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2010-12-27
自斯密以来,经济学家们总是热衷于谈论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收益,但却忽视了交易成本。诺斯指出,这种分工越精细,交易成本就越高,就越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产权形式以降低交易成本。诺斯给出有效率的产权形式的概念:在一系列给定的约束条件下,在稀缺和竞争世界中达成最小成本的产权形式就是有效率的。有效率的产权是竞争性的或排他性的。可见,产权的演进和制度的变迁是按照降低交易成本的路径来实现的——正如诺斯在这本书的最后写的:“在分工收益与分工成本间不断发生的冲突,不仅是经济史中制度结构与制度变迁的根源,而且也是现代政治、经济实绩问题的核心”。
诺斯认为产权是由国家决定的,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合作结果”,“最终是国家要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由此可见,国家是诺斯经济史研究的核心。将国家理论与产权理论结合起来,在诺斯之前是没有过的,正如他说的:“不幸的是,在解释经济史中的长期制度变迁时,这一重要基石却被人们忽视了”。
结合产权理论,诺斯在他的国家理论中建立起了制度变迁理论。诺斯认为,资本存量的变化是导致制度变迁的主要原因。资本存量变化的原因首先是人口的变动,其次是知识的变动。资本存量通过以下途径来诱导制度的变迁:一是相对价格的变化影响委托者与代理者之间的谈判地位;二是军事技术的变化影响国家的规模和统治者与选民及其他统治者的谈判地位。“资本存量的变化越快,现存制度体系越不稳定”。此外,委托者(统治者)终有一死也使得制度不断发生变化。委托者死后,其继任者的谈判能力是与前任不相同的,那么这会影响到产权结构的再界定。诺斯指出由于技术的变化、更有效率市场的开拓等原因,相对价格与选民的机会成本是不断改变的,因而国家的增长过程是不稳定的。
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诺斯完整地建立了他的制度变迁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分析了人类从农业起源到20世纪这1万年的西方经济史,使“理论与历史被溶为一炉”(陈郁语),经济史不再像以前那样支零破碎,第一次有了一个一以贯之的脉络,这在经济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由于引入了国家理论,使得经济学家们重新思索人口、知识存量、军事技术等一些以往被忽视的因素在制度变迁中的巨大作用,从而大大拓展了对经济史的解释能力。此外,诺斯以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为基础、融合了新制度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其严密的逻辑体系是相当具有吸引力的。
但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的制度变迁理论并不是尽善尽美。在他的理论中,国家居于核心,国家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设计和界定产权、意识形态和制度;制度创新来自统治者而不是民众,因为后者总是面临搭便车问题。这是一种 “建构理性主义”,不仅与哈耶克及一些博弈论经济学家所主张的根据资源禀赋来考虑交易成本的高低并通过动态重复博弈来型构产权结构的理论相左的,而且与中国的经济实际也不符(中国的制度创新大多是从下至上,是自发的,如农村土地改革、乡镇企业改革)。在当代中国,如果遵循诺斯这一理论,会不会像以前设计计划经济一样走上“设计市场经济”之路呢?
写于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