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逻辑学导论9.3 道德推理_简明逻辑学导论9.3 道德推理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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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逻辑学导论——9.3 道德推理

与在法律中一样,类比论证在判定道德问题时也是有用的。这种论证常常出现在对话的上下文中。考虑两个虚构的人物杰森和迪尔德丽之间有下面一段对话,把它作为含有一组类比论证的对话的例子。这段对话讨论的是虐待胎儿的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 “杰森,我看了今天晨报上一篇关于虐待胎儿的文章——你知道,孕妇在妊娠期间服用成瘾致幻的药物或喝含有酒精的饮料会对她们的胎儿造成伤害。这篇文章说,现在这个国家出生的婴儿中11%的婴儿血液里含有微量酒精或非法药物。我认为,这样的孕妇应该挨揍。” “你为这件事情这样激动,我能够理解,迪尔德丽,但是你不觉得你有点过分吗?毕竟,一点点酒精或微量的麻药有那么坏吗?” “我不能相信你说的!”迪尔德丽责备说,“酒精和麻药会对胎儿的大脑造成永久性的损坏,并给孩子的一生留下伤害。这类孩子中有许多人将神经发育迟缓,许多人将会变成罪犯并且最终会进监狱。社会的沉重负担将是难以置信的。用这种方式对待未出生孩子的妇女完全是不道德的,她们应当被送进监狱。” “让我们每次讨论这些论断中的一个,”杰森回答说,“首先,你为什么认为让胎儿吸收酒精或麻药是不道德的,迪尔德丽?” “因为我认为,胎儿有权利。” “但是等一下,”杰森反驳道,“根据罗依诉维德案,母亲可以堕胎。这就必定意味着,胎儿没有生命权;如果它不具有生命权,那么它肯定根本不具有权利。” 迪尔德丽搔搔自己的头。“你似乎忽略了一些东西,”她说,“一个母亲想堕掉她的胎儿,这是一件事情。但她想要使它足月,这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情。这几乎就像是她给了胎儿一个契约。你看,假定我对一个装饰房屋的油漆匠说,‘你给我的房子刷漆,我将给你1000美元。’如果油漆匠完满地履行了这个协定,我却拒绝付钱,那么显然我做了某种错事。同样,打算生下自己孩子的母亲实际上是告诉胎儿:‘你同意正常地生长发育,我将为你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如果胎儿正常地生长发育了,而母亲却给它吃麻药,那么她违反了协议。” “我同意你关于房屋油漆匠的说法,”杰森回答说,“但我似乎觉得你只能与人订立契约。你既不能同狗和猫订立契约,也不能同胎儿订立契约。” “胎儿非常像完全的人,”迪尔德丽答道,“尽管它正在形成人的血肉之躯,但它具有与人同样的基因,而且随着它的发育,它具有与人一样的内脏器官组织,甚至看上去它就像人一样。这难道还不够吗?” “就因为这些相似性,你认为胎儿有权利?” “是的,我这样认为。” “那好,我认为你的类比很好,”杰森回答道,“但我并不认为你所举出的相似性与你的结论相关。人之所以拥有权利并能够订立契约是由于他们具有理性而且具有说话的能力。他们通过证明几何定理和进行交谈来显示这些能力。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胎儿能够做任何一件这样的事情。” “不,”迪尔德丽答复说,“但是当人们睡着的时候他们不能做任何事情。难道你认为一个睡着的人不是人吗?难道你能抓住一个睡着的人把他像一堆灰尘一样清扫出大门,就是因为他在这个时刻不能表现出理性能力?” “当然不能,”杰森回答说,“但与熟睡的人不同的是,胎儿从来没有表现出理性能力。” “但是新生的婴儿也不具备理性能力,”迪尔德丽论证说。“你认为新生的婴儿是什么时候成为人的?这是在它出生的那一时刻发生的吗?在它出生之前一个小时它难道还不是人吗?长在枝条上的西红柿在它成熟的前一天难道不是如同它成熟时那样也是西红柿吗?树上结的苹果当它是绿色的时候难道不像它变红之后一样也是苹果吗?” “这是一个很好的论证。”杰森说。 “还有,尽管除了任何难以预料的情况外胎儿不能被证明是完全的人,但是你难道不认为,在没有相反的证据之前应当把它作为肯定的情况来对待吗?一个人因冰面破裂而掉进冰冻的湖里,营救者拽住了他,尽管这个人没有生命存留的迹象,难道营救者就不把他紧急送往医院吗?不论这个人是死还是活,难道不是如同他还活着那样地对待他吗?类似地,虽然胎儿没有表现出理性的迹象,难道不应当如同它有理性那样地对待它吗?” “大概是吧,”杰森回答说,“但我对把人或人格看成仅仅是一堆肉体而感到忧虑。我手背上的这个疣是人的肉和血形成的,而且它的细胞携带着与我相同的基因。当然,它没有形成像人一样的形状,但是胎儿在发育的早期阶段也没有形成人的形状。这是否意味着我应当把这个疣看成人?” “你在说什么,”迪尔德丽回答道,“是不是说胎儿是它母亲身体的一部分,就像疣是你身体的部分一样?” “正是这样,”他说,“并且这意味着,胎儿不能具有与母亲不同的权利和利益,即任何超过某个人的肝脏所能够具有的,与这个肝脏的拥有者所不同的权利。当一个酒精中毒的病人因过量饮酒而伤害了他的肝脏时,我们不能说他是不道德的,也不能因他的肝脏受损而监禁他。类似地,我们不能因那些吸烟者伤害了他们的肺而说他们是不道德的并且由于肺受损而把他们关进监狱。相应地,我们不应当因为胎儿受到伤害而说孕妇是不道德的并把她们送到监狱里去。” “你的类比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迪尔德丽微笑着回答说,“如果胎儿仅仅是它母亲身体的一部分,那么它应该具有恰好与母亲相同的基因。身体的每一个正常的部分——心脏、肝脏、肺,等等——都携带着与主人机体相同的基因。但胎儿却有着自己独特的基因。还有,这意味着,它不像肝脏或肺,它会发育并且脱离主人的身体。因此,胎儿并不仅仅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 “很好,你可能是正确的,”杰森说,“但是我有一个更好的类比。胎儿就像种在土地里的一粒种子,或者在培养皿里生长着的一群细胞。想象你走下街道,一粒小小的种子对你呼喊:‘请帮助我!带我离开这里的土壤吧!它酸度太高了!’你会怎么做?你会伸下手去,挖出这棵籽芽并把它移植到其他地方去吗?当然不会。你会对这粒种子说:‘安静点!你找到生长的土壤,这是命运。’难道你不会这样说吗?” “也许我会这样做,”她说,“但我并没有期望这粒种子成长为一个人。顺便说一句,不要总是用拟人化的方法来批评我!我认为,一个好得多的类比是某个人殴打另一个人。我曾经读过一个著名的案件:一名男子在一位妇女睡着的时候靠近她并吻了她的脸颊。这名男子是这位妇女所厌恶的人,当她醒来并得知所发生的事情之后,她极为愤怒,以受到殴打为由对这名男子提起诉讼——而她胜诉了。你知道,殴打是一种故意产生的伤害性或进攻性的接触。这个案件建立了一个原则:遭受殴打者在殴打发生的时候不是必须意识到它。现在,如果亲吻是殴打,那么被浸泡在麻药和酒精里就是更严重的伤害了。胎儿或许在出生之前不能提起诉讼,但伤害在出生之前却是可以实施的。” “非常巧妙,”杰森回答说,“但是如果某个人从来没有被唤醒过,那么我不认为你可以说他是睡着的。胎儿就从来没有被唤醒过。” “我看你还总是提到胎儿是否具有人的思想过程。”迪尔德丽回答说,“那好,就考虑这一点。一个孩子在出生后,他就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人。当那个孩子体内带着麻药降生到这个世界时,我们可以合理地问这些麻药是从哪里来的。回答当然是从母亲那里来的。于是这位母亲就不仅仅是把麻药带给了胎儿,而是带给了一个实在的孩子。这种情况恰恰如同一个臭名昭著的毒品贩子把麻药送给那个孩子一样。所以应当以对待任何毒品贩子一样的方式来处理这个母亲。” “我想你让我明白了,”杰森承认道,“但是你的类比只是对已经实际出生了的并且体内带有麻药或酒精的孩子成立。对于那些出生前几周被喂了麻药或酒精但出生时体内没有任何麻药或酒精的胎儿又会怎样呢?” 迪尔德丽回答道:“假设一名定期给一位孕妇做检查的医生使用长长的注射针给胎儿注射可卡因,那么每个人都会认为这个医生是恶魔,是不道德的,而且这个医生还应当负民事的和教唆犯罪的责任。难道让自己的胎儿吸食可卡因的母亲与这个医生有任何差别吗?” “有意思的观点,”杰森说,“但是我希望,这个医生应该是对未征得母亲同意的行为负责的主体,而不是对没有得到胎儿同意的行为负责的主体。” “我希望你是错的,”迪尔德丽说,“但你知道我是怎样看那些虐待胎儿的人吗?我看见一个在窗边的婴儿游戏围栏里的孩子。窗户外面,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婴儿围栏里的这个孩子因看到他们而感到激动和兴奋,但是他还不能出去玩,要等他长大到能够出门并加入他们一伙。有一天母亲带着一根棒球棍进来并猛击这个孩子的双腿,从这天起孩子就永远不能行走了。这就是我所关心的虐待胎儿的人所做的事情。” “我们少一点诉诸感情行不行,迪尔德丽?” “也许可以吧。但我不认为道德有时候是没有感情的。道德与生活有关,而生活是有感情的,这两者不能分离。” “那好,即使我同意你所说虐待胎儿是不道德的,这也并不意味着我认为它应该是非法的。我知道我们的犯罪法与公共道德密切相关,但仅仅这一点是真的。我认为把虐待胎儿作为一种罪行可能是走得太远了。” “这是为什么?”迪尔德丽问道。 “因为它具有侵犯性,”杰森回答说,“就像一个强奸犯,这种状态会侵犯妇女的大部分私人生活。这种状态会把孕妇作为迷途的桀骜不驯的孩子对待:她们做错了某些事情,需要受到惩罚。” “但是,使那些对自己或对他人构成危险的人的生活处于被干预的状态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迪尔德丽评论说。“例如,那些企图自杀的人有时被送进收容所以防止他们自杀。还有,精神不正常的人常常被送往精神病院,这是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这种理论在于,如果这些人处于正常思考状态,那么他们希望的应该恰好是这样做。如果虐待自己胎儿的妇女能正常思考的话,她们应该希望那种否定并阻止她们伤害自己胎儿的状态。” 杰森回答说:“还有,我认为,把虐待胎儿视为犯罪的法律将是不可实施的。它会像美国禁酒时期(1920—1933)禁止饮酒的法律一样。那个法律最终被取消了,因为在其他问题上,它是不可能实施的。反对虐待胎儿的法律将遭遇同样的命运。它将要求警察窥探每一个被合理地怀疑虐待自己胎儿的孕妇的房屋和卧室。这种行为会侵犯我们最珍视的价值之一——隐私权。而且它还会要求大大地增加我们的警力。” “是的,”迪尔德丽回答说。“但这个问题如此重要,使得我认为某些事情是必须做的。你可以把整个社会看作一个单个的扩大的人体。虐待自己未出生的孩子的妇女就像是向社会机体内注射毒液的蜘蛛。这种毒液所产生的伤痛会延续70年或更长时间。现在我问你,受到这种蜘蛛威胁的人难道不能走开以防止它的叮蛰吗?理性的人会无所事事地站在那里,让这只蜘蛛注射它的毒液,然后忍受由此而产生的长达70年的溃烂吗?” “是的,”杰森同意道,“但消除虐待胎儿的现象比掸掉一只蜘蛛要困难。我认为,解决的方法是强调教育程序,并且为每一个孕妇提供产前照顾。毕竟,你使用蜂蜜比用醋能够捕到更多的苍蝇。这样的程序可以把虐待胎儿的问题减少到可以容忍的一点。” “我认为任何数量的虐待胎儿的现象都是不可容忍的。”迪尔德丽回答道。 “社会就像水的供应,”杰森说,“负责公共健康的官员检查它是否有污染物,并且发现这种极其微量的污染物和那种极其微量的污染物。如果这些污染物的总量是在可以接受的界限之内,那么他们就宣布供应的水是适合饮用的。的确,任何一点对胎儿的虐待都是令人不安的,但是我们永远不能完全地清除它。我们所能够希望做得最好的是,把它减少到使它不会损害整个社会的一点。” “多半你是正确的,”迪尔德丽总结说。“但是那个关于在婴儿围栏里的孩子的想法还是令我烦恼。” 这段对话中包含了许多类比和反类比。在争论之外,许多初始类似物和派生类似物(胎儿、虐待胎儿的妇女、反对虐待胎儿的法律,等等)之间的相似性的情况是根本不相关的,非相似性的性质和程度也很少具有无可争议的因果关系。但是这一对话表明了类比在我们思想过程中所具有的微妙的效果,以及它们所具有的改变我们观点和视角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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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逻辑学导论》其他试读目录

• 1.1 论证、前提和结论
• 2.1 意义的多样性
• 练习题2.1
• 9.1 类比推理
• 9.2 法律推理
• 9.3 道德推理 [当前]
• 练习题9
• 11.1 概率论
• 13.1 假说方法
• 14.1 科学和迷信的区别
• 14.2 证据支持
• 14.3 客观性
• 译序
• 前言
• 出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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