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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迷津——附记一:关于通商口岸的入城

18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条约》在中外关系史上是一座由"天朝"时代转入"条约体制"时代的界碑。条约共十三款,关于入城问题,条约第二款中文本是这样表述的:"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通商贸易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领官,住该五处城邑。"据此,可以解释为:外交官员可以居住"城邑",英国民人只能居住于"港口"。 南京条约英文本,对此款的表述措辞不同。原文为:"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that British Subjects,with their families and establishments,shall be allowed to reside,for the purpose of carrying on their mercantil pursuits,without molestation or restraint at the Cities and Towns of Canton,Amoy,Foochowfu,Ningpo and Shanghai,and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etc.,will appoint Superintendents,Consular officers,to reside at each of the abovenamed Cities and Towns…" 直译为现代汉语,当为:"中国皇帝陛下同意,英国臣民及家人仆从,从今以后获准居住广州、厦门、福州府、宁波和上海的城市或镇,以进行通商贸易,不受阻挠和限制;统治大不列颠及各处的女王陛下,将指派监督或领事官员,驻扎上述城市和镇……"从英文本来看,英国外交官员和民人都可以入城。 从南京条约该款的执行来看,五个通商口岸中,上海已实现入城,后因租界的设立,反从城中搬了出来。宁波亦实现入城。厦门城只是一个直径为两华里的军事要塞,故未有入城之举。广州因民众反对,坚拒英国官员和民人入城。 --据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5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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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迷津》其他试读目录

• 还乡
• 从内陆到沿海
• 三乌山之争
• 林则徐的终结
• 徐继畬的退隐生活
• 附记一:关于通商口岸的入城 [当前]
• 附记二:华盛顿纪念塔内的宁波石碑
• 人物档案
• 黑暗中的笑声
• 生活在边缘
• 灯火楼台
• 淞沪漫游
• 一场多角恋爱
• "圣朝之弃物,盛世之废民"
• 东游扶桑
• 迷雾中的脸
• 红封与白封
• 进军东乡
• 告密者
• 奔跑的疯女人
• 去东方之路
• 领事馆小湾
• 黑暗中绽放的情欲之花
• 动物世界
• 阿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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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记:有关《杨度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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