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此轻柔
2014-06-12
与《书店风景》邂逅于若干年前的大学图书馆。
彼时我还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刚上大学没多久的姑娘,刚刚从高中压抑枯燥的生活中解脱出来,对读书这件事有着深深的疲倦感。被数理化折磨了三年的玻璃心,在高考估分之后只有一个想法:我再也不要学数理化了!于是,地域、学校,都不再重要,我只要一个有趣的专业就好。高中理科班级里的姑娘大部分去学了金融,梦想着有朝一日如杜拉拉一般踩着7cm的高跟鞋,化身成为都市里精明能干的女白领。
那时候,我却打定了主意想学中文,却在把招生目录翻烂了的时候发现,传说中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压根就不收理科生。那一刻,我真是心都凉了。就在自己差一点去学个小语种比如西班牙语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了编辑出版这么一个专业。恩,文科25个,理科5个。虽然数目少了些,但是聊胜于无。于是我在连专业分数线都没查的情况下就报了名,满心欢喜地开始等通知。那时候似乎从来没有想到一件事,我若是分数不够该怎么办?
然而生活总是没有辜负我,我还是录上了这个专业,并且开学以后才发现,原来我竟然还是理科最高分。请原谅一个刚刚高考完的孩子的单纯无知,纵然那时候我被这个专业的名字所吸引,但是我却对它一无所知。因为无知,所以无爱。那时候对这个专业近乎于光鲜亮丽的名字的憧憬,远胜于对出版行业的热爱。当然,你不能指望一个刚刚从高中题海中挣扎出来的人在一瞬间找到自己的人生理想。那时候我的理想仅仅是,玩,尽情地玩。
学习文科最大的好处就是从来不用担心自己挂科,考前突击三天永远是保持好成绩最大的法宝。我习惯了在课堂上昏昏欲睡地听老师讲着之乎者也的用法,讲着宾语从句定语从句状语从句的不同,讲着俄狄浦斯王与普罗米修斯的故事,讲着伤痕文学到底伤痕在哪里,讲着版权到底该如何保护,讲着编辑的自我修养该如何养成……但是,老师却永远无法告诉你,你此时此刻,坐在这里,听着这些凌乱的知识,到底意义何在。
就像所有从那个年纪走过的姑娘一样,那时候我沉溺于窝在宿舍的床上看各种各样的电影,看困了便躺下睡觉,睡醒了打电话叫个外卖,然后边看边吃。读书那简直是好几百年前的故事了,甚至在整个大一期间我几乎没有去过图书馆。大学的图书馆虽然外表破旧,但是藏书丰富。鉴于学校是以文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所以文学和艺术类的书籍占主流。但那时候浮躁啊,哪有心思看书,对影像的热爱远远超过了文字。
不学习么?当然不学习。
因为不知道学习的意义何在。
但即使不学习,凭借着考前的背诵,依然拿到了一个奖学金。没有喜悦,只有更深的厌恶。厌恶体制,厌恶形式,也对目前的状态产生了更大的怀疑。那时候年轻气盛,带着自以为是的清高,如今想来,只觉得可笑。
第二年暑假之前的考试,学校要求每一门专业课必须留一本课外读物作为专业拓展,读完后需要写一篇千字左右的读后感。那时候我们的一个女博士老师留下的读书任务就是《书店风景》。此时距离我上一次踏进学校图书馆已经甚久,久到我连图书卡都不知道放到了哪里。图书馆每种书的数目是有限的,全班三十多个学生轮着看估计要看到考试前才能看完。为了早点把读后感写完,我和另外一个姑娘早早地将书借了出来。
说到不去图书馆不读书这件事,看上面的文字定然觉得我对读书深恶痛绝。而事实恰恰相反,从小到大,我非但不讨厌读书,甚至可以说书龄甚久。在同龄孩子看画册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读童话了;在同龄孩子读童话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读名著了;在同龄孩子读名著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涉及各种乱七八糟的文学流派了。记得最经典的事情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从家中柜子里翻出一本砖头一样的托尔斯泰的《复活》,我竟然如获至宝地抱着书坐在阳台上读起来。我爹看到的时候都觉得惊讶,想来,那么大的孩子应该是读不懂的吧。可是,读不懂却不妨碍我一遍一遍地读。如今那本定价几毛钱的《复活》不知道流落何处,但在我书籍匮乏的时候,那本书是我全部的精神支柱。所以,即使这些年我再没有读过,那些情节却依然格外深刻地记在我的脑海中。读书的习惯便是在这一点一滴中慢慢养成。只是,到了大学,自己的惰性开始爆发,对读书这件事莫名其妙地就开始抵触。
诚然,关于《书店风景》这本书,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考试而读,是为了写读后感而读,但是后来却慢慢被吸引,变成为了自己而读。总是记得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偌大的教室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学生,我和另外一个姑娘趴在靠窗的桌子上,晒着太阳,一页一页充满惊奇地看着这本书。那些有趣的书店,那些华丽的图片,是我以前的生命中从来不曾触碰过的惊喜。那一刻,忽然明白了自己的狭隘与短浅。所谓的无聊,不过是因为我什么都不懂。世间果然没有什么比无知更加可怕。
彼时的《书店风景》还是1999年大陆简体字的第一版,三联出版,只有一百多页,定价不高,方方正正的小册子,封面是罗思书店橱窗中那只黑白色的胖猫,充满了浓郁的文艺气息。因为书实在很薄,又是以图片为主,所以很快便看完了。如今很难形容看完后的那种感受,是震撼,是憧憬,是渴望。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和那个姑娘产生了不同的想法。她告诉我说,她忽然决定要学托福准备毕业出国,去看一看那些传说中的有趣的书店。但是对我来说说,光是走马灯一般看一看那些书店似乎满足不了我,我想了解书,感受书,热爱书,制作书。我想参与其中,而不是在一旁观看。
人生就是如此奇妙,你总是想不到,也许一个瞬间就可以改变你。那本小册子辗转多人后回到了图书馆的怀抱,班级里每一个人都交上了一份不错的读后感,但是,我不知道到底又多少人真的是有感而发。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试图去感受书。感谢学校挨着一个规模不小的书城,感谢学校有一个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感谢互联网让我有更多渠道去了解那些关于图书和出版的知识。那时候每个月总是固定有一笔钱用来买书,但是,淘书是一门学问。所以,走了很多弯路,花了很多冤枉钱。直到现在家中还放着一些买书初期购入的被我贴上脑残书标签的肋骨们,想扔又觉得浪费,留着又觉得无用,只能装到箱子里眼不见心不烦。
我算是一个重度的书籍洁癖症患者,看书前要洗手已经变成了人生第一大准则。所以我是不外借书的,算起来我肯借书的人大抵不超过三个。但是有时候看到好书却又忍不住和大家分享,所以只得在社交网站上一遍一遍地用照片和文字和大家说明,这书哪里哪里值得购买。妄想大家可以看更多好书,却最终发现大家对我的书的兴趣程度要大于对书的内容的兴趣程度。大家难道不知道书的地位是媲美男朋友的么?你见过把男朋友外借的么?
若说书中哪个书店我最喜欢的话,当然是第一个地标书店——莎士比亚书店。其实对于莎士比亚我读的不多,也谈不上有什么深刻的见解,截止到现在也只是读过《罗密欧与朱丽叶》和《哈姆雷特》。但是,莎士比亚这个名字在我的心中一直就是一种美的象征。说不清楚缘由何在,大抵是在第一次读到Shakespeare这个词的时候,便觉得极具音韵之美。
高中的时候,学校有一个大大的葡萄架,我和小鹿时常在体育课的时候躲在那里啃着冰激凌,对未来各种意淫。那时候我就想过,以后开个小书店吧,名字就叫作莎士比亚。小鹿笑着和我说,让我一定把书店的二楼留给她,她要在楼上开一家小小咖啡店,然后用咖啡和我换书看。那时候愿望多纯粹啊,只是因为我喜欢书,她喜欢咖啡。
长大后,知道了独立书店在现实中是如何痛苦地挣扎,恍然发现,原来这个愿望实现起来是这么的不易。读完修订版的《书店风景》后,更是知道,曾经我在1999年版本的书中看到的独立小书店,已经有很多再也走不下去了。但是,那个关于小小书店的梦想,至今仍然深深地扎根在我的心中。
时至今日也走了很多家书店,但是却总是难以寻求一种归属感。即使是众人口中纷纷推崇的单向街,我也觉得过于干净,过于整洁,过于冷静。我想象中的书店应该如同莎士比亚书店一般,不是在商场中而是在街角边,有一块老旧的牌子和贴满了海报的橱窗。走进店里,应该像高谈书集一样,书是凌乱而散漫地堆放在那里,你永远也不需要知道今天你会从店里带走一本什么书。
我一直坚信,人与书的邂逅,需要一种一见钟情。
2014年5月,朋友去巴黎玩的时候,从莎士比亚书店给我带回了一本小巧精致的英文版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我翻到扉页,果然看到印着那个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头像的黑色店章。那一刻,觉得时光如此轻柔。
其实我是不太喜欢那个爱情三部曲的,总觉得太过喧嚣。但是第二部《爱在日落黄昏时》,因为男女主角邂逅于莎士比亚书店,却让我对电影多了几分好感。据书中说,这部电影在店里的拍摄,也是新任美女店主丝薇雅安排的。老旧的书店,重逢的爱情,光是这个背景的设定,也多了几分浪漫的色彩。书店真心是个邂逅爱情的好场所,我一直这么觉得。
2014年两个版本的《莎士比亚书店》上市,《书店风景》《书店传奇》《书天堂》再版,新经典又推出了一本《书店时光》。可以说,又一次掀起了关于书店的热潮。我有个小小的恶趣味就是喜欢收集关于书的书,关于书店的书。之前买过很多国内出版的关于书店的书,比如蜜蜂书房的一系列关于独立书店的书。今年《书店时光》也已经入手。但是,这些书在我看来都没有钟芳玲的三本让我觉得生动有趣。并且《书店风景》应该算作是中国第一本关于书店的书了吧,纵然第一版很单薄,但是也算开辟了一个新的图书热点。目前还有一本关于莎士比亚书店的书没有发行大陆简体版——《时光如此轻柔》/《TIME WAS SOFT THERE》。选这个名字做我文章的标题,一方面是因为我期待这本书好久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觉得这个名字再适合读书的日子不过了。
今年前半年对我来说,过得着实惬意而轻松。因为等着九月份研究生开学,所以我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除了要按时给编辑交稿子赚点零用钱外,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家中晒着太阳读着书。时光就是如此轻柔,寻回了以前平和的心态,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新鲜而美好的。那些个三更有梦书当枕的日子,我倍加珍惜。
不过,说起和《书店风景》这本书的缘分,大抵不止如此。2014年年初,我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其中一门专业课的最后一道大题便是一个60分的大作文,以一个编辑的身份给一位作家写一封信讨论一下他的一本书。我读完题目,头脑中飘过的第一个作家便是钟芳玲。于是,我充满了浓厚兴趣的开始写这个作文,写到最后我真的恍惚了,那种恍惚感就是开始怀疑,我真的是在考试而不是在写工作信函么?也许恰恰是因为有太多话想说,所以字数几乎要停不下来。最后交卷后,觉得心情也难以平静。不是因为考试,而是因为在谈书的过程中,又一次感动了。后来得知分数,那一科的分数格外的高,想来那篇作文没有辜负我的期待吧。
最后谈一下2014年平装版的《书店风景》。收到书的第一时间我便开始重温一遍,因为全彩印,所以浓重的油墨的味道一波一波地涌入鼻腔。内含书签,是我觉得书籍贴心的一个体现。和精装版相比,平装版当然是轻便些,但是我总是有些担心怕胶开,所以翻阅起来也是格外小心。98块钱的定价可以说真心有些高,但因为是五折购入,所以也就不吐槽价格问题了。若是以后再出精装版的话,我会考虑再收入一套的。
恰逢前日看马尔克斯的《我不是来演讲的》,有一句话深得我心:如果每个人都能在背包里放一本书,我相信,所有人的生活会更美好。
最后,这真的不是一篇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