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应该这样做,制造非一般的网络影响力》,网络到底应该怎么做?
2010-12-14
初相识网络营销,实在大三的课堂之上。老师在上面侃侃而谈,而那些年少无知的我们,还在以精准的目标受众、网民心理特征,套用各种脱离实践的高深理论,去论证各种经典案例的成功之处。却不知道,一个成功的案例既然已经成功,无论你用何种理论再去诠释,也只是一件锦上添花的多此一举。
毕业之后,偶然的机会进入了这一个“神秘莫测”的领域,成为这网络“黑社会”中的一员“打手”。我感到不胜惶恐,悲喜交加,一种复杂而纠结的情绪蔓延开来。
撇去“黑社会”的臭名昭著,我不去解释。让我们看看这个网络营销背后的“功成名就”。
从“吃垮必胜客”到“喝光王老吉”,再到芙蓉姐姐和凤姐,乃至现在那个红遍宇宙超级无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小月月。不要嫉妒哥,哥只是传说,不要崇拜姐,姐只是奇迹。
那么多那么多的网络事件背后,成就的一个个知名的品牌或者网络红人。人们在指责网络文化低俗的同时,却不见它以极低的成本给企业、给个人,带来了多少梦寐以求的效果。传统媒介望其项背。
网络营销这个工具,犹如金大侠笔下的屠龙刀,天下人聚众而夺之,渴望占为己用,从而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同时,又因不可得知而将其妖魔化,将它置于万劫不复的深渊,成为为害武林的祸端。
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我们的的无知与偏见。因噎废食本是笑谈却数见不鲜。
行业发展的不成熟、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成为其发展的诟病。但是以偏概全一叶障目颠倒是非的否定,可取吗?
年幼无知的幼子没有健全的人生观,没有自己是非黑白的标准,顽皮的以拙劣的手段引起大人的关注,本是年少必经的阶段,我亦不见那个父母将孩子判了死刑,群起而攻之,回炉重造一下。
现在我们如此举动,岂不可笑?
陈墨,网络营销领域的大师,亦可能是大众心中的三大流氓头目之一。
大师与流氓的差异,不过是思维的角度。
霸王自刎乌江边,刘邦坐拥天下数百年。成王败寇,岂是你我能够评说?胜利者的历史往往被一种另类的“审美”所颠覆。
不争辩,也不狡辩。《网络营销应该这样做》,也许不是最好一本网络营销教材,却可以奉为经典的典籍。
字里行间的箴言,自行体会。
也许,你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你想要的所有答案。
嬉笑怒骂赞,看后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