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刑法分则典型疑难问题适用与指导》内容简介:正是在法官那里,法才道成肉身。”这就是说法律作为一种规则,适用是其生命,只有得到切实执行的法律才是真正具有效力的法律。为使刑法得以普遍遵守,从本本上的条文法走向行为中的实践法,我国立法机关不但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强了刑法内容上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还进一步加强了其自身的立法解释功能。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司法机关争议较大的刑法第93条第2款“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第294条第1款“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第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第384条第1款“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刑法第九章渎职罪的主体等问题,以立法解释的形式予以明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也加强了其司法解释的功能,对司法实践中问题比较集中的罪名相继各自或联合发布了多部司法解释,对司法机关及时查处和正确认定案件,准确适用法律,统一刑事司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仍有诸多疑难问题是不能仅靠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予以解决的,现实中的司法困惑仍需要刑法理论研究者予以理性的关注和正确的解析。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变化,先后通过三个决定和八个刑法修正案,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对有关刑法总则和分则条文进行了诸多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