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金融新格局——资产证券化的突破与创新》读书笔记
2016-07-28
最近浅读林华老师的《金融新格局——资产证券化的突破与创新》一书前半部分,对于银行核心业务,我是门外汉,将摘录附加自己的理解,记录于此。另外,此文参考其他来源的文章,如:吕明远发表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的《ABS的“中国式”投资思路 》的部分内容。
ABS又称为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这个新型融资工具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从字面上理解该词即为资产支持证券,顾名思义,也就是由资产建立起的证券品。当然这里的证券概念是非常丰富的,包含银行资产负债表上资产端的贷款资产以及企业的资产证券化等。
从银行的角度,包含的内容分为:(1)以房产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MBS;(2)以非房贷类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ABS(包含CDO、汽车贷款、应收账款、学生账款、设备租赁、消费贷款等)。
这些概念,看似很高深,但是也可简单的这么理解,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原本不能流动的资产,通过一定的手段打包设计成可以流动的证券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比如,银行放了很多笔房贷,这些贷款余额积累起来上亿元的资产,在没有违约风险的条件下,借款人每个月都会固定给银行还款,对银行产生了一定的现金流,借款人在银行的借款余额逐渐减少直到贷款还清,这样是很好理解的。但是资产证券化要做的事情就是:由于众多的借款人在银行有贷款,这个资产是静止不动的,并且银行也承担了一旦借款人违约就面临的无法收到本息的风险,这个时候,如果银行将自己持有的贷款出售(因为贷款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里属于资产项目),这些贷款类资产出售给一个叫做SPV(Special Purpose Entities)特殊目的实体的机构,这个机构通过一定的手段将资产分层打包后出售给投资人,投资人获得的是借款人还款本息带来的现金流,以此为良性的循环发展。以上是我对ABS最基本的理解。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是:(1)由发起人成立特殊目的实体(SPV),并将需要证券化的资产转移给SPV,该转移一般需要构成“真实出售”;(2)SPV通过对资产池的现金流进行重组、分割和信用增级,并以此基础发行有家证券,出售证券所得作为SPV从发起人处购买的资金;(3)服务机构负责资产池资金的回收和分配,主要用以归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剩余部分则作为发起人的收益。
资产证券化的是实质是将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分割包装成易于出售的证券,其中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有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二是风险隔离。
风险隔离具有两层含义:(1)资产的卖方对已出售的资产没有追索权,即使卖方破产,卖方及其债权人也不能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追索;(2)当资产池出现损失时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的追索权也只限于资产本身,而不能追溯至资产的卖方或原始持有人。
信用增级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设计,以提升证券的信用质量和现金流的稳定性,从而更好满足投资者需要。信用增级的方式分为:(1)内部信用增级:包括风险分散、超额抵押、优先与次级结构、利差和利差账户以及偿付加速机制。(2)外部信用增级:包括担保债券、资产担保、信用证以及现金储备账户。
总的来说, 中国市场中,受金融体系及体系内核心金融机构资产结构等因素影响,在信贷类ABS产品中,以对公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CLO)占比超过70%。这使得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存在自身特色。美国ABS市场受自身金融体系结构、住房按揭供应体系等方面的特殊及政府支持引导等因素影响,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产品结构,MBS产品余额在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占比80%以上,而在我国受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分布等因素影响,以对公贷款(包括融资租赁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的CLO产品余额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占比处于较高水平。2013年以来,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进程明显加速,在未来各种基础资产都将有可能成为资产证券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书内容翔实,这篇内容简短,为本书前半部分的基础。后几章的内容详细的介绍几类典型的资产证券化实务,在接下来的日子我会慢慢研读案例,可能一本书的内容已经无法丰富认识,后期还会再加入几本其他参考书籍,就此停笔。
作者 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