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所谓的“存在”仅指感知中的对象之总和。 【一般认为,存在或在是对存在者或在者的观念抽象,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不是在者集合成了在,而是在分化出了在者。对象未必是个别的,最原始的对象对于原始主体而言,一定是均质的,无差别的,亦即直接就呈现为在,而不是呈现为分化形态的在者。观念中的... 查看全部[ 第一章 ]
上述问题在未答之前业已提示: A.存在本身并不牢靠,因为绝对的存在或存在者无需为存在本身发生疑问; B.存在本身并非独立,因为绝对的存在或存在者无需为存在自身设置对象; 【这种无需推论的提示就是所谓的“公理”(一切纯逻辑推理的原始根据和起点),或可看作是非逻辑的直证(一切“公理”或“公设”必须具备的... 查看全部[ 第二章 ]
上述“起点”的困难之处在于:如果存在一概是相对的存在,则逻辑之存在就不可能完全包容其他的存在,反而是逻辑存在本身必为其他存在所包容。但存在的追询者又只能从逻辑出发,结果一开始就陷入这样一种悖论:作为以逻辑为唯一追询手段的追询者,你既不能超脱于逻辑的框范,又必须最终将逻辑置于框范之中,否则,自然哲学与... 查看全部[ 第三章 ]
然而,何谓存在的相对性?即是问:存在相对于什么而存在? 答曰:存在只能相对于存在自身而存在。因为存在之外无存在可言。是故,巴门尼德曾说:“存在是一”,但在这句话里,存在的相对性仅是暗含的、潜在的;还是老子说得明快:“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 物”,即存在的相对性主要表达为在纵向演动上的层... 查看全部[ 第四章 ]
于是,就有了一个发生学或本体论上的存在之本原需要探究。 泰勒斯之所以只留下了一句传世之言:“水为万物之原”,即足以被奉为人类思想史上的第一位圣哲,盖由于他一语道出了必有某种存在的始基存在的缘故。 不过,也由此造成了对存在物的困惑,试问,非本原性的存在是一系列怎样的存在?赫拉克利特因此认为存在的本原是... 查看全部[ 第五章 ]
一触及“存在”就陷于浑沌或陷于混乱,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结果就呈现出这样一种离奇的哲学困境:不得不予以追问的“存在”反而问不得。 这正表明,作为设问者的存在者同样不能逾越自身相对性或有限性的规定。 所以,哲学虽然表现为是究诘“终极原因”(或“绝对本原”)的学问,却决不是有关“终极真理”(或“绝对真... 查看全部[ 第六章 ]
这样一来,就有了存在性的概念。 所谓“存在性”,系指存在如何可能存在的所以然,以及存在如何能够被指认为存在的原委,或者说,“存在性”就是存在的元质规定性,它使存在得以循序展开,并使存在从趋于失存的进程中逐步实现为存在的全体。由于既往所说的“存在”是一个绝对的、无限的语境,因此它不是任何一位有限的存在... 查看全部[ 第七章 ]
我们假设:宇宙的那个本原存在,一开始就有一个自身存在效价不足的本性与存在同在。因为,可以这样证明:如果它的存在效价是十足的、完满的,则它的存在就应该是绝对稳定的、永恒不变的。然而,任何一个具体的存在者终于不免要流逝、变迁、转化、灭归,可见一切存在者都暗含着一个使之难以存在下去的缺憾,这个不得不发生流... 查看全部[ 第八章 ]
我们不妨把这个既不能圆满也不能尽失的“存在效价”改称为“存在度”,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存在之所以存在的问题予以量化。假定,绝对稳定以至永存的存在度为1,绝对失稳以至失存的存在度为0,那么,现实的存在则必然一概处于这个存在度的从0到1的区间之内。由于依据上述之证明,存在度最大的存在效价只能<1,... 查看全部[ 第九章 ]
这样一个存在度区间的设定,恰好与物质必然不灭和物质必然衍动的两项基本定理相吻合。 如果继续从这两项定理推导,即: A.抽象的存在是绝对的、不灭的、永恒的;【此项定理的可成立性与前述之“相对性存在是存在的绝对规定和绝对形式”或“存在相对于存在而衍存”在概念上同一】 B.具体的存在是相对的、自逝的、流变... 查看全部[ 第十章 ]
考察存在度在自然存在系统中的分布,不外有如下五种可能: A.紊乱分布。即各存在物的相对稳定性杂乱无序。这种情形多见于在不同物体之间随机散漫的进行比较,而一概无视观察对象之间的可能相关联系。此属俗常意识状态,与研究无涉,故而不在讨论之列; B.均等分布。即各存在物的相对稳定性基本划一。这种情形多见于共... 查看全部[ 第十一章 ]
依据现代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研究成果,从博物学的总体角度审视,宇宙之演化呈现出如下一系列物态递变的梯度: 衍存梯度示意图 (或可视为一种新的本体论模型) ——150亿年以前宇宙尚未爆发的那个“奇点”存在,其稳定在奇点形态上的时空维度暂不可考,它的潜在质量和/或能量是现有一切自然存在物的总和。根据... 查看全部[ 第十二章 ]
上述物存形态之转化和跃迁的直观序列提示,从物理存在到化学存在,再到生物存在乃至“人物”存在,宇宙存续的演化进程的确表达着物态存在效价的某种弱化规律,或者说,自然存在度在世界流变体系中必然呈现为逐层递弱的分布趋势。其基本态势可概括为: a.相对量度递减。即处于演动或跃迁格局中的物态存在,其进位层次的提... 查看全部[ 第十三章 ]
在此,有必要澄清几个有所特指且容易混淆的概念: “存在”——它不仅表象为一般外延上的所有具体存在者之总和,而且抽象为纵深内涵上的所有具体存在物之源流,而并不与存在物的感应状态或感知状态相关。唯因如此,它才得以从可望而不可及的感性存在逐渐演成(或相对存在为)不可望而可及的理性存在。(此意解于卷二) “... 查看全部[ 第十四章 ]
老子曾有如斯二言,意味颇为深长—— 前一句是:“反者道之动”(《道德经》第四十章;或帛书•四:“反也者,道之动也”),意指“道”的演动是循环往复的,这是一个典型的有限无止的逻辑模型,后来被黑格尔独立给出了详尽的逻辑学证明;【这项证明诚属伟业,然而距离“绝对真理”实在还很远,因为代表着“绝对真理”的那... 查看全部[ 第十五章 ]
任一基层存在或前体存在,都是一个倾向于成全或补偿自身不圆满本性的相对残弱单元。 所谓“不圆满本性”就是某种先天不足的规定,亦即前述注定<1的存在效价或存在度的具体表达。它可以体现为某种弱势,也可以体现为某种残态,毋宁说残态是弱势的现象,弱势是残态的本质。残弱者不免失稳,失稳者终将失存,由以造成存在形... 查看全部[ 第十六章 ]
这一补偿的实现本身同时就是一次幅度不等的层位跃迁,亦即将自身的存在更替为一个新的转化形态,或者说寄托在一个新的存在方式之中。 然而,如果补偿是某种外来的追加,则被补偿者就一定不是那个原始的、同质的、单纯的“太一”或本原,因为在它之外全无其他存在。所以,从根本上讲,所谓“补偿”反而只能呈现为分化的过程... 查看全部[ 第十七章 ]
这种补偿终于落为无效,因为处于更新层位的那个变态了的自身势必要将存在宿性中的缺陷以某种转化形式重复表达出来,甚至使之获得更趋昭彰和放大的效果,从而导致愈益迫切的下一轮补偿要求随之发生。 即是说,补偿所造就的物态跃迁或变质仅仅是物态上的,而物自性——指物的不可克服的自失或自缺的“自发衰变”及“自我摧残... 查看全部[ 第十八章 ]
然而,弱化了的存在是不能存在的,因为最强大的那个本原存在尚且难以永存,故而才有了代偿衍运的必要和现实。所以,如前所述,本原性的强存者其实已经规定了一切后衍性弱存者的基本存在阈限或存在阈。 因此,上章所谓的“无效代偿”又必须是有效的,否则一切代偿均不能成立。 有鉴于此,我们非得引出一个“代偿效价”或“... 查看全部[ 第十九章 ]
代偿过程虽然无效于追补必趋流失的存在效价,却表达着下位层次对上位层次的派生关系,即是说,下位层次代偿要求的内涵就构成它对上位层次的基本规定。 所谓“代偿要求的内涵”,在物体的残态上现象为有待补合的结构位点,在物体的弱质上现象为有待伸展的功能配置。 愈残者,结构整合的要求愈高,亦即结构愈为复杂,相应地... 查看全部[ 第二十章 ]
另一方面,上位层次自身更为彰显的失圆满性亦须要求其他形式的代偿,否则即活跃异常,动荡不安,是为本层存在的属性规定和现象形态。 可见,“活跃”一词所形容的状态,原本是指失稳的状态,或强烈期待代偿的状态。活跃程度愈高,表明存在态势愈弱,亦即活跃程度是存在程度的反向指标。 同样,“动荡”一词所形容的状态,... 查看全部[ 第二十一章 ]
这种层层要求代偿的驱力就此延展为层层转化的演变过程和向上配位的自发倾向。 值得特别予以注意的是,所谓“进化”或“发展”,在其修辞学后面的自然意蕴中实际上深藏着一个逐层递弱的内在趋势,这与“进化论”的固有概念大相径庭。【一言以蔽之,物态或物种演变自始至终都是朝着存在力度愈来愈弱化的方向递进,而不是朝着... 查看全部[ 第二十二章 ]
由于各个层次的物态存在实际上是一个因弱化而代偿、又因代偿而弱化的衍运过程,甚至可以将某一层位存在之内的点滴变化,都视为无数代偿的“量变”积累,或不同分层方式的“质变”跃迁,因此在任何孤立系统内,代偿过程的逐步贯彻就呈现为递进不止的“过度代偿”或“失代偿”状态。 换言之,每一步代偿其实都是对原有存在度... 查看全部[ 第二十三章 ]
严格地讲,“灭亡”一词不如“灭归”一词用义恰当,因为通常所谓的灭亡事件无非是指某一存在物向另一低级层位上还原或回归,这个归原的幅度未必一定要回落到所有存在层次最原始的基点上,它可能复归于任一中间层位,然后从那里重新“生长”。 从表面上看,“灭归”无疑是“演化”的逆动过程,然而它毕竟不是演化的另一指向... 查看全部[ 第二十四章 ]
综上所述,一统的、简单的、坚实的本原存在或始基存在随着自身存在效价的分度递减而流逝,随着代偿效价的分度递增而变态。自始至终,存在是同一的存在,是前存的包容,由此达成所谓“单子的原存”及其“预定和谐系统”(莱布尼茨语),亦即由存在的同一性达成衍存的统一性,尽管处于不同分度上的存在者总是不自觉地视其他存... 查看全部[ 第二十五章 ]
层次性存在度在其递失进程上逐步达成反比例对应的高度发达的属性代偿,以至于它的实体存在呈现出某种渐次受制于其虚体存在的别致状态,亦即非实体性代偿层位消逸在“虚无”或哲学上所谓的“虚存”状态之中,是为生物的智质存在或曰“精神存在”。【此处之“虚无”与前述之“无”的概念明显不同,其区别在于代偿与无代偿、实... 查看全部[ 第二十六章 ]
显然,虚存压倒实存乃是自然实体自身趋于倾圮的产物。 也就是说,虚存的扩展式显现表达着实存的虚弱性或弱化度,它还直接体现着某种趋向于“伪在”和“危在”的自然动势——因此它就是那个倾圮之势本身。 所谓“伪在”并不是“非真实的存在”之意,而恰恰是“真实的存在”(“实存”或“实在”)自身正在失去其真正坚实的... 查看全部[ 第二十七章 ]
至此,递弱代偿的自然演化达成了“存在”的无上“善果”——即达成了追问存在方能存在的自觉的存在者,或者反过来说也一样,即达成了不问存在就不能存在的不自觉的存在者。他的“完善”与他的“弱质”等价,他的“弱质”又与他的“残质”等价,于是,所谓“完善”就与“残弱”无异,或者更准确地说,“完善”不外乎是“残弱... 查看全部[ 第二十八章 ]
基于上述,追本溯源的话,则这个世界在本原上一定是极简单的,而且偏于完善一些。 所以,(果如莱布尼茨之预料,)爱因斯坦认为整个宇宙的物理存在可以简约为一个方程或一种作用力。 也所以,举凡在“始基存在”上做文章的思者,终于都会无话可说或无话乱说,因为理论上它可能简单(也就是“完满”)到几乎没有任何属性的... 查看全部[ 第二十九章 ]
简单而偏于完善的本原因此同时是某种自性不足而又不甘于不足的原存之性质,也就是说,重要之处不在于那个作为“原存”的始基质料是什么,而在于导致原存不能保持为原存的根本因素是什么,这个导致原存不成其为原存的存在性质就是所谓的“存在”(即可以被感知或可以被容纳于观念中的多属性衍存物)之元因,也就是哲学史上久... 查看全部[ 第三十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