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片面包一片肉,汉堡吃起来没够
2016-12-12
在我小时候,汉堡真的是个金贵东西。
虽然当时我们这里还没有出现像北京那样,在麦当劳结婚的事情,但能吃一次汉堡,也绝对是能写进日记的级别。
小时候有幸被班里的土豪同学请客,在德克士吃了一次汉堡——是的,我们这个小城市,第一个有汉堡卖的快餐店是德克士——那是我人生的第一个汉堡。
如今早已记不得那个汉堡的口味,可是汉堡这种新鲜事物带来的冲击,影响了我多年,直到现在我依然很喜欢汉堡,当然,薯条也很喜欢。
顺带说一句题外话,多年之后我才真正认识到,我那位土豪同学是一位多么壕的官二代。
总该说回正题,还是聊书吧。
这本《汉堡》算不上是多么精彩的一本书,大部分都还只是资料的堆砌,但是对一位汉堡爱好者来说,确实是很好的史料,作为谈资,有很多可以聊的。
汉堡这东西,无论怎么计算,发明也不过百多年,而且没有任何关键证据能证明哪位大神是汉堡的发明者,当然也有各种争执,但也都和我天朝各种争夺名人出生地名号一样,没个作数的。
起源虽有争议,但汉堡确实是在美利坚大陆上发扬光大的。
在19世纪末那个工业繁荣的年代,为了给工人们提供更便利的餐饮,餐车成为了主要选择,而如今我们见到的这种汉堡形式,也在餐车中产生。
汉堡在那个年代,就是廉价食品的代名词,一个5美分,在之后的很多年里,都是这个价格。
这里不得不提一个大家不太熟悉的名字——白色城堡,这是美国第一家主营汉堡的快餐连锁店,在1933年那个大萧条的时代,白色城堡一年卖出了4000万个汉堡,这在如今简直无法想象。
白色城堡的成功,刺激了其他汉堡连锁店的发展,当然也不可避免的遭到了山寨——老美也搞山寨,大家都一样——各种白色妈妈、白色酒馆遍地都是。这些山寨店不仅店名山寨,甚至连广告词都抄袭,简直不能更赤裸裸了。
虽然汉堡不仅仅是麦当劳,但是说汉堡不说麦当劳就不对了。
麦当劳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和我们熟悉的很多其他国外品牌一样,这是个姓氏。
美国城市郊区化主要是战后才出现的现象。经济的富足与汽车自由量的增多使很多中产阶级家庭可以带上孩子举家搬离问题丛生的市区。
随着市郊生活的兴盛,也涌现出能满足这些家庭需要的新型商业模式。
麦当劳家的查理德和莫里斯兄弟创立了一种可以满足郊区家庭口腹之欲的商业模式。
这兄弟俩1930年从老家新罕布什尔州搬到了LA,买下了一座小电影院——是那种真正的小电影院。
小电影院也挣不了几个钱,到了1937年,为了能至少收支平衡——你能想象如今遍布世界的麦当劳,当初只是为了满足两兄弟不赔钱的小小愿望么——兄弟俩在LA郊区的跑马场附近摆了个地摊,卖橙汁和热狗。
不出所料,橙汁和热狗不赚钱,要是赚钱的话,就没有后来的麦当劳了。之后他们就开始加卖烧烤和汉堡,但是还是赚不到大钱。1940年俩人干脆搬到了LA东边100英里的圣贝纳迪诺社区,开了个“麦当劳兄弟免下车汉堡吧”。
深谙经营之道(我估计的)的两人,雇了20个妹子做“汽车点餐女郎”,负责为顾客点餐送餐以及收钱。
兄弟俩注意到他们的销售业绩中80%来自汉堡,所以干脆砍掉了需要准备时间更长的烧烤,专心做汉堡。
二战之后,麦当劳遇到了人手短缺问题,因为很多退伍军人都去上大学去了,只能雇佣到醉酒的厨子和洗碗小工。销售受到了影响。
于是兄弟俩决定通过减少开销来整顿业务,用提高效率来扩大盈利。
他们看上了亨利.福特那一套,流水线作业,以此来为顾客提供快捷、可靠又便宜的食品。
于是麦当劳就变成了如今我们熟悉的那一套,店员们按照既定流程,快速的准备好汉堡可乐薯条等等,而顾客自己排队、取餐,吃完之后自己收拾桌子。这些场景现在都很常见,我也就不多说了。
在当时,麦当劳兄弟宣城他们的员工可以在20秒内帮顾客准备好一份包括汉堡薯条和饮料的套餐。
这种改变带来的客流,让麦当劳赚了个盆满钵满。
接着咱们要说到一个人,叫雷.克拉克,这位是个生产多重搅拌机的芝加哥公司的老板。多重搅拌机,是快餐店制作奶昔的重要工具。
这位克拉克在1954年参观了麦当劳的店铺之后,被庞大的客流量给震撼到了,果断和麦当劳兄弟会面并签下了麦当劳全国特许经营的销售权,也就是说某个地方如果想开麦当劳,先得在他这买个开店的权利。
随着麦当劳的发展,克拉克和麦当劳兄弟的意见总是相左,然后这位壕干脆一怒掏了270万美元,买断了两兄弟的股权。
不过这兄弟俩,还是被允许继续经营位于圣贝纳迪诺的创始店。
从这以后,我们现在在全世界看到的各种麦当劳,就和这两位姓麦当劳的兄弟没关系了。
再说个八卦,这位克拉克老兄,为了挤垮麦当劳兄弟的店,干脆在街对面又开了一家店。后来创始店因为失火被烧尽之后,克拉克还想抢第一家麦当劳门店的名号。
在克拉克手下的麦当劳,彻底变革了快餐业,1963年,麦当劳一天就能卖出1000000汉堡,1966年麦当劳还成功在纽交所挂牌上市。直到克拉克1984年去世,麦当劳在美国已经拥有7500家店。
按照《汉堡》这本书中的说法,麦当劳的成功是因为抓住了美国人口结构变迁的关键时期,不同于早期的汉堡连锁店定位市区,而是将目光投向了二战后迅速崛起的美国郊区。
在书中,还介绍了很多其他的汉堡店的历史,比如汉堡王,以及国人不太熟悉的温痞汉堡等等,顺带一提,大力水手中那个带着礼帽爱吃汉堡的胖子,就是温痞。
整体而言,是一本不算精致,但值得一读的书。
读完才知道,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汉堡,是我没吃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