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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时光倒流——《不许时光倒流》 王馨

          第一章王馨               我从小就在仇恨中长大,隔壁的二婶出门倒垃圾的时候总是碰上我早上帮全家去买早餐。她面对我的时候总是用赞许的目光望着我说:“又这么早起来帮全家买早餐啊?”可是当我背转身的时候,她就会用垃圾袋指着我的脊梁骨说:“喔,可怜。”后来我在中学里学了一首诗,终于知道她这个习惯是从哪里来的。革命烈士就有一首诗里写到:敌人指着我们的骨头说:“喔,奴隶。”我想大概是二婶当惯了劳动人民,心里隐约有一种叛逆。而如今我来到了她的面前,让她终于有可以指手画脚的对象。是的,我确实是一个奴隶。我每天不光帮全家买早餐,我还包揽了一切的家务和精神的发泄。                那一年,我只有十二岁。小学六年级,身高只不过刚好到家里的洗碗池。不过矮也没有办法,我生活在四川的一个小城市里。这个盆地温暖而湿润养育出好吃懒做但善良的人们。可是我那时并不这么认为,我生活在一种可怕的阴影里。我没有爸爸妈妈。每一次我目送同桌小云奔向学校门口骑着自行车的爸爸,我的眼睛里都要冒出火来,尽管他爸爸是以那种极其不耐烦斜垮着腿的样子等待着他。上了初中之后他的爸爸果然和厂里的小会计跑了。在那之后我和小云才真正成为了好同桌,好朋友。                “你爸爸呢?”有时候我会装作大人样问小云。生性腼腆的小云就会默默地说不出话来,但是他从来不会学着班上的那个疯丫头反问我一句“你爸爸呢?”,甚至再多加一句“你妈妈呢?”他总是捏紧了拳头低下头,过一会还是顺从的把铅笔、橡皮擦等等一切他妈妈不辞辛苦给他购买的漂亮西瓜太郎文具借给我。                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和小姨一家生活在一起。他们说我的爸爸是得病死的。关于我妈,大人的答案更离奇。小姨说是我小时候和我妈一起上街的时候碰到了疯子,那个疯子把我妈推到了马路中央被一辆呼啸而过的卡车压死。可能是我太小所以没有印象。说这件事的时候他们是那么残忍,还会故意睁大眼睛问我“你不记得了吗?哎呀,你怎么都不记得了。”我一点也不相信他们的屁话,可是我已经学会了假装,我故意装成思考的样子好好的想一会儿,然后点点头,用手轻轻地指着小姨说:“我想起来了,那是个女疯子,女疯子。”不出意料的话,小姨就会和她的狐朋狗友笑成一团,丝毫没有听懂我在骂她。根据她的笑我就更不相信她的鬼话了,她以为我把她的鬼话当作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来思考所以才觉得好笑,那就证明这件事根本不存在。                但是在寄人篱下的生活中吃亏的仍然是我。从懂事那天起我就知道了什么叫服从,绝对的服从。我的姨夫曾经是一个军人,家里挂着他在越南打仗时拍的照片,是一个外国记者帮他拍的,把他拍的像个英雄。可是在我心里他猪狗不如。尽管我恨他,可是我更怕他,如果我不听话他随时会把东西向我丢来,有时候是他的拖鞋,有的时候是凳子。只要是看他离什么东西最近。有一次他修电灯的时候要我给他拿电笔我拿成了钳子,他就直接把钳子甩到我的头上。现在我的额头都还有一个小疤,我想我因此而没能获得班级里的阔少爷强少的青睐。                说姨夫曾经是因为他现在是个瘸子,但他不是在战争中受伤而是原于一次事故。我很高兴他是个瘸子,尽管他用拐杖还是走的比我快,但是这毕竟减弱了他的攻击能力,他想丢我拖鞋不是件容易的事,把拐杖丢了他又不好站稳。他最常用的是麻将,他瘸了之后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麻将牌上,而他从我懂事时就已经是个瘸子了,所以麻将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他认为我很荣幸,他竟然愿意用他的生命来打我。                但是姨夫很聪明,他不会丢那些会被打碎的或是贵重的东西,就是怒极的时候也不会。有事例为证:那次我观察的很好,他没有穿拖鞋只穿一条大白内裤坐在电视机柜上,他周围可以被拨起来的东西已经被我预先收好。然后我指着他的鼻子说:“王金发,你奶奶的我受够你了,老子不干了。”                我多么希望他能够把电视机向我砸来。我已经计划好了,凭他一息尚存的肌肉抱起那个14寸的电视完全不成问题,而且我知道他尽管自己每天脏话不离口但是绝不允许别人骂,表妹说过一次“他妈的”就被他骂了三天,更何况我精选了一句“你奶奶的”,比“你他妈的”还高了一个辈分。我想我终于可以不再每次洗碗的时候听到客厅里传来大家看电视的欢声笑语,我在洗碗的时候他们将为电视的钱而愁眉苦脸。                可是我竟然错了,姨夫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兮兮的前所未有的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女娃子可以喔,得了我的真传,改天我再传授你两句,今天说的还不够味啊。”他的大白内裤迎着穿堂风扫在我的手臂上,那年,我才12岁。尽管他拍了我的头但我知道他一辈子也不会像疼爱亲人那样疼爱我,因为他不让表妹骂脏话而鼓励我,他们是巴不得我堕落下去啊。                所以每天晚上,当我在那个狭小的客厅把我的床铺好之后,我都会默默地掌心里写字,我写“爸爸”,写“妈妈”,尽管我连他们的全名都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就是认为在掌心里一圈一圈写字就会见到自己写过的这些名字。在写爸爸妈妈之后我偶尔也会加上林志颖这样的名字,虽然现在看来他已经过气许久并且毫无魅力可言。但是对于那年的我来说,唱着“17岁那年的雨季”的他是唯一可以从天上掉下来救我的人。因为他在歌里忧伤地唱着,“17岁那年的雨季,也曾紧紧拥抱在一起,17岁那年的雨季,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尽管,我还远远没有17岁。 “我,我,我,也可以……”当我在教室里对着林志颖拿着话筒唱歌的海报发着呆的时候,小云就很突然地结巴起来。他把身体往墙那边靠了一点,不敢斜向我这边。          “可以什么?”               “保……保……保护你。妈妈说我长大以后会长得像他一样。”小云指着林志颖,又低下了头。他的睫毛很长,在男孩子里很少见,甚至比我的还要长。我心里像被针扎了一下。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我的心有了一种异样的甜蜜,但我还是很快调整好自己,赶快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像你爸爸保护你妈妈那样吗?”                小云听到“爸爸”这个词,条件反射地全身跳了一下,不说话了,头埋地更低。十几岁的女孩子,嘴巴和心就那样的毒了。其实如果小云的心再细一点,他会看到校服裙子底下,因为紧张而微微发抖的我的腿,我的脸甚至也微微潮红——我的腿就像芦柴棒那样的细,这丝毫不会预测出我长大以后竟然会长成一个丰满的女人。那天晚上回家之后,我本来照例要写林志颖的名字,刚写上去之后没多久,我想想,就拿出一块橡皮在手心里重重地擦着——那块橡皮也是小云的,不知道为什么被我带在身上。我仪式性地擦掉了林志颖的名字,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三个字:郑哓云。           郑晓云。没错。               没有料到的是,初一没过多久小云就转学了,听说他妈妈找了一个外面的男人,带着他一起走了。他走的那天我竟然病了,在学校那个无比差劲的医务办公室的桌子上输着最最便宜的葡萄糖液体。在小云去校长办公室里办手续的时候我正昏倒在体育课上,那一天,是我生命的初潮涌动的第三天。小姨没想到我会这么早熟,根本没有给我任何心理和物质上的准备,而我就那样咬着牙,红着脸坚持跑了800米。在我被高大帅气的体育老师送到医务办公室之后,那两个整天嗑着瓜子,刚才才对体育老师笑脸相迎的30多岁的老女人就把我晾在了桌子上,等她们把体育老师的身材都讨论了个够之后才想起来给我扎针,技术早就脱节了的她把的我两只手的血管都插了个遍才终于成功了。                当我躺在那个冰冷的桌子上,流不出来一点点眼泪的时候。小云正在学校四处找我,他去了操场的每个角落,我常爱发呆的音乐教室后面,图书馆,食堂,甚至鼓起勇气去询问了态度倨傲的女生大姐头王馨。但是没有人告诉他真相。我听说被妈妈拖走的时候,他只是倔强地拉着班级的木门,一言不发,直到他妈妈把他的手指一个一个从那个上面颁掉。还有班主任在旁边假装和蔼地感叹到:哈哈哈,这孩子,力气怎么突然像牛一样大,是舍不得大家了吧。                等我回到教室里重新上课之后,我发现我的身边空空如也,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但是也没有人出来给我解释。我以为小云不要我了,我以为他不想再做我的同桌搬走了。搬到其他人的旁边去了。直到我发现他的抽屉里摆着一整套崭新的,西瓜太郎文具。有味道闻起来不那么好闻却很贵的修正液,有可以随便卷起来的塑料荧光尺子,小猫形状的橡皮,和我一样瘦的圆规,一只黑色的圆珠笔外加一只兰色的圆珠笔……我想起小云曾经惊恐万分地对我说过“你不可以用兰色的圆珠笔填表格的,要用黑色的。”           “我就喜欢用兰色的笔。你听到没有,我就喜欢用兰色的笔!”          “哦……”他又对着墙壁说话,“那我明白了。”          那个笨蛋,他到底明白什么呢?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一只黑色的圆珠笔,一直兰色的圆珠笔,我就能人生完美,高枕无忧了么?          我捏着那只严肃的黑色圆珠笔,嗡嗡地哭起来,然后,用它狠狠地刺向手心。          自从小云走后,我就越发不喜欢我的学校生活。               其实和那个家比起来,学校已经算是容我逃避的藏身之处。但是我没有朋友,除了小云之外我没有朋友,只有在初三无可奈何转到我们学校来的表妹会和我说话。我尤其缺乏女生的好朋友。那些女生,总是用尽一切努力在校服里做文章,她们偷偷把裙子挽得短一点,更短一点。而我则非常羡慕他们三五成群,一起讨论某个隔壁班帅哥的样子。我也曾经偷偷讨好过大姐大王馨。当我把自己省吃检用了好久才买来的一本蔡志忠漫画集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她的时候,力大如牛的她抓着我的头发和书把我一起丢出了寝室。我听见寝室里其他的6个人都和她一起哈哈大笑,就连这万恶的学校也在她们的笑声中动摇。                是的,他们总是取笑我,因为我有个极难听的名字,叫黄花鱼。据说是因为我的姨父很喜欢吃黄花鱼,我生下来的时候他取名字,他看了一眼饭桌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我恨自己为何正好姓黄,如果姓白的话那么我也许就叫白菜也说不定。                一个女孩子有这样难听的名字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我就暗自给自己改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黄美丽,并且在自我介绍的时候也这样说。可是老师揭穿了我,当他拿起点名册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从此我最讨厌获奖,因为获奖的时候我就必须顶着这个难听的名字在全校师生面前上台。                 “请初二三班的黄花鱼同学上台领奖。”校长的声音在学校的操场上回荡。台下一阵哄笑,每一次念,每一次都笑,一点新鲜感都没有。我微微勾着背,迈着我那纤细的腿快步走上台去,不等站稳,甚至不像其他学生那样会做一个把奖状高举过头的动作再得意洋洋地下台。在我第一次上台的时候我还犯过一个致命的错误,我问校长,“得奖发钱吗?”我的声音顺着校长身前的麦克风稳稳当当地传了出去。             校长气得浑身发抖,暗中下命令不让我当任何班干部。               但是我总是获奖,除了数学之外我什么奖都拿过。数学是我唯一讨厌的一门功课,因为我的第一个数学老师总喜欢拖长了声音叫我的名字“黄——花——鱼”,从此我就开始讨厌数学,讨厌到无以复加。每当我捧回一些奖项姨夫就会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偶尔,那里面似乎也有开心和得意。可是小姨就完全是一副厌恶的嘴脸了,我开始明白血缘并不代表全部,谁叫她的女儿比我笨呢?           表妹初中读的是区里比较好的一个中学,花了姨妈一万元才上的。               表妹在学校里的功课大部分都是我完成的,我帮她写作业的时候总是特别的认真,直到现在表妹也因此对我存有感激之情。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在报复,帮一个人往往是在害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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