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只是证据科学?
2008-02-02
作为科普读物,这本书是本好书,但几乎很难是一本法医学书籍。
Forensic Science, 翻译过来是“法医学”,但是“Forensic”直译过来却是“法院的,关于法庭的,适合于辩论的”。所以这本书种的法医学貌似更多采用的直译,也就是除却都灵裹尸案,拿破仑疑案外,其他十三个案例都是关乎法庭辩论的。于是法医学,在这里无非只是考虑如何能提供科学证据的作用了。
是么?或许这只是本书的一个大前提。作者幽默且朴素的善意被译者精巧得展示出来,进而让我们如临身旁,“观赏着”与证据相关的所有法医学家、政治家、思想家、极端激进分子、法官、律师、新闻媒体记者……这是一个围绕在证据在一起评论的会议,政绩、良心、名誉、地位、权势、金钱、谋略……所有这些因素都使一个或许毫无关系的证据具备了无穷魅力。科学最大的魅力不是在解惑,而是告诉我们一切东西或许都是漂浮不定的。不信就看看那最高效的刑事证据实验室和司法鉴定,最高超的、拥有丰富经验的法医学家,冠冕堂皇的判决与巧言令辞的辩护,这些却仍让我们陷入无穷的矛盾与猜测中……
作者最后给我一个很深刻的印象,法医学(亦或证据科学)到底是让真相清晰了,还是使世界浑浊了?这或许已然成为一个哲学命题了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