他四下张望寻找着玛莎,想把她抱起来,躲开危险的道路。埃格妮丝也想到了这点。可是到处都看不到玛莎的身影。 “在麦地里,”埃格妮丝说,汤姆已经猜到了,而且正大步跨过田边。他的目光搜寻着起伏的麦浪,心里直害怕,可是仍然看不见孩子。 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想法让马慢下来。他跨上小路,朝着疾驰的马走去,一边大张开两臂。那马看见了他,昂起头以便看得更清楚,眼瞅着放慢了速度。接着,让汤姆揪心的是,骑手用马刺催马快跑。 “你这该死的蠢货!”汤姆吼叫着,不过那骑手并没听见。 就在这时,玛莎从麦地里走出来,在汤姆前面几步的地方,踏上了小路。 刹时间,汤姆站在那儿惊呆了。跟着,他往前一跃,边高声喊叫,边挥动手臂;然而那是一匹战马,训练的就是要向人群冲锋,此时当真不肯退缩。玛莎站在狭窄的小路当中,简直被那压顶而来的大马吓傻了。汤姆闪过一个念头,觉得他毫无希望赶在奔马之前救出她了。他猛地转向一边,胳膊触到了矗立的麦子;就在最后一瞬间,马突然拐向另一侧。骑手的马刺擦过玛莎的柔发;一只马蹄在她的光脚旁的地面上踏下一个圆坑;那马一掠而过,在他们父女身上溅下灰尘,汤姆一把抓过她,把她抱在怀里,紧靠着他那怦怦直跳的心。 威廉在柴堆前勒住马,往下看着盖房子的人。“这里谁是头儿?”他说。 汤姆本想说,要是你刚才伤了我的小女儿,我早就把你杀了,但他压下了自己的怒气。真像是吞下了一口苦水。他走到马前,拽住马嚼子。“我是这里的匠师,”他硬梆梆地说。“我叫汤姆。” “这所房子用不着了,”威廉说。“把你的人打发了吧。” 这正是汤姆担心害怕的事。但他仍然抱着希望,威廉只是由于一时气恼作出了鲁莽的决定,还是可以劝他改变主意的。他竭力用友好和理智的口气说话。“不过,已经干了这么些工作了,”他说。“何必把已经花费的白白废掉呢?你总有一天用得着这所房子的。” “用不着你来教我怎么处理我自己的事情,建筑匠汤姆,”威廉说。“你们全都给解雇了。”他猛地一提缰绳,但汤姆还拽着马嚼子。“松开我的马,”威廉用威胁的口吻说。 一阵死寂。别的工匠都像石雕木刻般地呆立着观望。汤姆明白,谨慎的作法是屈服。可是刚才威廉差点骑马踩了他的小女孩,这事激得他狂怒了,于是带着再争一下的心理说道:“那你就得付我们工钱。” “有的人还没你这么犯上都给处死了,”威廉说。他气得满脸通红。 汤姆从眼角瞥见那扈从把手放到了剑柄上。他知道如今他得放弃了,委屈求全,但他肚子里憋着气,实在解不开那疙瘩,尽管他心慌得很,还是设法让自己松开马嚼子。“先付我们钱,然后杀掉我,”他不在乎地说。“你可能会为此受绞刑,也许不会;但你早晚总有一死,到时候,我会升天堂,而你会下地狱。” 威廉的脸上轻蔑的表情凝住了,面色变得苍白。汤姆莫名其妙: 是什么把这小子吓住了?当然不是因为提到绞刑:一个老爷杀害了一名工匠是不大可能受绞刑的。是他怕地狱吗? 他们互相盯视了一会儿。汤姆诧异地看着威廉那副气恼和轻蔑的表情化成了惊慌和担心,心里松了口气。最后,威廉从腰带上取下一个皮口袋,扔给他的扈从,说道:“给他们钱。” 埃格妮丝听见了他的话。“我只希望你永远别想从威廉老爷手里找活干了。”她恼怒地说。 汤姆冲着她微笑着。他明白她因为刚才吓坏了,说话有点难听。“别老皱眉头了,要不,等孩子生下来,你就只有变味的奶喂孩子了。” “除非你这一冬有活干,我可没东西给全家吃了。” “冬天还早着呢,”汤姆说。  二 他们在那村子里待了整整一夏天。后来,他们才察觉这一决定是个可怕的失误,但当时看来还是蛮明智的,因为汤姆、埃格妮丝和艾夫列在地里收庄稼,每人每天都能挣一便士。秋天来了,他们得搬家时,他们已有了沉沉的一袋银便士,还养了一头肥猪。 他们第一夜在一个村庄教堂的前廊里度过,第二夜,他们发现了一家乡村小修道院,受到了修士们的热情接待。第三天,他们来到了楚特森林的腹心地带,那是一大片乱蓬蓬的矮树林,他们走的那条路比一辆牛车宽不了多少,上面在夏日曾长得挺茂盛的草,此时正在枯萎,路两边全是橡树。 中午时分,全家在一条小溪旁坐了下来。他们喝着清纯的溪水,吃着冷咸肉和在林中地上拣来的酸苹果。 下午,玛莎累得走不动了。在一处地方,她落在后面有一百步远了。汤姆停住脚步等她赶上来,想起了艾夫列小时候也在这个年龄时的情景。他当时是个漂亮的金发男孩,又结实又勇敢。汤姆看着玛莎赶着猪慢慢地走,心中夹杂着疼爱和怜惜。这时从她前面的低矮的树丛中窜出一个影子。接下来发生的事实在太突然,汤姆简直无法相信。那个在路上猛然出现的人举着一根木棒。汤姆喉咙里就要发出一声骇人的呼叫,但还没来得及喊出,那人已经抡起木棒朝玛莎打去。木棒正击中她的头的侧面,汤姆同时听到一声闷响,她像个布娃娃似的摔倒在地。 汤姆往回沿着大路朝他们跑去,他的脚步蹬踏在坚硬的地面上,如同威廉的战马的蹄子,像是要让他的两条腿尽快地带着身子朝前奔。他一边跑,一边看着前面发生的一切,犹如看着画在教堂墙顶上的画,因为他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却无力去改变一切。那个袭击者无疑是个强盗,他身材短粗,穿一件紧身短上衣,下面光着双脚。他看了一阵子汤姆,汤姆看清他的脸破了相,十分丑陋: 他的双唇给切掉了,大概是因为犯了撒谎之类的罪名而遭到刑罚,他的嘴如今就成了周围布满刀疤经常咧着的怪样子。要不是玛莎躺倒在地的小身躯,汤姆看到那副可怕的丑相恐怕就要止步不前了。 那强盗的目光从汤姆身上移开,盯住了那头猪。飞快地蹲下身去,把猪提起来,夹在腋下不容那牲畜扭动挣扎,就箭一般地跑回盘根错结的矮树丛中去了,汤姆全家唯一值钱的家当就这么给抢走了。 汤姆随即跪在了玛莎身边。他把他那宽大的手掌放在她那小胸脯上试她的心跳,心脏跳得平稳而有力,他最怕的事总算没发生;可是她的眼睛闭着,金发里闪着殷红的鲜血。 埃格妮丝随后也跪在了她身旁。她摸了摸玛莎的胸口、手腕和前额,然后狠狠地瞪了汤姆一眼。“她不会死的,”她勉强挤出了这句话。“去把猪抢回来。” 汤姆俐落地解开工具袋,甩到地上。他的左手抽出了别在腰带上的铁头槌子。他的右手还拿着铁锹。他能看见那贼踩倒的灌木,他能听见那猪在林中嚎叫。他猛冲进矮树林。 春天时他们刚省下了足够的钱就买了猪仔,喂了整整一夏天。一头肥猪能卖到六十便士。再加上一点白菜和一口袋粮食,够全家过一冬,还能做上一双皮鞋和一两个钱袋。这笔损失可是场大灾难。 汤姆加快了步伐,不一会儿他和艾夫列就出现在大路上了。玛莎还躺在原处,没动过地方。她的眼睛还闭着,不过头发上的血已经干了。埃格妮丝跪在她旁边——让汤姆惊讶的是,母女俩旁边还有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他突然想到难怪今天早上他曾经觉得被人盯着,原来这森林里有不少人呢。他弯下身子,又把手放到玛莎的胸口上。她的呼吸正常。 “她很快就会醒过来的,”那陌生妇人用内行的口气说。“她会呕吐一阵子。然后就没事了。” 汤姆好奇地打量着她。她跪着俯身向玛莎。她相当年轻,大概比汤姆要小十来岁。穿着短皮衣,露出了褐色的柔软四肢。她的面孔姣好,深棕色的头发在额前留着刘海。汤姆感到一阵欲望。她抬起眼看着他,让他吃了一惊: 她长着一双蜜金色的异常的眼睛,眼窝深陷,目光专注,使她的整个面容有一种神秘的样子,他觉得她一定明白了他刚才的想法。 他移开目光来掩饰自己的窘态,却碰上了埃格妮丝的视线。她不满地看着他,说:“猪呢?” “还有另外两个强盗,”汤姆说。 艾夫列说:“我们揍了他们,可是抢猪的那个跑了。” 埃格妮丝面色严峻,但是再也没说什么。 艾夫列捡起追人时散在路上的工具。那陌生女人的男孩睁大眼睛望着,张着嘴,不过没说话。他比艾夫列小三岁左右,模样很特别,汤姆注意到,他一点也没有他妈妈那种性感的美。他肤色白皙,头发棕红,眼睛湛蓝,有点暴出。他有一种傻子似的又警觉又呆滞的样子,汤姆认为;那种孩子不是早夭就是长成白痴。艾夫列在那孩子的盯视下显然挺不舒服。 就在汤姆看着的时候,那孩子从艾夫列的手里把锯子抓过去,一声不响的地察看着,像是那玩艺让他诧异。艾夫列被这种不礼貌的行为弄得很生气,把锯子又夺了回来,那孩子也就无所谓地松了手。那母亲说:“杰克!注意点你的举止。”她好像很尴尬。 汤姆看着她。那男孩一点都不像母亲。“你是他妈妈吗?”汤姆问。 “是的。我叫艾琳。” “你丈夫呢?” “死了。” 汤姆很奇怪。“你一个人走路?”他不相信地说。这森林对他这样的汉子都很危险;一个孤身女人几乎难以活命。 “我们不是过路人,”艾琳说。“我们就住在这林子里。” 汤姆大为震惊。“你是说你是——”他闭上了嘴,不想得罪她。 “是强盗,”她说。“不错。你以为所有的强盗都像偷你们猪的那个豁嘴法拉蒙吗?” “是的,”汤姆说,他原想说的是我从来没想到强盗居然是个美妇人。他禁不住好奇地问:“你犯过什么罪?” “我诅咒过一个教士,”她说着,移开了目光。 汤姆觉得这听起来算不上什么罪名,不过也许那教士特别有权势或者特别敏感;也许艾琳根本不想道出实情。 她又盯着他眼睛看了,后来她就讲开了。 她告诉他们:她父亲原是一名骑士,一个身材高大、勇武有力又喜欢动粗的人,他想要几个儿子,可以陪他骑马、打猎和摔跤,跟他一块喝酒,狂饮到深夜。因此嘛,他有了艾琳就特别不高兴,后来他妻子死了;他又另娶了一个,可是他这第二个妻子不能生育。他开始看不起艾琳的继母,最后终于把她打发走了。按理他是个粗暴的人,但在艾琳眼里他从来不是那样,她崇敬他,跟他一起嘲笑他的第二个妻子。艾琳的继母走了以后,她慢慢长大,简直成了一个地道的男人式的家主了。她把头发剪短,随身带着匕首,学会了不跟小猫一起玩,不照顾瞎眼的老狗,到她像玛莎这般大的时候,她就会往地上吐痰,吃苹果核和用劲踹马肚子,让马屏住气,任她把肚带再勒紧一道。她知道,所有不属于她父亲一伙的男人都叫吃奶的公鸡,而所有不跟着他们走的女人都叫挨猪×的,虽说她当时并不清楚——也不大在乎——这些污辱人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要是她始终是一个平胸脯的小丫头,她大概会过着幸福的生活的。可是到了男人们另眼看待她的时候了。当她说出:“给我滚得远远的,要不我就割下你们的蛋子喂猪吃”的时候,他们不再放声大笑了。当她脱下羊毛上衣,只穿着长亚麻布内衣躺下睡觉的时候,有些男人要盯着她看了。当他们在树林里撒尿的时候,他们要转过身去背对着她,这在以前可没有过。 一天,她看到她父亲和教区教士在密谈——这是很少有的事——他还不断地望着她,似乎她正是谈话的内容。第二天早上她父亲对她说:“跟亨利和埃弗拉德走吧,照他们的话去做。”接着他就吻了她的额头。她不明白他到底怎么了——难道是上了年纪心肠变软了?她跨上她那匹灰色的骏马——她不肯骑小姐似的供女人骑的走马,也不肯骑小孩子的小马——就跟着两名武装士兵出发了。 他们把她带到一个女修道院,把她留在了那里。 那两个人走了以后,整个修道院就听她一个劲狂叫乱骂。她捅了女修道长一刀,就一路走回她父亲的住所。他把她捆住手脚,缚在驴背上又送了回去。她们把她关在惩戒室里,直到女院长的伤口愈合。关她的小屋又冷又潮,像夜里一样漆黑,里边有水可喝,但没有东西可吃。她给放出来后,又走回了家。她父亲又把她送了回去,这次她先挨了一顿鞭子,然后才关进惩戒室。 不用说他们最后总算制服了她,她穿上了见习修女的衣服,循规蹈矩,学会了祈祷,尽管她从心底里痛恨那些修女,蔑视圣徒,而且对别人教给她的那一套有关上帝的事一点也不信。但她学会了读书写字,掌握了音乐、数学和绘画,她本来在父亲家讲法语和英语,如今又加上了拉丁语。 艾琳接着就说,一天,女院长的走马瘸了,当时她已从女修道院外出多日。王桥修道院就在附近,于是女院长就从他们那儿借了一匹马。她回来之后,吩咐艾琳把借来的马还回去,同时把那匹瘸走马带回来。 在修道院的马厩里看得见摇摇欲坠的老王桥大教堂,艾琳在那儿遇见了一个小伙子,他那副样子就像挨过鞭子的自负青年。他自有那种年轻人的潇洒优雅和抽动鼻子的警觉,不过又怯懦胆小,仿佛一切好玩的心思全给驱除得一干二净了。她和他说话,他听不懂。她又试着讲拉丁语,但他又不是修士。最后她用法语讲了几句,他立刻嘻笑颜开,同样用法语作了回答。 艾琳从那以后再没回女修道院。 从那天起,她就住在森林里,开头是在一个用树枝和树叶搭起的窝棚里,后来是在一个干燥的山洞里。她并没有忘记在她父亲家里学会的那些男子汉的技能: 她还能猎鹿、陷兔和射天鹅;她能取出猎物的内脏,洗净并做熟兽肉;她甚至还知道怎么刮擦和鞣制皮毛给自己做衣服。她除去吃猎物,还吃野果、坚果和蔬菜。至于她所需的其他东西——盐、羊毛衣、斧头或者新刀——她只好去偷。 最糟糕的时候是杰克降生…… 之后的十一年,艾琳和杰克过着简朴的生活。只要他们留心备足了苹果、坚果和腌肉或薰肉供冬季之需,别的必需的东西森林里应有尽有。艾琳时常想,要是没有国王、爵爷、主教和行政官,那么大家都能过这种生活,感到美满幸福。 她已经把她在她父亲家里学到的有关武器和打猎的一切知识都传授给了杰克。后来她又把她从修女那儿学来的全部知识也都教会了杰克: 读书写字、音乐和数学、法文和拉丁文,以及怎么画画,甚至还有那些《圣经》故事。最后,在漫长的冬夜里,她又把那法兰西人的遗产转交给了杰克: 他所知道的故事、诗歌和谣曲比世上任何人都多。 汤姆不相信杰克那孩子居然会读书写字。汤姆会写自己的名字,还会写些眼前的字,诸如便士、码和蒲式耳等等;埃格妮丝身为教士的女儿会写更多的字,不过她写的时候又慢又吃力,舌头都要从嘴角伸出来一起使劲;艾夫列一个字也不会写,只能勉强认识自己的名字;而玛莎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识。这个半傻的男孩居然比汤姆全家更有文化素养,怎么可能呢? 汤姆能够体谅她。她把她能够付出的一切全都给了她的孩子,但还是不够好。然而在她的进退两难中确实也别无他法。她尽管漂亮、机智又令人生畏,可是她注定要藏在森森中和她的怪儿子度过余生。 三 他们丢了猪的那天也是最后一个好天气。那天晚上全家待在一个谷仓里,到第二天一早他们走出来时,天空成了一片铅灰色,冷风卷来阵阵急雨。他们解开斗篷里裹着的厚毡衣服,穿在身上,再把斗篷在下颏处系紧,把风帽兜过头,拉到前面,挡住淋到脸上的雨水。他们出发时心情阴郁,仿佛暴风雨中四个朦胧的鬼魂,他们的木鞋在泥泞黏稠的大路上步步溅起水花。 索尔兹伯里比汤姆想像的要近。上午过了差不多一半,他们爬上一个高坡,看见面前的大路缓缓下坡,形成一个长长的弧线;穿过雨水冲刷着的田野,突兀在平原之上,宛如湖面的一条船,他们望见了座落在山上的有城防工事的索尔兹伯里城。雨幕使他们难以看清具体的景色,但汤姆还是辨出了大概有四、五座塔楼高踞于城墙之上。一看到这么多石头建筑,他的情绪立刻振奋起来了。 车伕朝着汤姆的工具袋点了点头。“是建筑匠吗?” “不错。正找活儿干呢。” “你可能找到的,”那车伕不愠不火地说。“就算在大教堂那儿不成,也许还能在城堡找到呢。” “谁主管城堡?” “还是罗杰,他既是主教,又是城堡主。” 当然啦,汤姆想。他听人讲起过有权有势的索尔兹伯里的罗杰,就人们记忆所及,他始终是国王的近臣。 到了城堡跟前,车伕把牛车转向右边,汤姆一家人紧随其后。街道沿着城堡的碉楼,绕过了一个圆角,穿过另一道堡门,他们就像刚进城时一下子进入城里的喧嚣一般快地把那种种噪声留在了身后,走进了另一种不同的大漩涡: 一座主要建筑工地的热闹而有序的场面。 他们进入了大教堂的围墙之内,那里足足占据全城西北部的四分之一。汤姆站了一会儿,浏览一遭。光是眼看、耳听、鼻嗅,就让他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振奋。就在他们跟在装满石头的牛车后面到达时,另两辆牛车刚刚卸空。沿着教堂有一周围墙,有些靠墙搭盖的工棚,可以看见里面的建筑工正在用铁凿和大木槌,把石头切割成形,以便用来砌出底座、立柱、柱头、塔尖、扶垛、拱顶、窗户、窗台、尖顶和护墙。场子中间,离其他建筑相当远的地方,有一个铁匠炉,穿过敞开的门洞能够看见火光;当铁匠们制造新工具以替换建筑工磨损了的工具时,铁锤敲打铁砧的叮当声一直传到墙外。对多数人来说,这场面是一团混乱,但在汤姆眼中,这却是一种巨大而复杂的机械运转,让他手痒难耐,恨不得立刻能去驾驭。他清楚每个人都在干什么,而且一眼就看出了工程进展到了何种程度。他们正在建造朝东的门面。 他们跟着牛车穿过院子到了堆放石料的地方。那两头牛求之不得地把头伸进了水槽。车伕向一个过路的建筑工叫着:“建筑匠师在哪儿?” “在城堡里,”那建筑工答道。 车伕点了点头,转向汤姆。“我想,你会在主教的宫廷里找到他的。” 他们进到了一间附属教堂里,上面是拱形屋顶,尽头的祭坛上方有一面窗子。门口有一名教士,坐在一张高桌旁,在一张羊皮纸上奋笔疾书。他抬头看着他们。 汤姆干脆地说:“约翰匠师在哪儿?” “在祈祷室,”那教士说,朝侧墙的一扇门摆了下头。 汤姆没有说要求见匠师。他觉得如果他做出匠师叫他来的样子,就可能不必浪费在那里等候的时间。他三两步跨过小教堂,就进入了祈祷室。 “这里没有我的工作,”他对埃格妮丝说。“咱们接着走吧。” 她的样子像是斗败了的鸡。“想一想嘛,这儿正建着一座大教堂和一座宫殿,总会容得下一个建筑匠的。” “两座建筑都快完工了,”汤姆解释说。“他们的人手已经够了。” 四 到圣诞节时,他们全家已经挨饿了。 汤姆和全家人从索尔兹伯里走到沙夫茨伯里,又从那儿走到金博恩、韦尔斯、巴思、布里斯托尔,格洛斯特、牛津、沃灵福德和温莎。只要住处里有火烧着,只要教堂院子里和城堡围墙中响着铁器敲砸石头的声音,只要建筑匠们用他们戴着无指手套的灵巧的手制作着小巧的拱圈和拱顶模型,他们都要去。有些匠师很不耐烦,立刻就发火;另外一些则伤感地看着汤姆枯瘦的孩子们和怀孕的妻子,和气地说着些抱歉的话;但他们都说着一件事: 没有,这里没有活给你。 只要可能,他们就对修道院的慷慨作些请求,路人总能得到一顿饭,有个地方睡一觉——严格限在一夜而已。当荆棘丛中的黑莓成熟的时候,他们就接连几天吃这个,像鸟似的。在森林里,埃格妮丝就点燃一堆火,架上铁锅,煮粥吃。不过在多数时间,他们只好向面包师买面包,向鱼贩子买咸鲱鱼,或者在酒馆和饭铺中吃饭,这比自己做饭贵得多;他们的钱也就这样无情地流走了。 温彻斯特还有三天路程,但他们已经挨饿了。黑莓已经没有了,视力所及又不见修道院,而埃格妮丝背着的锅里已经没有燕麦了。头一天夜里,他们用一把刀换了一条黑麦面包、四碗不见肉的肉汤,并且在一家农民的棚子里得到一块在火边睡觉的地方。从那时起他们再没看到村落。到了傍晚,汤姆看到了树顶有烟冒出,他们找到了一个孤独的护林官的家,那人是守护国王的森林的。他给了他们一袋萝卜,换走了汤姆的手斧。 他们刚刚往前走了三英里,埃格妮丝就说她实在累得走不动了。汤姆很惊讶。他们共同生活这么多年,他从没听她说过她实在累得干不了什么了。 她坐在路边一棵巨大的七叶树下。汤姆挖了个浅坑准备生火,他用的是一个磨损了的铁锹——这是所剩无几的工具之一,因为没人肯买。孩子们捡来了细枝,汤姆生起火,然后他拿着锅去找小溪。他端着一锅冰水回来,把锅放在火边。埃格妮丝把几个萝卜削成了片。玛莎收集了从树上落下的树菌,埃格妮丝教她怎么剥皮,怎么把软芯搓成粗粉,好把萝卜粥做得稠一点。汤姆打发艾夫列去找更多的柴禾,他自己拿起一根木棒,在周围翻腾森林地面上的枯叶,希望找到一只冬眠的刺猬或松鼠,做点肉汤。他运气不好。 天黑下来了,汤也做好了,他坐到了埃格妮丝身边。 玛莎说:“我们现在能吃了吗?” 汤的气味刺激得汤姆的胃咕咕直响。他把碗伸进冒泡的锅里,捞出一碗有几根萝卜丝的稀汤。他用刀背试了试萝卜。还没有熟透,但他决定不再等了。他给两个孩子一人一满碗,又给埃格妮丝盛了一碗。 她拉长了脸,若有所思。她对着碗吹气,让汤凉一些,然后把碗端到唇边。 孩子们很快就喝光了,想再要。汤姆把锅从火上端起来,用斗篷的下摆垫着,以免烫手,把锅里剩下的汤全倒在孩子们的碗里。 他回到埃格妮丝的身边,她说:“你呢?” “我明天再吃,”他说。 她太累了,没劲儿和他争论。 汤姆和艾夫列把火堆高,捡来了足够的木头,可以烧一夜。随后,他们都裹紧斗篷,躺在树叶上睡觉了。 汤姆睡得很轻,埃格妮丝呻吟时他立刻醒了。“怎么回事?”他低声说。 她又呻吟了一次,脸色发白,眼睛紧闭。过了一会儿她说:“婴儿就要出生了。” 埃格妮丝摇了摇头。“婴儿已经露头了。” “那就不久了!”他们恰恰在林中最荒僻的地方。他们从一早开始就没见过村落,那护林官说,明天一天他们还不会看到的。这就是说根本不可能找到个女人当接生婆了。汤姆不得不亲自给婴儿接生,在这大冷夜,只有两个孩子帮忙,万一出了什么岔错,他既没有药,也不懂…… 这是我的过错,汤姆想;是我让她怀了孩子,又是我把她带到了如此地步。她信任我能给她提供一切,而如今她却要在仲冬时节在这荒郊野外生孩子。他一向看不起那些男人,他们成了孩子的父亲,却让他们挨饿,现在他也不比他们强了。他感到羞愧。 “脑袋已经出来了,”他说,但埃格妮丝已然知道了,因为她感觉得出来;她又松了口气。婴儿慢慢地转过身来,这下汤姆可以看到那闭着的眼睛和嘴巴,让血和润滑的羊水弄得湿湿的。 玛莎叫道:“噢!瞧那小脸!” 埃格妮丝听到了她的叫声,微微一笑,跟着就又开始紧张了。汤姆趴在她的两条大腿中间,用左手托住那小脑袋瓜,这时两个肩膀一先一后出来了。接下来身子一下子就钻了出来,汤姆把右手放在婴儿的屁股下托住,两条小腿随后也就滑进了冰冷的世界。 埃格妮丝的分娩口立即围着联着婴儿肚脐的脉动的蓝色脐带开始收缩合拢。 汤姆举着婴儿,焦虑地端详着。婴儿身上净是血,汤姆起初觉得什么地方错得厉害了;但仔细检查之后,他看不出有毛病。他看了看婴儿的腿裆。是个小子。 “它看着真吓人!”玛莎说。 “他满好,”汤姆说,他舒了一口气,立刻感到虚弱。“一个满好的小子。” 婴儿张开小嘴,哭了起来。 汤姆看着埃格妮丝。他俩的目光相遇,不约而同地笑了。 汤姆把婴儿抱在怀里。“玛莎,给我从锅里舀一碗水。”她一跃而起,照他的吩咐去做。“那些破布片在哪儿哪,埃格妮丝?”埃格妮丝指了指她肩旁地上堆放着的亚麻布片。艾夫列把布片递给汤姆。小伙子的脸上流着眼泪。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婴儿降生。 母亲和婴儿打了一会儿盹,埃格妮丝又张开了眼睛。她的肌肉紧张了,她的分娩口扩大了一点,胎盘露头了。汤姆拣起来拿在手里看。像是屠夫砧板上的什么东西。他再仔细看,发现好像被扯过了,似乎有一截不见了。不过他从来没这么仔细地观察过包衣,他想大概都是这样,因为总是要从子宫断掉的。他把那东西放到火上,烧起来有一股难闻的气味,可是他要是扔掉,可能会招来狐狸,甚或是狼。 埃格妮丝仍在出血。汤姆记得,随着包衣总要流一股血,但他不记得会流这么多。他意识到危险没有完全过去。有一阵他觉得有点晕眩,是由于紧张过度和缺乏食物;但那一阵劲头过去了,他重又振作起来。 “你还在出血,不多,”他对埃格妮丝说,尽量不让那声音露出焦虑。 “很快就会止住的,”她说。“盖上我。” 汤姆扣好她衣裙的钮扣,再用她的斗篷裹住她的腿。 汤姆心里不踏实。觉得累虽很正常,但埃格妮丝那么想睡觉有点让他担心。她太虚弱了。 婴儿睡着了,过了一会儿,两个大孩子也睡着了,玛莎蜷曲在埃格妮丝身边,而艾夫列则在火的另一面伸展着四肢。汤姆把埃格妮丝搂在怀里,轻柔地抚摸着她,还不时地亲吻着她的头顶。随着她睡得越来越沉,他觉得她的躯体也越来越松弛了。他认为,这样说不定对她最有好处。他摸了摸她的面颊。尽管他尽力温暖她,她的皮肤仍然湿冷。他把手伸进她的斗篷,碰了碰婴儿的脸蛋。小家伙很暖和,心脏跳动很有力。汤姆笑了。一个粗小子,他想;一个幸存儿。 埃格妮丝动弹了一下。“汤姆?” “在。” “你还记得那天夜里吗?我到你住的地方去找你,当时你正在我父亲的教堂里干活呢。” “当然记得,”他说,一边轻轻拍着她。“我这辈子怎么忘得了呢?” “我从来不后悔我把自己给了你。从来不,连一会儿也没有过。每当我想起那天夜里时,我都高兴得不得了。” 他笑了。知道了她这种想法可真惬意。“我也是,”他说。“你这么想我真高兴。” 她又打了个盹,然后又说话了。“我希望你能盖起你的大教堂,”她说。 他觉得奇怪。“我原以为你反对呢。” “我原先是反对的,不过我错了。你有资格建造起美的东西。” 他不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给我盖一座美丽的大教堂,”她说。 她这话有点不理智。她又睡着了,他很高兴。这一次,她的躯体疲软无力,她的头也歪到了一边。汤姆得扶住婴儿,别让他从她胸口滑下去。 他们就这样躺了很长时间。最后那婴儿醒了,哭了起来。埃格妮丝没有反应。哭声惊醒了艾夫列,他一翻身爬起来,看着他的婴儿兄弟。 汤姆轻轻摇着埃格妮丝。“醒一醒,”他说。“小家伙要吃奶呢。” “爸爸!”艾夫列慌乱地说。“快看看她的脸!” 汤姆感到不妙。她刚才出血太多。“埃格妮丝!”他说。“醒一醒!”还是没有反应。她昏过去了。他爬起来,小心地移动着她的后背,让她平躺在地上。她面色一片死白。 他被眼前的事情吓坏了,赶紧打开包在她大腿处的斗篷。 那儿到处都是血。 艾夫列喘着气扭过脸去。 汤姆低声说:“耶稣·基督救救我们。” 婴儿的哭声叫醒了玛莎。她看见了那摊血,尖叫起来。汤姆一把拽起她,给了她一耳光。她止住了哭叫。“叫什么,”他平静地说,又把她放倒。 艾夫列说:“妈妈是不是要死了?” 汤姆把一只手放到埃格妮丝的胸口,摸着左乳下边。心已经不跳了。 没有心跳了。 但他想哭,想用手臂搂着她,在她身体冷下去的时候就这样把她抱在怀里,回忆着她的少女时代,她放声大笑,俩人在一起柔情缱绻。他想怒极而泣,想向着无情的上天挥动拳头。他硬下心肠。他得控制自己,为了孩子们他得坚强起来。 他的眼睛里没有泪水。 他想着: 我先做什么呢? 挖一座坟。 我得挖一个深坑,把她放进去,防止狼来,把她的骨殖一直保留到最后审判日;然后为她的灵魂祈祷。噢,埃格妮丝,你为什么要撇下我独自一人? 他们俩说:“上帝赐福妈妈。” 玛莎在抽泣,艾夫列眼里饱含着泪水。汤姆紧搂着两个子女,咽下了他的眼泪。 他松开他们俩,提起铁锹。当他把第一锹土抛进墓穴时,玛莎尖叫起来。艾夫列把妹妹搂在怀里。汤姆不停地铲土。他不忍把土抛到她脸上,因此,他先把土抛到她脚上,然后抛到她腿上和身上,把土堆成堆,每一锹土都往下滑一些,终于土落到了她脖子上,然后落到他吻过的嘴唇上,终于她的脸不见了,永远不会再被人看见了。 他很快堆起了坟头。 等完事之后,他站在那里看着坟头。“再见吧,亲爱的。”他悄声说。“你是个好妻子,我爱你。” 他吃力地转身走开。 他的斗篷还铺在地上,埃格妮丝就是躺在那儿生产的。斗篷的下半部浸透了凝结了和在变干的鲜血。他拿起刀,把斗篷大体裁成两半。他把浸了血的那一半抛到火上。 玛莎还抱着婴儿。“把他给我,”汤姆说。她盯着他,目光中充满恐惧。他用那干净的一半斗篷把赤裸的婴儿包好,把他放在坟墓上。婴儿哭了。 他转向两个大孩子。他们呆呆地瞪着他。他说:“我们没有奶养活他,就让他在这儿和他妈妈躺在一起吧。” 玛莎说:“可是他会死的!” “是的,”汤姆说,使劲控制住自己的声音。“不管我们怎么办,他也活不成了。”他希望婴儿不要再哭。 他搜集起他们的家当,一一放进锅里,然后照埃格妮丝原先的样子,把锅捆到背上。 “咱们走吧,”他说。 玛莎开始抽泣。艾夫列脸色煞白。他们在一个凄冷的清晨的灰色曙光中出发,沿大路走去。后来,婴儿哭泣的声音消逝了。 在墓旁停留下去没有好处,因为孩子们没法在那儿睡觉,而守上一夜将毫无意义。再者,不停地运动对他们都有好处。 汤姆迈着大步,但他的思绪如今却自由了,再也不听他控制。除了走路之外无事可做: 没有安排,没有工作,没有什么可张罗的,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只有火把照耀下的阴暗的森林和不安的阴影。他会想到埃格妮丝,沿着某些记忆的踪迹回溯,对自己笑一笑,然后再转过脸来对她说,他刚才想起了什么;随后猛想到她已不在人世,那一震犹如肉体上的疼痛一般。他感到迷惑,好像发生了一些完全不可思议的事,其实,一个像她这样年龄的女人死于生产,像他这样年龄的男人成了鳏夫,原是世上极普通的事。但那种失落感简直犹如伤痛。他曾经听人说过,一只脚的大脚趾被砍掉的人站不稳,经常摔倒,直到他重新学会走路为止。他有类似的感觉,他好像被截了肢,他还没法接受那种念头——他永远失去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他竭力不去想她,但他老是忆起她死前的样子。不过数小时之前她还活生生的,如今却已死去,这简直不可思议。他描绘着她用力生产时的面容和她看着那小男孩时骄傲的微笑。他记起她产后对他说的那番话: 我希望你能盖起你的大教堂;还有,给我盖一座美丽的大教堂。她那么说就像自己知道就要死了。 随着他一步步往前走,他越发地想到他抛弃的婴儿: 裹着半截斗篷,躺在一座新坟头上。他可能还活着,除非有狐狸已经嗅到了他。不过,他活不过上午的。他会哭上一阵儿,然后闭上眼睛,他的生命会在睡眠中随着身体变冷而溜走。 除非一只狐狸嗅到了他。 汤姆对那婴儿无能为力。他得吃奶才能活下去,可是没有一点儿奶: 没有一个村子可以找到奶妈,没有羊奶或牛奶可以就近喂他。汤姆唯一可以给他吃的是萝卜,不用说,萝卜会像狐狸一样杀死他的。 夜幕还迟迟不肯退去,汤姆为弃婴的事越来越觉得可怕。这种事是极普通的,他知道: 有一大家子人却只有一小块地的农民常常让婴儿自己死掉,有时候教士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汤姆不是那种人。他应该一直抱着他直到他死,然后再把他埋掉。当然,那样做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毕竟那样做才对。 他意识到天亮了。 他突然停住脚步。 孩子们一动不动地站着,望着他等着。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有准备;什么事情都不再正常了。 “我不该撇下婴儿的,”汤姆说。 艾夫列说:“可是我们没法喂他。他只有一死啊。”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还是不该撇下他,”汤姆说。 玛莎说:“咱们回去吧。” 汤姆还是拿不定主意。现在回去就是承认弃婴是错了。 但这是事实。他做了错事。 他转过身来。“好吧,”他说。“咱们回去。” 他的心似乎发颤了。他加快了步伐,眯缝起眼睛。不错,是火。他跑了起来。他听见玛莎哭叫,大概她以为他撇下了她,他便回头喊着:“我们到了!”又听到两个孩子跟在后边跑了过来。 他接近那株七叶树了,他的心在胸口里怦怦直跳。那火还烧得挺旺。那堆木柴也在。还有那块浸了血的地面,埃格妮丝就是失血过多而死在那里的。墓就在那儿,一个新挖出的土堆的坟头,她现在就躺在下面。而在坟头上——却什么也没有。 汤姆发狂似的四下观看,他的脑子里翻腾着。到处都没有婴儿的踪影。悔恨的泪水涌到汤姆的眼里。连包孩子的那半截斗篷都不见了。可是那坟墓并没有动过——松软的土地上没有动物的足迹,没有血痕,也没有任何印记表明孩子已经被抱走了。…… 汤姆开始感到他没法看得十分清楚。要想把一件事想出个究竟也很困难。他此刻明白了,他把活生生的孩子撇下是做了件可怕的事情。他要是知道孩子已经死了,倒可以平静了。但孩子可能还在什么地方活着——就在近处。他决定到四下去寻找。 艾夫列说:“你到哪儿去?” “我们得找找孩子,”他说着,头也不回。他绕着这一小块林中空地的边缘走着,低头看着灌木丛下面,还是觉得有些晕眩。他什么也没看见,连狼可能拖走婴儿的方向的痕迹都没有。他现在肯定是狼拖的了。那畜牲的兽穴可能就在附近。 “我们得把圈子扩大点,”他对两个孩子说。 汤姆四下打量着。他所在的空地上铺满了落叶。周围全是低矮、粗壮的橡树,光秃秃的树枝在头顶交叉盘错。汤姆走出空地,想在树后找找婴儿,但当他走到对面时,他的两腿一软,登时不得不坐了下去。 这时天已大亮,但雾气腾腾,似乎并不比午夜暖和。他不禁打起哆嗦。他这才想到,他转了这么久,身上只穿着贴身上衣。他纳闷他的斗篷哪儿去了,一点都想不起来。不知是雾霭渐浓,还是他幻想出什么奇异的事情,反正他再也看不清空地另一边的孩子们了。他想站起来走到他们跟前去,但他的腿不听使唤。 过了不久,微弱的阳光穿透了云层,接着,天使就降临了。 她从东边穿过空地走来,她穿着用漂过的羊毛线做的、几乎是白色的冬天长斗篷。他眼看着她走近,既不惊慌也不好奇。他已超越了奇怪或害怕。他用刚才盯着四周橡树的那种干巴巴的空泛而冷漠的目光望着她。她的鹅蛋脸被浓深的秀发衬托着,她的斗篷遮住了她的脚,她可能是从落叶上飘过来的。她在他面前停下来,她那双淡金色的眼睛仿佛看透了他的灵魂并且了解他的痛苦。她的样子并不陌生,似乎他曾在最近去过的教堂里看过这位天使的画像。跟着她就解开了她的斗篷。她里面竟然赤身裸体。她有着二十五岁左右的凡间女子那样的胴体,白皙的皮肤,粉红的奶头。汤姆一直猜想,天使的身体是纯洁无毛的,但眼前这个却不是。 她捧着他长满胡子的脸,又一次亲吻他,那种如饥似渴的劲头,就像一个人经过漫长而又干渴的一天之后喝着清凉的水。过了一会儿,她的双手顺着他的两臂摸到他的手腕,又抬起他的双手按到她的乳房上。他随着她握住她的双乳。乳房柔软而富弹性,在他的指尖下,乳头胀大了。 在他的心灵深处,他设想着自己已经死了。他知道,天上不该是这等样子,不过他也顾不得许多了。他的判断功能已有好几小时不大灵了。他所剩无几的那一点点理性思维消失了,于是他就任凭自己的身体去自行其是。他向上绷紧身子,紧贴住她,从她的热量和赤裸中吸取力量。她张开了她的嘴,把她的舌头伸进他的嘴里,寻找着他的舌头,他热切地呼应着。 她抬起身子,从他身上离开了一小会儿。他凝视,他茫然,这时她撩起他的内衣到他的腰部,然后她叉开腿坐在他下身上。她一边落下身子,一边用她那洞察一切的目光盯着他的眼睛。他俩身体接触的刹那有个难熬的间隙,她迟疑了;接着他感到自己进到了她里面。那种感觉真让人销魂,他觉得他会高兴得爆炸的。她动起她的下身,同时向他微笑着,吻着他的脸。 过了一会儿,她闭上眼睛,开始喘气,他明白她已控制不住了。他怀着入迷的喜悦看着。她发出有节奏的低声哼叫,动得越来越快,而她的狂喜感动了汤姆,直抵他那受伤的灵魂深处,以致他不清楚,他是要绝望地哭,还是要兴奋地叫,或者是要神经质地放声大笑;后来,一阵兴奋的爆发震撼了他们俩,就如同狂风中的树木,一次接着一次;直到最后他们的激情平息下去,她颓然俯在他胸上。 他看着俯在他身上的那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他立刻明白了,她不是天使,而是那个女强盗艾琳,在丢猪那天曾在森林的这一带遇见过的。她觉出他在动弹,就睁开了她的眼,面带夹杂着钟爱和焦虑的表情端详着他。他突然想到了他的孩子。他轻轻把艾琳翻下他身子,坐了起来。艾夫列和玛莎躺在落叶上,裹着他们的斗篷,阳光照射着他们酣睡着的面容。跟着,夜间发生的一切可怕地冲回他脑海,他记起埃格妮丝死了,而婴儿——他的儿子!——不见了;他用双手捂住了脸。 他听到艾琳吹出一种奇怪的双调的口哨,他抬眼看去。一个人影从森林里出现了,汤姆从他那苍白的肤色、橘红色的头发和鸟一般的碧蓝的眼睛认出他就是艾琳那个怪模怪样的儿子杰克。汤姆站起身,整理好他的衣服,艾琳也站起来,扣好斗篷。 那男孩拿着什么东西,他走过来拿给汤姆看。汤姆认出来了。那是他的半截斗篷,他用来包好婴儿放到埃格妮丝坟头上的。 汤姆不解地盯着男孩,又看着艾琳。她握住他的双手,盯着他的眼睛,说:“你的小孩还活着。” 汤姆不敢相信她。那可是太美妙、太幸福了。“不可能吧,”他说。 “是活着。” 汤姆开始有了希望。“真的?”他说。“真的?” 她点点头。“真的。我会带你去看他的。” 汤姆明白了她说话当真。一股轻松和喜悦的热流掠过他全身。他跪倒在地;然后,如同打开了水闸,他终于哭了。 五 “杰克听到那小孩在哭,”艾琳解释说。“他当时正往河边走,到北边的一处地方,那儿可以用石头打死野鸭,只要你打得准。他不知该怎么办,就跑回家叫我。但当我们走在路上时,我们看见一个教士,骑着一匹走马,怀里抱着那婴儿。” 汤姆说:“我得找到他——” “别急,”艾琳说。“我知道他在哪儿。他拐上一条岔路,离坟墓不远;一条小路直通隐蔽在林中的一座小修道院。” “婴儿需要奶。” “修士们养着山羊呢。” “感谢上帝,”汤姆热烈地说。 他们叫醒了两个孩子。汤姆告诉他们: 婴儿活得好好的,艾琳和杰克看到一个教士把他抱走了;汤姆和艾琳打算等一下去找那个教士,但艾琳要先给他们些东西吃。两个孩子听到这个惊人的消息时很平静: 如今没什么可以让他们震惊的了。汤姆依旧有些发呆。对他来说,生活进展太快,无法接受这一切变化。犹如骑在一匹狂奔的惊马上: 一切都发生得如此迅速,根本没有时间对事件作出反应,他只有牢牢骑在马上,尽量保持清醒,此外就无能为力。埃格妮丝在严寒的夜里生产;婴儿居然神奇地健康地降生了;本来似是一切如意的,可是后来埃格妮丝——汤姆灵魂的伴侣——却在他怀里因失血过多而死亡,他于是也就头脑不清醒了;婴儿难以成活,被撇下等死;后来他们又尽量想找到他,但找不着;接着艾琳出现了,汤姆误把她当作天使,他们做了爱,又如同在梦中;她说婴儿还活得好好的。难道生活就不能放慢速度,让汤姆得以思考一下这些可怕的事件吗? 他们出发了。汤姆一向以为强盗们都住在肮脏的地方,但艾琳身上没有一点邋遢的迹象,汤姆想像不出她家会是一副什么样子。她领着他们在林中走着一条弯弯曲曲的路。其实地上并没有路,但她从不踌躇,径直跨过小溪,钻过树枝,越过结冰的水洼、一丛灌木和一株倒在地上的硕大的橡树。最后,她朝着一片荆棘丛走去,似乎消失在里面了。汤姆跟着她,超乎原先印象地看到了一条窄路,蜿蜒于树丛之间。他紧随着她。荆棘丛在他头上交错密布,他发现自己处于半明半暗的光线之中。他站着不动,等着自己的眼睛适应这种阴暗。他渐渐才明白过来,他是在一个山洞里。 空气很温暖。他面前有一堆火,在一块石板的炉床上闪着光。烟一直向上冒,那儿有个什么天然的烟囱。他两边都是兽皮,一头狼和一只鹿用木桩钉在洞壁上,一大块熏鹿腿正对着他的头从洞顶上吊下来。他看到一个自制的盒子里装满了酸苹果,壁架上点着灯草芯蜡烛,地面上铺着干芦苇。火边有一口锅,和平常人家的没有两样;从气味上判断,里面煮的是大家都一样吃的那种浓汤——蔬菜和肉骨头加佐料。汤姆惊讶极了。这样一个家比很多奴隶的住处要舒服得多了。 男孩子杰克拿起一个木碗,伸进锅里舀出汤来就喝了起来。艾夫列和玛莎眼馋地望着他。艾琳抱歉地看了看汤姆,说:“杰克,有外人的时候,我们要给人家先吃,然后我们再吃。” 那孩子瞪着她,莫名其妙地说:“为什么?” “因为这是有礼貌的表现。给那两个孩子一些浓汤。” 他们一直吃到锅干碗净,然后艾夫列和玛莎就躺在灯心草上。他们睡着以前,汤姆告诉他们,他和艾琳要去找那教士,艾琳又说,杰克会留下来照顾他们,等大人们回来。两个精疲力尽的孩子同意地点点头,就闭上了眼。 汤姆和艾琳走了,汤姆穿着艾琳给他披在肩上保暖的毛皮。他俩一走出荆棘丛,艾琳就停住脚步,转脸对着汤姆,把他的头拉下来凑到她跟前,吻了他的嘴唇。 “我爱你,”她狂热地说。“我从看见你的那一刻起就爱上了你。我一直想找个又强壮又温柔的男人,我原以为没有这样的人。后来我遇上了你。我想要你。但我看得出来,你爱你的妻子。我的天,我多嫉妒她啊。我很为她的死难过,真的难过,因为我能看出你眼睛中的悲哀,和就要滴出来的泪水,看到你那么伤心,我的心都碎了。可是如今她既然去世了,我就要你是我的了。” 他也凝视着她,她的目光又一次看穿了他的心,她说:“什么也别说。你没必要感到羞耻。我知道你爱她。她也很清楚这一点,我看得出来。你现在依旧爱着她——你当然爱的。你也会永远爱她。” 他们走了三、四英里。汤姆还没恢复疲劳,但肉汤给了他力量;尽管完全信任艾琳,他还是急于要亲眼看看婴儿。 他们已经能够穿过树林看到那修道院了,艾琳说:“咱们别一上来就在修士们面前露面。” 汤姆莫名其妙。“为什么?” “你弃婴,这算是谋杀。咱们从林中偷着看那地方,瞧瞧他们是些什么样的人。” 这座修道院很小。汤姆盖过修道院,他推测这一座该是人们所谓的附属修道院,一座大型修道院的分支或外围。里面只有两样石头建筑,一座祈祷室,一座寝室。剩下的就是木头架、泥巴墙的房子了: 一间厨房、一个马厩、一座仓房和一排农业用房。这地方有一种干净、保护良好的样子,给人一种印象: 修士们干的农活和作的祈祷一样多。 汤姆打量了一下空地。往右手方向,在一小群系着的山羊的遮掩之中,他影影绰绰地看到两个身形。“瞧,”他指着说。就在他端详那两个人影时,他还看到了些别的。“那个正在坐下去的男人是个教士,而……” “他的膝头还抱着什么。” “咱们再靠近点。” 他们在树林###,到了空地的边缘,在离山羊很近的一处地方探出头去。汤姆的心提到了喉咙,看着那个坐在方凳上的教士。他膝头上就是那婴儿,而那婴儿就是汤姆的孩子。汤姆的喉头堵住了。的的确确,婴儿真在那儿;孩子还活着。他觉得仿佛伸出双臂搂住了那教士。 和教士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年轻的修士。再仔细一看,汤姆看见那年轻人正用一块布片蘸进一桶奶里——大概是山羊奶——然后再把有湿奶的那角放到婴儿的小嘴里。这倒是一个聪明的办法。 “你可以把婴儿放在这儿,”她说。 汤姆如遭了雷击。“留下他?”他说。“可是我才刚刚找到他啊!” “你可以放心了,他不挨饿不受冻。在你找工作时没必要带着他。等你真找到活干的时候,你可以回到这儿来接他走。” 汤姆的本能与这一套想法相抵触。“我也说不上,”他说。“这些修士们会怎么看我的弃婴行为呢?” “他们已经知道你这么做了,”她不耐烦地说。“这只不过是个现在还是以后忏悔的问题。” “修士们懂得怎么照看婴儿吗?” “他们懂得的和你一样多。” “我怀疑。” “他们会弄明白怎么喂养一个只会吸奶的新生婴儿的。” 汤姆这才明白她是对的。尽管他十分渴望把那个小襁褓抱在怀里,他无法否认,那些修士们比他更能照顾好婴儿。他既没有吃的,也没有钱,更没有把握找到工作。“又一次撇下他,”他伤心地说。“不过我想我只能这么办。”他在原地待着,目光越过空地望着那教士膝头的小小身形。他长着和埃格妮丝一样的黑发。汤姆打定了主意,不过他一时狠不下心走开。 这时一大群修士在空地的另一边出现了,大概有十五到二十个,拿着斧子和锯子,突然,汤姆和艾琳有被发现的危险。他们又钻进矮树丛中。这时汤姆再也看不见那婴儿了。 他俩穿过灌木丛爬开。他们上了大路后就拔腿飞跑。他们手拉手跑了三、四百码远;这时汤姆累垮了。不过,他们总算到达了安全地带。他们离开大路,找到一块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休息下来。 他们坐在一处多草的岸上,斑斑点点的阳光洒满了那里。汤姆看着艾琳: 她仰卧在地上,喘着气,两颊润红,嘴唇弯弯向他微笑。她的斗篷在领口处敞开着,露出了她的喉咙和一只隆起的乳房。突然间,他感到抑制不住,想再看看她赤裸的胴体,他的欲望大大胜过了他的罪恶感。他俯身下去吻她,然后迟疑了一下,因为她看上去那么可爱。他开口说话,完全是事先没想好的,他被自己的话惊住了。“艾琳,”他说,“你愿意作我的妻子吗?” 一 韦勒姆的彼得生来就是个惹事生非的人。 他是从王桥的大修道院转到林中的这个附属修道院的,不难看出王桥大修道院为什么急于摆脱他。他又高又瘦,年龄不到三十岁,机敏过人,傲藐一切,总感到生活对他不公。他初来时在地里干活儿,飞快地抢在前面,然后就指责别人懒惰。然而,出乎他的意外,大多数修士都能和他齐头并进,最后那些年轻的简直把他拖垮了。此后他除了偷懒便是想些斜门歪道,其中一点就是说别人贪吃。 就在他穿过空场时,菲力普看到约翰弟兄从羊圈那儿向他们用力挥手。他叫作八便士约尼,有点傻头傻脑。菲力普奇怪他这会儿有什么可激动的。和约尼在一起的,是一个穿教士长袍的男人。他的样子似是面熟,菲力普赶紧过去。 那教士是个矮小结实的人,年纪在二十五岁上下,长着一头剪短的黑发,那双明亮的蓝眼睛机敏地眨着。菲力普望着他如同在照镜子。他惊奇地意识到,这教士原来是他弟弟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还抱着一个新生的婴儿。 菲力普也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更让他震惊: 是弗朗西斯,还是那婴儿。修士们全都围拢过来。弗朗西斯站起身,把孩子递给约尼,这时菲力普拥抱了他。“你在这里干什么?”菲力普高兴地说。“你怎么会抱了个婴儿?” “等会儿我再告诉你我为什么在这里,”弗朗西斯说。“至于这个婴儿,我在树林里发现的,孤零零地躺在一堆火旁边。”弗朗西斯停住了。 “而……”菲力普催促着他。 弗朗西斯耸了耸肩。“我没法告诉你更多的情况了,因为我就知道这一些。我本想昨晚赶到这里,但没成功,所以就在一个护林官的小屋里过夜了。今天一清早就离开了那里,正骑马沿路走着,听到了婴儿的哭声。不久就看见了他。我捡起他,抱到这里。这就是全部情况了。” 约尼坐到一个方凳上,把婴儿放在膝头。他手里拿着一条毛巾,把一角拧成螺旋形。他把那个角蘸进一只奶桶,让毛巾浸饱一些奶水,然后把布角放到婴儿的嘴里。婴儿张开了嘴,吮吸着毛巾,咽下去。 菲力普简直有点受鼓舞了。“这办法很聪明,约尼,”他惊讶地说。 约尼咧嘴笑了。“我以前这样做过,一头母山羊死了,但羊羔还没断奶,”他得意地说。 所有的修士都眼巴巴地看着约尼重复着那简单的动作: 把毛巾蘸上奶,让婴儿去嘬。当他把毛巾触到婴儿的嘴唇时,有的修士会张开自己的嘴巴,菲力普看着觉得很好玩。喂这婴儿挺慢的,不过嘛,喂婴儿本来就是个慢功夫。 韦勒姆的彼得又开口了。“我们得把这孩子送到温彻斯特,在那儿给他找个养母。” 要是这句话出自别人之口,也许菲力普不会脱口反对;可这是彼得说的,于是菲力普就连忙发话了——后来,他的生活中再也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了。“我们不打算把他送给一个养母,”他斩钉截铁地说。“这孩子是上帝恩赐的。”他的目光扫遍周围所有的人。修士们睁大着眼睛,回望着他,玩味着他的这番话。“我们要亲自照顾他,”他接着说。“我们要喂养他,教育他,按上帝的方式把他抚育成人。然后,等他长大以后,他自己就成为一个修士,这样,我们就把他还给上帝了。” 四下是一片茫然的寂静。 这时彼得愤愤地说:“这是不可能的!修士们不能抚育婴儿!” 菲力普和他弟弟相视一笑,共同引起了一段往事。菲力普重新开口时,他的声音中压着往事的重负。“不可能?不,彼得。相反地,我敢说这事办得到,我弟弟也有这种把握。我们从经历中知道这一点。是吧,弗朗西斯?” 就在如今菲力普认为是末日的那一天,他父亲负伤回家。 菲力普是第一个看到他的: 骑马沿着迤逦的山侧小路,来到北威尔斯的山中茅屋。六岁的菲力普跑出去迎接他,还和往常一样;但这一次爹没把他的小男孩甩上他身前的马鞍。他骑得很慢,在鞍上东倒西歪,用右手拽着缰绳,左臂受了伤垂着。他面色苍白,衣服上溅满血点。菲力普又好奇又害怕,因为他还从来没见过他父亲露出虚弱的样子。 爹说:“叫你妈来。” 多年以后,当菲力普想起随后发生的事情时,他才明白,当时大家都把他和他四岁的弟弟弗朗西斯忘记了,没人想着要把他们带到修道院的安全地方。大人们都想着自己的孩子,而且以为菲力普和弗朗西斯和他们的父母在一起,不会出事;可是爹失血过多,奄奄一息,妈又忙着救护爹,结果,英格兰人把他们四个人全都抓住了。 妈原来正俯身在爹身上,把一条绷带缠到他左臂上。这时她直起腰,面对着两个闯过来的人,她的眼睛里闪着绝望的勇气。爹一跃而起,把未负伤的手放到剑柄上。菲力普吓得喊出了声。 那个丑男人把剑举过头顶,用剑柄砸妈的头,然后把她推到一边,他没有用剑刺她,大概是因为不想在爹还活着的时候,冒着把剑锋插进一个身体拔不出来的风险。菲力普是多年后才琢磨出来的: 当时他只是冲向母亲,并不懂她已经保护不了他了。妈跌跌撞撞,昏头昏脑,那个丑男人跟在她身边,又举起了他的剑。菲力普在她磕磕绊绊、头晕目眩之中一直拽着她的裙裾;但他还是禁不住要看他父亲。 爹的剑已经出鞘,举在手里防卫着。那个丑男人举剑劈下,两把剑锋相撞,发出敲钟一般的声音。菲力普和一切小男孩一样,认为自己的父亲是不可能战败的。这时他才看清真象,爹因为失血过多而虚弱了。当两剑相撞时,他的剑垂了下去;而那个进攻的人把剑稍稍一举就又迅速地劈了下来。那剑正砍到爹宽肩膀上肌肉粗壮的颈根上,菲力普看到锋利的剑刃割进他父亲的身体,开始尖叫起来。那个丑男人抽回胳臂,再往前一捅,剑尖就刺进了爹的肚子。 菲力普吓呆了,他抬头看着他母亲。他的目光与她的目光相遇时,另一个士兵,就是那个大胡子,刚刚把她打倒。她摔倒在菲力普的脚边,头上的伤口往外不停地流血。那大胡子把剑颠倒过来攥着,剑尖朝下;两手握着,高高举起,简直就像人要捅自己的姿势,然后狠狠往下戳去。剑尖插入妈的胸口时,骨头碎裂的声音痛人心肺。剑锋刺进去很深;深到(即使在当时,菲力普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根本看不清了,他还是注意到了)己经透过她的后背,插进了地里,像钉子似的把她钉在地上。 菲力普发疯似地又去看他父亲。他看到父亲肚子上还插着那丑男人的剑,向前蹒跚了几步喷出一大口血。刺杀他的那人后退着,猛拽手中的剑,想从父亲的肚子中拔出剑来,爹又迈了一步,和他对峙着。那丑男人狂叫一声,把剑在爹的肚子里乱搅。这次总算拔出来了。爹扑倒在地,两手去捂破开的肚子,像是要堵住伤口。菲力普总以为人的体内多少是实心的,这时看到那些难看的脏器、肠管从父亲的肚子里翻出来,又恶心又费解。那个人高举着剑,剑尖朝下,在爹的身子上方,和那个大胡子对付妈妈的姿势一样,然后用同样的方式戳下了最后一剑。 他这种恢复正常并非出于单一的原因。他对他的功课发生了兴趣可能有助于此。数学的精确理论使他着迷,甚至拉丁文动词的变化形式也有某种令人满意的逻辑。他曾被指派去帮助司务工作,那个修士得为修道院提供全部用品,从便鞋到种籽;而这种事情也激发了他的兴趣。他对约翰弟兄产生了一种英雄崇拜式的依恋,约翰是个英俊、健壮的年轻修士,他有学识,圣洁、聪慧而仁慈。无论是由于模仿约翰还是出于他自己的追求,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他从日常的祈祷和礼拜中,开始得到了某种安慰。于是,随着头脑中有了修道院的组织,耳朵里充满了神圣的和谐,他不知不觉地步入了青春期。 在学习成绩上,菲力普和弗朗西斯都比他们所认识的任何同龄男孩大大超前,但他们认为这是因为他们住在修道院,受到了更严谨的教育。在这期间,他们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非凡。甚至当他们在小学校里开始做大量的教学工作,并且不再就教于见习修士那些迂腐的老教师,而是接受院长的直接讲授时,他们仍认为他们领先的唯一原因是他们早就开始学习了。 当菲力普和司务一起干活儿时,弗朗西斯为彼得院长的副手工作。司务去世时,菲力普才二十一岁,尽管年纪轻轻,却接手了这一工作。而当弗朗西斯到了二十一岁时,院长建议为他创设一个新职位: 副院长助理。但这一建议促发了一场危机。弗朗西斯请求原谅他不能担负这一责任,并在他在任期间,要求离开修道院。他想被委任作教士,在外面的天地中为上帝服务。 那年的晚些时候,院长到坎特伯雷去拜谒大主教,他回来以后对菲力普说:“我已经把你转到了王桥修道院当副院长。” 菲力普惊呆了。王桥修道院是全国最大和最主要的修道院之一,那是一座大教堂附属的修道院,首座是大主教。理论上说,大主教就是修道院的院长,不过实际上,修道院由其副手管辖。 “詹姆士副院长是一位老朋友,”彼得院长告诉菲力普。“最近几年,他变得十分委靡,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无论如何,王桥需要年轻的血液。尤其,詹姆士和他的一座附属修道院有些麻烦,那是在森林中的一个小地方,他极需一个完全可靠的人去接管那座附属修道院,将其引回神圣的道路。” “那么说我要作那附属修道院的院长了?”菲力普惊讶地说。 院长点了点头。“我们如果想得不错,上帝有许多事情要你去做,我们可以期待他会帮你解决这座附属修道院可能存在的任何问题。” “如果我想错了呢?” “你总可以回到这里来,还做我的司务。不过,我们没有错,我的孩子;你会看到的。” 他告别时热泪盈眶。他在这里度过了十七年,修士们就是他的家庭成员,如今对他比被野蛮地夺去生命的父母还要真实。他也许永远不会再看到这些修士了,他伤心极了。 王桥起初把他唬住了。由围墙圈着的修道院比许多村庄都大;大教堂是座宽大、阴暗的巨穴;副院长的住处是座小宫殿。但待他习惯了这里宏伟的规模,他就看出了彼得院长在他的老友詹姆士副院长身上注意到的那种委靡迹象。一眼就看得出,教堂需要大修。祷告说得急促不清;肃静的规定时常遭到破坏;而且仆人太多,竟然比修士还多。菲力普很快就度过了受到震慑的阶段而变得气恼了。他真想抓住詹姆士副院长的喉咙,摇撼着他说:“你怎么敢这样做?你怎么敢对上帝匆匆祷告?你怎么敢默许见习修士玩骰子,让修士养爱犬?你怎么敢住在宫殿里,让仆人簇拥着,而任凭为上帝用的教堂坍塌?”当然,这种话他一句也没说。他和詹姆士副院长作过一次简短而正式的会唔,副院长是个又高又瘦、拱腰曲背的人,仿佛全世界的烦恼都沉重地压在他那圆圆的肩头上了。随后他又和副院长助理雷米吉乌斯谈了话。谈话一开始,菲力普就暗示,他认为副院长可能早就想来一番变革了,希望他的副手能够全力支持;但雷米吉乌斯眼睛垂着看着菲力普,似乎想说你以为你算什么人呢?就此改变了话题。 第二天傍晚时分,他在林中一块空地边上勒住他的小马,巡视着他的新家。当时,那里只有一座石头建筑,就是祈祷室。(菲力普在第二年建起了新石头寝室。)其余的都是木头盖的房子,看上去摇摇欲坠。菲力普不满地想:由修士建造的一切都应该保证长久使用,无论是大教堂还是猪圈。当他四下观望时,他又注意到了在王桥使他震惊的那种懒散: 没有围篱,干草流撒到谷仓门外,鱼塘旁边就是粪堆。他觉得他的面孔由于强按下的不满而绷紧了,他叮嘱自己: 要稳妥,要稳妥。 起初他没看见一个人。本来应该这样,因为这是晚祷的时间,大多数修士应该聚在祈祷室。他用鞭子触了触马肋,越过空地,来到一座像是马厩的草屋。一个头发上沾着草、脸上目光茫然的年轻人,从门里探出头来,惊奇地看着菲力普。 “你叫什么名字?”菲力普说,然后,有片刻不好意思,又补了一句:“我的孩子。” “他们叫我八便士约尼,”小伙子说。 菲力普翻身下马,把缰绳递给他。“喂,八便士约尼,你把我的马鞍卸下来吧。” “是,神父。”他把缰绳在栏杆上挽住,转身走开。 “你到哪儿去?”菲力普厉声说。 “去告诉弟兄们,来了个陌生人。” “你应该学会服从,约尼。把马鞍卸下来。我会告诉弟兄们我来了。” “是,神父。”约尼满脸害怕的神色,弯腰去执行命令。 他在祈祷室的小小的前廊里站了一会儿,使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轻轻推开橡木大门,悄悄走了进去。 有十多个修士和几个见习修士背对他不成行地站着。他们的对面是一个司铎,正在读着一本打开的书。他飞快地读着祷文,众修士敷衍着含糊应声。长短不齐的三支蜡蠋照在肮脏的圣坛罩布上。 后面有两个年轻的修士在聊天,他们不管祈祷正在进行,顾自兴致勃勃地谈着什么。当菲力普走到和他们并排时,一个人说了件有趣的事,另一个笑出了声,淹没了司铎急促不清的诵读声。菲力普的最后一点点忍耐到头了,一切有关稳妥行事的念头从他头脑中一扫而光。他张开嘴,扯开喉咙叫道:“安静些!” 笑声停止了。司铎停止了诵读。整个祈祷室鸦雀无声,所有的修士都回过头来盯着菲力普。 他伸出手去揪住了那个放声大笑的修士的耳朵。他和菲力普年龄相仿,但个子更高大,但他一时惊慌得没来得及反抗,就被菲力普拽得低下了头。“跪下!”菲力普吼着。有一阵子,那修士似乎要挣开;但他知道自己没理,而且,正如菲力普事先估计到的,他的对抗也让负罪的良知泄了气;当菲力普用力扯着他的耳朵时,那年轻人就跪了下去。 “你们全体,”菲力普命令道。“都跪下!” “你们全都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菲力普说着,发泄着他的轻蔑。“你们是亵渎神灵的人,全都是。”他的目光巡视四周,与他们面面相觑。“你们的忏悔从现在开始,”他最后说。 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慢慢跪下去,直到只剩下司铎一个人还站着。他是个满身肥肉、睡眼惺忪的家伙,大概要比菲力普大上二十岁。菲力普绕过跪着的修士,走到他跟前。“把书给我,”他说。 那个司铎挑衅地回瞪着他,没有作声。 菲力普伸出手去,轻轻握住那本大书。那个司铎紧攥着不放。菲力普迟疑了。他花了两天时间决定要谨慎从事、慢慢行动,然而在这里,他脚上还带有行路的尘土,就和一个他一无了解的人孤注一掷地发生了面对面的冲突。“把书给我,你自己也跪下去,”他又说了一遍。 那个司铎的脸上暗含着轻蔑。“你是什么人?”他说。 菲力普又迟疑了。他的袍服和他的发式显然说明他是个修士;而且他们都会从他的举止上猜到,他有权威的地位,但还不清楚他的级别是否高于司铎。他只要说出来我是你们的新院长就成了,但他不想那样做。突然间,看来非常重要的,他应该只靠道义上的权威的份量来压倒一切。 那个司铎觉察到了他的迟疑,立刻就抓住了这一点。“请你告诉我们大家,”他表面彬彬有礼却暗含讥讽地说。“是什么人在命令我们当着他的面下跪?” 一切迟疑刹那间全都离开菲力普而去,他想道:上帝与我在一起,我有什么可怕的?他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地吼出,那声音在地板和石顶间回荡。“是上帝在命令你们当着他的面下跪!”他声如雷鸣。 那个司铎看上去少了一点信心。菲力普看准这机会,从他手中夺过了那本书。那个司铎此时失去了一切权威,终于不情愿地跪下了。 菲力普不让自己松了口气的样子流露出来,向四周扫了众人一眼,说:“我是你们的新院长。” 在他诵读祷文时,依旧让他们跪着。时间用的很长,因为他让他们一遍一遍地重复着应答,直到他们能完全一致地齐声应答为止。然后他带着他们默默走出祈祷室,穿过空地,来到食堂。他让人把烤猪送回厨房,另要了面包和淡啤酒,他指定一个修士在大家就餐时高声诵读。他们一吃完,他立刻带他们依然静静地回到寝室。 他命令把院长的卧具从单独的院长房间搬来: 他要和修士们同居一室。这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防止不法罪行的方法。 黎明时别人还没醒,他就出去了,他眺望四周,盘算着到来的这一天的事情。有一块地最近刚从林中收回,就在那块地的中间有一捆原先准是参天橡树的树桩。他有了主意。 做完六点钟的早课,吃完早饭,他带他们拿着绳子和斧头来到地里,他们用了一上午挖那个巨大的树桩,上半截用绳子捆结实,下半截用斧头砍,大家一齐喊着“吭唷吭唷”用劲儿。等树桩挖出后,菲力普给所有的人发了啤酒、面包和一片前一天晚餐他没让他们吃的猪肉。 问题并没有到此结束,但这都是解决的开端。从一开始,除了做面包的粮食和祈祷室的蜡烛,他就不向主修道院要任何东西。修士们得知除非靠自己豢养和捕捉动物之外不会再有肉吃之后,便精心喂养家畜和捕捉野鸟了;先前他们把祈祷看作是逃避工作的方式,如今他们都为菲力普减少花在祈祷室的时间而高兴,因为他们可以省出更多的时间在地里工作了。 两年以后,他们就自给自足了,又过了两年,他们反倒供应王桥主修道院肉类、野味和用羊奶制成的乳酪——那成了令人垂涎的美味。修道院繁荣起来,祈祷无可指责,修士弟兄们都健康而愉快。 菲力普该满意了——但主修道院,即王桥修道院却每下愈况。 部分问题在于修道院的地址。王桥是个哪也不通的僻路上的小村落。从第一位国王威廉(译注:威廉一世〔约1028~1087〕,法国诺曼第公爵,英格兰第一位诺曼人国王,因征服英格兰而有“征服者威廉”之称。)——他被称作“征服者威廉”或“私生子威廉”,要看说话人而言——以来,大多数大教堂都发展成了大城镇;但王桥逃避了这种震撼。然而,在菲力普看来,这并非不可克服的问题: 一个带有大教堂的兴隆的修道院理应本身就是一座城镇。 真正的麻烦在于老副院长詹姆士的懒散。如果用一只软弱无力的手操纵舵柄,船就会在危险水域打转,哪儿也去不了。 而且,令菲力普痛心疾首的是,只要詹姆士副院长还活着,王桥修道院就要继续衰败下去。 他们用干净的亚麻布把婴儿裹好,放进一个充当摇篮的大面包篮里。他小小的肚子里灌饱了羊奶,就睡着了。菲力普指定八便士约尼负责照看孩子,因为约尼虽然有点半傻,却对弱小的生命温情脉脉。 菲力普急于想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弗朗西斯到修道院。他在吃午饭时几次暗示,但弗朗西斯却不予理会,菲力普只好把好奇心压下去。 午饭后是学习时间。他们这里没有适当的回廊,但修士们可以坐在祈祷室的前廊读书,或在空地上来回踱步。允许他们不时进入厨房,到火边暖和一下身子,这已成为习惯。菲力普和弗朗西斯绕着空地的边缘,并肩走着,就像他们原先在威尔斯的修道院的回廊中踱步一样;这时弗朗西斯开始讲话了。 “亨利国王一向对待教会如同他的王国的附庸,”他这样开了场。“他对主教们发号施令,强征税款,还不准罗马教皇当局直接行使职权。” “我知道,”菲力普说。“怎么样呢?” “亨利国王死了。” 菲力普停住了脚步。他可没料到这事。 “什么时候?” “今天是元旦,所以是在整整一个月之前。” 菲力普相当震惊。早在菲力普诞生之前,亨利就是国王了。他还从未经历过国王驾崩的事,但他知道这意味着纠纷,可能还会打仗。“现在出什么事了吗?”他忧心忡忡地问。 他们又踱起步来。弗朗西斯说:“问题在于,国王的储君在海上遇难了,这事有许多年了——你可能还记得。” “我记得。”菲力普当年是十二岁。那是在他幼小的心灵上打下深记的第一件举国重要性的大事,曾使他知道了修道院之外的天地。王子乘坐“白船”号,死于切尔伯格海域一次触礁海难。把这一切讲给小菲力普的彼得院长,一直担心王储死后会有战争和混乱;但在那次事件中,有亨利王控制局面,对菲力普和弗朗西斯来说,生活依然宁静如故。 “亨利国王指定过王储吗?”菲力普说。 “指定过,他选了莫德。她有个儿子,也叫亨利。老王最大的希望就是他的外孙能够继承王位。可是那男孩还不满三岁。因此国王就让贵族们宣誓效忠莫德。” 菲力普困惑了。“既然国王指定莫德为继承人,而贵族们又已经宣誓效忠于她……那还有什么问题呢?” “宫廷生活绝不这么简单,”弗朗西斯说。“莫德嫁给了安茹的杰弗里。安茹和诺曼第是世仇。我们的诺曼君主痛恨安茹人。坦率地说,老王过于乐观地期望一群盎格鲁诺曼贵族们会把英格兰和诺曼第拱手让给一个安茹人,宣誓也罢,不宣誓也罢。” “罗伯特伯爵是老王的长子,对吧?” “不错,而且他野心勃勃,但他接受一般的观点,认为私生子只能征服,不得继承王位。” “到场的还有谁?” “亨利国王有三个外甥,都是他的一个姐妹所生。最大的是布洛亚的西奥博尔德;接下来是史蒂芬,深为老王所宠爱,所以赐给了他英格兰这儿的大片封地;那家最小的叫亨利,你知道的,他就是温彻斯特的主教。贵族们最喜欢老大西奥博尔德,按照传统,你大概认为理由充分。”弗朗西斯看着菲力普,露齿笑了。 “理由充分,”菲力普微笑着说。“那么说,西奥博尔德是我们的新国王了?” 弗朗西斯摇了摇头。“他自以为如此,但那些不是长子的儿子们总要往前挤的。”他们走到了空地最远的角落,又往回走。“就在西奥博尔德优雅地接受贵族们的效忠时,史蒂芬渡过海峡,到了英格兰,奔向温彻斯特,在小弟亨利,那个主教的帮助下,他占据了那里的城堡,还有——最主要的一招——皇家国库。” 菲力普刚要说出: 那么说,史蒂芬是我们的新君了,但他闭住了口: 他已对莫德和西奥博尔德说过同样的话,然而两次都说错了。 弗朗西斯接着说:“史蒂芬只要再做到一件事,就可以确保他的胜利了: 教会的支持。因为只有等到他在西敏寺大教堂由大主教加冕后,他才是真正的国王。” “不过,这实在并不难,”菲力普说。“他弟弟亨利是国内最重要的教士之一——温彻斯特主教,格拉斯顿伯里的修道院长,和所罗门王一样富有(译注: 所罗门为古犹太王,《圣经》说他智慧而富有,故“和所罗门王一样富有”已成西方一句谚语),和坎特伯雷大主教一样有权。而如果亨利主教无意支持他,干嘛还要帮他占领温彻斯特呢?” 弗朗西斯点了点头。“我应该说,亨利主教在整个这场危机中的行动是非常辉煌的。你看,他并没有出于手足之情来帮助史蒂芬。” “那么,他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刚才我曾向你提过,故王亨利对待教会就像是他的王国的另一部分。亨利主教想让新国王,不管他是谁,确认将好好地对待教会。因此,在他保证支持之前,亨利使史蒂芬庄严宣誓确保教会的权利和特权。” 菲力普得到了深刻的印象。史蒂芬和教会的关系,就在他开始继位时,已经按照教会的条件,作了规定。不过,也许尤其重要的是开了一个先例。教会得给国王加冕,但直到这前,始终无权制定条件。国王只能先和教会达成协议然后再登基的时代可能已经到来。“这下对我们意义可太大了,”菲力普说。 “史蒂芬当然可能食言,”弗朗西斯说。“不过,你仍是对的。他绝不能再像亨利那样对教会为所欲为了。但还另有危险。两位贵族对史蒂芬的作法愤愤不平。其中一个是巴塞洛缪,夏陵的伯爵。” “我知道他。夏陵距这里只有一天的路程。巴塞洛缪据说是个虔诚的人。” “他或许是吧。我只知道他是个自以为是、强硬顽固的贵族,他绝不违背他效忠莫德的誓言,哪怕有赦罪的许诺。” “那另一个心怀不满的贵族呢?” “就是我自己的格洛斯特的罗伯特。我跟你说了,他野心勃勃。他的灵魂受着这个念头的折磨: 假如他是合法子嗣,他就会是国王了。他想拥立他的异母姐姐登基,相信她会大力依靠她兄弟来辅佐和出主意,这样他就成了只缺名义的实际国王。” “他是不是正打算对此采取什么行动呢?” “我想是吧。”弗朗西斯压低了声音,虽说附近并没有别人。“罗伯特和巴塞洛缪,同莫德和她丈夫一起,准备发动一次叛变。他们计画推翻史蒂芬,把莫德扶上宝座。” 菲力普站住了。“那可就要把温彻斯特主教所取得的成就一风吹了!”他抓住弟弟的胳臂。“不过,弗朗西斯……”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弗朗西斯的全部趾高气扬瞬间踪影全无,他的样子焦虑而慌乱。“如果罗伯特伯爵知道我告诉了你,他一定会绞死我。他对我完全信赖。但我的最终忠诚是给教会的——只能如此。” “你能怎么办呢?” “我正在寻求一个新国王接见的机会,把一切都告诉他。当然啦,两个反叛的伯爵会矢口否认的,而我却要因背叛而被绞死;但叛乱会被挫败,我将升入天堂。” 菲力普摇起头。“我们受到的教诲是: 寻求殉难,徒劳无益。” “但我想上帝有更多的事情让我在这世间去做。我处于在一个大贵族的家中备受信任的地位,如果我留在那儿,并经过努力工作得到晋升,在推动教会权利和法制方面,我能大有作为。” “有没有其他途径……?” 弗朗西斯直盯着菲力普的眼睛。“所以我才来这里。” 菲力普感到一阵战栗。弗朗西斯正要他参与,这是不用说的;否则他没有理由揭示这一可怕的秘密。 弗朗西斯接着说:“我不能出卖这次叛乱,可是你能。” 菲力普说:“耶稣·基督和所有的圣徒,保佑我吧。” “如果这一阴谋在这里,在南部给揭露出来,没人会怀疑到格洛斯特家中住着的人。没人知道我在这儿;甚至没人知道你是我哥哥。你可以想出个言之成理的解释,说你是怎么获得这一情报的: 你可能看到了军队集结,或者可以是巴塞洛缪伯爵家中住的某个人在忏悔时揭出了这一阴谋,而你认识那个接受忏悔的教士。” 菲力普说:“叛乱者的计画是什么呢?” “巴塞洛缪伯爵现在正在返回夏陵的路上。他将从那里发出消息给他遍及英格兰南部的追随者。罗伯特伯爵会在一两天之后到达格洛斯特,并在西县纠集他的部队。最后,布莱恩·费茨康特会关闭他所控制的沃灵福德城堡的大门;这样,整个西南英格兰便兵不血刃地落于叛乱者之手了。” “这么说,现在已经有点太晚了!”菲力普说。 “不见得。我们大概还有一星期的时间。但你必须迅速行动。” 菲力普心中一沉,意识到他多少已经打定主意要干了。“我不知道要跟谁去说,”他说。“人们通常都是去找伯爵,但在这件事情里,他就是罪犯。郡守很可能站在他一边。我们得想出个人,一定要站在我们这一边的。” “王桥的副院长怎么样?” “我的副院长又老又懒。他可能什么也办不成。” “总还有人吧。” “那就是主教了。”菲力普其实从来没跟王桥的主教谈过话,但他肯定会接见菲力普并且听取他的报告,他会自动站在史蒂芬一边,因为史蒂芬是教会挑选的人;而且他也有足够的权势对此做出些举动。 弗朗西斯说:“主教住在哪儿?” “从这儿要走一天半。” “你最好今天就启程。” “对,”菲力普带着沉重的心情说。 弗朗西斯的样子很悔恨。“要是这事由别人去做就好了。” “我也这样想,”菲力普富于感情地说。 菲力普把修士们召集到小祈祷室,告诉他们国王已经驾崩。“我们应该为和平的继位和比故王亨利更爱教会的新王祈祷,”他说。但他没对他们讲,和平继位的关键在某种程度上落在了他的手中。相反地,他却说: “还有别的消息,我得去王桥拜访我们的主修道院。我要马上出发。” 他移开目光,看着别人。“国王驾崩之后,总会有危险和不稳定的,”他说。“在我外出时,为我祈祷吧。” 二 菲力普院长上路后的第二天中午,离主教的宫殿就只有几英里了。随着他越走越近,他觉得肠胃湿漉漉的。他已经编出了一个故事,解释自己是怎么知道这一策划好的叛乱的。但主教也许不相信他的故事;如果相信了,可能还要求证据。更糟糕的是——直到他和弗朗西斯分手后,才想到这种可能性——尽管不大可能,但应该设想,万一主教是其中一个阴谋家,支持这场叛乱呢?他可能是夏陵伯爵的密友。主教们把自己个人的利益置于教会利益之上的例子并非没有。 主教可以拷问菲力普,逼他揭发出情报来源。他当然无权私设公堂,不过,照这么说他也没权利阴谋反对国王了。菲力普回忆着描绘地狱的图画中的各种刑具。这种图画本来就是按照贵族和主教们的地牢里的实情画出来的。菲力普觉得他并没有殉道者赴死的那种力量。 菲力普到达的那天下午,天气冷得可以下雪了。凛冽的寒风掠过主教的山谷,低垂的乌云堆积在他的山坡的采邑住宅。那儿没有城堡,但防卫得十分森严。周围一百码以内的树木全伐光了。住宅由足有一人多高的粗壮的圆木圈起,外面是一道雨水壕。大门口的卫兵样子懒散,但佩剑十分沉重。 马厩里有好几匹好马,包括一对战马,一小撮士兵散布在四周,消磨着时间。大概主教有客人来访。 菲力普把马匹交给一个小马伕,带着一种预感爬上台阶。整个院子有一种令人心烦的军事气氛。那些一肚子委屈的请愿者的长队、那些带着孩子等待祝福的母亲们,都到哪里去了?他正进入一个不熟悉的世界,而心中却揣着一桩危险的秘密。我可能要在这里待上很长时间才能离开,他恐惧地想。要是弗朗西斯没到我那儿去就好了。 一位管家从门旁的座位上站起来,对菲力普说:“日安,神父。您想见谁?”与此同时,卧在火边的一条猎犬抬起头嗥叫着。那个身穿黑衣服的人迅速抬头一看,看见了菲力普,立即举起一只手制止了谈话。“怎么回事?”他粗暴地说。 “日安,”菲力普客气地说。“我来见主教。” “他不在,”那教士打发他说。 菲力普的心沉下去了。他本来害怕这次会见,害怕有危险,但此时他感到沮丧。他现在要怎么处理他的那桩可怕的秘密呢?他对那教士说:“您看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我们不知道。你找他有什么事?” 那教士说话的语调有点无礼,菲力普感到刺痛。“上帝的公事,”他厉声说。“你是谁?” 那教士扬起了眉毛,似乎因受到挑战而吃惊,别的人一下子都安静下来,如同人们在期待一场爆炸;但一段停顿之后,他相当温和地说:“我是他的副主教。我叫沃尔伦·比戈德。” 对教士来说,这名字倒不错,菲力普想。他说:“我叫菲力普。我是林中圣约翰修道院的院长,那是王桥修道院的附属修道院。” “我听说过你,”沃尔伦。“你是圭内斯的菲力普。” 沃尔伦的客人们都走了,门关上,隔绝了院中的马嘶。沃尔伦回到壁炉边,推过去一把大椅子。 过了一会儿,沃尔伦说:“我希望上帝会把类似的福祉赐给王桥大修道院。” 那么说,他菲力普并不是王桥这儿唯一为国家事务困扰的人。沃尔伦说不定比菲力普对一些事情知道得更多。菲力普说:“詹姆士副院长可好吗?” “病了,”沃尔伦简短地回答。 这时,他确定不能就巴塞洛缪伯爵的暴乱有所作为了,菲力普忧郁地想。他准备去夏陵,找郡守碰碰运气。 他忽然想到,沃尔伦这种人会认识国内所有的大人物。“夏陵的郡守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问。 沃尔伦耸耸肩。“不虔敬。自以为是、贪心又腐化、所有的郡守都是这样。你干嘛问这个?” “如果我不能和主教谈话,我可能得去见郡守。” “我是主教所信任的人,你知道,”沃尔伦微微带笑地说。“要是我能帮得上忙……”他做了个慷慨的姿势,如同一个大方的人知道他可能会被回绝。 沃尔伦脸上又堆起了笑容。“如果你还要再犹豫下去,我会认为你不信任我!” 菲力普觉得他了解沃尔伦了。沃尔伦这个人有点像他自己: 年轻,受过良好教育,出身贫寒,聪明透顶。在菲力普的心目中,他或许有点过于世俗了,但对于一个得花费大量时间同老爷贵妇周旋的教士来说,这是可以原谅的,他没有修士那种与世隔离生活的有利条件。沃尔伦内心是个虔诚的人,菲力普想。他会为了教会做出正确的举措。 菲力普在决定的边缘举棋不定。到目前为止,只有弗朗西斯和他知道这秘密。他一旦告诉第三个人,什么事都会发生的。他深吸了口气。 “三天以前,一个受伤的人来到森林中我的修道院,”他开口说,默默在心中祈祷原谅他说谎话。“他是一个武士,骑着一匹快马,在一、二英里之外摔了下来。他摔的时候一定骑得很快,因为他摔折了胳臂,摔断了肋骨。我们接上了他的胳臂,但对他的肋骨却无能为力,他还一直咯血,显然他有内伤。”菲力普边说边观察沃尔伦的脸色: 到此为止,对方依然露出洗耳恭听的样子,别无其他。“我劝告他忏悔他的罪过,因为他就要死了。他告诉了我一个秘密。” 他迟疑了,不确定沃尔伦可能听到了多少政治新闻。“我估计,你知道布洛亚的史蒂芬经教会同意,已经宣布为英格兰国王了。” 沃尔伦知道得比菲力普多。“而且在圣诞节前三天已经在西敏寺加冕了,”他说。 “已经!”弗朗西斯可还不知道。 “那秘密是什么呢?”沃尔伦有点不耐烦地说。 菲力普冒险一试了。“那骑马人临死之前告诉我,他的主人夏陵的伯爵巴塞洛缪和格洛斯特的罗伯特密谋发动一场反对史蒂芬的叛乱。”他屏住呼吸,研究着沃尔伦的表情。 沃尔伦苍白的两颊变得更白了。他在椅子里向前倾着身子。“你认为他说的是实情吗?”他急切地说。 “一个将死的人通常对他的听忏悔的神父都说实话。” “也许他是在重复流行于伯爵家中的一条流言。” 菲力普没料到沃尔伦会怀疑。他匆忙临时拼凑着说下去。“噢,不,”他说。“他是巴塞洛缪伯爵派去纠集伯爵在汉普夏的部队的传令人。” “有什么印信之类可以证明伯爵的权威的东西吗?” “什么也没有。”菲力普开始冒出冷汗。“我揣摩,他要去见的人们都认识他,知道他是伯爵的指定代表。” “他叫什么名字?” “弗朗西斯,”菲力普愚蠢地冒出了这名字,立刻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就这个?” “他没告诉我他还叫什么。”菲力普有一种感觉,在沃尔伦的追问下,他的故事越编越圆了。 沃尔伦皱起了眉头。“没有证据,实在不好说该怎么办。阴谋家可以对指控矢口否认,那样一来,起诉人可就要受指责了。”他并没有说,尤其是发现这个故事是假的,不过,菲力普猜想,那正是他想的。沃尔伦接着说:“你跟别人讲过吗?” 菲力普摇了摇头。 “你离开这儿以后,打算往哪儿去?” “王桥。我得编个离开修道院的理由,所以我说我要去拜访大修道院;现在我得去,让谎话像真的。” “别跟那儿的任何人说到这件事。” “我不会的。”菲力普本来也没打算说,但他不明白,沃尔伦为什么要坚持这一点。也许是出于自私: 要是他打算冒险揭出这个阴谋,他要有把握得到好处。他可是野心勃勃。对于菲力普的目的来说,这样更好。 他站起身,走到最近的一个窗子跟前。时间是正下午,白天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有一种迫切心情,想离开这里,把秘密撇下。“如果我现在就走,天黑以前我可以走上八到十英里,”他说。 沃尔伦没有逼他留下。“那样你就到了巴辛博恩。你会在那儿找到一张床。如果明天一早就出发,你中午就可以到王桥了。” 一个马伕牵来了菲力普的马,上好了鞍。沃尔伦满可以说声再见,回到屋里的火旁去,但他等着没走。菲力普猜想,他想眼见着菲力普走上通往王桥的大路,而不是去夏陵的大路。 菲力普上了马,觉得比来时高兴多了。就在他要离开时,他看到建筑匠汤姆拖家带口地走进了大门。菲力普对沃尔伦说:“这人是个建筑匠,我在路上遇见的,他看来是个诚实人,目前日子艰难。要是你有什么修理的活计,用他倒是满好的。” 沃尔伦没有作答。他正在打量着穿过院子的这家人。他的全部沉着冷静都离开了他。他目瞪口呆,样子像是个大吃一惊的人。 “怎么回事?”菲力普担心地问。 “那个女人!”沃尔伦的声音勉强能听见。 菲力普看着她。“她满漂亮的,”他说,才第一次发现这一点。“但我们受过教导,教士最好要保持纯洁。把你的目光移开吧,副主教。” 沃尔伦没有听见他的话。“我本以为她已经死了,”他嘀咕着。他好像才记起菲力普在旁边,视线从那女人身上移开,抬眼看着菲力普,重新恢复了理智。“替我向王桥的副院长致意,”他说。然后他猛拍了一下菲力普的马臀,那马往前一蹿,就一路小跑着出了大门;等到菲力普勒住了他的马缰,控制住马,已经跑出了很远,没法道再见了。 三 和沃尔伦副主教预计的一样,菲力普看到王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时分了。他从一个山坡树林出来,放眼望去,只见一片毫无生机的景色,只有偶尔出现的光秃秃的树干点缀着冰冻的田野。四下不见人影,因为在这死气沉沉的冬天,地里没有活儿干。越过萧瑟的大地,王桥大教堂矗立在两、三英里之外的一处高埠上;那座宏大的建筑蹲踞在那里,犹如墓地里的一个坟头。 因为他对沃尔伦印象极深,从而对这位副主教流露出来的唯一弱点就益发好奇——他对建筑匠汤姆妻子的反应。在菲力普看来,她似乎有种隐匿的危险。显然,沃尔伦认为她是可以得手的——当然,这两种看法可能是一个意思。然而,还有更多的含义。沃尔伦大概以前见过她,因为他说过我本以为她已经死了。这话听起来像是很久以前他在她身上造过孽。他一定有什么事让他有罪恶感,从他一定要确认菲力普不在附近听到更多的情况这一点就可以判断出来。 即使这一有罪的秘密也没有贬低菲力普对沃尔伦的看法。沃尔伦是个教士,不是修士。保持纯洁始终是修士生活方式的一个基本内容,但对教士却从不强迫他们遵守。主教有情妇,教区教士有管家妇。神职人负的禁欲生活犹如严禁邪恶思想一样,这种戒律遵守起来委实太苦了。如果上帝不能原谅好色的教士的话,他们当中能够升天的恐怕就为数寥寥了。 菲力普爬上下一个上坡,王桥又重新出现了。那座雄伟的教堂成了景色中的主体,圆圆的拱顶,又小又深的窗户,而村子的主体则是修道院。菲力普正对着的是教堂的两端,有一对粗矮的塔楼。其中一座四年之前在一场大雷雨中坍塌了,至今没有修复,带着一种谴责的外观。这一景象从来都令菲力普忿忿然,因为堆在教堂入口处的那堆瓦砾是向人表明修道院的庄严肃穆已遭毁弃的可耻标记。修道院的建筑物也是用同样的白石灰抹砌的,与教堂毗邻,构成一个群体,宛如廷臣们簇拥王座,围着修道院的矮墙外,散布着普通的屋舍,都是木架泥墙草顶,里面住的是耕种周围土地的农夫和为修士们干活儿的工人。一条狭窄湍急的河水流过村子的西南角,给修道院带来新鲜的活水。 他骑马穿过屋舍到修道院大门中间的空地时,被不肯谅解的情绪所左右。大修道院是个长方形的院子,教堂盖在中间。建筑物是这样安排的: 在教堂的西、北两面,都是公共的、世俗的和实用的房间,而在东、南两面,则是私用的、精神的和神用的房间。 王桥大教堂像大多数教堂一样,建成十字形。西端直通中殿,构成了十字的一竖,十字的一横则由祭坛伸向南北两翼,形成交叉甬道。在这个大十字架中间的交点之外,教堂的东端叫作圣坛,主要供修士之用。东端尽头是圣·阿道福斯之墓,有时还能吸引朝圣者来朝拜。 教堂东翼的圣坛分成两间。靠近中殿的半间有一排排的长条座位,供修士们祈祷时或坐或站之用。再往外的一间是圣堂,里面停着圣徒的灵柩。菲力普从祭坛后面绕过去,想在祈祷间里找个地方;这时他突然看到一口棺材。 他惊讶地站住了。没人跟他讲过死了一个修士。当然啦,他只和三个人说过话: 保罗年事已高而且有点心不在焉;而那两个马伕,他根本没给他们讲话的机会。他走到棺材前,看看是谁死了。他往里看,心往下一沉。 原来是詹姆士副院长。 菲力普目瞪口呆。如今一切都要变了。这里将有一位新副院长,新的希望—— 对一个年长弟兄之死如此欣喜是不应该的,不管他有什么不对。菲力普用致哀的态度调整了一下他的头脑和面容。他端详着死者。副院长原本满头白发,面孔削瘦,背有点驼。如今他那种长年委靡的表情不见了,而且也没有了烦恼不安的样子,似乎十分安详。当菲力普跪在棺材旁边,低声祈祷时,他不清楚,在这位老人的晚年,是否有什么巨大的烦恼压在他的心上: 一件没有忏悔的罪孽,一个遗恨终生的女人,或是冤枉过一个无辜的人。不管是什么,如今他已不能说出口了,等到最后审判再讲吧。 菲力普尽管下了决心,还是不能不转将来的念头。优柔寡断、忧心忡忡、软弱无力的詹姆士副院长,已经用死人的手触摸了修道院。现在要有一个新人,一个能约束懒散的佣人、修缮倾圯的教堂和治理巨大的财产的人,让副院长永远成为一种强大的力量。菲力普过于激动,无法待着不动。他从棺材旁站起身,迈着新的轻松的步伐,走进祈祷间,在后排座上找到一个空位子。 午饭之后余下的时间,菲力普到厨房下面的贮藏室,和司务白头卡思伯特谈话。那贮藏室是个又大又暗的洞穴,支柱短粗,窗户窄小。室内空气干燥,充满贮藏食品的气味: 蛇麻子(译注:蛇麻草籽,其作用相当于啤酒花。)和蜂蜜,陈苹果和干香料,乳酪和食醋。通常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卡思伯特弟兄,因为他的工作很忙,没多少时间去做祈祷,这倒遂了他的心意,他是个机灵又实在的人,对精神生活没多少兴趣。司务是与司铎相对应的负责物质的人: 卡思伯特得为所有的修士提供实际生活所需的一切,收贮修道院农场和田庄的收获,到市场去购买修士和雇工不能自己提供的东西。这项工作需要仔细的预估和计算。卡思伯特并非单独完成这一切:司厨米利乌斯负责准备伙食,还有一个管理人负责修士的服装。这两个人听命于卡思伯特,还有另外三名人员通常由他控制但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 客房长、在单独一处房子中照顾年老和生病修士的疗养所长和司赈。尽管有几位助手,卡思伯特的任务仍很艰巨;然而他却把一切都装在他的脑子里,说浪费羊皮纸和墨水可耻。菲力普怀疑卡思伯特没学好读书写字。卡思伯特从年轻时起就是白头发,于是就有了白头这个别名,但他现在已年过六十,只有耳毛和鼻毛又浓又白,似乎要补偿一丝不剩的秃头。由于菲力普本人在他的第一个修道院中曾经当过司务,他了解卡思伯特的问题,同情他的牢骚。结果,卡思伯特很喜欢菲力普。这时,他得知菲力普没有吃成午饭,就从一个木桶里拣出六个梨。梨已经有点干瘪,但很可口,菲力普一边很感激地吃梨,一边听卡思伯特唠叨修道院的财政问题。 “我真不明白修道院怎么会欠债,”菲力普嘴里含着梨说。 “不应该啊,”卡思伯特说。“比起从前,修道院有更多的土地,从更多的教区教堂收取什一税。” “那么我们怎么不富呢?” “嗯,所有这些财产都应该照管好。比如说,假如我们有些土地,我们收取货币租金。我们不该只把它租给出价最高的人,然后只管收钱,我们得留意找一个好佃户,并且要监督他,确保他好好耕种;不然的话,牧场就会绝水,土壤就会用乏。佃户交不出租金,最后他把土地交还给我们时已经贫瘠了。再举田庄的例子,是由雇工耕种而由修士管理的,如果除了收缴产品而无人光顾的话,修士就会变得懒散腐败,雇工就会偷庄稼,田庄的产品就会一年比一年少。连教堂也需要悉心照料,我们不能只顾一味收取什一税。我们应该派去懂得拉丁文、能够指导宗教活动的好教士。不然的话,人们就会堕落到不虔敬神祇,结婚、生育和死亡都不要教会祝福,还在缴纳什一税时采取欺骗手段。” “管事人总该认真经管他们的财产吧,”菲力普说着,吃完了最后一个梨。 卡思伯特从一个木桶里舀了一杯酒。“他们是应该这样,可是他们的脑子里还有别的事情。是啊,见习修士导师懂得什么农田的事?一个疗养所长干嘛要做个能干的地产经理人呢?当然啦,一个强有力的副院长会强迫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开源节流。但是我们十三年来只有一位软弱无能的副院长。如今我们没钱修复大教堂,我们一星期吃六次咸鱼,学校里几乎空荡荡的没有见习修士,客房也没人来住。” 菲力普沉默地嘬着酒。他发现很难冷静地思考这样骇人地糟蹋上帝财富的现象。他恨不得抓住负责的人,摇晃他,到他清醒为止。但就王桥修道院来说,那位负责人已经躺在了祭坛后面的棺材里。至少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很快就会有一位新的副院长了,”菲力普说。“他会把事情理顺的。” “见习修士导师年纪老了,比我还累。客房长是个贪吃的酒鬼。而司铎和巡察宣誓要选雷米吉乌斯。为什么?我不清楚,不过我可以推测。我猜想雷米吉乌斯已经答应提拔司铎担任副院长助理,把巡察提成司铎,作为他们支持他的报答。” 菲力普颓然坐到他当作座位的面粉口袋上。 “你是说雷米吉乌斯已经独占选举了?” 卡思伯特一边剖开另一条鳗鱼一边说:“还有一种可能: 另有一个候选人,他将是一名出色的推行改革的副院长,而他的地位虽然低于那位副院长助理,但要和司铎和司务相同。” 菲力普把第二条鳗鱼浸进清水中。“谁?” “你。” “我!”菲力普大吃一惊,把鳗鱼掉在了地上。理论上他确实相当于大修道院的管事人,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和司铎等等平起平坐,因为他们都比他年长得多。“我太年轻——” “想想看嘛,”卡思伯特说:“你已经在修道院里过了半辈子了。你在二十一岁就当了司务,你已在一个小修道院当了四、五年院长了——而且你把那里改革了。谁都清楚,上帝之手落在了你头上。” 菲力普抓回了那条溜掉的鳗鱼,把它扔进了盐水桶。“上帝之手落在我们大家的头上,”他不偏不倚地说。他被卡思伯特的建议惊得有点不知所措了。他想有一个精力充沛的新副院长来管理王桥,但他从没想过自己去担任那职务。“说实在的,我当副院长会比雷米吉乌斯强,”他若有所思地说。 “我知道,”卡思伯特直起腰来,直视着菲力普的眼睛。“在你考虑的时候,请记住这一点:过分骄傲是常见的罪,但一个人过分谦虚也同样会轻易地妨碍上帝的旨意。” 菲力普点点头。“我会记着的。谢谢你。” 我想当王桥的副院长吗?他自问,回答立即回来: 是的!对这座倾圮的教堂负起责来,将其修葺一新,让其中充满上百名修士的歌声和上千名敬神者的声音,说一声吾主——单为这一点,他就想要这个职位。然后,还有修道院的财产,需要重新管理令其复苏,成为生财和生产之道。他想看见一群小男孩在回廊的角落里学习读书写字。他想要客房里充满光明和温暖,吸引贵族和主教们来访,临行前把贵重的礼物捐赠给修道院。他想要在旁边专门建一座图书馆,存满智慧与美好的书籍。对,他想当王桥的副院长。 圭内斯一向管理得很好。林中小修道院他接管时问题不少,但那里很小,而且易于控制。王桥的改革是个终身的挑战。要花上好几星期只不过找出根源何在——一共有多少土地,都在什么地方,上边都种的什么,到底是森林、是牧场还是麦田。把分散的产业控制好,把毛病找出来并加以克服,把各个部分联缀成繁荣的整体,将是若干年的工作。菲力普在林中小修道院无非是让十来个年轻人在地里好好工作,在教堂里庄严地祈祷。 是啊,他承认,我的动机不纯,我的能力值得怀疑。也许我应该拒绝接受。至少我应该确保避免骄傲之罪。可是卡思伯特是怎么说的?“但一个人过分谦虚也同样会轻易地妨碍上帝的旨意。” 上帝想要什么呢?他最后这样问自己。他想要雷米吉乌斯吗?雷米吉乌斯的能力不如我,而他的动机恐怕并不更纯。还有别的候选人吗?目前还没有。在上帝揭示第三种可能性之前,我们应该假定要在我和雷米吉乌斯之间决定取舍。显然,雷米吉乌斯会按照詹姆士副院长生病期间他的那套办法管理修道院,也就是说,他终日闲散,熟视无睹,而且会听任这种衰退继续下去。而我呢?我充满自豪,但我的天才还未经证实——但我要努力改革这座修道院,如果上帝给我力量,我会成功的。 那好吧,祈祷快结束时他这样对上帝说: 好吧,我准备接受提名,而且我准备全力以赴在选举中获胜;而如果你不想要我,出于某种你决定不向我揭示的原因,那么,你就以你所能的任何方式制止我吧。 虽然菲力普已经在修道院中度过了二十二个春秋,但他一直在长寿的院长手下,因此他从来不知选举是怎么回事。在修道院生活中,这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弟兄们在投票时不必服从——突然之间他们全都平等了。 如果传说属实的话,从前修士本来是处处平等的。一群男人决定背向肉欲的世界,在旷野建起一座圣殿,以便他们在其中过敬奉上帝和自我克制的生活;他们占据一块荒地,清理树木,排掉积水,耕种土地并共同建起教堂。那时候,他们确实如弟兄一般。院长,如其本意所示,不过是平等者们中的第一人(译注: 原文的院长有“第一”的含义。),大家宣誓遵守圣·本笃的戒律,而毋需服从修道院的负责人。但如今,从那种原始的民主中遗留下来的只剩下院长的选举一项了。 有些修士对于自己的这一权力觉得不自在。他们想让人指点怎么选举,或者还建议由高级修士组成一个委员会来决定算了。另一些人却滥用这一特权,一时忘乎所以,或者还要求对他们的支持回报以好处。而大多数人则一心思虑着如何做出正确的抉择。 那天下午在回廊里,菲力普和多数人谈了话,有的个别谈,有的集体谈,他对他们直言相告,说他想做这件工作,他觉得能比雷米吉乌斯做得出色,尽管他年龄不大。他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大多是关于饮食的份额的。每次谈话结束,他都要说:“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认真思考,虔诚地做出决定,上帝一定会祝福我们的选举结果的。”这话说得很谨慎,但他是相信的。 第二天早晨,当菲力普和米利乌斯吃着粗面包和小啤酒当早点,厨子们正在烧火时,那位司厨对他说:“我们正在取胜。” 米利乌斯从他的凳子上下来。开始磨一把厨刀。他精力过剩,两手老是闲不住,菲力普断定。“一共有四十四个修士有权投票,”米利乌斯说。本来有四十五个的,当然,一个已经死了。“我最好的估计是十八票属我们,十票属雷米吉乌斯,剩下十六票还决定不下来。我们得有二十三票才过半数。这就是说,你还得争取五个游离的过来。” “照你这么说,这事似乎很容易,”菲力普说。“我们还有多少时间?” “说不准。弟兄们巴不得快点,但如果我们选得太早,主教也许会拒不认可我们的选择。但如果我们拖得太久,他能命令我们快选。他也有权指定一个候选人。目前,他甚至可能还没听说老副院长已经去世。” “那么说,可能还得等一段时间。” “是的。只要我们一有把握得到多数票,你就该回你的修道院去,等到一切结束之后再回来。” “确实如此,”米利乌斯又稍稍耸耸了肩表示同意。“不过,一旦他们跟你熟了,这种看法就不会持续下去了。如果你待在这儿,你就会失去那种名声。他们会看到你剔牙、搔屁股,他们会听到你打鼾、放屁,他们会发现你发脾气或伤了自尊或者头疼时会是什么样子。我们不想要他们这样。让他们一天天盯着雷米吉乌斯笨手笨脚、错误不断,而你的形象在他们的脑海里则保持着光辉和完美。” “我不喜欢这样,”菲力普困惑地说。“这里边有点欺骗的意味。” “这没有一点不真诚的地方,”米利乌斯争辩说。“这是你如何认真为上帝——如果你是副院长——为修道院工作,而雷米吉乌斯管理得有多糟糕的真实反应”。 那天夜里,菲力普梦见了乔纳森,那个弃婴。梦中,孩子在林中圣约翰的祈祷室的前廊里,菲力普则在室内诵晨祷的经文,一只狼鬼鬼祟祟地从林子里溜出来,像蛇一样地滑过田野,朝婴儿奔来,菲力普不敢动,因为怕搅扰祈祷,遭到在场的雷米吉乌斯和安德鲁的指责(虽说事实上他俩都从未到过那小修道院)。他打算喊一声,但却干使劲出不来声,这是梦中常有的。最后他总算憋足了劲喊了出来,自己却醒了。他躺在黑暗中直抖,同时听着周围熟睡着的修士们的呼吸声,渐渐明白过来,那狼不是真的。 自从到达王桥以来,他很少想到那婴儿。他不知道,如果当真成了副院长,他该怎么安置那孩子。到那时候一切就都不同了。一个婴儿在一个隐蔽在林中的小修道院中没什么关系,哪怕非同寻常。但在王桥修道院可就要惹起一场轩然大波了。另一方面,那又有什么不对呢?这并不是任人说长道短的罪孽。他要就任副院长,所以他可以随意行事,他可以把八便士约尼带到王桥来照顾婴儿。这主意让他异乎寻常地高兴。我就要这么办,他想。跟着,他才想起,他有可能根本当不上副院长。 菲力普和别的修士在清晨一起起床,到教堂作晨祷,一天中的第一次祈祷。之后,他往食堂走去,打算和别人一起进早餐,但米利乌斯截住了他,诡秘地示意他到厨房去。菲力普跟着他,神经绷得紧紧的。信使该回来了,够快的。他大概一到那儿就得到了回答,昨天下午就启程返回了。即使这样他也够快的了。菲力普知道,修道院的马厩里还没有一匹马有那么快的脚程。而答复会是什么呢? 等在厨房里的不是信使,而是副主教本人,沃尔伦·比戈德。 菲力普奇怪地瞪着他。副主教的穿着黑斗篷的身形停歇在一个方凳上,宛如乌鸦栖在树桩上。他的鹰勾鼻头冻得发红。他那双骨瘦如柴的白手正捧着一杯热酒焐着。 “你来了太好啦!”菲力普脱口而出。 “你给我写信我很高兴,”沃尔伦冷冷地说。 “是真的吗?”菲力普等不及地问。“主教要提名奥斯伯特?” 沃尔伦伸出一只手制止了他。“我会谈到那儿的。卡思伯特正在这儿告诉我昨天的事。” 菲力普迫不及待地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们想了解的情况了吧?” “是的,我来告诉你。”沃尔伦放下了他还没喝的酒。“主教愿意要他的儿子当王桥的副院长。” 菲力普的心沉下去了。“那么说,雷米吉乌斯说的是实话。” 沃尔伦接着说:“不过嘛,主教并不愿冒和修士争吵的风险。” 菲力普皱起了眉头。这也是雷米吉乌斯多少已料到的——不过有些情况不大对劲。菲力普对沃尔伦说:“你跑这么远的路,不会只为了告诉我们这一点吧。” 沃尔伦对菲力普很尊敬地看了看,菲力普知道他猜对了。“不错,”沃尔伦说。“主教要我来测测修道院的情绪。他还赋予我以他的名义提名的权力。事实上,我随身带来了主教的印信,所以我可以写一封提名信,让这一提名很正式,具有约束力。你们明白吧,我拥有他的全部权威。” 菲力普把这件事思考了一会儿。沃尔伦被授予提名的权力并可加盖主教的印信,这意味着主教已经把这事全权交给沃尔伦来掌握。他如今是以主教的权威讲话的。 沃尔伦如今有权选择新的副院长了。 菲力普说:“那你打算提名谁呢?” “我们应该一起朝这个目标努力——你们三个人,和我。” 沃尔伦结束他的话说:“你想让我帮你当上王桥的副院长。我想让你帮我当主教。” 原来如此! 菲力普默默地瞪着沃尔伦。事情很简单。副主教是想做一笔交易。 菲力普震惊了。这和收买和出卖一个圣职所谓的买卖圣职罪的情况不完全一样;但其中仍有一种令人不快的商业交易的感觉。 他努力客观地思考这一建议。这就是说,菲力普可以当上副院长。想到这里他的心跳加快了。但他不想为把他扶上副院长留下任何口实。 这还意味着沃尔伦到时可能成为主教。他会成为一名好主教吗?他当然胜任,他看来没有严重的缺点。他在敬神上相当世俗和实际,但菲力普不也是一样嘛。菲力普感到沃尔伦有他所不具备的毕露的锋芒,但他也感到这是基于维护和加强教会利益的真诚决心。 卡思伯特对沃尔伦说:“我们不能保证你当选。” “我知道,”沃尔伦说。我只要求你们提名。确切地说,这也正是我所能够回报给你们的——一个提名。” 卡思伯特点点头。“我同意了,”他庄严地说。 “我也同意了,”米利乌斯说。 副主教和两位修士看着菲力普。他踌躇,他心乱。挑选一位主教可不是靠这种方式,他知道;但修道院在他的掌握之中。用一个圣职交换另一个圣职,像马贩子似的,那可不对——但如果他拒绝,其结果将是雷米吉乌斯当上副院长,奥斯伯特成了主教! 然而,理性的论据此时看似学究气了。要当副院长的欲望在他内心犹如不可阻遏的力量,而且他也不能不顾正反两方面的论点一味拒绝。他忆起他昨天所作的祈祷,他告诉上帝说他要为这一职位而战。他这时抬起眼睛,又作了另一个祈祷: 如果你不想让这件事发生,那就请弄僵我的舌头,麻木我的嘴唇,并停止我喉头的呼吸,别让我说话吧。 然后他望着沃尔伦,说:“我接受。” 刚才,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沃尔伦就在厨房,当场写了一封给修道院的信,命令修士们马上选举,并提名菲力普为候选人。他在信上签了主教的名字,并加盖了主教的印信。然后他们四人走进了会议室。 雷米吉乌斯一看见他们进来,就知道战斗已经结束了。沃尔伦读了信,读到菲力普的名字时,修士们欢呼起来。雷米吉乌斯明智地免除了投票的形式,承认了失败。 菲力普成了副院长。 他有点晕眩地主持了后来的会议,然后就走过草地来到副院长的住所——在修道院围墙内的东南角,准备住下来。 菲力普还有些别事要和沃尔伦商谈,现在他们终于单独在一起了。“我告诉你的情报,”他开始说。“关于夏陵伯爵的……” 沃尔伦点点头。“我没忘——事实上,那比谁当副院长或主教的问题更重要。巴塞洛缪伯爵已经抵达英格兰。他们预计他明天到夏陵。” “你打算怎么办?”菲力普忧虑地说。 “我打算利用一下珀西·汉姆雷爵士。说实在的,我希望他今天能到会。” “我听说过他,但我从来没见过他,”菲力普说。 “注意找一位胖胖的爵爷,带着一个丑妻子和一个漂亮儿子。你不会看不见那位夫人的——她丑得刺眼。” “你怎么会认为他们会站在史蒂芬国王的一边反对巴塞洛缪伯爵呢?” “他们对伯爵有刻骨的仇恨。” “为什么?” “他家的儿子威廉本已和伯爵的郡主订了婚,但她反对他,这婚姻也就作罢了,这可是汉姆雷家的奇耻大辱。他们仍因此而痛苦,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跳出来回敬巴塞洛缪的。” 菲力普满意地点点头。他很高兴卸掉这分责任,他的任务已经满了。王桥修道院本身就足够他管理的。沃尔伦能把外界的事都担起来。 他率领着众修士进入了预备室。一个像这样的重大祈祷通常要由主教主持。今天则由他的副手、副主教沃尔伦负责。沃尔伦开始讲话后,菲力普的目光掠过会场,寻找沃尔伦描述的那一家子。中殿里站着有一百五十多人,有钱的穿着厚实的防寒的大衣和皮靴,农人则穿着粗糙的上衣、毡靴或木底鞋。菲力普没费事就认出了汉姆雷一家。他们靠近祭坛,就在前几排。他先看到了那女人,沃尔伦并没有夸大——她不堪入目。她穿着件斗篷,但大部分脸还露在外面,他看得见她皮肤上满是难看的疖子,她不停地神经质地去触摸。她身边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大胖子,准是珀西了。他的服饰表明他是一个有相当财富和权势的人,但还没有高到男爵和伯爵的地位。那儿子靠在中殿的一根大柱子上。他是身材漂亮的男人,头发非常黄,眼睛细长而高傲。与伯爵家联姻会使汉姆雷家跨越乡绅和王公贵族之间的界线,难怪他们对取消婚礼会气愤不已了。 菲力普把思绪转回到祈祷上来。对菲力普来讲,沃尔伦进行得太快了。他又怀疑起来,他同意等现任主教死时,提名沃尔伦作主教是否正确。沃尔伦是个献身的人,但他看来低估了敬奉神祗的重要性。说到底,教会的繁荣和权力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最终的目标是拯救灵魂。菲力普决定,他不该对沃尔伦操心太多。如今,事情已经办完了;何况,主教可能还会再活上二十年来挫败沃尔伦的野心。 祈祷快结束了,沃尔伦副主教在对大家讲话。“你们大多数人都知道敬爱的王桥副院长已经去世。他的遗体,现在就躺在我们这个教堂里,将在今天午饭后安息在修道院的墓地里。主教和修士们已经选定了圭内斯的菲力普弟兄做他的继承人,今天上午带领我们进入教堂的就是他。” 他停住了,菲力普站起身,准备领着队伍出去。这时沃尔伦说:“我还有另外一个伤心的消息。” 菲力普被惊住了。他赶紧重新坐下。 “我刚刚接到了一个消息,”沃尔伦说。 他没有接到任何消息,菲力普知道。他们这一上午都在一起。这个滑头的副主教这会儿又有什么招数了? “这消息告诉了我一个噩耗,将让我们全体都深切悲痛。”他又顿了一下。 有人死了——是谁呢?沃尔伦在他来以前就已经知道了,但他一直秘而不宣,还要装作刚刚才?到这消息。为什么呢? 菲力普只能想到一种可能性——如果菲力普的猜疑不错,沃尔伦就比菲力普所想像的还要野心勃勃和厚颜无耻。他当真欺骗和耍弄了他们大家吗?菲力普在沃尔伦的棋局中是不是仅只一个走卒呢? 沃尔伦最后的一句话证实了他的想法。“最亲切而敬爱的,”他肃穆地说,“王桥的主教已经辞世。” 雷鸣般的巨响更大了。菲力普惊恐地看着,教堂的整个西端像是往前移动了一码,似乎给上帝的手推了一下。十多码的屋顶掉进了中殿,那落地的一撞不啻地震。跟着,整座西南塔楼眼看着就崩塌了,像滑坡一样滚进了教堂。 菲力普惊呆了。他的教堂就在他眼前土崩瓦解了。即使他能 一 “那条母狗一定在那儿,”威廉的母亲说。“我敢说她一定在。” 威廉望着王桥大教堂的阴沉的外表,心里夹杂着既恨又盼的感情。如果阿莲娜郡主出现在主显节的祈祷仪式上,对他们都会是极痛苦的尴尬,然而,一想到又要看到她了,他的心跳就加快了。 他们骑着马,蹄声哒哒地走过通向王桥村摇摇晃晃的木桥,再催马踏上主街的上坡路,前往修道院。教堂北侧的墓地上,已经有二、三十匹马在啃着稀疏的草,但没有一匹比得上汉姆雷家的马。他们一直骑到马厩,把马匹留给修道院的马夫去照管。 他们走进了教堂。 威廉痛恨教堂。哪怕外面天气晴好,里面仍阴冷如常,而且总有一股淡淡的霉腐气味从黑暗的角落里和通道的低沟里冒出来。而最糟糕的是,教堂使他想到地狱的折磨,他让地狱吓坏了。 他的视线掠过会场。起初,他因为光线太暗,很难分清人的面孔。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适应过来了,他还是看不见阿莲娜。他们沿通道向前走,看来她不像是在场,他感到既轻松又沮丧。跟着,他看到了她,他的心猛地一跳。 她在中殿左侧靠前的地方,由一位威廉不认识的骑士陪着,周围都是士兵和侍女。她背向着他,但她那一团卷曲的乌发是不会看错的。在他瞄着她时,她转过脸来,露出曲线柔和的面颊和笔直、傲慢的鼻子。她那双近乎黑色的眼睛遇上了威廉的目光。他屏住了呼吸。那双本来很大的黑眸子在看到他时睁得更大了。他想把目光漫不经心地掠过她,装作没看见,但却无法做到。他想看到她朝他微笑,哪怕是她那丰满的嘴唇微微一翘,仅仅表示一下礼貌的打招呼。他把头向她偏了一偏,只是很轻微的一动——与其说是鞠躬,不如说是点头。她的面孔板着,扭过头去对着前面。 威廉像是被刺痛似的往后一缩。他觉得如同一条狗被从路上踢开,他想蜷缩在一个角落里,不让别人注意他。他东张西望,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了他们交换过目光。当他随着父母沿通道往前走时,他意识到人们正在从他看到阿莲娜,再回过来看他,互相捅着,低声议论。他直视着前方,避免遇上别人的目光。他得强制自己高昂着头。他想,她怎么会对我们这样呢?我们是南英格兰的望族之一,可是她却使我们觉得渺小了。这念头使他愤愤不已,恨不得抽剑向人刺去,刺谁都成。 主显节的祈祷结束时宣布了主教之死。威廉希望这个消息最终会引起轰动,盖过取消婚约的效果。修士们列队走了,人们朝出口散去时,有一阵激动谈话的嗡嗡声。很多人和主教不仅有精神上的联系,而且还有物质上的牵扯——是他的佃户,或者转租户,或者雇工——大家都对谁作他的继承人和会不会导致变更感兴趣。一个大地主之死对他治下的人来说,往往意味着风险。 威廉随着父母沿中殿向外走,他很惊奇他看到沃尔伦副主教正朝他们走来。他在会众中轻快地穿过,像是一条大黑狗在一群母牛中钻行;而人们也像牛群一样,惊恐地扭回头看着他,往一旁闪开一两步给他让路。他不理睬农民,但对每个乡绅都说上几句话。当他走到汉姆雷一家跟前时,他向威廉的父亲致意,却没有理睬威廉,又把注意力转向他母亲。“这样毁婚真可耻,”他说。 威廉脸红了。这蠢才这么讲,是不是以为他在以同情表示礼貌呢? 她母亲并不比威廉更热衷于谈这件事。“我可不是那种耿耿于怀的人,”她说了假话。 沃尔伦对此听而不闻。“我听说了巴塞洛缪伯爵的一些事,你可能会感兴趣的,”他说。他的声音不高,怕被人偷听,威廉得竖起耳朵才能听清。“伯爵似乎不愿背弃他对老王宣的誓。” 他父亲说:“巴塞洛缪一向是个顽固的伪君子。” 沃尔伦看起来很痛苦,他需要他的聆听,而不是评论。“巴塞洛缪和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伯爵不愿接受史蒂芬国王;而你是知道的,新王是教会和贵族们选定的。” 威廉不明白,一个副主教干嘛要对一位老爷讲这种贵族间常有的争吵。父亲也想到这一点,因为他说: “可是这两位伯爵对此无能为力的。” 母亲和沃尔伦一样对父亲插入的评论不耐烦。“听着,”她嘘着他。 沃尔伦说:“我听到的消息说,他们正在策划一场叛乱,拥戴莫德作女王。” 威廉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位副主教当真会在王桥大教堂中殿这儿,悄悄地又是一本正经地说起这番愚蠢的话吗?不管是真是假,会因此受绞刑的。 父亲也吃惊了,但母亲却若有所思地说:“格洛斯特的罗伯特是莫德的同父异母兄弟……这话有理。” 威廉不明白她怎么会对这条捕风捉影的消息如此认真。但她是非常聪明的,几乎料事如神。 沃尔伦说:“不管是谁,只要能除掉巴塞洛缪伯爵,并且在叛乱未发动之前就予以制止,他将赢得史蒂芬国王和圣母教会永久的感激。” “真的?”父亲用困惑的口吻说,但母亲已经会意地点起头来了。 “巴塞洛缪预定在明天到家。”沃尔伦说到这里抬眼一看,和某个人的目光相遇,他回过头来看看母亲说:“我认为,在所有的人当中,你是会感兴趣的。”说完就走开,向别人打招呼去了。 威廉盯着他的背影。他全部要说的话当真只有这些吗? 他们走过绿地向马厩走去。他们在教堂前廊外一甩开人群,不会再被人偷听到他们的谈话之后,父亲马上激动地说:“真是太走运了——就是侮辱了我们家的那个人,被人发觉犯了叛逆的弥天大罪!” 威廉不明白其中有什么太走运的地方,但母亲显然明白了,因为她点头赞同。 父亲接着说:“我们可以用剑尖指着他,把他抓起来,在最近的一棵树上吊死他。” 威廉原没想到那一点,但他现在恍然大悟。如果巴塞洛缪是个叛乱分子,杀掉他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可以报仇了,”威廉脱口说道。“而且我们不但不会为此受罚,还会得到国王的褒奖呢!”他们就又可以抬起头了,而且—— “你们这一对傻瓜,”母亲带着突如其来的恶毒说。“你们这对没脑子的白痴。你们说要在最近的一棵树上吊死他,要不要我告诉你们然后会怎么样?” 父子俩谁也没说什么。在她处于这种心境时,最好别出声。 她说:“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会矢口否认有什么阴谋,还会去拥抱史蒂芬国王,宣誓效忠;事情就这么了结了,但你们俩会以谋杀罪论绞。” 威廉打了个冷颤。想到受绞刑,他给吓坏了。他曾做过这种恶梦。然而,他看得出母亲是对的,国王可以相信,或装作相信,没人会轻率地反叛他;从而也就会不假思索地牺牲两条无辜的生命。 父亲说:“你说得对。我们就像捆猪去杀一样地把他五花大绑,活着送到温彻斯特交给国王,当场指控他,要求给我们奖赏。” “你怎么不动动脑筋呢?”母亲轻蔑地说。她很紧张,威廉看出来她对此和父亲一样激动,但想法不同。“副主教难道不想把一个叛逆分子捆到国王面前去吗?”她说。“他不想给自己得到一份奖赏吗?——你们不知道他一心巴望着当上王桥的主教吗?他干嘛要把这次抓人的好处奉送给你?他干嘛要想法在教堂里遇上我们,就像刚好碰上的,而不到汉姆雷去见我们呢?为什么我们的谈话这么简短而且不直接?” “我来告诉你们吧,”母亲接下去说。“因为他没把握巴塞洛缪是个叛逆份子。他的情报不那么可靠。我猜不出他从哪儿得来的——他也许是偷听到了一次醉言醉语,也许是截获了一封不明不白的信件,或者是和一个信不过的奸细谈过话。不管是那种情况,他反正不想把脖子伸出来。他不想公开指控巴塞洛缪的叛逆行为,万一弄清罪名不属实,他沃尔伦就会被人看作是诽谤者。他想让别人担这个风险,替他干这种脏事;等完了以后,如果叛乱属实,他就会站出来,分享他的一份好处;如果巴塞洛缪万一是无辜的,沃尔伦就干脆永远不承认他今天对我们所说的话。” 她这么一说,事情就像是显而易见了。但如果没有她,威廉父子就会完全落入沃尔伦的圈套。他们会心甘情愿地充当沃尔伦的代理人,为他去冒风险。母亲的政治判断力真是准确无误。 父亲说:“你是不是说,我们应该彻底忘掉这件事呢?” “当然不是。”她的眼睛闪着光。“这还是个机会,可以毁掉羞辱我们的人。” 一个侍从牵着她的马等在那儿,她接过缰绳,把他挥开,但并没有立刻上马。她站在马旁,沉思着拍了拍马脖子,低声说:“我们需要他们谋反的证据,这样等我们指控后,他就赖不掉了。我们还得悄悄拿到证据,不能暴露我们的意图。等证据到手,我们就可以逮捕巴塞洛缪伯爵,把他递解到国王跟前。巴塞洛缪面对证据,只能认罪,请求宽恕。到那时候,我们再要求给我们的赏赐。” “而且还要否认沃尔伦帮助我们,”父亲补充了一句。 母亲摇了摇头。“让他去得到他那份荣誉和赏赐,那时候他就欠了我们的情,这样对我们只有好处。” “但我们到哪儿去找证据呢?”父亲忧虑地说。 “我们得找个办法在巴塞洛缪的城堡周围打探一下,”母亲皱着眉说。“这事不容易。我们要是去进行礼貌性的拜访,没人会信得过我们——谁不知道我们恨他们。” 威廉忽然想到一招。“我可以去,”他说。 主显节后的那天,威廉出发去伯爵城堡,几个月来他第一次不那么垂头丧气。那天早晨,天气晴朗,气温很低。北风刺着他的耳朵,结霜的冬草在他战马的蹄下簌簌作响。他身穿猩红色的紧身上衣,外罩一件镶了兔皮边的灰色的佛兰德(译注: 中世纪的欧洲的伯爵领地,包括今比利时东西佛兰德两省和法国北部分地区。)斗篷。 威廉由他的侍从瓦尔特陪着。威廉十二岁的时候,瓦尔特就成了他习武的教习,教他骑马、打猎、击剑和摔跤。如今,瓦尔特又当了他的侍从、伴随和保镖。他和威廉一般高,但比他壮,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膀乍腰圆的汉子。他比威廉才大不到十岁,这个年龄论起喝酒和追逐女人不算老,但论起必要时帮他摆脱困境又不算小。他是威廉最亲密的朋友。 巴塞洛缪伯爵住在离夏陵镇几英里的地方。夏陵本身的城堡由郡守驻守,因此伯爵在镇外另有自己的城堡。城堡周围崛起的小村落就叫作伯爵城堡。威廉以前到过那儿,但如今他却是用一个进攻者的眼光来看待它的。 城墙外有一条8字形的又宽又深的壕沟,上圈小,下圈大。挖壕时掘出的土堆在这8字两个圆圈的内侧,形成土墙。 8字形的底部有一座桥加在壕上,连着土墙上的一个缺口,进去就是8字的下圈。这是唯一的进口。8字的上圈没有路通到外面,要想进去只有通过分开上下两圈的壕沟的交叉处,那儿还有一座桥,可是穿过下圈进入上圈的唯一的进口。上圈便是内宅院。 上圈的中央,是一座方形石头建筑,有三层楼高,墙很厚实,这就是主楼了。底层和通常一样是个仓库。大厅在上面,由一架可以拉进楼里的楼外木梯通到那儿。顶层应该是伯爵的居室,当汉姆雷率部下来抓他的时候,这里将是他的最后支撑点。 整个布局表明,为进攻者设置了重重可怕的障碍。这当然是关键,但此刻威廉既要弄清怎样才能越过这些障碍,他就把设计诸要素的不同功能看得清清楚楚。即使进攻者占领了8字形的下圈,也还得通过另一座桥和另一座门楼,然后才能进攻固若金汤的主楼。他们得设法爬上二层楼——假定用自备的梯子——即使到那时候,还会有极其可能的另一场战斗,才能从大厅经过楼梯进到伯爵的居室。要占领这座城堡的唯一途径是偷袭,威廉明白了,于是便开始思考用什么办法才能溜进来。 他爬上楼梯,进入大厅,立即发现了阿莲娜。 她在和一个比她小三岁左右的男孩一起玩。他露出一股坐不住和不耐烦的神气: 他不喜欢那游戏。威廉从这两个做游戏的人身上看出了同胞手足的相似之处。确实,那男孩的样子很像威廉记忆中儿时的阿莲娜,也长着扁鼻子,留着短头发。这一定是她弟弟理查,伯爵领地的嗣子。 她脸上掠过警觉的神色。“干嘛?” 威廉坐的位置刚好能盯着楼梯。他看见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下楼来到大厅,那人的装束像个高级佣仆,戴着一顶圆帽,穿着细布紧身衣。那佣仆向什么人打了个招呼,一个骑士和一个士兵一起走上楼梯。威廉重新看着阿莲娜。“我想和你谈一谈。” “谈什么?” “谈谈你和我。”他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看见那佣仆走了过来。那人走路的姿态有点带女人气。他的一只手里拿着一块圆锥形的褐色的糖,显得脏兮兮的。另一只手里拿着一节弯弯曲曲的根状东西,像是姜。那人显然是家中的总管,刚才去过伯爵居室中一个锁着的盛香料的橱柜,为今天的饭食取贵重的佐料,现在正给厨师送去,大概是为酸苹果馅饼加糖,为七鳃鳗加姜。 “你来这儿是谈婚事的吗?”她说,威廉从她的腔调里听出了不信任的味道。 “你不了解我,”威廉用申辩的语气说。他痛苦地意识到,他无法左右这场谈话。他原先想好,先扯些闲谈,然后才入正题,但她却直截了当,迫使他开门见山了。“你把我看错了。上次我们见面时,不知我做了什么事惹得你不喜欢我了;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也太匆忙下结论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以后?”阿莲娜讲话了。她在压抑某种感情。可能是气愤,但威廉隐隐地感到是嘲笑。“经过这么多的麻烦、气恼和谣言之后,就在总算已经风平浪静的现在,你来告诉我我误会了?” 她这么一讲,看来确实有点难以置信,威廉也明白了。“其实还没有风平浪静——人们还在议论,我母亲还是怒不可遏,我父亲在人前还是抬不起头来。” “对于你们来说,这一切都关乎到家族荣誉,是吧?” 她的口气里有一种危险的味道,但威廉却忽略了。他刚刚弄明白伯爵正在和这些骑士及士兵忙着干什么: 他在往外派人送信。“家族荣誉?”他心不在焉地说。“是的。” “我知道我该想到荣誉,想到家族的联盟及其他一切,”阿莲娜说。“但并不是说,这些都有了就要结婚了。”她似乎在斟酌着,过了一会儿才做出决定。“也许我该和你说说我母亲。她恨我父亲。我父亲人不坏,实际上很了不起,我爱他,但他严肃、严格得可怕,而且他从来不了解母亲。她是个快乐、开心的人,喜爱放声大笑,喜欢讲故事和音乐,可是父亲把她弄得很痛苦。”威廉模模糊糊地觉察到阿莲娜的眼里有泪水,但他一心只想着送信的事。“所以她才死了——因为他不准她高兴。我知道的,而且他也晓得的,你明白了吧。因此他保证他绝不让我嫁给我不喜欢的人。你现在了解了吧?” 那些送出去的信都是命令,威廉心里想道;给巴塞洛缪的朋友和同盟们的命令,警告他们要做好战斗准备。而信使们就是证据。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你吗?好吧,听我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是因为你没教养。我不喜欢你,是因为你简直大字不识。我不喜欢你,是因为你只对你的狗、你的马还有你自己感兴趣。” “我不喜欢你,是因为你自私、笨拙和愚蠢,”她叫道。这时,所有的骑士都大笑起来。“我不喜欢你,我看不起你,我恨你,我讨厌你。就是因为这个我不愿嫁你!” 骑士们欢呼鼓掌。威廉心里畏缩了。他们的笑声使他感到自己渺小、软弱和无奈,像个小男孩似的,他小时候就整天都被人吓唬。他转过身,背对着阿莲娜,使劲控制自己的表情,隐藏自己的心情。他迈着大步尽快穿过房间,只是没有跑而已,这时骑士的笑声更大了。他终于走到门口,拽开门,磕磕绊绊地到了外面。他把大门在身后甩上,快步跑下梯子,内心的耻辱憋得他喘不过气;他一路穿过泥泞的院子走到门口,渐远渐低的嘲笑声一直在他耳畔响着。 从伯爵城堡通向夏陵的小路,走出一英里左右就要穿过大道。在交叉路口,往北去可达格洛斯特和威尔斯边界,往南去可达温彻斯特和海边。威廉和瓦尔特转向南边。 威廉的极度痛苦变成了异常的愤恨,他直气得话也说不出来了。他想伤害阿莲娜,杀死所有那些骑士。他恨不得把剑戳进每一张发笑的嘴,一直插到每个喉咙。他已经想到了一种办法至少在他们当中的一个人身上报仇。如果成功了,他就会同时拿到他所需要的证据。这种前景使他得到一种残忍的慰藉。 首先他必须抓住他们当中的一个人。 如果他的计画奏效了,就会最终导致巴塞洛缪伯爵的垮台和汉姆雷家的复兴。到那时候,所有那些笑话这场取消了的婚礼的人都会吓得发抖,有些人还会比害怕更倒霉的。 巴塞洛缪的垮台也是阿莲娜的垮台,这可是最要紧的了。随着她父亲以叛逆罪被绞,她那忘形的狂妄和她那优越感也得改变了。到那时候,她要想有软缎和锥糖,就得嫁给威廉。他想像着她又谦卑又后悔地从厨房给他拿来热点心,用那双大大的深色眼睛仰望着他,热切地取悦他,巴望着他的抚爱,她的柔软的嘴唇微张着,求他吻她。 他的幻想被马蹄敲击大道上冻土的声音所惊破。他站直身子,拿起刀子,靠紧大树,竖起耳朵又听着。 这是一匹又好又快的马,不是战马,大概是匹地道的骏马。马背上载的重量平常,似乎骑手并没有身穿甲胄,马走近的速度也是那种能坚持一整天的不紧不慢的小跑,所以马根本没有喘粗气。威廉和瓦尔特交换了一下目光,点了点头: 就是这次这个人了,抓住他作证据。他举起右臂,捏住刀尖。他瞥见一眼那骑手,络腮胡子,皱着眉头,一边扯住缰绳,原来是猫脸吉尔伯特,那个结实的老家伙。威廉投出了刀子。 那一下投得棒极了。刀子按预定的最佳部分扎到了马的臀部,有一英寸左右插进了肉里。 那马像人吃惊一样楞了一下,接着,没等吉尔伯特反应过来,就发疯地向前一蹿,用最高速度奔跑起来——正好冲近瓦尔特的伏击点。 瓦尔特把时间把握得恰到好处,威廉完全没有看清,那棒子是怎么从树后抛出来的。他只见马失前蹄,像是一下子无力地瘫软了下去。接着后腿好像绊上了前腿,四条腿全搅在了一起。最后,马头垂下去,后臀蹶着,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他们把他翻过身,面朝下,瓦尔特骑在他的头上,由威廉反绑了他的双手。接着威廉又脱下吉尔伯特的长靴,用一根结实的皮马具,把他的两只脚踝捆在一起。 他站起身来。他朝瓦尔特咧嘴一笑,瓦尔特也微微一笑。把这个滑头的老斗士捆绑得结结实实,总算松了口气。 下一步是让吉尔伯特招供。 他们把吉尔伯特横搭在他的马背上,然后牵上马,穿过树林,到威廉拴他们自己坐骑的地方。那两匹马嗅到从吉尔伯特的马臀伤口流出的血味都激动起来,因此威廉只好把它栓远一点。 他四下打量想找一棵适合的树。他瞄上了一棵榆树,上面有一根粗树枝伸出来,离地面有###英尺高。他指着那儿对瓦尔特说:“我想把吉尔伯特吊到那根粗树枝上。” 瓦尔特带着施虐的笑意。“你打算拿他怎么办,老爷?” “把他吊起来,”他对瓦尔特说。 瓦尔特拽起吉尔伯特。吉尔伯特挣扎着,挣脱了瓦尔特的手,落到了地上。瓦尔特拣起威廉的木棍,打吉尔伯特的脑袋,直到他昏过去,然后再把他拽起来。威廉把绳子的另一头在粗树枝上绕了几圈,把它拉紧。瓦尔特松开吉尔伯特,他就在粗树枝上轻轻摇晃,脚离地有一英尺高。 “拣点干柴来,”威廉说。 他们在吉尔伯特脚下堆起木柴,威廉用燧石打出火,点燃了火堆。过了一会儿,起了火苗。热气烤醒了吉尔伯特。 威廉不言语。吉尔伯特低声下气的哀求让他很满意,但这还不是威廉的目的。 当火开始烧到吉尔伯特的光脚趾时,他屈起膝盖,让脚离火远一点。他脸上冒着汗,他的衣服发出淡淡的焦糊味。威廉琢磨着火候,觉得可以开始盘问了。他说:“你们今天到城堡里去干嘛?” 吉尔伯特瞪大眼睛看着他。“去表示敬意,”他说。“这有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要表示你的敬意?” “伯爵刚从诺曼第回来。” “你们不是给特意叫去的?” “不是。” 这可能是实话,威廉寻思着。烤问一个囚犯可没有他原先想像的那么干脆。他又想了想。“你们上楼到伯爵的房间去,他对你说了些什么?” “他向我致意,感谢我欢迎他归来。” “他对你说了什么关于史蒂芬国王和莫德女王的话没有?” “没有,我告诉你!” 吉尔伯特老弯着腿,坚持不下去了,他的一双赤脚落到了往上窜的火苗里。过了片刻,他爆发出极度痛苦的嚎叫,他的身体剧烈地抽搐起来。阵阵痉挛时时抽着他的脚离开火苗。这时他意识到他可以前后晃动来减轻烧痛。可是每次摇摆经过火苗时,他就又叫起来。 威廉再次弄不清吉尔伯特说的到底是不是实话了。没有办法来证实。可以假定,在某一点上,他痛极难忍,宁可说出任什么威廉想要他说的话,在绝望之中求得一点缓解;所以重要的是不能让他太清楚想听的事,威廉忧虑地想。谁会想到折磨人居然这么难呢? “你到哪儿去?” “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 “我知道你什么时候撒谎,”威廉说。“干脆告诉我实话。”他听到瓦尔特低声一吼,表示赞同,心想:这下让我抓住了。“你到哪儿去?”他第四次问出这句话。 吉尔伯特已经没力气再摇晃身体了。他一边痛苦地呻吟着,一边停到了火堆上,又一次弯起腿躲着火苗。但这会儿火已经烧旺,火苗高得烧焦他的膝盖了。威廉留心到一股气味,似乎曾经嗅到过,又有点令人恶心;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是烧焦皮肉的气味,其所以嗅过,是因为像是开饭的气味。吉尔伯特的腿和脚都已烧得发乌,绽裂,他小腿上的毛都已焦黑;他肉里的脂肪滴到火中,滋滋作响。威廉看着他的极度痛苦简直入迷了。吉尔伯特每叫一声,威廉都感到一阵深深的刺激。他有权让一个人全身痛苦,对此他深为满意。这有点像他把一个女孩关到一处别人听不到她叫嚷的地方,只有他和她两个,他把她按在地上,把她的裙子撩起到她腰际,心中确信此时他可以毫不受阻地占有她了。 他几乎不大情愿地又问:“你到哪儿去?” 吉尔伯特强压没有叫喊,说道:“到金博恩去。” “去干嘛?” “把我放下来,为了耶稣·基督的爱,我把一切全告诉你。” 威廉感到已经胜利在握了。这可是深深的满足。但他还没完全到达终点。他对瓦尔特说:“把他的脚挪出火来。” 威廉抓住吉尔伯特的上衣,往怀里拉,让他的双腿离开火苗。 “说吧,”威廉说。 “巴塞洛缪伯爵在金博恩一带有五十名骑士,”吉尔伯特用窒息的叫声说。“我要去召集他们,带他们到伯爵城堡来。” 威廉面上露出微笑。他的一切猜测都极其满意地证实是丝毫不差的。“那么伯爵计画用这些骑士做什么呢?” “他没有说。” 威廉对瓦尔特说:“再烧他一会儿。” “别!”吉尔伯特尖叫。“我来告诉你。” 瓦尔特犹豫着。 “快说,”威廉警告说。 “他们要为莫德女王而战,反对史蒂芬,”吉尔伯特终于说了。 果然如此,这就是证据了。威廉品尝着他的成功。“当我在我父亲面前问你这件事时,你会同样回答吗?”他说。 “会的,会的。” “当我父亲在国王面前问你这件事时,你仍然会讲实话吗?” “会的!” “用十字架起誓。” “我用十字架起誓,我会讲实话的!” “阿门,”威廉得意地说,动手扑灭火堆。 二 汤姆在王桥主教的宫殿那儿没能找到工作,他在所有别的地方也全都失败了。然而,在夏陵附近有一个采石场,而采石场——不同于建筑工地——在冬天雇的人和夏天一样多。当然,汤姆通常的工作比采石工更需要技术,赚钱也更多,但他顾不得考虑那个了。他一心只想养活他的家人。夏陵的采石场属巴塞洛缪伯爵所有,有人告诉汤姆,在镇西几英里外伯爵的城堡里可以找到他。 如今他有了艾琳,他就得比以前更拼命为生活挣扎了。他知道,她为了爱,已经把自己的命运和他啮合在一起,而没有仔细衡量其后果。尤其是,她并不清楚汤姆要找到工作有多么困难。她并没有真正面对他们也许熬不过这个冬天的可能性。汤姆不肯打破她的幻觉,因为他想要和她厮守在一起。但是,一个女人终归会把她的孩子置于其余一切之前,汤姆担心艾琳会离开他。 他不知道那婴儿如何了。修士们叫他乔纳森,汤姆喜欢这个名字。按照那个带着乳酪的修士的说法,这名字的意思是来自上帝的礼物。汤姆回想起小乔纳森出生时的样子: 红红皱皱的皮肤和秃秃的脑袋瓜。他现在会不一样了,对一个新生婴儿来说,一星期是很长的时间呢。他个子已经长大,他的眼睛会睁得更大。如今他再不会被他周围的世界轻易遗忘了,一个大的响声会让他跳一下,一支催眠曲会让他安静下来。在他需要打嗝的时候,他的嘴角会翘起来。那些修士可能不懂那是他在喘气,还以为他真的笑了。 汤姆希望他们把他带好。那个带着乳酪的修士给他的印象是: 他们都是心眼好又能干的人。无论如何,他们照顾他总比既没家又没钱的汤姆要强。有朝一日我真能当上一个大工程的匠师,一星期能挣上四十八便士外加津贴,我要捐钱给那座修道院,他想。 他们走出森林,不久就看到了城堡。 走到近处,他用他那建筑工的眼光看出来,门楼顶上的雉堞已经坏了。有些大石头已经掉了,一些地方的女墙都成了平平的了。门楼的拱顶上有的石头也松动了。 城门口有两个哨兵,都是高度警惕的样子。他们大概在预防不测吧。一个哨兵问汤姆是做什么的。 “我是石匠,希望能在伯爵的采石场上找个活儿,”他回答说。 “去找伯爵的总管吧,”那哨兵很帮忙地说。“他叫马修。你大概可以在大厅里找到他。” “多谢,”汤姆说。“他是什么样的男人?” 那哨兵向另一个咧嘴一笑,说:“根本算不上什么男人,”说罢两人都放声大笑了。 “我叫汤姆。建筑匠。我是个出色的手艺人,我的孩子们在挨饿,我听说你们有个采石场。”他屏住了呼吸。 “我们是有个采石场,不过我看我们不再需要采石工了,”马修说。他回过头去看伯爵,伯爵几乎难以令人察觉地摇了摇头。“不行,”马修说。“我们不能雇你。” 汤姆点点头。他现在应该低声下气地接受总管的话,做出一副可怜相,讨一顿饭和睡一宿的住处。可是艾琳就在他身边,他害怕她会转身就走,于是他又做了最后一次努力。他把声音提高到伯爵能够听清:“我只是希望你们可别很快就打仗。” 他的这句话比他预料的还有戏剧效果。马修一惊,伯爵站起身来厉声说:“你为什么这么讲?” 汤姆知道他触动了一根神经。“因为您这儿的防御工事非修不可了,”他说。 “到什么程度了?”伯爵说。“说具体点,喂!” 汤姆深吸一口气,伯爵很激动,但很专心听。对汤姆来说,这正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门楼墙上的灰泥有好几处都掉了。这就给橇棍留下了缺口。一名敌军就能很容易地撬下一两块石头;等有了空洞,再推倒城墙就不难了。还有——”他一口气说下去,不容别人评论或争辩——“还有,这儿所有的雉堞都坍毁了。有些地方成了平平的一片。这就让你们的弓箭手和骑士失去了屏障,容易——” “我懂雉堞是干什么用的,”伯爵敏感地打断了。“还有呢?” “有。这主楼的半地下室有一座木门。我要是进攻这主楼,就穿过木门,在里面放一把火。” “如果你是伯爵,你会怎么防范呢?” “我就要有一堆切割成形的石块,预备好砂子和石灰来拌浆,还要一个建筑工站在一旁,一遇危险就把门洞砌死。” 巴塞洛缪伯爵瞪着汤姆。他的淡蓝色眼睛眯着,白晳的前额微蹙着。汤姆从他的表情看不出意思。他是因为汤姆对城堡的防御工事这么挑剔而生气吗?你永远不知道一位老爷对批评会有什么反应。总的说来,最好是让他们自己去犯错误。但汤姆这时只有孤注一掷了。 伯爵最后像是得出了结论。他转向马修说:“雇下这个人。” 傍晚时分,天已黑得无法工作时,所有忙碌的人都聚集到主楼的大厅里。灯草芯蜡烛点亮了,壁炉堆高了,狗也从冷地里进来了。一些男女从房间一边的堆物中搬来木板的支架,搭成T形的大餐桌,在横道上摆放好椅子,在竖道上围上长条凳。杰克从没见过许多人一起干活儿,他为他们愉快地合作所吸引。他们抬起沉重的木板时有说有笑,叫着“唉唷!”,“给我,给我”和“慢慢放下,好啦”。杰克羡慕他们的友谊和忠诚,不知道自己能否有朝一日也来分享。 过了一会儿,巴塞洛缪伯爵在通向他居室的楼梯上露面了。他下楼来到大厅,后面跟着马修总管,三四个衣着讲究的男人,一个男孩和一个杰克从未亲眼见过的最漂亮的人。 那是个姑娘或妇人,杰克也不确定。她穿着一身白,她走下楼梯时,她的束腰衣的长袖奇怪地张开,一直拖到地面。她的一头深色发卷在脸蛋周围抖动着,她的眼睛颜色非常、非常深。杰克意识到这就是民谣中提到的城堡中的美貌的公主。难怪在公主死时所有的骑士都要落泪了。 她走到楼梯脚下时,杰克看出来她十分年轻,也就比他大几岁;她高昂着头,像女王似的走到餐桌的顶端。她坐在巴塞洛缪伯爵的旁边。 “她是谁?”杰克悄声问。 玛莎回答说:“她一定是伯爵的女儿。” “她叫什么名字?” 玛莎耸耸肩,但坐在杰克另一边的一个脸孔肮脏的女孩说:“她叫阿莲娜,她妙极了。” 孩子们一大早就都醒了,但早饭要到弥撒之后才供应,伯爵不起来,弥撒就没法做,因此他们只好等着。一个起身早的仆人招呼孩子们搬进木柴,供一天烧用。清晨的冷空气从门口吹进来时,大人们纷纷醒来。孩子们搬完了木柴之后,他们见到了阿莲娜。 她像昨天晚上一样走下楼梯,但此时她的样子不同了。她穿着一件齐腰短衣,脚下登着毡靴。她浓密的卷发用一根缎带束到背后,露出了她那轮廓优雅的下巴、小巧的耳朵和白白的脖项。她那双深色的大眼睛昨天晚上看起来老成庄重,这时却闪着开心的光芒,她在微笑。她身后是昨晚和她及伯爵坐在桌子顶端的那个男孩。他看上去比杰克大一、两岁,但没有艾夫列长的那么壮实。他好奇地看着杰克、玛莎和艾夫列,但还是那姑娘先开口了。“你们是谁?”她说。 艾夫列作了答覆。“我父亲是石头建筑匠,他要在这儿修城堡。我叫艾夫列,我妹妹叫玛莎,他叫杰克。” 她走近时,杰克可以嗅到熏衣草的气味,他简直敬畏了。一个人怎么会有花草的香味呢? 过了一阵,玛莎羞答答地说:“你妈妈呢?” “我母亲死了,”阿莲娜简短地说。 “你难受吗?”玛莎说。 “当时难过,但已经过去很久了。”她歪了下头,冲着身旁的男孩。“理查根本记不得。” 理查一定是她弟弟了,杰克得出结论。 “我妈妈也死了,”玛莎说着,眼里充满了泪水。 “她什么时候死的?”阿莲娜问。 “上星期。” 阿莲娜不像是被玛莎的眼泪所感动,杰克观察着;除非她是有意要隐藏她自己的悲伤。她突然说:“那,跟你一起的那个女人是谁呢?” 杰克急切地说:“那是我母亲。”他有话可以和她说,感到很激动。 她转过来面对着他,像是第一次看见他。“那,你父亲在哪儿?” “我没父亲,”他说。只是由于她看着他,他就觉得很高兴了。 “他也死了吗?” “不,”杰克说。“我从来就没有父亲。” 一阵沉默,跟着,阿莲娜、理查和艾夫列全都爆发出笑声。杰克莫名其妙,茫然地看着他们;他们笑得更厉害了,直笑得他感到受了侮辱。从来没有父亲又有什么可笑的呢?连玛莎都露出了笑容,忘了她的泪水。 艾夫列用嘲笑的语气说:“要是你没有父亲,那,你是从哪儿来的?” “我母亲生的——所有的小家伙都是他们的母亲生的,”杰克神秘地说。“这跟父亲有什么关系?” 他们笑得更厉害了。理查高兴得跳上跳下,用嘲弄的指头指着杰克。艾夫列对阿莲娜说:“他什么都不懂——我们是在森林里发现他的。” 杰克的两颊羞红了。他和阿莲娜谈话,一直很高兴,这下她认为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一个林中的笨蛋;而最糟糕的是,他还是不知道他说错了什么。他想哭,但那只能更糟。面包堵在喉咙口,他咽也咽不下去。他看看阿莲娜,她可爱的面孔因为开心而显得生气勃勃,他实在无法忍受,于是他把面包扔在地上,走开了。 他漫无目标地瞎走一气,一直来到城墙跟前,他沿着陡坡爬上墙顶。他坐在冰冷的土地上,向外看去,为自己难过,痛恨艾夫列和理查,甚至也恨玛莎和阿莲娜。公主们都是没心肝的,他得出了结论。 弥撒的钟声响了。宗教仪式对他是另一种神秘的东西。仪式上说的话既不是英语也不是法语,教士们对着雕像、图画甚至对完全看不见的东西又唱又说。杰克的母亲总要尽可能回避这些仪式。当城堡里的人们向祈祷室走去时,杰克越过墙头,溜到外面,坐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城堡四周是平整、光秃的田地,远处才有林地。两位早来的客人正穿过田地朝城堡走来。天空布满低低的乌云。杰克不清楚是不是要下雪。 另外两位早来的客人又出现在杰克的视线之内。这两个人都骑着马,他们朝城堡疾驰,超过了前面两个步行的人。他们牵马走过木桥,到了门楼。这四位客人要一直等到弥撒之后才能办理他们赶来要办的公事,因为除了站岗的哨兵之外,所有的人都去出席祈祷仪式了。 近处一个声音把杰克吓了一大跳。“原来你在这儿。”是他母亲。他面对着她,她立刻看出来他满脸不高兴。“怎么回事?” 他想让她安慰他,但他硬下心肠,说:“我有过父亲吗?” “有过,”她说。“谁都有父亲。”她跪在他身旁。 他扭过头去。他受到羞辱是她的过错,因为她没跟他讲过父亲的事。“他怎么了?” “他死了。” 杰克和他母亲走过通往上圈的木桥的时候,杰克说:“我父亲叫什么名字?” “也叫杰克,和你一样,”她说。“他们叫他杰克·谢尔伯格。” 这下他高兴了。他和他父亲名字一样。“要是还有叫杰克的,我可以告诉人,我是杰克·杰克逊(译注:杰克逊意为“杰克之子”)。” “可以。并不是你想让人们叫你什么,他们就叫你什么,不过你可以试试。” 他们走到了上圈的门楼前。没有哨兵守卫在那儿。杰克的母亲站住脚,皱起眉头。“我有一种古怪的感觉,有什么新奇的事正在进行,”她说。她的声音很平静,但有一种恐惧的调子让杰克发冷,他有一种灾难的预感。 他母亲走进了岗楼底层的小小的岗亭。跟着杰克就听到了她的喘气声。他随着她走了进来。她站在那里,一副受惊的样子,一只手捂着嘴,两眼瞪着地面。 那哨兵仰卧在地,双臂垂在体侧。他的喉咙被割了一刀,身边有一摊鲜血,不用说,他已经死了。 三 威廉·汉姆雷和他父亲半夜就出发了,带了几乎一百名骑士和骑兵,后面由母亲殿后。这一支点着火把的队伍中,人人都蒙着脸,挡着冬夜的寒气,他们的马蹄声震撼着大地,穿过一个个村庄,驰向伯爵城堡,村民们都给他们吓坏了。他们到达交叉路口时,四周还是一团漆黑。从那里,他们放马缓行,一则让马匹休息,一则也减少响声。破晓时分,他们在与巴塞洛缪伯爵城堡隔着田野的树林里隐蔽起来。 “我们需要一次佯攻,”她说着,搔了搔下巴上的一个疖子。“要用一件事把他们吓得惊慌失措,这样就顾不上注意到部队了。比如说放火。” 父亲说:“如果一个陌生人走近去放火,反正是要惊动他们的。” “这得偷偷地办,”威廉说。 “那还用说,”母亲不耐烦地说。“你得在他们做弥撒的时候去办。” “我?”威廉说。 他被指定负责先头部队。 从城堡中传来了早弥撒的钟声。 威廉点头示意,两个人从队伍中出去,穿过田野,朝城堡走去。他们是雷蒙德和兰纳夫,两条面貌粗野、肌肉饱满的汉子,比威廉大几岁。威廉亲自挑了他们,他父亲给了他全权。父亲本人则要带领主力部队。 威廉看着雷蒙德和兰纳夫敏捷地穿过冰冻的田野。在他们到达城堡之前,他看了一眼瓦尔特,然后踢了一下自己的马,他和瓦尔特骑马小跑穿过田野。雉堞上的哨兵会看见分开的两对人,一对步行,一对骑马,大清早就来到了城堡,看上去完全普普通通。 威廉把时间拿捏得很准。他和瓦尔特在离城堡一百码的地方超过了雷蒙德和兰纳夫。到了桥前,他们下了马。威廉的心提到了喉咙口。要是他这一步走乱了,整个进攻就给毁了。 大门口有两个哨兵。威廉梦魇般地担心会有埋伏,会有十来个士兵从隐蔽处一跃而出,把他剁成碎块。哨兵很警觉,但并不焦急。他们都没穿铠甲。威廉和瓦尔特的斗篷里面都穿着锁子甲。 威廉的胃里都要泛出酸水来了。他压不下去。一个哨兵认出了他。“喂,威廉少爷,”他兴致勃勃地说。“又来求婚啦,是吧?” 威廉低低说了声“噢,我的天”,然后就把一把匕首捅进他的肚子,沿着肋骨向上直刺到心脏。 他把他的马缰递给瓦尔特,跑上通往门楼上层的螺旋形楼梯。在上层有一个房间,里面的转轮可以把吊桥拉起来。威廉用剑猛砍粗绳。两下就砍断了。他把松开的绳头从窗口抛出去。绳子落在城墙上,软软地滑进壕沟,几乎没溅出一点水声。如今吊桥拽不起来,无法阻挡父亲的进攻部队了。这是他们昨夜想出的细节之一。 雷蒙德和兰纳夫在威廉走到楼梯脚下时,刚好到达城楼。他们的第一件事是拆毁巨大的箍了铁箍的橡木大门,打通从桥到院子的拱顶门洞。他们每人取出一个木槌和一个凿子,开始凿掉裹着大铁合页的灰泥。槌子砸在凿子上的闷声,威廉听起来响得怕人。 威廉迅速地把两个死了的哨兵抱进岗亭。由于大家都在做弥撒,极有可能到发现尸体时已经为时太晚了。 他们走到马厩前就进去了。他俩把马缰只松松地绕过一根木栏,不致让马跑不走。然后,威廉取出燧石,打出火花,把屋顶的干草点着了。虽然有些地方有土,还有一块块的湿泥巴,但火还是烧起来了。他又点了三处小火,瓦尔特也一样点着。他们站着看了一会儿。马匹被烟呛着,在拴马桩上紧张地移动着。威廉又待了一会儿。火已经烧起来了,一切照计画进行。 他们到达第二座城楼,从岗亭里站出来一个哨兵。“你们来得早啊,”他说。 威廉说:“我们应召来见伯爵。”他走近哨兵,但那人往后退了一步。威廉不想让他退得太远,因为如果他从门洞里退回去,上圈城墙上的哨兵就会看见他了。 “伯爵在祈祷室里,”那哨兵说。 “我们只好等啦。”这个哨兵必须迅速、无声地解决掉,但威廉想不出怎么才能靠近他。他瞥了一眼瓦尔特,请他指点,但瓦尔特却耐心地等着,样子十分冷静。 “主楼里有火,”那哨兵说。“去烤烤吧。”威廉犹豫了,那哨兵有点警觉了。“你们在等什么?”他的话音里有点激动了。 威廉绞尽脑汁想找点话说。“我们能弄点东西吃吗?”他最后总算说了。 “那得等到弥撒之后了,”那哨兵说。“那会儿就在主楼里开早饭。” 这时,瓦尔特猛地一扑。 他到了哨兵的背后,两臂绕过那人的肩膀。他的左手向后猛扳哨兵的下巴,右手持刀划向那人的喉咙。威廉出了一口舒心的长气,转眼之间就干掉了。 威廉和瓦尔特在早饭前已经杀死了三个人。威廉感到一种大权在握的刺激。从今天起,没人再笑话我了!他想。 他又跑下楼梯,瓦尔特紧随在后。当他到达楼梯脚下时,楞住了。看来,并非所有的人都在做弥撒。他看见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走出了岗亭。 威廉的步子迟疑了。他立刻认出了那个女人。她就是那个建筑工的妻子,他昨天想花一磅银子买的。她也看见了他,她那蜜金色的、洞察一切的眼睛紧盯着他,把他看了个透。威廉甚至没想装作是一个等候伯爵的清白的客人,他知道骗不过她。他只有不让她发出警报。办法就是像他们杀死那三个哨兵一样,俐落地、悄悄地杀掉她。 她那双明察秋毫的眼睛从他脸上看出了他的意图。她牵着她儿子的手转身就走。威廉伸手去抓她,却抓了个空。她跑进院子,向主楼奔去。威廉和瓦尔特在后面紧追。 她脚下极其轻快,而他们却穿着铠甲,提着沉重的武器。她到了通向大厅的楼梯跟前。她一边向上跑,一边高叫。威廉抬头看了一圈城墙。她的呼叫至少惊动了两名哨兵。花招结束了。威廉止步不跑,站在楼梯脚下,喘着气。瓦尔特和他一样。两名,然后三名,然后四名哨兵,从城墙上跑下院子。那女人牵着男孩,在主楼中消失了。她已不再重要,既然已经惊动了哨兵,杀掉她就没意义了。 他和瓦尔特抽出了剑,并肩而立,准备为自己的生命一搏。 教士把吾主举到祭坛之上,这时汤姆察觉出来马匹有些不大对劲。他听到了很多嘶叫和践踏的声音,这在平常是没有的。跟着就有一个人打破了教士的安详的拉丁语唱颂,高声说:“我嗅到了烟味!” “着火了!”他说,还没等他说下去,声音就被众人的叫喊声淹没了。人们纷纷朝门口涌去。祈祷顾不上了。汤姆拉过玛莎,担心她被人流挤坏,还告诉艾夫列别走开。他不知道艾琳和杰克跑哪儿去了。 没过多久,祈祷室里就没人了,只有他们三人和满脸不高兴的教士。 汤姆带着孩子们走出来。有的人在松开马,以免烧伤,另一些人从井里打水来灭火。汤姆找不到艾琳。放出来的马被大火和跑动、喊叫的人群所惊动,满院子乱跑,马蹄声响作一团。汤姆使劲听了一会儿,皱起了眉头,蹄声实在太大了——像是有一百匹马而不是二、三十匹。他猛地一惊,恍然大悟。“玛莎,站在这儿别动,”他说。“艾夫列,你照顾她。”他一路跑上城墙上面。脚下是斜坡,快到顶时只好放慢步子。他站在墙头,大口喘着气,朝城外看去。 他果然猜得不错,他的心揪紧了,吓出一身冷汗。一支一百来人的马队,正在穿过田野朝城堡冲锋。那场面真骇人。汤姆看到了他们的铠甲和抽出的剑,闪着金属的寒光。马匹疾驰着,鼻孔中喷出团团热气。骑手们都弓腰俯在鞍上,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他们不喊不叫,只有一片震耳欲聋的马蹄踏地的轰响。 他看见了伯爵,正站在井边,努力指挥人们抬水灭火。汤姆跑下城墙,穿过院子,来到井边。他毫不客气地抓住伯爵的肩膀,冲着他的耳朵喊着,以便压倒那一片嘈杂声。“有人进攻!” “什么?” “我们遭到了进攻!” 伯爵还以为说的是着火。“进攻?攻谁?” “听!”汤姆大叫。“有一百匹马!” 伯爵侧过了头。汤姆看着他明白过来,脸色苍白而惊惶。“你说得对——凭十字架说!”他突然面露恐惧。“你看见了?” “看见了。” “谁——别管是谁了!有一百匹马?” “是的——” “彼得!拉尔夫!”伯爵转身去喊他的副手。“是一次袭击——放火是佯攻——我们遭到进攻了!”他们和伯爵一样,开始没醒悟,后来他们听了听,最后露出恐惧的神色。伯爵叫道:“让大家拿起武器——赶快,快!”他转过来面对汤姆。“跟我来,石匠——你有劲,我们去关大门。”他穿过院子跑,汤姆在后面跟着。如果他们能及时关上大门,扯起吊桥,就能挡住一百个人。 他们跑到了门楼。他们可以从门洞看到敌军: 现在距离不到一英里了,而且已经散开了队形;汤姆观察到,跑得最快的马冲到了前头,跑得慢的落在了后面。“瞧这大门!”伯爵叫道。 汤姆一看: 两扇箍铁的巨大橡木门扇平躺在地上。合页已经从墙上凿掉。已经有敌人提前来过这儿,他想。他吓得肚子翻搅作痛。 他又回头去看院里,还想找到艾琳。他看不见她。她出了什么事了?这会儿什么事都会发生的。他得和她在一起,保护她。 “吊桥!”伯爵说。 汤姆明白,保护艾琳的最好方法是把进攻者阻止在外。伯爵跑上螺旋梯,汤姆也竭力跟上。如果他们能扯起吊桥,少数几个人就能守住城楼。但当他跑到楼上时,他的心沉下去了。绳索被切断了。没法拽起吊桥了。 巴塞洛缪伯爵狠狠地咒骂着。“策划这项行动的人真和撒但一样狡猾,”他说。 汤姆四下望着。他也要马上跟他们跑进去,他决定不能留在下圈院子里被抓住。但他还可以耽搁一会儿时间,要去执行伯爵的命令。他跑到马厩那儿,人们还在向火苗上泼着一桶桶的水。“别管这火了,有人正在进攻城堡,”他喊道。“带着你们的孩子进主楼去。” 烟呛得他直咳嗽。他憋着气往回跑,穿过院子到了通上圈的桥头。他立住脚,喘了口气,又往回看。人流穿过木桥。他有九分把握,艾琳和杰克准是已经进了主楼,但他又害怕万一漏掉了他们。他看见下圈院子里一群骑士正挤作一团进行白刃战。除了烟尘,别的什么都看不见了。巴塞洛缪伯爵突然出现在他身旁,剑上沾着血迹,脸上挂着烟薰出的泪水。“顾你自己的命吧!”伯爵冲着汤姆喊。就在这时,进攻者冲进了下圈的门洞,冲散了正在抵挡的骑士们。 他上到楼梯中间时,又回头看了一眼。第二道大门的守卫者几乎在骑兵的猛冲下立刻就垮掉了。巴塞洛缪伯爵在汤姆身后上了楼梯。他们勉强来得及进了主楼,抽上楼梯。汤姆跑了最后几步路,进了大厅——这时他看到了进攻者更聪明的一招。 进攻者的先头部队,就是破坏了大门、砍断了吊桥绳索并放火烧了马厩的人,还完成了另一项任务:他们已经进了主楼,袭击了所有躲在那里的人。 他们现在就站在大厅里,是四个身穿铠甲的面貌狰狞的人。周围倒着伯爵的那些淌着血的死伤骑士,他们都是一进来就被杀掉或受了重伤。而那个先头部队的头目,就是威廉·汉姆雷。汤姆看见他,心中吃了一惊。 所有的仆人和孩子们都在大厅的屋里头,吓得挤作一团。那么说,只有武装着的人才被杀掉了。汤姆的视线扫过大厅中的人脸,在一伙人中看到了艾夫列、玛莎、艾琳和杰克,他们虽然面带惊恐,但都活着,而且显然没有受伤,他大大舒了口气,心中暗自庆幸。 他还没来得及去到他们跟前,一场格斗就在门口开始了。巴塞洛缪伯爵和两个冲进来的骑士,遭到了守候在里边的汉姆雷的骑士的袭击。伯爵的一个部下当即被砍倒了,但另一个还在举剑保护伯爵。另有好几名伯爵的骑士随后跟进来,立刻开始了一场短兵相接的激烈格斗,双方使用短刀和拳头,因为地方狭小,长剑施展不开。眼看着有一阵子伯爵的人就要击败威廉一伙了;接着,伯爵的一些部下忽然转过身去抵挡来自背后的攻击。显然进攻部队已经穿过上圈院子,这时已经爬上来,进攻主楼了。 一声有力的大吼:“住手!” 双方的人都做着防备的姿势,停止了战斗。 那一个声音叫道:“夏陵的巴塞洛缪,你肯投降吗?” 汤姆看见伯爵转过身去,朝门外看。骑士们往两边闪开,让出他的视线。“汉姆雷,”伯爵用平静而不肯相信的声音喃喃说着。然后他提高了嗓音说:“你肯放掉我的家人和仆人,不伤害他们吗?” “好的。” “你肯发誓吗?” “我以十字架发誓,只要你肯投降。” “我投降,”巴塞洛缪伯爵说。 门外一阵高声欢呼。 声音静下来之后,威廉听到巴塞洛缪说:“你们为什么要来进攻?” 父亲回答说:“你阴谋反对国王。” 巴塞洛缪惊讶他父亲怎么会知道这事,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威廉屏住呼吸,不知道处于战败绝境的巴塞洛缪会不会在这么些人面前承认自己的阴谋。但伯爵恢复了镇定,挺直了腰板,说:“我要在国王驾前捍卫我的荣誉,而不是在这里。” 父亲点点头。“你会如愿的。告诉你的人放下武器,离开城堡。” 过不多久,围在父亲和巴塞洛缪四下的骑士们分开了,他们让出一条路,母亲大步走进。 她在这群高大的战士中间显得十分矮小,但当她取下蒙在脸上的头巾时,那些从未见过她的人纷纷惊得后退,人们初见她那副尊容时一向都是如此。她看着父亲。“一场伟大的胜利,”她用满意的腔调说。 威廉想说:那是由于出色的先头行动,是不是啊,母亲? 他把话咽了下去,但他父亲替他开了口。“是威廉为我们开了路。” 母亲转向他,他急切地等着她向他祝贺。“是吗?”她说。 “不错,”父亲说。“这小子干得不赖。” 母亲点点头。“也许是吧,”她说。 威廉的心被她的夸奖说得热烘烘的,他傻笑着。 她看着巴塞洛缪伯爵。“伯爵应该向我鞠躬,”她说。 伯爵说:“不。” 母亲说:“把他女儿带过来。” 威廉四下张望。他刚才把阿莲娜忘到了脑后。他的目光掠过仆人和孩子,看到她就站在那儿,和娘娘腔的总管马修在一起,威廉走过去,抓住她的胳臂,把她拽到他母亲跟前。马修跟在后边。 母亲说:“割下她的耳朵来。” 阿莲娜尖叫一声。 威廉感到自己的下身奇怪地一挺。 巴塞洛缪面如死灰。“你保证过,如果我投降,你们就不伤害她的,”他说。“你发过誓。” 母亲说:“我们的保证将看你是否彻底投降而定。” 回答得真妙,威廉想。 巴塞洛缪仍是满脸不服气。 杰克不知道会挑谁去割下阿莲娜的耳朵。也许母亲会把这个任务交给他。想到此处他特别激动。 母亲对巴塞洛缪说:“跪下。” 巴塞洛缪慢慢地跪下一条腿,低下头去。 威廉微微感到失望。 母亲提高了嗓音。“瞧瞧吧!”她向聚在大厅里的人喊道。“绝不要忘记侮辱汉姆雷家的人的命运!”她挑战地四下打量着,威廉的心充斥着骄傲。他们家族的荣誉恢复了。 母亲转过身去,父亲接过去说:“把他带到他的居室去,好好看管着。” 巴塞洛缪站起身。 父亲对威廉说:“把这个丫头也带走。” 威廉使劲攥着阿莲娜的胳臂。他喜欢按触她的身体。他要把她带到她的卧室,会出现什么事是不用说的。只要剩下他和她单独在一起,他就可以随他高兴对她为所欲为。他可以扒光她的衣服,看着她的胴体。他可以—— 伯爵说:“让马修总管和我们一起去,照顾我女儿。” 父亲瞥了一眼马修。“他看着倒保险,”他狞笑着说。“好吧。” 威廉看着阿莲娜的面容。她还是那么白,而且由于害怕反倒更漂亮了。在她为此无能为力的时候看着她真让人激动。他想趴到她成熟的身体上,看着他强迫她劈开大腿时她那满脸恐惧。他一时冲动,把脸凑近她耳根,悄声说:“我还愿意娶你。” 她躲避着他。“娶我?”她大声说,语调里充满嘲弄。“我宁可死,也不嫁你,你这个令人讨厌的、自鸣得意的癞蛤蟆!” 所有的骑士都咧嘴笑了,有几个仆人也在窃笑。威廉觉得脸臊得通红。 母亲突然抢前一步,抽了阿莲娜一个嘴巴。巴塞洛缪动了一下要去保护她,但骑士们拽住了他。“闭嘴,”母亲对阿莲娜说。“你再不是什么尊贵的郡主——你是个叛逆份子的女儿,你很快就得挨饿了。如今你已经配不上我儿子了。从我眼前让开,别再说一个字。” 阿莲娜走开了。威廉松开了她的胳臂,她跟在她父亲身后。威廉看着她的背影,意识到复仇的甜蜜感已经在他嘴中变得苦涩了。 杰克想,她是个真正的女中豪杰,就像一首诗中的一位公主。他看着她高昂着头走上楼梯,心中充满敬畏。大厅中静悄悄的,直到她的身影消失了。她走的时候,如同一盏灯在渐渐熄灭。杰克看着她刚才站立的地方。 每个人都在回忆自己曾是多么勇敢。他没表现出勇敢——他只是逃跑过。 阿莲娜才是唯一表现勇敢的人。她走进主楼,发现里面不但不安全而且是陷阱时,她立刻对仆人和孩子们负起责任,要他们坐下,保持安静,躲开那些正在格斗的人;她还在汉姆雷的人虐待俘虏和举剑威胁手无寸铁的男男女女时,向敌人高声喊叫,毫无畏惧的样子。 他母亲抚摩着他的头发。“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那公主会出什么事。” 她明白他的意思。“阿莲娜郡主。” “她就像诗里说的,住在城堡里的公主,但骑士并不像诗里说的那么高尚。” “你说得对,”母亲忧郁地说。 “她会怎么样呢?” 她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 “她母亲早就死了。” “她会有苦日子过啦。” “我也这样想的。”杰克顿了顿。“她笑话过我,因为我不知道父亲是怎么回事。可是我还是喜欢她。” 母亲用手臂搂着他。“我很抱歉以前没跟你讲过父亲是怎么回事。” 他碰了碰她的手,表示接受她的歉意。他们默默地继续走着。一个又一个家庭不时离开大道,穿过田野,朝亲友的家中走去,想到那儿去讨一顿早饭,再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大多数人一直走到交叉路口才散开,有的往南,有的往北,有的继续往前走,到夏陵的市场镇上去。母亲松开杰克,把一只手放到汤姆的胳臂上,让他停住。“我们往哪儿走?”她说。 “我们到王桥修道院去,”汤姆说。 一 王桥大教堂的外貌实在不讨人喜欢。这座建筑物低矮、宽敞,墙壁厚,窗户小。它是在汤姆这一代人之前建成的,那时候建筑匠师们还不懂得比例的重要性。汤姆这一代人知道了,真正笔直的墙要比厚实的墙牢固,只要窗户的拱券恰好是半圆形,墙上尽可以开出大窗户。从远处看,这座教堂有点歪,等汤姆走近之后就看出了原因: 西翼的一对塔楼,有一个已经坍塌。他高兴了。新的副院长可能愿意把它重建一下。心中的希望加快了脚下的步伐。他在伯爵城堡刚刚被雇用,跟着就看见他的新东家战败被俘,真够令人伤心的。他觉得他不能再这样失望了。 修道院中充满生机和勤奋。汤姆见到过慵懒的和忙碌的修道院,但王桥却是个例外。这儿好像提前三个月就做完了春季大扫除。在马厩外面,两名修士在喂马,第三个在刷洗马具,还有几个见习修士在清除粪尿。更多的修士在打扫马厩旁的客房,外面停着一辆车,上面装有干草,等着铺到干净的地面上。 “没人认识我,”艾琳说。 “你什么时候来过?”汤姆问她。 “十三年以前。” “难怪他们会忘记你了。” 汤姆问一个红脸的见习修士,在哪儿可以找到司务。严格地说,他要找的应该是司铎,因为教堂的建筑是由司铎负责的;不过司务一般更好接近些。反正,最后要由副院长做决定。那个见习修士指给他绕着院子的一圈房子中的一处半地下室。汤姆从一座敞开的门走进去,艾琳和孩子们跟在后面。他们全都在门口站住,往里面的暗处看去。 “我叫汤姆,是建筑匠,我愿意给你们重建西北角的塔楼。” “我叫卡思伯特,人家还叫我白头,是这所修道院的司务,我愿意把那塔楼修好,”那人回答说。“不过我们得问问菲力普副院长。你听说我们换了新的副院长了吗?” “听说了。”汤姆心想,卡思伯特是那种友好的修士,通人情,好打交道。他一定喜欢聊天。“看来,这位新手有意让修道院面目一新。” 卡思伯特点点头。“不过他不大肯为这些事花钱。你注意到没有,所有的活儿都是由修士自己动手干的?他不愿意雇工匠——他说修道院的佣人太多了。” 汤姆说:“不过修士们不会盖石头墙,不管他们吃得多好。”他说到这儿,听到一个婴儿的哭声。那哭声拨动了他的心弦。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居然在一个修道院里有婴儿,实在怪极了。 “我们问问副院长吧,”卡思伯特说着,但汤姆几乎没听见。那像是一个很小的婴儿的哭声,也就是刚生下来一、两个星期吧,声音越来越近了。汤姆和艾琳的目光相遇了,她也显出吃惊的样子。跟着,门口出现了一个身影。汤姆的喉咙哽住了。走过来一个修士,怀里抱着那婴儿。汤姆看着孩子的小脸,是他的儿子。 汤姆使劲吞咽着。婴儿的脸蛋红红的,两手攥着拳头,小嘴张着,露出了没牙的牙床。他那种哭法不是由于疼或病,只是要东西吃的简单表示。那是一个正常婴儿健康、有力的叫声,汤姆看到他的孩子这么结实,舒心得全身无力了。 卡思伯特舀了两木碗奶,递给了玛莎和小杰克。两人都很快就喝光了,嘴上留下一圈白印。“再来点好吗?”卡思伯特主动说。 “是的,请吧,”他两异口同声地说。汤姆看着艾琳,知道她和他有同感: 看着小家伙们终于有了东西吃,深为感激。 卡思伯特在盛第二次奶的时候,随口说:“你们从哪儿来?” “夏陵附近的伯爵城堡,”汤姆说。“我们是昨天一早离开那儿的。” 卡思伯特使劲看着艾琳。“我认识你吗?”他终于问出了口。 她看上去不大自在。“我想不认识吧。” “你样子有点面熟,”他没把握地说。 “我小时候在这一带住过,”她说。 “这就对了,”他说。“所以嘛,我有一种感觉,觉得你看起来显老些。” “你的记忆力可真不错。” 他冲她皱起眉头。“算不上,”他说。“我敢说还有点别的什么。……别管它了。你们干嘛离开伯爵城堡呢?” “那儿昨天一大早遭到攻击,并且被占领了,”汤姆回答说。“巴塞洛缪伯爵被控犯了叛逆罪。” 卡思伯特感到震惊。“圣徒保佑我们!”他惊呼道,突然间他像是个让公牛吓坏的老姑娘。“叛逆!” 门外传来脚步声。汤姆转过头去,看到一个修士走了过来。卡思伯特说:“这是我们的新任副院长。” 汤姆认出了这位副院长。他是菲力普,就是他们到主教宫殿去的路上遇见的那位修士,还给过他们美味的乳酪呢。现在一切都清楚了:王桥的新任副院长就是林中小修道院的老院长,他来这里时,把乔纳森带了过来。汤姆的心乐观地加速了跳动。菲力普是个好心人,他那次像是喜欢和信任汤姆,他一定会给他工作的。 菲力普也认出了他。“你好,建筑匠,”他说。“看来,你在主教宫殿那儿没找到工作?” “没有?神父。副主教不愿雇我,而主教又不在。” “他确实不在——他已经升天了,不过我们当时并不知道。” “主教死了?” “是的。” “这是老消息了,”卡思伯特迫不及待地插嘴说。“汤姆和他全家刚从伯爵城堡来。巴塞洛缪伯爵被俘了,他的城堡陷落了!” 菲力普呆住了。“已经!”他嗫嚅着说。 菲力普说。“是谁进攻的城堡?” “珀西·汉姆雷爵士。” “啊。”菲力普点点头,汤姆又一次觉得他的消息只不过证实了菲力普的预料。 日近薄暮,一名厨工来到客房,给他们送来了一大锅粥和如同人身高那么长的一大块面包,全都是给他们一家人吃的。粥里有青菜、香料及肉骨头,上面飘着一层肥肉油。面包是那种又粗又硬的,里面含有多种杂粮:黑麦、大麦和燕麦,外加干豆子;艾夫列说这是最便宜的面包,但对直到前几天才尝过面包滋味的杰克来说,这真好吃极了。杰克直吃到肚子发疼才作罢。艾夫列最后吃得一点不剩了。 他们坐在火边消化这顿饱餐,杰克对艾夫列说:“塔楼到底怎么会倒的呢?” “大概是让雷劈的吧,”艾夫列说。“要嘛就是着了火。” “可是那儿没有可烧的东西啊,”杰克说。“塔楼全是石头造的嘛。” “屋顶可不是石头,傻瓜,”艾夫列嘲笑他说。“屋顶是木头做的。” 杰克想了一会儿。“如果屋顶着了火,塔楼就一定倒塌吗?” 艾夫列耸耸肩。“有时候。” 他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汤姆与杰克的母亲在火的另一边低声谈话。杰克说:“那个婴儿可真有意思。” “什么有意思?”艾夫列过了一会儿说。 “咳,你们那个小孩在好几英里以外的森林里丢了,现在在这个修道院里倒有一个婴儿。” 艾夫列和玛莎看来都没怎么看重这一巧合,杰克自己也很快就把这事抛在了脑后。 修士们吃完晚饭后就都上床了。他们没有给这家贫寒的客人提供蜡烛,汤姆一家坐在那儿看着火灭了,然后躺在干草上。 杰克睁着眼躺着想事。他忽然想到,要是大教堂今天夜里烧塌了,他们的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修道院就会雇汤姆重建教堂,他们就会住在这座不错的房子里,永永远远吃着肉骨粥和粗面包。 他们全都入睡了,他能听到他们四个人的呼吸缓慢而有节奏,说明他们都睡熟了,杰克忽然想到,他可以把大教堂点着火。 这念头听得令他心跳加快了。 他想,要是我放了火,我就跟谁也不说。 他重新躺下,用斗篷把自己裹起来,闭上了眼睛。 他不清楚教堂的门是不是上了锁。如果门锁着,他可以从窗户爬进去。只要他待在院子的北边,就不会有人看到他。修士们的寝室在教堂的南边,有回廊挡着;而在北边,除了坟墓之外,再没有别的了。 他决定先去看一看,瞧瞧能不能下手。 他又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站了起来。 杰克战战兢兢地把门开了一道缝。铁合页吱呀一响,一股冷气从门缝吹进来。他打了个冷颤。他把斗篷包紧,把门又开大一点。他溜出屋去,把门在身后关好。 一切都十分阒静。在修道院的墙外的村落里,可能有不多的几个人入睡很晚,在火边饮酒,或在灯草芯烛光下缝纫,但在这院里却没有一点动静。杰克眼望着教堂,心里还在犹豫。教堂非难地回望着他,仿佛看透了他心里想的事情。他一耸肩膀,抖掉那疑神疑鬼的感觉,穿过宽阔的绿地,走到西端。 门是锁着的。 他在拱门下踌躇着,看见月色下的四方院子。应该有办法偷偷溜进这座大建筑,他这么觉得,但他想不出还要到哪儿去找。他倒是有点高兴了。他一直在冥思苦想着去干一件显然是危险的事,既然事实证明干不成,岂不是更好。另一方面,他实在不敢想像第二天一早离开修道院重新上路,无穷无尽的路,没完没了地挨饿,汤姆的失望和恼火,玛莎的眼泪。只要从他腰带上吊着的小口袋里拿出燧石,打出一点点火星,这一切全都可以避免了。 在他的视线的边上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他吃了一惊,他的心跳加快了。他扭头去看,吓了一跳,一个鬼一般的人影拿着一支蜡烛,沿着东走廊无声无息地朝教堂溜过来。他几乎要叫了出来,但硬从喉咙口给压了下去。另一个人影紧跟着第一个。杰克缩回到拱门里,躲开了他们的视野,他把拳头伸进嘴里,咬着手背,不让自己叫出声来。他听到一声怪异的低吟。他吓得瞪大了眼睛。这时他恍然大悟:他看到的是一队修士,从寝室到教堂去作半夜祈祷,边走边唱着一首赞美诗。就是在他弄明白了他看到了什么之后,惊恐的心情还持续了好一阵子;然后才渐渐舒了口气,又不由自主地打起冷颤来。 领头的修士用一把大钥匙打开了教堂的门锁,修士们列队而入。没有人向杰克这头看上一眼。大多数人都是没睡醒的样子。他们进去后没有锁上教堂。 杰克恢复镇定之后,意识到现在他可以进教堂了。 他的两腿无力,迈不动步。 他想,我只要进去就是了。进去之后我什么也不用干。我要看看能不能爬到屋顶上去,我不一定非放火不可,我只想看上一眼。 他溜进门里,贴墙站着。 他停了一会儿,感到松心多了。接着他沿着通道退进教堂的西头,还是不规律地停一下、顿一下,就像他在蹑手蹑脚地跟踪一只鹿似的。等他到了教堂的最黑的尽头,他坐在一根柱子的底座上,等着祈祷结束。 他从柱后向外看了看。在圣坛上方,蜡烛最亮的地方,他能勉强看见高高的木头屋顶。他知道,新建的教堂都用石头拱顶了,但王桥大教堂很老了。那个木顶是很容易烧着的。 他想,我不打算点火。 颂唱停止了,修士们离开他们的位置时有一阵拖着脚步的声响。祈祷结束了。杰克换了个位置,以免他们列队出去时看见他。 他们离去时在站立的地方熄灭了蜡烛,但圣坛上的那支还亮着。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杰克又等了一会儿,唯恐有人还留在里边。有好长一段时间阒无人声。他终于从柱子后面出来了。 他沿着通道往西边走边看。这时修士们都走了,他不必再担心被人看见,倒是很过瘾。如同他爬上一棵树,发现在树的顶上,在下面密集的枝叶的隐蔽中,所有的树都交错在一起,你可以在距地面几英尺的地方的一个神秘世界里,在周围走来走去。 在墙的中间有一道拱形开口,那截木梯刚好在开口旁边。杰克把头探进去,举起蜡烛。他在木头天花板和铅皮屋顶中间的搁顶中。 栏顶的规模和下面的教堂一样,也沿交叉甬道向南北伸展出去。杰克走到交叉点,站到角落里。他明白自己刚好位于从地面通到通道的螺旋楼梯的上方。果真他计画放火的话,这地方正合适。从这里火势将向四个方向蔓延,往西沿中殿,往东沿圣坛,往南北向两条交叉甬道。 屋顶的主梁都是橡木做的,虽然浸过沥青,也不是蜡烛可以点燃的。然而,在屋檐下有一堆白木屑、刨花、抛弃的绳索、麻袋和废鸟巢,做引火柴是再恰当不过了。他只要把它们凑到一堆,点燃,就成了。 他的蜡烛快着完了。 看来如此轻而易举。把引火物浸到一起,用烛光往上一碰,然后就走开。像个鬼魂似的穿过院子,溜过客房,闩上门。往干草上蜷起身子一躺,就等着警报吧。 但是假如他被看见了…… 如果现在抓到他,他可以说是在研究大教堂,这事毫无坏处,他最多挨一顿揍。但要是在他正放火时抓住他,可就不只是揍他一顿了。他想起了夏陵那个偷锥糖的人和他屁股给打得流血的情景。他还记起了那些强盗遭到的刑罚: 豁嘴法拉蒙给割掉了嘴唇,大胆杰克给砍掉了一只手,猫脸阿兰给枷号示众,被人扔石头乱砸,从那时起说话再不俐落了。更糟糕的是那些死于刑罚的人: 一个杀人犯被捆在一个钉满长钉的木桶上,沿山坡往下滚,结果长钉穿透了他的身体;一个盗马贼被活活烧死;一个偷东西的妓女被钉死在尖柱上。他们对于一个放火烧教堂的孩子会怎么办呢? 他一边想着,一边把那些点燃的废物从檐下敛在一起,堆在正在厚木板下的狭窄走道上。 他把那些破烂堆到一英尺高以上,就坐在那儿看着。 他的烛光摇曳起来。他的机会将转瞬即逝。 他很快地把烛火往一堆麻袋片上一触。火着了。火苗很快就引燃了一些刨花,然后又蔓延到一个干瘪的鸟巢上;跟着,那堆引火物就热烈地着了起来。 杰克想想,我还可以扑灭这火。 引火物着得太快了,照这种速度,不等房梁烧起来,自己就着光了。杰克连忙又收集了些破烂,加到火上。火苗着得高了。他想,我还可以扑灭。涂在房梁上的沥青开始变黑、冒烟。破烂烧得更旺了。他想,我现在还是可以扑灭的。接着,他看到那条狭窄的走道也烧起来了。他想,我还可以用我的斗篷扑灭这火。但相反,他往火上抛了更多的破烂,眼看着火苗蹿得更高了。 房檐的小角落变得烟熏火燎,虽说仅隔一英寸远的屋顶的另一面仍是寒气逼人。钉着屋顶铅皮的一些小块木片着起来了。最后,巨大的主梁也冒出了小火苗。 大教堂烧起来了。 事情已经办了,现在没有退路了。 杰克感到害怕。他突然想起快跑开,返回客房去。他想裹进他的斗篷里,在干草里弯着身子,紧闭着眼睛,听着周围的别人均匀的呼吸。 他沿着那狭窄的走道往回走。 他走到尽头时回头看了一会儿。火势蔓延得出奇地快,也许是因为涂在木料上的沥青。所有的小块木头都已经烧起来了。主梁也起火了,火苗沿狭窄走道蔓延过来。杰克背过身去。 他钻进塔楼,下了楼梯,然后跑过甬道上面的通道,匆匆爬下螺旋楼梯,到了中殿的地面上。他跑向他进来的那座门。 门锁了。 他才意识到自己可真够蠢的。修士们进来时开了门锁,当然在离开时要锁上门了。 恐惧苦涩地涌上喉头。他点着了教堂,自己却被锁死在了里边。 杰克想哭,但那毫无用处。他抬头看着。木头天花板。是出于他的想像呢,还是他果真看到了?在惨淡的月光下,一小股黑烟从南甬道角落附近的天花板中往外钻。 他想:我要做什么? 在南甬道,他推开小门,跑上螺旋楼梯。他跑到顶上,迈进通道,能感到上面火焰的热气。他沿通道跑,穿过门,进了那座完好塔楼,跑上梯子。 在他接近另一端时,好几根大梁落下了中殿。整座建筑似乎都在震撼,杰克身体下面的大梁像弓弦般地抖动。他停下来,抓牢大梁。那阵颤动过去了。他继续爬行,不久他就到了北边的狭窄走道。 如果他猜测错了,从这里没有开口通过已坍塌的西北塔楼,他还得回去。 他站直身子,吸了一口寒夜的凉气。这地方应该有个空隙什么的。但能够容下一个小孩钻过去吗? 他往西迈了三步,立刻收住了脚,要不他就会一脚迈空了。 他发现那儿有个大洞,看出去下面就是月光下的坍塌的塔楼的废墟。他舒了口气,膝头一下子瘫软了。他总算出了地狱。 但他的位置有屋顶那么高,而废墟的高尖离地还很远,要跳下去是太高了。此时他已逃出了火场,但他能平安到达地面不摔死吗?火苗正在向他身后逼近,烟也从他站立的洞口处往外抽。 这座塔楼的内壁当初也有一部楼梯的,和另一座塔楼一样,但这里的楼梯大部已在塔楼坍塌时损坏了。不过,原先木梯面嵌入墙壁灰泥缝的地方,如今还残存着一些木楔伸在那儿,有的只有一两英寸长,有的要长些。杰克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靠近这些木楔爬下去。这么往下爬可得小心翼翼。他嗅到一股焦味;他的斗篷已经烤热了。过不多久就会烧起来的。他别无他路了。 他坐下来,用两手抓牢,伸脚下去构最近的一个木楔,那条腿慢慢下移,直到踏上了一个立脚点。然后他又把另一只脚移下来。他用两脚探路,身体移下了一步。木楔经住了他的体重。他又往下移,先试探着下一个木楔的牢固程度。然后再把身体的重量压上去。这根楔子有点松。他战战兢兢地往下移,双手始终握紧上边一根楔子,万一踩空,还不致下落。每迈下危险的一步,也就离废墟顶近了一点。他越往下爬,楔子似乎越短,看来下边的梯面比上边的损坏更严重。有一次他穿毡靴的脚踩到了一根短楔,短得只容得下脚尖;当他把体重移到那根短楔上时,脚就滑空了。他的另一只脚本来是在一根长些的楔子上的。但这时也撑不住突然加来的全部体重,当即就断了。他本想靠双手握紧上边的木楔,但那根木楔也太短,抓不牢,于是他滑脱了,在空中落了下去,太可怕了。 他双手双膝着地,重重地跌落在废墟顶上。刹那间他又惊又怕,觉得自己一定摔死了;跟着他意识到他很走运地落个正着。他的两手刺痛,双膝也大面积地青肿了,但他人还好好的。 过了一会儿,他爬下了废墟堆,最后跳了几步,站稳在地面上。 他平安无事了。他松了口气,全身无力。他又想哭。他已经逃脱了。他感到自豪,他冒了一次多大的危险啊! 钟声响起,打破了寂静,钟声急促地一声接一声响着,无疑是在报警。杰克惊呆了。他要是这会儿进去,他们会看出来的。但如果他不进去—— 客房门开了,玛莎走了出来。杰克呆楞楞地看着她,满心惧怕。 “你到哪儿去了?”她轻声说。“你身上有烟味。” 一个听似有理的谎话来到嘴边。“我才刚刚出来,”他无可奈何地说。“我听到了钟响。” “撒谎,”玛莎说。“你走了有些时候了。我知道,我醒着呢。” 他明白骗不过她了。“还有别人醒着吗?”他心惊胆战地说。 “没人了,只有我自己。” “别告诉他们我出过屋。好吗?” 她听出了他在害怕,就安慰他说。“好吧,我就保守这个秘密。别担心。” “谢谢你!” 这时汤姆搔着头出来了。 杰克吓坏了。汤姆会怎么想? “怎么回事?”汤姆睡得迷迷糊糊地说。他打了喷嚏。“我嗅到了烟味。” 杰克伸出颤抖的手臂,指着大教堂。“我看……”他说了一句,就咽回去了。没事了,他谢天谢地地舒了口气。汤姆只会以为杰克无非和玛莎一样,比他早起来一会儿。杰克又说话了,这次他更有信心了。“瞧瞧大教堂,”他对汤姆说。“我看是着火了。” 二 菲力普还不习惯单人独睡。他还很留恋寝室那种窒息人的气味,别人翻身和打鼾的声音,老年修士起床出去上厕所的动静(通常,有一个人夜起,就会接二连三地有人夜起,老年修士的这种规律总是让年轻人很开心)。夜幕降临后独处一室,菲力普倒不觉得怎样,因为他总是累得筋疲力尽;但在半夜,他只要起来清清醒醒地早祷,回来后就再也难以入睡了。于是他就不再回到他那张又大又软的床上去(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他很快就适应了那张床),而是点起火,秉烛夜读,或跪下祈祷,或干脆坐着想事。 菲力普在有时间巡视修道院的极其混乱的产业之时,始终弄不清细目,但大体的轮廓还是清楚的;老副院长多年来一直从温彻斯特和伦敦的放债人手中借贷,以供修道院的日常开支之需。菲力普明白了这种严重局面后很是沮丧。 等到菲力普控制了财权,他就要进行他计画的第二步。 所有远处的农场一概要收货币地租。这就可以结束长途运输的耗费。修道院在约克郡有一处产业,每年要交十二只绵羊的“租”,而且年年都一丝不苟的迢迢送到王桥来,哪怕运输费超过了羊钱,而且往往在途中会有一半羊死掉。将来,只有最近的农场才为修道院生产食物。 他还计画改变目前这种每个农场生产甚少的体制——一点粮食,一点肉,一点奶,等等。菲力普已经想过好几年,认为这是一种浪费。每个农场只能勉强生产仅供己用的各项产品——或者更确切地说,每个农场总是尽量消耗掉所生产的一切。菲力普想要每个农场专门生产一项产品。全部粮食要种在萨默塞特郡的一些村子里,在这些村子里,修道院还有好几座磨坊。威尔特郡的葱郁的山坡将要养牛,提供牛油和牛肉。林中的圣约翰小修道院将要养羊和制作乳酪。 这是第二步计画。第三步是拆掉旧的大教堂,重建一座新的。 现有的教堂破旧,不美观也不实用;而西北塔楼的坍塌则显示着整个结构可能已经不牢固。新式的教堂高大、宽敞——更重要的是——明亮。还设计得能够展示重要的坟墓和圣物,供朝圣者来瞻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教堂都附有小圣坛和专门的祈祷室供奉特定的圣徒。一座设计完美,能够满足会众的多种需要的大教堂会比目前的王桥吸引更多的敬神者和朝圣者;这样一来,从长远来看,大教堂也就可以自给自足了。当菲力普在修道院的财政问题上站稳脚跟后,就要重修一座大教堂,象征王桥的新生。 那将是他成就的巅峰。 他考虑十年之后他就会有足够的钱来重修大教堂了。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设想——到时候他就快四十岁了!然而,在一、两年之内,他希望能够有钱完成一项修缮计画,使目前的建筑到后年的圣灵降临节时,即使不能给人深刻印象,至少令人起敬。 他的思绪再次被打断,这次的声响更大,实际上连他的住所都受到轻微震撼。这一定不是关门声,他想。在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走到窗前,打开了百叶窗。一股寒气吹了进来,他打了个冷颤。他向外看着教堂、会议室、回廊、寝室和厨房。所有的建筑在月色中似是都平静如常。夜晚的空气冷得他吸气时牙齿生疼。但空气中还有些什么别的。他嗅了嗅。他嗅到了烟味。 他忧心地皱起眉头,但他看不到失火的迹象。 他缩回头,又嗅了嗅,想到他嗅到的是不是他自己屋里的火味,但不是那回事。 他又惊又奇,连忙穿上靴子,拿起他的斗篷,就跑出了住所。 火会不会在寝室里呢?寝室是总共两处有地炉的第二处。这念头吓了他一跳。在他往回跑到回廊的时候,他想像着那骇人的景像: 所有的修士全都给烟薰倒在床上,失去了知觉,而寝室正在烧着。他跑到寝室门口。他刚到,门就开了,白头卡思伯特迈步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个灯草芯蜡烛。 卡思伯特劈头就问:“你嗅到了吗?” “嗅到了——修士们都没事吧?” 菲力普说:“卡思伯特,找司铎把教堂的钥匙拿来。” 卡思伯特想到了他的前边。“我已经拿到了。” “很好!” 他们匆忙沿东走道来到南甬道的门口。卡思伯特赶紧开了锁。门一打开,烟就抽出来了。 菲力普的心跳停了一下。他的教堂怎么会失火呢? 他走了过去。一眼看去,纷乱异常。在教堂的地面上,从圣坛到这条南甬道一带,有好几根大木头正在燃烧。这是从哪儿来的?怎么会有这么多烟?听起来火势更猛的呼呼燃烧声是怎么回事呢? 卡思伯特叫道:“抬头看!” 菲力普抬头看去,他的问题得到了回答。天花板烧得正旺。他害怕地瞪着那儿,看上去就像是地狱的侧面。大部分涂漆的天花板已经荡然无存,露出了屋顶的三角架,黑乎乎地烧得正旺,火苗与浓烟跳动着,翻转着,恶魔似的狂舞。菲力普站着不动,完全惊呆了,直到由于仰望而脖子生疼,这时他才恢复了理智。 整个屋顶,从三角形的架子、铺板到钉在上面的铅皮全都落下来了。菲力普和卡思伯特全神贯注地盯着,完全把他们自身的安全置于脑后了。屋顶落在十字形建筑上的一个大圆拱顶上。落下的木料和铅皮的巨大重量把拱顶的石头部分压裂了,发出雷鸣般长的爆裂声。一切都缓缓地发生着:横梁慢慢地落下,拱顶缓缓地开裂,粉碎的灰泥徐徐地飘散在空中。更多的顶梁松动了,原来随着一声拖长而徐缓的雷鸣般轰响,圣坛北墙的整体结构战栗着,滑进了北甬道。 菲力普胆颤心惊。如此牢固的建筑被毁的场面异常惊心动魄。如同眼看着山崩地裂,他从来没有当真想过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给迷惑得晕头转向,手足失措了。 修士们全都惊起了,在寝室的门外挤着。他们出来时自然想站在那儿看看教堂。司厨米利乌斯站在门口,督促他们别挤作一团,躲着教堂,沿着回廊的南走廊排成一行。建筑匠汤姆站在走廊中间,要他们转到拱门下面,躲开那条路。菲力普听见汤姆说:“到客房去——离教堂远远的!” 菲力普想,他反应过度了,他们在回廊里够安全的吧?但离远点也没坏处,也许这种小心是明智的。他想,事实上,我自己应该先想到这点的。 他把圣徒给忘了。 在教堂的最东头,在主教的座位之外,是早期英格兰殉道者阿道福斯圣徒的石头坟墓。墓里的木棺中盛着圣徒的遗骸。坟墓的盖子定期开启来展示棺木。如今阿道福斯不似当年一度那样备受崇敬了,但过去,病人只要触摸一下他的棺木,就会奇迹般地恢复健康。圣徒的遗体可能是一座教堂中最吸引人之处,能促进敬神和朝拜活动。由于能带来极大的权益,修士们从别的教堂盗窃圣骨的事尽人皆知,说来确实可耻。菲力普已经计画好恢复人们对阿道福斯的兴趣。他必须救遗骸。 他需要有人帮忙,才能抬起墓盖,移出棺木。司铎也应该想到这点的。但四下都不见他人影。刚从寝室中出来的修士是雷米吉乌斯,那个高傲的副院长助理。他反正不能不干。菲力普朝他叫了一声,说:“帮我抢救出圣徒的遗骸。” 雷米吉乌斯的浅绿色眼睛畏惧地看着起火的教堂,但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菲力普沿东走廊进了门。 他在那儿停了一会儿。甬道是石头拱顶,没有着火。雷米吉乌斯紧跟在他身边。菲力普让烟呛得一个劲儿喘气和咳嗽,横穿甬道只在转眼之间,但让人觉得比子夜的弥撒还要长。 “我们会死在这里的!”雷米吉乌斯说。 “上帝会保佑我们的,”菲力普说。他跟着就想:那我还怕什么? 现在不是讨论神学的时候。 圣徒墓在教堂后面的中间,是位于一个低座上的一个大石匣。菲力普和雷米吉乌斯得抬起石盖,移到一边,再把棺木从墓中提出,搬到甬道里,而他头上的屋顶正在解体。菲力普看着雷米吉乌斯,这位助理的绿色的金鱼眼吓得大睁着。由于雷米吉乌斯,菲力普反倒把自己的畏惧隐藏起来了。“你抬那头,我抬这头,”他指了一下说,不等对方同意,他就跑到了坟墓。 雷米吉乌斯紧跟着他。 他们站在两头,抓住了石头盖子。他们一起用劲向上抬。 石盖纹丝不动。 菲力普这才明白,他应该多带几名修士来的。他没有停下多想。已经太迟了,如果他跑出去叫人,等他回来时甬道可能就无法通过了。但他又不能把圣徒的遗骸撇在这儿不管。落下的梁木会砸碎石墓;里面的木棺和遗骸就会起火,烧剩的骨灰会随风飘散,这将是可怕的亵渎和大教堂巨大的损失。 他有了一个主意。他绕到坟墓的一侧,招呼雷米吉乌斯站到他旁边。他跪下去,把两手放到石盖的伸出的边缘处,用全力向上掀。雷米吉乌斯照他那样,和他一起使劲,石盖抬起来了。他们慢慢地把石盖一点点抬高。菲力普不得不先站起一条腿,雷米吉乌斯也学着他;接着,他们两都站直了。把石盖竖起一侧之后,他们又用劲一推,石盖便翻了个身,落在了墓另一侧的地面上,摔成了两半。 他们把棺材歪着,靠在墓的内侧,然后再稍稍一压。棺材的大头离开了地面,在墓边上来回错着向上抬;后来他们放下手,棺材的另一头也落到了地面上。他们又把棺材调了个头,重新立起来,这次大头朝上了。菲力普想,圣徒的遗骸在里边来回摇动,简直跟碗里的骰子一样了;这是我所做过的最近于亵渎罪的事情了,谁教我们没别的办法呢。 他俩每人握住大头的一个把手,把立着的棺材斜着朝前拖到相对安全的甬道里。棺材的铁角在夯过的地面犁出了一道浅印。他们快要到甬道时,一块屋顶,带着冒火苗的木头和烧红的铅皮,刚好落在已经搬空的圣徒的坟墓上。那砰然巨响震耳欲聋,地面被砸得直颤,石墓被砸成了粉末。一根大梁跳了一下,碰到了棺材,但没砸到菲力普和雷米吉乌斯,不过却震得他们没握住棺材的把手,把棺材脱了手。这对雷米吉乌斯可太可怕了。“这是魔鬼干的事情!”他歇斯底里地叫着,跑开了。 他拖着棺材在地上一英寸一英寸地前进。那魔鬼有一阵离开了他。他没有抬头看——最好别盯着魔鬼。最后,他到了甬道里面,觉得安全了一些。他后背生疼,被迫停下来,直了直腰。 到最近的一座门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那座门还在南甬道那边呢。他不确定能不能把棺材一路拖到那儿,而整个屋顶还不会落下来。也许这正是魔鬼在巴望的事情。菲力普禁不住又抬头看了看火苗。就在他看着的时候,那烟似的两脚活物躲到了一根黑漆漆的梁木的背后。菲力普想,他知道我走不到门那儿。他往甬道前边看去,不由得想抛下圣徒,顾自逃命——这时他看到米利乌斯弟兄、白头卡思伯特和建筑匠汤姆,三个实实在在的人正在跑来帮他。他的心高兴得加快了跳动,刹时间他不敢肯定屋顶上一定有魔鬼了。 “感谢上帝!”他说。“帮我一下”他毫无必要地又补充了一句。 建筑匠汤姆用评价的目光飞快地瞥了一眼烧着的屋顶。他似乎并没有看见任何魔鬼,但他说:“咱们尽快地办完。” 他们每人抓住一角,把棺材举到了肩上。即使四个人抬,也还是够重的。菲力普叫了一声:“走!”他们沿着甬道尽快地走着,人人都在重压下直不起腰。 雷鸣般的巨响更大了。菲力普惊恐地看着,教堂的整个西端像是往前移动了一码,似乎给上帝的手推了一下。十多码的屋顶掉进了中殿,那落地的一撞不啻地震。跟着,整座西南塔楼眼看着就崩塌了,像滑坡一样滚进了教堂。 菲力普惊呆了。他的教堂就在他眼前土崩瓦解了。即使他能找到钱,也需要几年才能修好。他该怎么办呢?这座修道院该如何维持下去?王桥修道院难道就此寿终正寝了? 其余三人迈步向前,棺材在他肩上一拽,他才算清醒过来。菲力普随着大家往前走。汤姆在火焰的迷宫中挑着路往前走。一个正烧着的木棍落到了棺材顶上,所幸它滑到地面上而没有碰到他们任何人。过了一会儿,他们到了对面,穿过门洞,走出教堂,进入了户外的寒夜之中。 教堂毁于一旦,对菲力普的刺激太大,他自己虽然脱离了险境,却毫无轻松之感。他们沿着回廊快步走到南边的拱门,穿了过去。当他们远离教堂那组建筑之后,汤姆说:“这儿可以了。”他们谢天谢地地把棺材放到冰冻的地面上。 那个年轻的司库阿伦说话了。“书怎样办?” 菲力普唉了一声。当然啦——那些书,都放在会议室隔壁东回廊的一个橱柜里锁着的,以备修士们在学习时间取用。要是把这些书从橱柜里一本一本地取出来,需要很长时间,可就危险了。也许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可以把整个书橱搬到安全地带。菲力普往四下看了一圈。司铎已经挑走了五、六个人去安排棺材的事,他们已经走到了绿地。菲力普为另挑了三个年轻修士和三个大些的见习修士,要他们跟他走。 他可以感到烈火的热气。大书橱的门上有摩西和经文石刻。菲力普指点年轻人把书橱向前倾,抬到肩膀上。他们扛着书橱绕过回廊到达南拱门。别人继续朝前走,菲力普停下来回头看着。烧毁的教堂的惨状让他心里充满悲哀。这时烟减少了,但火苗更旺了。整个伸展出来的屋顶都已不见踪影了。就在他看着的时候,十字交叉点上的屋顶下垂了,他知道下一步就是掉下来。跟着就是一声前所未有的断裂的轰响,南甬道的屋顶塌了下来。菲力普感到身上似乎都疼了,像是他自己的身体在燃烧。过了一会儿,甬道的墙似是要往回廊这边坍倒了。菲力普想,上帝帮助了我们,这儿就要倒了。随着石头墙壁开始摇撼、散裂,他意识到是要倒向他这边,赶紧转身就跑;但他还没迈出三步,有个东西砸到他的后脑,他便失去了知觉。 对汤姆来说,熊熊烈焰烧毁了王桥大教堂倒燃起了他的希望之火。 他隔着绿地观望着从教堂的废墟上窜入空中的巨大火苗,心中所想的只有一件事: 这意味着工作! 年轻的修士们扛着沉重的书橱,穿过绿地回来了。汤姆想,现在我所要做的一切,就是得到保证由我来重建这座教堂。而向菲力普副院长提起这件事的时间就是现在。 然而,菲力普并不在书橱的修士的中间。他们走到客房,把书橱放到地上。“你们的副院长呢?”汤姆问他们。 那个最年长的惊讶地回过头看。“我不知道,”他说,“我还以为他在我们后边呢。” 大概他留在后边观察火势了,汤姆想;但是也许他遇到了麻烦。 汤姆没有再耽搁,立即跑过绿地,绕过厨房背后。他希望菲力普平安无事,不仅因为菲力普是一个好人,而且还因为他是乔纳森的保护者。要是没有菲力普,可就说不上小家伙会怎么样了。 汤姆在食堂和寝室间的小路上发现了菲力普。副院长坐得直挺挺的,样子很茫然,但是并没有受伤,汤姆总算松了口气。他扶他站起来。 “一件东西砸着了我脑袋,”菲力普昏昏沉沉地说。 汤姆的目光越过他望去。南甬道已经倒进了回廊里。“你还活着已经万幸了,”汤姆说。“上帝一定对你有所期望。” 菲力普摇摇头,清醒一下。“我有一阵子失去了知觉。我现在没事了。书呢?” “他们已经搬到客房里了。” “咱们回到那儿去。” 汤姆搀着菲力普一起走。汤姆看得出来,副院长并没有受伤,但是他心情太坏了。 等到他们回到客房时,教堂的火势已开始减弱了,火苗也矮下去了一些;然而汤姆看到的面孔反倒清晰了,他有点吃惊地发现,原来已经天亮了。 菲力普又开始安排事情了。他告诉司厨米利乌斯给大家熬粥,又要白头卡思伯特打开一桶烈性葡萄酒,让大家好暖暖身子。他命令在客房里生起火来,让年纪大的修士们进去避寒。天下起了雨,风吹着雨点,寒气逼人,烧毁的教堂里的火苗很快就熄灭了。 显的压抑着的抽泣,说:“我没法告诉你,这对我意味着什么。” 早饭后,菲力普在厨房下面卡思伯特的贮藏室里召开了一个重要会议。修士们都紧张而激动。他们都是心甘情愿来的,要过一种事先预料得到的安全而又乏味的生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如今都不知所措了。他们的困惑打动了菲力普的心。他觉得比以往更像是牧人,他的任务就是关心那些愚蠢和无助的造物;只不过眼前这些不是不会讲话的动物,而是他的弟兄,他热爱他们。他已经决定,安慰他们的办法就是告诉他们会出现什么情况,把他们的紧张和精力用在艰苦的工作中去,尽快恢复近似正常的日常生活。 最后,菲力普提高了嗓音对他们讲话。“昨夜降临到我们头上的大灾难,从根本上讲,只不过是肉体上的,”他开始说,尽其所能把温情和信念注入他的声音。“我们的生活是精神上的;我们的职责是祈祷、敬神和静思。”他向四下打量了一会儿,抓住尽可能多的目光,确定大家都在洗耳恭听;然后他才说:“我们将在几天之内恢复正常,我向你们担保。” “我担心我们的教堂再也无法用来祈祷了——大教堂要重修,那当然要花上许多年时间。然而,建筑匠汤姆相信,地下室没有损坏。下面很结实,我们可以在那儿祈祷。汤姆说,在清理好回廊之后,一星期之内他保证那儿会平安无事的。所以,你们看,我们可以在四旬斋前的星期日及时恢复正常的敬神活动。” “他们住在哪儿呢?” “我已经答应让他们住客房。” “他们可以住在村里的一家人家家里。” “汤姆对我们慷慨帮忙,”菲力普不耐烦地说。“我们有了他真是万幸。我不想让他和别人的猪羊挤在一起,我们明明有满不错的客房空着嘛。” “他一家有两个女人——” “一个女人和一个女孩,”菲力普纠正他。 “一个女人,好吧。我们可不想有个女人住在修道院里!” 修士们议论纷纷,他们并不喜欢雷米吉乌斯吹毛求疵。菲力普说:“妇女待在客房里是完全正常的。” “可是那个女人不行!”雷米吉乌斯脱口而出,跟着就立刻露出反悔的样子。 菲力普皱起眉头。“你认识那个女人吗,弟兄?” “她曾在这一带住过,”雷米吉乌斯不情愿地说。 菲力普好奇了。涉及建筑匠的妻子这类事情已经是第二次了,沃尔伦·比戈德也曾一见她就表现出不安。菲力普说:“她有什么问题吗?” 不等雷米吉乌斯回答,那个看桥的老修士保罗弟兄开腔了。“我记得,”他说得相当含糊。“曾经有一个林子里的野丫头在这周围住过——噢,那该有十五年了。她让我想起了那女孩——也许是一个人吧,长大了。” “人们说她是女巫,”雷米吉乌斯说。“我们可不能让一个女巫住在修道院里!” 汤姆已经指挥着修道院的佣人开始干活儿了。他站在回廊方院的废墟顶上,手里拿着一大块白粉,在石头上写下字母T,就是他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菲力普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到,这么大块的石头怎么才能搬动。靠一个人去拿当然太大了。他立刻就看到了答案。两根木棍并排放在地面上,把一块大石头滚到上边,在当中放好。然后由两个人站在棍子的两头,抬起来就走了。建筑匠汤姆一定教过他们这么做的。 汤姆对堆放石头的工作感到放心满意之后,菲力普拉着他的手臂,带他绕过教堂,到了北头的墓地。雨已经停了,但墓地上还很湿。修士们埋在墓地的东头,村民们埋在西头。分界线就是突出来的教堂北甬道,如今已成为一片废墟。菲力普和汤姆站在废墟的前边。太阳无力地穿透云层照射着。在白天,在这些烧焦的木料周围,没有任何邪恶的征兆,菲力普几乎感到羞惭: 昨夜里他居然以为他看见了魔鬼。 他说:“一些修士因为在修道院的范围内住着一个女人深感不安。”汤姆脸上掠过的神色与其说是焦虑,不如说是专注,他看来害怕了,甚至惊慌了。菲力普想,他真心真意地爱着她。他连忙地往下说:“但我不想让你们住到村子里,和另一家挤在一间小屋里。为了少惹麻烦,明智的办法是让你妻子慎重些。告诉她尽量离修士们远一些,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她要是得在院中走动,就让她遮着脸。最重要的是,她千万别做任何引人怀疑是女巫的事情。” “照办就是了,”汤姆说。他的语音里有一种决心,但表情上有点胆怯。菲力普记起来,那位妻子是个有她自己见解的极敏锐聪慧的女人。她可能不能善意地听取让她别招惹是非的规劝。然而,她家到昨天为止一直缺吃少穿,因此,她大概能把这些限制看作对提供吃住和安全的小小报答。 三 鸡叫头遍,杰克就醒了。他睁开眼,看见汤姆已经起身。他躺着没动,听见汤姆在门外的地上小便。他渴望挪到汤姆腾空的热窝,蜷缩在他母亲的怀里,但他知道,如果他那样,定会遭到艾夫列的耻笑,于是他就躺在原地没动。汤姆回到屋里来,摇醒了艾夫列。 汤姆和艾夫列喝了昨天晚餐上剩下的啤酒并吃了些陈的粗面包,然后就出去了。他们还剩下一些面包,杰克希望他们今天别带走,但他失望了: 艾夫列像往常一样随手拿走了。 在村民和修士中间有一种共识,认为那场大火是魔鬼所为,好长一段时间,连杰克都当真忘记了是他自己放的火了。但只要他一想起来,他就会吃一惊,接着会感到异乎寻常地自鸣得意。他冒了极大的风险,但他平安地逃离了,而且他救了全家,使大家不致挨饿。 他朝废墟走去,边走边用袖子擦干了泪水。他一心想杀那家伙。他想,我烧毁了大教堂;我也能杀死艾夫列。 在废墟周围,今天一早已经干净了很多了。杰克想起来,一些教会的高级人员要来视察大教堂的毁损情况。 是艾夫列身体上的优势才使他这么发狂,他为所欲为只不过因为他个子这么大。杰克绕了一会儿圈,他的心潮起伏,要是那些石头纷纷落下时艾夫列待在教堂里就好了。 他终于又看见了艾夫列。艾夫列在北甬道,正在把石屑铲进一辆车里,浑身都是灰尘。在车子附近,有一根房梁,几乎毫无损坏,只是有一点点烧焦,并且让炭灰染得发黑。杰克用一根指头在那房梁的表面抹了一下,上面留下了一条灰白的道子。杰克受到启发,用炭灰写下了:“艾夫列是头猪。” 实际上用了三星期而不是两星期,但汤姆到底把地下室变成了一座临时教堂,今天,当选主教即将来这里主持首次祈祷仪式。汤姆四下打量着。地下室地方不小,大约有五十英尺见方,足够修士们祈祷用了。这座房间相当暗,有结实的柱子和低矮的拱顶,但结构很牢固,所以才经过火灾而幸存下来。他们还搬过来一张活腿桌充当圣坛,从食堂搬来长凳给修士坐。司铎拿来刺绣的圣坛罩布和镶珠宝的烛台以后,这座临时教堂还满像样的。 如果教会中要掌权的人决定修建一座雄伟的新教堂,而且也能找到经费,那将是全国最大的工程,需要雇用十多名工匠,干上十几年。 的确,要抱这种希望未免太过份了。汤姆从和修士和村民的谈话中得知,王桥从来都不是一座重要的大教堂。由于地处荒僻的乡村,王桥的主教始终都缺乏雄心,而且明显地缓缓趋向衰微。修道院既无名又无钱。某些修道院以其慷慨好客、出色的学校、巨大的藏书、修士哲学家的研究或院长的博学,吸引着国王或大主教的青睐;但王桥在这些方面却一无长处。更可能的是菲力普副院长会修建一座小教堂,结构简单,满足一般需要;那样的话,不出十年就可以建成了。 即使如此,对汤姆也很适合了。 甚至在大火烧黑的废墟冷却之前,他就已意识到,这将是他建造自己的大教堂的机会。 菲力普副院长已经相信,是上帝把汤姆派到王桥来的。汤姆心里明白,他经由清理废墟和恢复修道院活力的全部过程中的有效率的工作方式,赢得了菲力普的信任。一旦时机成熟,他会向菲力普开口提出新建筑的设计方案。如果他能谨慎得体地把握住局面,菲力普极有可能会要他来起草设计方案。要是把新教堂设计得不那么辉煌但切合实用,就更可能把计画交给汤姆,而不是另请更有经验的大教堂建筑匠师。汤姆的希翼挺高的。 沃尔伦·比戈德一行人还远在一英里以外,人们就隔着田野看见他们了。他们一共是三个人,在催马趱行。沃尔伦本人骑着一匹黑马,走在前面,他的黑斗篷在身上飘扬。菲力普和修道院的高级修士在马厩外恭候他们。 菲力普对于如何对待沃尔伦心中没底。沃尔伦上次明显地欺骗了他,没有告诉他主教已经去世;但真相大白之后,沃尔伦却丝毫没有羞愧的表示;倒让菲力普不知该和他怎么谈了。如今他还是不知道对他说什么才好,不过他知道,抱怨话是毫无收获的。反正,那件事已经让眼前的大火灾给压倒了。菲力普今后对沃尔伦要倍加小心提防就是了。 沃尔伦翻身下马,动作很潇洒,他把缰绳交给了一个马伕。菲力普很正式地向他问候。沃尔伦转过身去,端详着废墟。他的眼中露出凄凉的目光,说:“这火烧得可够大的,菲力普。”他的伤心似乎出于真心,多少有点出乎菲力普的意料。 他们朝教堂走去。沃尔伦的两个随从,一个是士兵,另一个是年轻的救士。那士兵留在马厩照看马匹。那教士陪着沃尔伦,他被介绍给菲力普,说是鲍德温教长。在大家穿过绿地走进教堂的时候,雷米吉乌斯把一只手放到沃尔伦的胳臂上,拦住了他,说:“您能看见,客房并没有烧毁。” 大家都停住脚步,转过身去看。菲力普有点恼火,不知雷米吉乌斯葫芦里装的什么药。既然客房没烧毁,何必让大家停下来看呢?建筑匠的妻子正从厨房走出来,他们眼看着她进了客房。菲力普瞥了沃尔伦一眼,他的样子稍显吃惊。菲力普想起了上次在主教宫殿的时候,沃尔伦看到建筑匠的妻子几乎吓坏了。这女人到底碍着什么事了呢? 他们走进了废墟,那里有一伙人,大约七八个,修士和修道院佣人大约各占一半,正在汤姆的监督下抬起一根烧得半焦的房梁。整个工地看上去忙碌而有序。菲力普觉得,那种紧张而有效的气氛,给他增添了光彩,虽说负责任的是汤姆。 汤姆走过来和他们见面。他比所有的人都高出一头。菲力普对沃尔伦说;“这是我们的建筑匠汤姆。他已经把回廊和地下室清理好,又可以用了。我们对他很感激。” “我记得你,”沃尔伦对汤姆说。“你在圣诞节刚过就来见过我,我当时没有活儿给你干。” “不错,”汤姆用他那低沉的沾满粉尘的胸音说。“也许上帝保佑我在菲力普副院长遇到麻烦的时候来帮他。” “一个讲神学的建筑匠,”沃尔伦讽刺说。 他领着大家沿着在废墟中清理出来的小路走到回廊。沃尔伦一眼就看出来,这块地方已经恢复正常。他们从那儿穿过绿地来到修道院东南角的副院长住所。 他们进屋不久,沃尔伦就脱下斗篷,坐了下去,把他的苍白的双手伸到火上烤着。司厨米利乌斯弟兄用小木碗盛上热辣辣的葡萄酒。沃尔伦吸了一口,对菲力普说:“你想过没有,建筑匠汤姆可能放火来给自己提供工作?” “我想过,”菲力普说。“但我认为他没放火。他要放火就要进教堂,而所有的门全部都很牢靠地锁着。” “他可以在白天进去,藏在什么地方。” “那样的话,他放完火就出不来了。”他摇着头说。其实这并不是他一定的汤姆无辜的真正原因。“反正,我不相信他能做这种事。他是个聪明人——比你起初以为的还要聪明得多——但他并不狡猾。如果他有罪,我想我会在他脸上看出来,我曾经盯着他的眼睛,问他认为是怎么起火的。” 多少有点出乎菲力普的预料,沃尔伦马上就同意了。“我相信你是对的,”他说。“反正我看不出他会放火烧教堂,他不是那种人。” “我们可能永远不会弄清楚是怎么起火的,”菲力普说。“但我们应该正视集资修新教堂的问题。我不知道——” “不错,”沃尔伦插嘴说,还伸出一只手制止了菲力普。他转向屋里的其他人。“我得和菲力普副院长单独谈一谈,”他说。“别的人先走吧。” 菲力普诧异了,他无法想像沃尔伦为什么要就这个问题和他单独谈。 雷米吉乌斯说:“在我们走之前,主教大人,有些事情弟兄们要我对您讲一下。” 菲力普想道: 有什么事非要这会儿说? 雷米吉乌斯说:“有个女人住在修道院。” “别再提这个了,”菲力普气恼地说。“她是那位建筑匠的妻子,住在客房里。” “她是个女巫,”雷米吉乌斯为什么要来这一手。雷米吉乌斯早就使过这一招了,但是并不灵。要害是要挑起争论,但副院长是权威,沃尔伦注定要支持菲力普,除非每次雷米吉乌斯和他的上司意见相左时,他都愿意给请来。菲力普厌烦地说:“她并不是女巫。” “你盘问过那女人吗?”雷米吉乌斯质问道。 “我还没有询问过她,”菲力普承认。“但并没有她行巫的证据,而且他的全家是绝对诚实和信教的。” “她是个女巫和姘头,”雷米吉乌斯义愤填膺地红着脸说。 “什么?”菲力普勃然变色说。“她姘的是谁?” “那个建筑匠。” “他是她丈夫,你这蠢才!” “不,他不是她丈夫,”雷米吉乌斯得意洋洋地说。“他们并没有结婚,他们相识才一个月。” 菲力普大吃一惊。他从来没怀疑过这个,雷米吉乌斯把他彻底惊呆了。 如果雷米吉乌斯说的是实情,那女人从理论上说就是个姘头。这种姘居通常没人去理睬,因为许多对男女并没有由教士主过婚,他们常常同居一段时间,甚至当生下第一个孩子之后,才去履行这一手续。事实上,在这个国家的非常贫困或偏僻的地区,一对男女往往过上几十年夫妻生活,生下了好几个孩子,直到他们的孙子出生时,才请过路的教士为他们的婚姻进行神圣化的仪式,使那位教士着实吃惊。然而,在基督教化的边远地区,教区教士在贫苦的农民当中纵欲是一回事,在修道院的范围之内,一个重要的雇工做出同样的行为,可就大不一样了。 “你怎么会认为他们没结婚呢?”菲力普满腹狐疑地说,虽然他觉得,雷米吉乌斯在沃尔伦面前提起这件事之前,一定已经核对过事实了。 “我发现两个孩子在打架,他们告诉我他们不是兄弟,整个情况就引出来了。” 沃尔伦毫不迟疑。“情况已经很清楚了,”他说。“那女人要忏悔她的罪孽,并且接受火刑处罚。她要离开修道院,与那个建筑匠分开一年,过贞节的生活,然后他们可以结婚。” 分开一年是很严厉的判决。菲力普觉得她既然玷污了修道院,这是咎由自取。但他担心她怎么会接受这一处罚。“她可能不服你的判决,”他说。 沃尔伦耸耸肩。“那就让她在地狱中烧焦吧。” “要是她离开王桥,恐怕汤姆会和她一起走。” “还有别的建筑匠嘛。” “当然,”菲力普失去汤姆会难过的。但他从沃尔伦的表情上可以看出,沃尔伦并不在乎汤姆和他的女人离开王桥并且永远不回来;他又一次想不通她为什么如此重要了。 沃尔伦说:“现在你们都走吧,让我和你们的副院长单独谈。” “稍等一下,”菲力普尖锐地说。毕竟,这是他的修道院,他们是他的修士;应该由他,而不是由沃尔伦,来召集或遣散他们。“我要亲自和那位建筑匠谈这件事。你们谁也不能对任何人提及此事,你们听见了吗?你们如果在这件事上不服从我,将会对你们处以严厉的惩罚。清楚了没有,雷米吉乌斯?” “听清楚了,”雷米吉乌斯说。 菲力普感到很窘,他觉得,没必要把话这样挑明。他看着自己的手。“重建教堂的事怎么办?”他说。 “对。你大概已经听说了你上次来见我时说起的那件事——巴塞洛缪伯爵和反对史蒂芬国王的阴谋——结果对我们很好。” “听说了。”菲力普胆颤心惊地到主教宫殿去报告反叛教会选定的国王的阴谋,仿佛好久以前的事了。“我听说珀西·汉姆雷袭击了伯爵的城堡,俘虏了他。” “不错——巴塞洛缪现在关在温彻斯特的一座地牢里,等候着宣判他的命运,”沃尔伦满意地说。 “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伯爵呢?他可是更强大的阴谋家。” “因此得到了更轻的惩罚。事实上根本就没有惩罚。他宣誓与史蒂芬国王结盟,而他在这场阴谋中的作用嘛……就给放过去了。” “但这和我们的大教堂又有什么关系呢?” 沃尔伦站起身,走到窗前去。当他望着成为废墟的教堂时,他的目光确实是哀伤的,菲力普意识到,沃尔伦的心中还有真正的虔诚,尽管他在许多方面相当世俗。“我们在挫败巴塞洛缪阴谋中的作用,使史蒂芬国王欠了我的情。不会太久,你我将去见他。” “见国王!”菲力普说。他对这一前景有点恐惧。 “他会问我们,我们想要什么作为报酬。” 菲力普明白了沃尔伦的用心所在了,他对此大为激动。“到时我们就告诉他……” 沃尔伦从窗前转过身来,看着菲力普,他的一双眼睛看上去就像两颗黑宝石,闪着野心勃勃的光芒。“我们就告诉他,我们想为王桥建一座新的大教堂,”他说。 汤姆知道艾琳会怒火冲冲的。 她对杰克的事已经气愤不已了,汤姆得抚慰她,但要“惩罚”她的消息会给她火上浇油的。他本想延迟一两天再告诉她;但他却不能够,因为菲力普副院长说,她必须在天黑以前离开这里。他必须立即告诉他,菲力普是中午告诉汤姆的,所以汤姆就在吃午饭的时候告诉艾琳了。 他竭力把这个消息慢慢说破。他先说:“他们知道了我们还没结婚。” “谁告诉他们的?”她生气地说。“惹事生非的人吗?” “艾夫列。别怪他——狡猾的雷米吉乌斯修士从他嘴里套出来的。反正,我们从来没告诉过孩子别往外说。” “我不怪孩子,”她比较平静地说。“他们是怎么说的?” 他伏到桌上,低声讲起来:“他们说你是姘头,”他不希望别人听见他的话。 “姘头?”她大声说。“那你呢?难道这些修士们不懂,要两个人才能姘居?” 坐在近处的人哈哈笑了。 “嘘,”汤姆说。“他们说我们得结婚。” 她使劲盯着他。“如果就这么说,你用不着这么吞吞吐吐的,建筑匠汤姆。把话全说出来。” “他们想让你忏悔你的罪。” “一帮假道学,”她厌恶地说。“他们整夜互相屁股,完事却有胆子说我们犯了罪。” 这句话引起了更大的笑声。人们都停止了他们的谈话,听艾琳一个人说。 “请你小声点,”汤姆求着她。 “我想他们还要罚我呢,说来说去就是要羞辱我。他们想要战斗嘛?来,实话实说吧,你休想跟一个女巫撒谎。” “别那么说!”汤姆悄声说。“那样只能把事情弄得更糟。” “那就告诉我吧。” “我们得离开一年,你只好保持贞节——” “去他的!”艾琳嚷着。 这时大家都往他们这儿看了。 “去你的,建筑匠汤姆!”她说。她注意别人们在听她说。“也去你们所有这些人,”她说。大多数人都龇牙咧嘴地笑着。没法跟她认真生气,大概是因为她脸憋得通红,金色的眼睛圆睁,那张脸蛋看着煞是可爱。她站起身来。“去他的王桥修道院!”她跳上桌子,这时爆发出一阵喝采声。她在桌上走着。许多的人赶紧拿起自己的汤碗和啤酒杯,给她腾出地方,往回坐着,放声大笑。“去他的副院长!”她说。“去他的副院长助理,司铎,领唱人,司库,还有他们的那些契约和凭照,装满银便士的箱子!”她走到了桌子边上。旁边是另一张小桌,修士们就餐时,有一个人坐在那儿诵读经文。小桌上有一本打开的书。艾琳从餐桌上跳到那张读经桌上。 汤姆一下子明白了她到做什么。“艾琳!”他叫道。“别,请你——” “去他的圣·本笃的戒条!”她扯开嗓门叫着。然后一撩裙子,蹲下去,在打开的书上撒起尿来。 男人们哄堂大笑,他们敲着桌子,叫嚷着,吹着口哨,欢呼着。汤姆不知道,他们是支持艾琳对戒条的轻蔑还是为看到一个女人暴露身体而高兴。他们看到她做出如此无耻粗俗的动作,有一种性满足,但看到有人公然地这样蹧践修士们敬若神明的经书,也非常激动。别管出于什么原因,他们喜欢她这么做。 她跳下桌子,在一片雷鸣般的喝采声中,跑出了大门。 大家异口同声地议论起来。以前谁也没看过类似的事情。汤姆又怕又窘,他知道,结局会是很惨的。但他心中有一部分却在想: 好个女人! 过了一会儿,杰克站起身,跟着她母亲出去了,他那青肿的脸上露出一丝冷笑。 汤姆看着杰克。他的脸肿胀发紫,他的耳朵足有原来的两个大,他的鼻子上全是干了的血痂,他还有一个门牙也掉了一块。 艾琳说:“我原先担心,如果我们总待在树林里,他会长成像个野兽。但如果这就是教他和别人一起生活的代价,付出的也太多了。所以我还是回到树林里去的好。” “别这么讲,”汤姆绝望地说。“咱们来好好商量一下,别匆忙作决定——” “并不匆忙,一点也不,汤姆,”她难过地说。“我甚至连气都不生了,我实在伤心。我真心真意地想作你的妻子。但不能有任何代价。” “那我就跟你一起走,”他说。“修道院已经欠了我七十二便士。我们重新上路。我们可以熬过……” “你的孩子怎么办?”她温柔地说。 汤姆想起,玛莎怎样饿得直哭。他清楚她不能再受那份罪了。而且这里还有他的小儿子乔纳森,跟修士们住在一起。汤姆想:我不愿再抛弃他了,我曾经抛弃过他一次,我为那件事痛恨自己。 但他想到要失去艾琳就受不了。 “别左右为难了,”她说。“我不会再跟你到路上奔波。那是毫无结果的——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我们都会不如现在。我还回到森林里去,你也别跟我来了。” “别为这个难过吧。应该为你让我这么幸福难过。那才叫痛苦哪,女人。你让我这么幸福。” 她的嘴唇再也堵不住她的抽泣了。她转过身,没说二话就走了。 他从椅子上一跃而起。他将告诉她他心里想着的话。他离开了客房。她已经到了修道院大门口,正和玛莎告别。汤姆跑过马厩,几步就追上了她。 她对他苦笑了一下。“再见了,汤姆。” 他拉起她的双手。“有一天你会回来吗?只是为了看看我们?如果我知道你不想一去不复返,我还会看到你,如果只是一小段时间——如果我知道这一点,我可以忍耐。” 她犹豫着。 “啊?” “好吧,”她说。 “发誓吧。” “我不相信誓言。” “可是我信。” “好吧。我发誓。” “谢谢你。”他轻轻地把她拉向自己,她没有推阻。他拥抱了她,他的自制力崩溃了,泪水流了满脸。她最后退开了。他不情愿地放开了她。她转身向大门走去。 这时从马厩那儿传来一阵嘈杂声,那是一匹雄赳赳的不肯驯服的马又践踏又喷鼻的骚动声。大家不由自主地转过身去看,那匹马就是沃尔伦·比戈德的黑色公马了,那位主教正要上马。他和艾琳的目光相遇,他僵呆了。 就在这时她开始唱了起来。 汤姆并不知道歌词,虽然他常听她唱。那曲调哀婉动人。歌词是法文,但他能懂那意思。 一只百灵落入猎网 却唱得益发甜美, 就如那哀婉的曲调, 能让它破网而飞。 汤姆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到主教身上。沃尔伦吓呆了,他的嘴张着,眼睛大睁着,脸色死人般地苍白。汤姆惊诧莫名,一首简单的歌曲为何有吓坏这样一个人的力量呢? 薄暮时猎人来取猎物, 百灵鸟再也不得自由。 所有的鸟和人终有一死, 但歌声却能绵绵永留。 艾琳高叫着:“再见,沃尔伦·比戈德,我现在离开王桥,但我不会离开你。我会在你的梦中与你相会。” 还有我的梦呢,汤姆想。 有一阵子,谁也没动一动。 艾琳转过身,拉起杰克的手;大家都默默地目送着她穿过修道院的大门,消失在正在下降的夜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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