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无恩主义+《恩典多奇异》相关摘抄
2012-09-22
长久以来我似乎也走进一个怪圈,以为做什么上帝会多爱一点,做什么上帝会少爱我一点。然而神的爱是完全的,他就是爱我了;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含着刑罚。我以为我是走着恩典的路靠近神,但似乎却也是被律法捆绑——不是说读经、祷告、灵修、事工不好,只是我永远不可能以这一些来冷静地讨好神,我只需要专注于神给我的恩典。
——我是神所爱的人。我白白地接受了我原先不配的恩典。我是那个父亲竟然出自出门迎接的浪子,我是那个站在路边却有了一样工钱的工人。我是神所爱的。
长久以来我也表达了无恩主义。我所营造的周围是一个无恩的世界,似乎我对别人的爱确是需要别人在在我的期望值以内活动才能维持。如果跌出了这个水平线呢?如果我的家人并不认识神、一再地不追求呢?如果我的主内伙伴伤害到我了呢?如果我的姊妹、弟兄对事工漫不经心呢?——似乎生气是合理的、斥责也是正常的现象。然而恩典却是给予接纳、给及饶恕,因着爱他的缘故,愿意为他的软弱一起哀哭、祷告。
然而我长久地思想:我怎样可以真正饶恕一个让我失望的人呢?饶恕本来就不是一个发诸自然的举动,恩典是如此的不公平。我将如何能有这个恩典给周围的人呢?我定睛于我主耶稣基督。主啊,是我还不完全懂得你的恩典。回到各各他,仰望十字架上宝血为我流出的神,我一切的不合理、一切我不想看的曾经,都已经得到赦免。我能给予的恩典,来自于我已经得到了最大的赦免。
Prayer:主啊,我真知道我是没什么恩典给周围的人。我的心常常被各样的苦毒充满似乎难以饶恕,我的灵里似乎有罪堵塞无法因你再次得力。主啊,你帮助我。求你亲自开我眼,让我再次回到各各他,让我看到十字架的爱究竟是怎样。我竟然是你所爱的人,这是我唯一的身份。哈利路亚,愿荣耀归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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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3 当你饶恕一个人,你就把过错从那个人身上切除下来。你使那个人脱离伤人的举动,重造了他的生命。上一刻你还当她作不共戴天的冒犯你的人,下一刻你却改变了他的身份,他在你的回忆中重新改造。
你不再把他当做是伤害你的人,而是一个需要你的人。如今你觉得他不是疏远你的人,而是属于你的人。你曾经认定他是罪大恶极的人,如今觉得他只不过是有需要的软弱人。重塑那个使你觉得痛苦的人,也就是重塑了自己的过去。
P96 (前情提要:利百加的丈夫是牧区的牧师,然而他却有不可告人的一面:招妓、色情作品。最后他为了另一个女人和她离婚了。身为师母,爱戴这位牧师的会众都觉得先生的偏差是她的错。她的心里充满了苦毒。)
利百加愈来愈觉得,除非能饶恕前夫,否则报复的毒瘤会传递给孩子。她祷告了好几个月,刚开始她的祷告也像诗篇中某些篇章一样充满了复仇的念头:她求上帝给她先生“应得的报应”,然而她终于让上帝,而不是让自己决定,“他应得什么”。
P128-130 坎贝尔回答一个人:“恩典就是:We are all bastards but God loves us anyway.”
然而当他亲密的朋友丹尼斯被科尔曼所杀的时候……
“丹尼斯是个杂种吗?”坎贝尔回答说,虽然丹尼斯这种温文儒雅的人并不多见,实际上,每个人仍旧是罪人。从罪人的角度看,他的确是个“杂种”。
“好吧!那么,杀丹尼斯的科尔曼是个杂种吗?”坎贝尔这个问题回答得很流利:那个杀人的混蛋当然是个杂种。
伊斯特然后把椅子朝他拉近,直视坎贝尔布满血丝的眼睛,说:“那你认为这两个杂种,哪一个是上帝的最爱?”问题如万箭穿心,直中他的要害。
“想到有人可以走进便利商店,朝着一群没有武装、喝饮料、吃饼干的人开枪,把一个人弄得五脏俱裂,又朝另一个人发子弹,穿透那人的骨肉,而上帝竟然会还他自由;说实话,我根本忍受不了这种想法。然而,若非如此,也就没有福音、没有好消息了。除非相信那是真理,否则我们只有坏消息,又回到只有律法的世界里。白白的恩典不仅施予那些不配的人,也施予那些不该得的人。恩带给予民权运动游行分子,也给予三k党人;给予伊斯特,也给予坎贝尔,给予科尔曼。”
我看清自己的真面目,原是个值得可怜的种族主义分子,是个披着福音反福音的伪君子;当那一刻来临,我好像要淹死的人,紧抓着恩典的应许:是赐给那些不该得的人,像我一样的人。无恩心态间或复发,诱使我相信:如今已蒙光照的自己,品行当然远比那些心态狭隘的“红脖子”或是还没有开窍的种族主义分子更崇高。然而,我知道真相为何:“当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基督就为我们而是。”我知道,我是以自己最糟糕而非最好的样子,亲眼得见神的爱,而奇异恩典拯救了像我一样的罪人。
P184-185
托尔斯泰一辈子都在与律法主义搏斗,很清楚一个只靠外表的宗教有什么弱点。他的一本书,书名起得好:《神国在你心》。根据托氏,所有的宗教体系都会发扬外在规条,或是道德主义。相形之下,耶稣却拒绝设定一套规则,让他的信徒奉行后有股满足感。想到“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这些壮阔的命令,就知道我们绝不可能会“登堂入室”。
托尔斯泰比较耶稣的做法和其他宗教的做法:
“遵行外在宗教道理,考验在于我们的行为举止是否符合那些谕令(守安息日、要受割礼、要十一奉献)。顺应这些是可能做得到的。
遵守基督的教导,考验在乎我们是否意识到,自己无能达到自己完全的理想。至于我们距离这个完全境地多少,则看不出来,我们只能看到自己倒行逆施多少。
一个实行外在律法的人,好比站在一盏固定的路灯下。光虽然照在他四周,但是再走远,就照不到了。一个实施基督教训的人,则犹如拿着一盏灯。灯光在他前方,总会照着下一步,勉励他继续前行。”
换句话,属灵上成熟的证明,不在于你多么“纯净”,而在于对不纯净的自觉;也是这自觉,开启了恩典的门。
P192-193
耶稣谴责骄傲的态度,也谴责阶级化的属灵心态,把罪分为可接受的等级(恨意、物质主义、欲念、离婚等),与不能接受的等级(杀人、奸淫、破坏安息日规条)。我们基督徒有自己“可接受”与“不可接受”的分类法。只要我们免于触犯坏得离谱的罪,就会对自己的属灵状况非常满意。
耶稣对罪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并没有把罪分为大小,而是让听众的眼目仰看完全的上帝,在他面前我们都是罪人。我们都需要倚靠上帝的恩典。浪子的比喻:浪子已经无立足之地,也毫无属灵骄傲的本钱而言。怎么看,他的属灵竞赛输得一败涂地,如今除了恩典,什么倚靠也没有了。神的爱与赦免,当然也同样赐给大儿子,但是他只忙于比较自己与不负责任的老弟,而昧于自己的真相。以卢云的话来说:“圣徒的迷失难以寻辨,正因为他的迷失与他们为善为仁的渴念紧密相连。”卢云坦言道:“我从自己的生活中知道,我是多么努力地设法做好人,受人接纳、喜爱,成为别人可敬的榜样。我总是自觉地费力避免罪的危险,竟日恐怕自己落入试探。这还不说,我还怀有严苛、礼教,甚至有些狂热的心态,使得我在父亲家中不能只在,反而更拘谨、更矫情、更呆板……我愈思索我内心的大儿子,就愈清楚这种迷失根深蒂固地植于心里,由此回转又是多么艰难。从胡作非为中回转,远比自深植于生命深处的冷漠怒气回转容易得多。”
我们的那些属灵把戏,很多都是以好意为出发点的,结果却领我们离开神,因为这些把戏带领我们远离恩典。悔改,才是恩典的入口,不是合宜的举止,甚至也不是圣洁。与罪相对的不是美德,而是恩典。
P196-197
在次文化各种纷扰中,他们似乎错失了最终目标,认识上帝。
律法主义对教会是强有力的诱惑。律法主义犹如脱衣舞娘,在信仰的暗巷,引诱我们采取简单的途径。律法主义以承诺我们信仰的好处叫我们入瓮,但是它可实现的并不多。如保罗写给当时的律法主义者所说:“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4:17)”
P257-260
(井旁撒玛利亚妇人)然而他没有说:“年轻的女人啊,你知道你现在跟不是你丈夫的男人同居,是不道德的吗?”他反而说:我感觉到你极其饥渴。耶稣接着告诉她,现在喝的水永远不会令她满足,并且提出永远不渴的活水。
每当我遇见在道德上不能苟同的人,就会想耶稣的这种精神。这个人一定极其饥渴,我会告诉自己时候。社会只看到要饭的、婊子,恩典却看到“小孩子”、照神形象所造的人,不论那形象如今是如何面目全非。
基督教有一个原则,“恨恶罪,但是爱罪人”,说来容易做来难。如果我们能效法耶稣立下的榜样,重拾这原则,我们就能长远履行散发神恩典的呼召。路易斯说,长久以来他不能了解恨人的罪与恨罪人的毫发差别。你怎能恨一个人的行为,却不恨那个人呢?
“但数年之后,我发现在我一生中,我一直以这个方法对待一个人,那个人即是自己。不管我多么厌恶自己的懦弱、欺骗或贪婪,我却仍旧在爱我自己。这么做并没有丝毫的困难。事实上,我所以恨恶那些事的原因,乃是由于我爱这个人。正因为我爱自己,所以我不愿意去发现自己是一个做那些事的人。”
路易斯说,基督徒不应该松动恨恶罪的立场。不过我们恨恶别人的罪,就像恨恶自己的罪一样:为这个人做出这等事感到难过,并且希望有一天,在某处、以某种方法,这个人可以得到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