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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史——9

在英国,诺丁汉郡、德比郡和布里斯托尔多次发生罢工和农民暴动,9人被绞死,250人遭流放。在伦敦,市长官邸遭抢劫,骑兵队开进伦敦,霍乱流行,政府面临财政危机,一场宪政危机持续了一年多时间。上院勉强通过了伟大的《议会改革法案》,1832年12月,持反对意见的威廉四世批准了法案。议会改革之后,新组成的辉格党格雷勋爵政府不得不面对工厂立法和《新济贫法》引起的骚动,以及解放奴隶和挥之不去的爱尔兰问题。倘若能够推迟解决东印度公司特许状问题,处境艰难的政府肯定求之不得。可实际情况总是难遂人愿。上一次续订特许状是在1813年,迄今已有20年时间,重新立法已势在必行。 相关立法的原则很清楚,东印度公司必须实实在在地不再成其为一个商业机构,东印度公司已经发展成一个当之无愧的泱泱大国,统治着比宗主国多得多的人口,公司还拥有常备陆军和海军,从而能与很多大国平起平坐。总之,东印度公司的地位与一家贸易公司的身份完全不符,它所行使两项职能只能保留一项。本来,可行的替代方案是由英国政府承担直接58统治印度的职责。其他任何一个欧洲国家都会乐于这么做,但是辉格党人不是领土扩张主义者,他们甚至不把印度视为永久的属地。麦考莱曾认为在他的有生之年,英国将继续统治印度(他死于1853年)。1830年时,贵族学者和改革家拉姆•莫恩•罗伊认为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将延续“至少40到50年”。《亚洲学刊》第12卷(Asiatic Journal, vol. xii), 第212页。与此同时,东印度公司通情达理地看护着印度,就连政客们也意识到腐败和捞取官职的诱惑,倘若英国是“一个绝对专制国家,英国议会”将获得印度的财富。(这倒不是说执政党——不论执政的是哪个党——会赞同这么做,谁能完全明了对手的意图呢?)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一是广州贸易的前途;二是如何补偿持股人放弃商业活动的损失。不论公司董事会如何恳求,东印度公司再也不可能保留不受限制的对华贸易专营权。若干年以来,垄断经营早已过时了。早在1820年,下院委员会就曾报告说:“垄断经营能成功地维持,或得到耐心容忍的时代……一去不返了。”13年之后,就连亲托利党的《每季评论》也不得不承认:“毫无疑问,‘自由贸易’的狂热如今蔚然成风,这一情况将使对华贸易专营权遭到致命打击。”《每季评论》(Quarterly Review, vol.l), 第431页。 自由贸易者确实让人见识到自己的力量,请愿书铺天盖地地扑向前首相威灵顿公爵。这些请愿书来自普茨茅斯、桑德兰、利兹、基德明斯特、科克茅斯、兰开斯特、利默里克、刀剪匠协会和莱斯贸易商协会。在反对东印度公司贸易专营权的宣传声浪中,喊得最响的是英国在广州的商人,他们意识到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有望借此一举摆脱特派委员会施加的种种限制,从而可以自由地盘剥中国人。1830年,广州私商计划周密、资金充足的宣传运动在议会的代言人J.克劳福德发表了一本小册子。 约翰•马尔科姆1769—1833年间任印度孟加拉总督。 克劳福德开篇即引用爱德华•吉本的名言:“垄断者的本质是狭隘、怠惰和暴虐”,接着大肆攻击东印度公司专营贸易的主张“充斥着谬误、愚蠢和站不住脚的理由”。克劳福德:《反思对华贸易垄断》(J. Crawford, China Monopoly Examined)。 59 许多东印度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成员并不在意所遭到的攻击。他们要求,倘若无法保住贸易专营权,至少应允许东印度公司继续参与对华贸易,保留特派委员会的监督权。他们提出了一些有力证据:在中国朝廷官员的眼中,自由贸易是个不可思议的概念;私商是一群厚颜无耻、虚伪透顶的家伙;贸易一旦停顿,英国财政每年仅在茶叶一项商品上就将损失300万英镑税收。查理•福士爵士为上述观点进行了英勇的辩护。福士是孟买最大的私商组织前主席、马姆斯伯里选区的议员,他属于托利党强硬派,污蔑《改革法案》是“罪恶的《改革法案》,是议会中出现的最令人惊骇的可怕怪物”。英国议会关于东印度公司问题的争论,一种有启发性的当代观点,请见《亚洲学刊》,第11卷附录(Asiatic Journal, vol. xi, Annex)。一些不那么顽固的托利党人提出了站得住脚的观点,一言以蔽之,在他们看来,在特派委员会的庇护下,情况没有那么糟糕:“目前该港口(广州)的贸易便利而安定,十分顺利。”私商们不接受这种观点,他们希望摆脱东印度公司以及那些动不动就摆绅士派头的大班,代之以乐于推行强硬路线的人。 如果说私商的观点反映了新兴的经济帝国主义的呼声,那么,也有人主张采取比较温和的政策。前孟买总督约翰•马尔科姆爵士在公司股东会上指出,无论中国人多么傲慢,“英国人比任何一个民族都更多地僭取了凌驾于其他国家法律和习俗之上的权?”(听啊, 好哇!笑声)。当然,马尔科姆是苏格兰人。马尔科姆在讲话中用来表示“英国人”的是English,而不是British,前者有时特指英格兰人。——译注马尔科姆还质问,如何才能劝说中国人改变他们的处事方式?作为边沁的忠实信徒的辉格党政府或许会争辩说,只要允许自由经营,市场经济的无情法则将不可避免地带来有利的最佳结果,但马尔科姆仍持怀疑态度,“政治经济学家像对待算术问题那样看待人类的习惯,他们的普遍原则的应用前景……并不比聪敏的巴比奇查理•巴比奇(1792—1871年),英国数学家和分析仪发明者,现代自动计算机的创始人。——译注先生的奇妙机器的应用前景更看好”。中国人很可能难以说服,倘若他们依然冥顽不化,另一个选择就是战争,这场战争“完全是为了利益而战。但是,谁想为了推动贸易的缘故打一场对华战争”?斯莱特:《英国对广州港的贸易》(J. Slater, Notices on the British Trade to the Port of Canton),第8页。 格兰特是东印度公司监督委员会主席,日后当上了格莱纳瑟勋爵。 马尔科姆直言不讳地反对强权政治,认为那只是老百姓荒诞不经的幻想:“谈论英国受60损害的荣誉并不是件坏事,但如果这个国家在每一次小争端中都支持对华贸易的商人……将导致最为恶劣的后果。”就连查理•福士爵士也认为:“征服中国的念头太过狂妄,(公司)董事会和英国领土上的任何人都不会有这种念头,虽然在广州的某些明智人士似乎抱有这种看法。”但是,查理爵士在讲话中指出了“急躁的迹象”,新来者正在失去对前辈们过时的行为准则的耐心。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场辩论纯粹是务虚。时任东印度公司监督委员会主席的查理•格兰特明白无误地表明了自己的想法:“我必须重申,不论针对公司做出何种决定,政府不打算向议会建议恢复公司在对华贸易中的独占地位。”他清楚地表明,倘若公司不同意政府的决定,政府将会采取没收公司全部财产和起诉公司的措施。“或许有人要问,如何处置东印度公司的股东?用什么基金来支付股息?”1833年《蓝皮书》(Blue Book 1833, vol. xxv, 12 February 1832)。格兰特本人渴望在印度谋得一个职位,与公司董事会公开争吵对他不利,所以经疏通最终达成了协定。东印度公司必须“以最适当的速度”停止在印度和中国的一切贸易活动,出售公司“在国内外的全部货物、库存和财产”。作为回报,股东将得到利息5%的63万英镑可兑现年金。 乔治•托马斯•斯当东年幼时曾随马戛尔尼使团出访中国,觐见乾隆皇帝。 西人绘制的硝烟场面 假如林则徐就此止步,事情或许会是另一种结局。围绕谁来支付超过200万英镑的鸦片烟款,肯定会发生争端。义律势必会与财政部发生纠纷,中英双方肯定会有历时数年的艰苦谈判,但一场开支浩繁的战争得以避免。中国政府看起来能够轻而易举地筹措这样一笔款项。3年后,中国最终同意立即交付一笔金额大得多的赔偿——数额是原先的3倍。此外,正如英国愤世嫉俗者指出的,由于世上仍然只有中国独家出产茶叶,中国人能够在任何愿意的时候对出口茶叶征收适当的税金,就足以弥补这笔开支,最终还是英国消费者承担了全部费用。 林则徐监督销毁鸦片图 当时英国国内的状况使得上述推测显得更有道理。英国政府并不顺心。3月21日,正当广州总商会为林则徐的最后通牒忧心忡忡之际,梅尔本勋爵的辉格党政府在议会遭到挫败——如同那个时代常常发生的那样,起因又是爱尔兰问题,这次表决失利只是在上院,还88 没有直接威胁到政府。两个月之后,正当广州全面收缴和销毁鸦片时,政府在下院提出的一项动议以5票之差遭否决,政府被迫辞职。对于两年前继承叔父威廉四世的王位、年仅19岁的维多利亚女王来说,梅尔本勋爵下台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维多利亚从梅尔本勋爵身上感受到最亲切的慈爱,一想到要失去他的指点就心烦意乱。她在写给梅尔本的信中吐露了自己的痛苦:“女王认为梅尔本勋爵也许想了解她今晨的情况……昨晚9时之前,她始终未能摆脱沮丧,她试图使自己集中精力,尽力不那么悲观地看待这个可怕的变故……昨晚她食不甘味,今早仍是如此。”维多利亚女王:《书信集》(Queen Victoria, Letters, vol. I),第一卷,第156页。反对党领袖罗伯特•皮尔爵士受命组阁,年轻的女王渴望一场战斗。皮尔的地位岌岌可危,极有可能在第一次议会表决时就被击败。一次宪政危机接踵而至,最终以梅尔本和辉格党重新上台而告终。巴麦尊继续担任外交大臣,只是地位仍不稳固。 维多利亚女王即位时年仅18岁 直到8月份,伦敦才收到广州争端的报告。尽管交通不断改善,广州与伦敦的联络仍然不畅通,这次公函往来花了4个月时间。对于疲惫不堪的政府而言,义律传来的消息无异又增添了一重重负。在国内,宪章主义者的骚动方兴未艾,要求扩大选举权,实行选举改革。在国外,法国人在中东陷入僵局,他们的被保护人穆罕默德•阿里正热衷于分裂土耳其帝国。在中国,明托的侄儿义律要求进行一次耗资巨大的远征——“应该出之以迅速而沉重的打击,事先连一个字的照会都不用给”。——而他本人已经欠下英国商人200万英镑之巨的债务。 按照克劳塞维茨的理论,战争是服务于其他目的的外交手段。对于英国政府来说,战争似乎更是个属于会计部门的问题。政府反复讨论了义律的建议,认为不可能用公款来补偿遵照义律的命令交出鸦片的商人。政府根本拿不出这笔钱,因为本已不平衡的预算中,此时又增加了 “便士邮政”的开支。增税也不可行,因为这几乎肯定会导致托利党重新上台。从理论上说,政府本可以丢车保帅,抛弃义律,拒偿债务。只是这种做法对于辉格党政府而言同89 样无异于政治上的自杀,因为作为狂热的辉格党人,义律家族名声在外,义律上校的两位堂兄弟明托和奥克兰都是内阁成员,内政大臣约翰•罗素勋爵还爱上了明托的女儿范妮。最明智的做法是先让商人们自作自受,等政府的财政状况好转之后,再通过谈判达成一项补偿金额大大低于原先数额的协议(后来的事实表明,数年之内,贸易利润就完全弥补了损失)。 问题是这个办法在当时看起来行不通,因为有报告说,广州的贸易已完全中断,而巴麦尊身边一些有权势者极力支持商人的要求。若要理解英国的目标,必须提及外交大臣收到的一份至关重要的建议书。伦敦“东印度与中国协会”被要求就广州事态提供对策,1839年11月2日,协会向巴麦尊提交了一份长篇建议函。在这份建议中,协会认为,重要的是英国代表应获准以平等方式直接与中国当局交涉,必须开放除广州以外的指定口岸通商贸易。如果这一点未能获准,英国“应以购买或其他方式获得一座岛屿的割让”。载《关于中国的通讯》。协会同意英国臣民服从中国法律,原则是“个人自负其责,不得良莠不分,伤及无辜”,协会的这个建议等于是放任冒险分子从事鸦片贸易。协会在备忘录附录中详尽开列了把中华帝国带到谈判桌前所需的兵力:两艘战列舰、两艘大型巡洋舰、两艘小巡洋舰,包括汽船在内的一些小型船只,2540名水手和水兵。 鸦片问题是协会备忘录中最重要的部分。备忘录完全同意,一旦中国政府真诚希望禁绝鸦片贸易,就必须遵从中国的决定:“我们不希望被视为是在建议无视中国政府的正式反对,继续该项贸易。我们?全准备承认,倘若中国执意禁止鸦片输入,英国商人在今后从事对华贸易时便应当遵循那个国家针对这项货物的法律,不得请求大不列颠王国政府以任何方式进行干预,帮助违反这些法律的英国臣民。”巴麦尊全盘采纳了协会的上述建议,这清楚地表明继续鸦片贸易并非英国政策的组成部分。 90 为了给这份备忘录造势,伦敦东印度与中国协会派出了一个代表团进行游说。代表团以银行家、辉格党议员约翰•阿贝尔•史密斯为首,他代表怡和洋行。代表团最重要的成员正是“铁头老鼠”威廉•查顿本人,查顿不久后便当选为阿什伯顿的辉格党议员。与查顿同行的有马地臣和胡夏米,后者曾是“阿美士德夫人”号的大班。三人从中国出发,前往伦敦声援他们的事业。在政府赔偿鸦片烟款问题上,代表团未能劝说巴麦尊勋爵让步,但他们成功地让巴麦尊相信,不费多少力气便可以强迫中国人做出赔偿。他们还提出了迫使中国人赔偿的切实可行的意见。查顿详尽报告了目前广州局势的背景,还补充了一些非常明确的建议,外交大臣对这些建议极为关注。在3年后和平达成之际,巴麦尊致函约翰•阿贝尔•史密斯,表示从史密斯和查顿那里受益匪浅:“我们之所以能够就我国对华军事和外交事务发出详尽训令,并达致圆满结果,主要是由于您和查顿先生惠予协助并提供情报……毫无疑问,这个事件开辟了人类文明进程的新纪元,必将为英国商业利益带来极为重大的益处(1842年11月28日)。”伊斯顿:《一个银行家族的历史》(H.T. Easton, History of a Banking House),第29页。 巴麦尊在议会发表演说 巴麦尊轻而易举地说服其他内阁成员,有必要向中国派遣一支远征军,远征军将由印度政府和海军部负责组建。内阁慢慢吞吞地接受了巴麦尊的建议——毕竟当时是夏季,任何事情都不能火急火燎。在这次关键会议上,内政大臣罗素昏昏欲睡,而梅尔本备极疲倦,把大小事情都推给巴麦尊和新任陆军大臣麦考莱。负责印度事务的东印度公司监督委员会主席约翰•卡姆•霍布豪斯评论说:“那种说我们怠惰的指责根本站不住脚,因为在他(麦考莱)参加的第一次内阁会议上,我们就决定对法国支持的埃及和叙利亚的统治者(穆罕默德•阿里)开战,还决定对人类三分之一人口的统治者开战。”克兰布鲁克:《日记》(Cranbrook, Diary),第588页。 渐的作用,并且彻底禁绝走私”。关于通商口岸体制的论述,请见费正清:《贸易与外交》。英国商人本来期望监管会更宽松,127当他们逐渐认识到这一条款的后果乃是中国海关缉私艇以及日后难以贿赂的官员,他们视之为对自身利益的背叛。在此后两代人的时间里,英国商人一直鼓噪要修改这项条款。 任何谈判者在开始谈判时都会确定一系列基本明确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取决于谈判者的个人倾向以及他们能否成功地争取对方。倘若双方谈判者向上司汇报时虚夸所取得的成果,情况就变得较为复杂。如果双方又遇到翻译造成的误解,从某种程度上说,谈判注定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这种情形就出现在南京和虎门的谈判中,而且是在最为重要的香港地位问题上。《南京条约》中关于香港问题的条款如下: 耆英 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 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 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这项条款只字未提海军基地或贸易问题,贸易完全局限于5个通商口岸,虽然璞鼎查明确表示有意使香港岛服务于上述两个目标。在双方心照不宣的默契下,条约的措辞顾全了皇帝的脸面。1843年6月,耆英为批准《南京条约》访问香港,此时香港已经有了明显的发展。他向皇帝报告说: 该夷于近年以来,在土名裙带路一带,凿山开道,建盖洋楼一百余所,渐次竣工。并有粤东无业贫民蛋户(船民),在该处搭建棚寮,贩卖食物,约计夷商不满数百,而内民之贸易及佣力者已不止数千人……查澳128 门地方,自前明迄今三百余年,各该夷先后居住,安分贸易,从未为患,内地亦鲜偷漏税饷情事。今香港情形几与相似,若不明定章程,妥为办理,则走私漏税,百弊丛生,转恐与正税有碍。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英译者查尔斯•艾尔默。 税收乃是朝廷颇为关注的一个问题。虎门协定的详细文本送达北京后,军机处进行了讨论。关键问题不在于香港已经给了英国(香港“本属荒岛,重峦复岭,孤峙海中,距新安县城一百余里。从前本系洋盗出没之所,绝少居民,只有贫穷渔户数十家,在土名赤柱湾等处畸零散处”同上。)。朝廷真正关切的是未来的收入,并因此指示耆英: 惟香港通市一节最关紧要,该处为售货置货之总汇,课税赢绌,全系乎 此。而出口进口之牌照,若仅责成九龙巡检会同英官随时稽查,恐办理 稍疏,既不免有偷越之弊。其应如何设法严查之处,着耆英等再行悉心 妥议具奏。其时各处出海船只,仍著严饬各海口文武官弁,实力稽查, 至五口通商口岸,并著一体知照各该省加意防范,勿任商船任意出入, 以防偷漏而裕课税。同上,皇帝致耆英,见于耆英1843年12月14日奏折。 英国画家奥古斯特•博吉特绘于1838年的香港岛上的村落 这份上谕直到1843年12月初才送到耆英手中,他因此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因为他无法129 变更业已达成的协定。他向皇帝所作的解释既冗长又夹缠不清,还提出了一个子虚乌有的关于英国人要求割让香港的原因: 若夷商远涉重洋,运货来粤,不知内地货值之滞旺高下,不能如华商之 坐庄买卖,其返棹之期又有一定。谚云:货到地头死,不得不听命于洋 商,货到即卖,卸货即买,复多例外掊剋。是以求给香港一岛,藉以托 足,其意不过探听广州货值之滞旺高下,随时搬运,效华商坐庄买卖之 计也。 耆英巧妙地回避了香港成为自由港的事实: 是香港似可不致遂为售货置货之总汇,利柄亦不致遽行外移。其九龙地方,径对夷人聚居之地,船只之往来香港者必泊于此,稽查甚为近便。若商船贩卖出口前赴香港,应先在出口处所完纳税银,再行给发牌照,沿途及香港即以牌照为凭,分别验收。其在香港贩货进口之船,应在售口处完纳税银,本系仿照定例办理,全在行之以实,不在验照官之大小。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英译者查尔斯•艾尔默,耆英奏折,1843年12月31日。 虽然这种体制适于出口贸易,英国人却不可能允许九龙海关查验英国商人的货物或征收关税。但是,这种牌照体制将确保中国船只缴付税金,因为可以把牌照副本送到广州的户部那里。皇帝对耆英的解释表示满意,用朱批下令通商口岸的官员做出必要安排。 130 《南京条约》第十三款隐含更大的麻烦。这部分要归咎于不合格的翻译。不可或缺的马儒翰已于8月29日去世,留下罗伯聃一人负责校勘英、中两种文字的条约文本。罗伯聃充其量算个不错的商业译员,显然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就中国方面而言,条约中文文本使他们有权终止香港与任何一个中国港口的贸易往来(条约英文文本的准确性也好不?哪里去,它使得香港需首先获得中国方面的许可,方能与各通商口岸进行贸易)。条约的漏洞之一是香港中国居民的管辖权问题。当时无法接受、日后成为既定事实的是,香港的居民应该算是英国公民(除非是在对英国不利的情况下,例如1981年《国籍法》的情形)。起初,璞鼎查提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建议:英国人负责维持香港的秩序,华人犯罪者移交中国法庭,依照中国法律审判。白厅指出这一点无论如何也难以做到,璞鼎查爵士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因为他已经与耆英这样商定了。殖民地部常务次官詹姆斯•斯蒂芬爵士干巴巴地评论道:“在这场争论中,占上风的似乎是那位中国钦差大臣。”此事若得不到及时解决,其他条款无法生效,这个问题便获准搁置起来。 治外法权日后将成为西方国家在华的最大特权,同时也引发了中国人最强烈的愤怒。但是,最初它被视为一种折衷办法。这场战争的直接起因就是治外法权,林则徐先是要逮捕颠地,继而要求引渡应对林维喜一案负责的某一个人。《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规定,外国人与中国人发生争端,“均不可庇护隐匿,有乖和好”。“倘有英人违背此条禁约,擅到内地远游者……交英国管事官依情处罪”,“倘有不法华民……即应交与华官按法处治”。上述条款起初是对中国方面做出的让步,以迫使那些放浪形骸的英国水手接受非常必要的纪律约束,他们以前曾在广州闯下大乱子。在1844年7月的条约(译者按,《中美望厦条约》)中,美国人进一步明确了这个要点:“合众国民人由领事等官捉拿审讯,照本国例治罪。” 1844年10月的131 《黄埔条约》再清楚不过地表明,法国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服从法国的法律:“凡有佛兰西人与中国人争闹事件……系佛兰西人……照佛兰西例治罪……因所定之例,佛兰西人在五口地方如有犯大小等罪,均照佛兰西例办理。” 双方的讨论严肃而深入,“反复争论和考虑……一次又一次地斟酌,做了该做的一切”,双方送呈各自首脑的关于谈判的详细报告以及所达成的诸多妥协,无不表明《五口通商章程及海关税则》是一份合法的国际文件,它当然有模棱两可和疏漏之处,却肯定不是一个战胜的强国勒令哀求者接受的条款。耆英极富个人魅力,把璞鼎查爵士哄得飘飘然,赢得了英国对手的极大尊重。璞鼎查大概并未如耆英所请,正式给自己的儿子起名为“弗雷德里克•耆英”。小弗雷德里克•耆英后来成为弗雷德里克•波廷杰爵士、新南威尔士警署督察,成为该州历史上的重要人物,并被罗尔夫•博尔德武德写进了小说《劫掠》。但是,他的确把这个孩子及其母亲的肖像画送给了这位钦差大臣,并以“一种略带敬畏的态度”向阿伯丁勋爵报告说,他的这位“因-特-米-特”(亲密的)朋友令人“对中国官员的品格和习惯刮目相看”。 同样可以肯定,《南京条约》许多条款的先例可以追溯到上一个10年英国(译者按:应为中国)与浩罕可汗签署的协定,那些协定同样是外人强迫清政府签订的条约,同样规定了固定税率以及享有司法权的派驻领事,却从来未被视为不公正、不平等或单方面的条约。此后,双方尽力充分履行条约义务,对悬而未决的事项做出安排,这进一步证明了我的上述观点。费正清教授的看法是,这些协定“体现了英国势力强加于中国的新秩序”,总的说来,它们也是“妥协的结果。英国人的要求不得不做出限制。亨利•璞鼎查爵士最终勉强同意接受切实可行的方案”。费正清:《贸易与外交》,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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