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威尔式应用于极权国家,赫胥黎式适用于民主社会
2013-01-15
可能我对于传媒学并不了解,或者根本不了解。所以,不妥之处请各位见谅。
通读全书,深感奥威尔《1984》和赫胥黎《美丽新世界》对尼尔·波兹曼影响之深,《娱乐至死》是反“电视”乌托邦。
不能深入的评价书籍以及书籍所涉及的社科领域,只是简单的对这个现象有些想法。
乔治·奥威尔的《1984》针对的是苏联式需要肃清的极权主义,某个时代的社会主义,例如文革时的中国,朝鲜,柬埔寨红色高棉政权。
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就像希特勒所说的统治术那样,“不要让青少年有判断力。只要给他们汽车摩托车明星、刺激的音乐、流行的服饰,以及竞争意识就行了。剥夺青少年的思考力,根植他们服从指导者命令的服从心。让他们对批判国家、社会和领袖抱着一种憎恶。让他们深信那是少数派和异端者的罪恶。让他们认为想法和大家不同的就是公敌。”用娱乐的手段维系这个社会,维系人与人的关系,正如波兹曼本人所说“我们将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
可能因为个人兴趣的原因,对于政治、宗教的篇章有些想法,即第八章 走向伯利恒和第九章伸出你的手投上一票。
对于宗教,就如P150所说,在教室里,娱乐不过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在电视上,娱乐本身就是用一种目的。宗教亦是如此,但宗教在利用电视的同时,同时无意识中也成为电视的附庸。口口相传,著书立说的宗教融入电视的娱乐,个人认为不是宗教或者媒体的更新,(以基督教《圣经》为例)耶稣死后100年前,没有《新约》,人们靠脑记,靠口传,有了文字的记载,就靠印刷术,再后来有了教堂有了福音音乐有了电台,这些都是传播宗教的手段。一定程度上说,宗教的存在就是不单单是支持人前行的信仰,还有为人所利用的手段,宗教在不同时代有不同依存,自然有不同变化。这点毋庸置疑。
人们可以反对宗教的某种形式乃至某种宗教,但不能反对娱乐。
我们所有人都浸淫在娱乐的海洋里,没有人能拒绝新媒体,号召大家反对一个令人如此热爱的东西,这几乎不可能。正如P166中所说,“有很多次,有人让我到电视上去宣传我写的关于反对电视的书,这也是同样的讽刺。这些就是电视文化的矛盾。”
而对于政治,政治家本就是趋利的动物。为了得到选票,什么都做的出来。不是政治娱乐化,而是这样的政治只能被娱乐化。当权者本不需要什么论证,只需要空洞的口号,光鲜的外表,以任意一种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即可。这点,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中已早有涉及。
对于电视,令人又爱又恨。但不可否认,很多人依赖电视,但电视却反过来提供很多垃圾,或者有用的那一粒金,也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令人无法辨寻。
从前,我们缺乏信息,现在,我们被信息充斥,而依旧缺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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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马上断网,为了在断网前发出。所以结构可能有些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