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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下午三点半 后村的女人们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1-03-19 10:03:05

从父从夫从子

后村地处河北与山东的交界处,共187户人家,户口在村居民792人,常住人口485人,在外上学41人,外出打工266人。
书中所用到的数据很多都是在1992--1995年之间出版,而后村的调查在2006--2007年之间进行。不清楚援引十几年前的数据来做当下的对比并得出结论是否很妥。我不学文,还不懂这个。
虽然在这个北方村庄的许多调查反映了农村在性别权利问题上仍然很落后,但社会信息渠道的开阔以及人口年龄主体的替换,总体趋势应该是越来越都市化的。
摘录总结了书中的一些观点和调查结果:

1.过年“请神”时,女子是无权参与的,因为祖先更愿意看见的是儿孙。

2.拜年期间,除了给娘家的父母拜年,已婚女子一般不得到任何亲戚家拜年。在亲戚来家中时,女人是不得上桌与男人一起吃饭的。

3.凡是未婚女子不得给任何人拜年,包括自己的父母。

4.祭祖时女方要先祭拜过世的公婆,再祭拜过世的双亲。由此可见,习俗认定媳妇首先归属于婆家。

5.未出嫁的女子,倘若双亲俱在,则不能给任何已故亲人上坟,只能请已婚女子代为上坟。

6.食物分配:男性>女性,老人与幼儿更优,作为妻子与母亲角色的女人往往处于金字塔最底层。

7.医疗:财力有限时,更偏向于对男孩进行治疗与照顾。普遍存在女孩得了病就放弃治疗或疏于照料的情况。

8.以前,在传统的北方农村中,女人一般不下地干活,活动范围在家里。到这一模式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政府号召农村妇女普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情况下已经被彻底改变。农村男女在社会劳动中的角色已愈发平等。

9.男人不做家务,女人全包。因为普遍认为“男人做家务会没有出息,有损尊严”。

10.财产继承:女性认为女子不应该有继承权的比例反而超过男性。居然是男性比女性更多得了解女性应该享有的权利。(对于出嫁女儿的财产继承问题:农村中14%认为遗产应平分,41%认为女性不应该获得;城市中41%认为应平分,11%认为不应该要)(数据自93年出版)

11.夫妻对于遗产如何分配给子女的看法:城市人首选养老做得好的子女,其次是子女平分;农村人首选分给儿子,其次考虑平分或谁养老给谁。(数据自95年出版)

12.新近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农村女儿已在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当然,主要的人力物力仍由儿子承担),但财产继承的权利实现并无多少改善。(从前女儿既无赡养老人的义务亦无继承遗产的权利)赡养义务先行与继承权利。可明明义务应当与权利共存。

13.老人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属于婆家的人,是外人(见第4条)!因此按照习俗,遗产分配时如果膝下无子有时就可能出现分给同姓的侄子、堂兄弟的情况。

14.即便认为嫁出去的女性就是婆家的人了,但是在继承问题上婆家并没有把媳妇当自己人,配偶没有继承权。

15.农村人对于财产继承的这些观念有一部分也可能是由于遗产的价值高低。在农村,能继承的往往是老人留下的一些物品以及不新的住所。能换取的价值很低,以至于没有很计较归属问题。当利益超过心理价值界限时,法律与习俗的矛盾被激化,会驱动人本能得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从日益焦灼的大型城市中的财产争夺屡见不鲜里可见一斑。

16.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农民没有退休金,虽然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由于中国农民太多、贫富差距很大等问题,致使农民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享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险,加上现如今的医疗机制更是看不起病。在这样一个没有经济保障的前提下,老人的生活很大一部分只能靠子女。女儿又嫁到别村甚至更远,只能依靠儿子了。

17.农村结婚所需的费用完全由男方出资或男方多出钱,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女孩是“赔钱货”的观念,但改变不了婚姻买卖的遗迹。男方家庭是买方,女方家庭是卖方。

18.在后村,即使父母与孩子分家,仍会把对方财产等视为属于自己的小家庭的。换言之,只是将一本大账本分记在几本小账本上而已。并且分家不再被视为一种耻辱,而是解决家庭问题的良方,减少了婆媳、姑嫂之类关系的矛盾。也存在分了家仍住一院的情况。

19.关于与娘家的联系,在调查采访中有些已婚妇女讨论起娘家的口气也很不亲密。娘家人也觉得结婚的女儿回家探望是属于“家里来亲戚了”。

20.女人称呼公婆为爹娘,而男人称呼岳父岳母为大爷大娘或叔叔婶子,并不称为父母。可见其逻辑还是有偏向的嫁入关系,并非各占50%的婚姻关系。

21.有72.37%的农村妇女认为贞操比生命更重要。(1995年出版的数据)

22.关于性知识,大人不忌讳在男孩面前讨论并会拿男孩的生殖器开玩笑。如果男孩了解很多,不会影响大人对男孩的印象。但如果是女孩,人们则会认为她思想不健康,作风可能有问题。

23.传宗接代的目的是继承家业、祭拜祖先。但是对于现代中国社会,祭祀已不再专属于男权,家产分配也是男女均得的,那么姓氏的延续还有什么意义?与其争辩女孩也能传宗接代,不如摒弃这四个字背后根深蒂固的封建观念。

 24.后村现象:家里来客人了,男人作陪,女人做饭。并且女人不能上桌、进屋。不论男女一致认同“女人上桌,让人笑话”。更有甚者即便客人是妻子的同事也不允许上桌。

25.农村离婚率远低于城市,。一方面是由于女方若主动提出离婚则得不到财产(习俗默认),女人的生产劳动力低,娘家也没有她的土地。另一方面是由于离婚后要离开前夫的村子,无处可去。回到娘家优会被亲戚邻居冷嘲热讽。第三是由于无论离婚的原因何在、女人的家庭出身相貌如何,身价一定下跌(而男人再婚很容易)。身价由高到低次序:未生育>孩子归男方>带女孩再婚>带男孩再婚(因为男孩从宗亲上来讲仍属于前夫的家族,相当于为别人家养孩子。而女孩不被当做自始至终将属于某家族的人。)

26.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参与度由“几乎完全不参与”到“与男性劳动力平分秋色”直至“以女性劳动力为主”。这一比例的变化是由于农村男性由传统务农转向非农职业,而最不受欢迎的靠天吃饭的职业——务农,则交由女性承担。

27.女性被排除在政治权利中心。数以千年的男权统治思想使得女性自觉游离在政权以外,缺乏自信参与其间。并且将女性视为弱者的思想也使男性认为女人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参与政治。国家仍然属于男权。截止至2007年,在最高权利机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女性仍没有一个席位。

28.有40.5%的女性希望自己生为男性,20%希望自己生为女性。有54%的男性希望自己生为男性,7.8%希望生为女性。(1993年出版数据)这么多女性希望成为男性的理由主要是在:晋升机会、发挥所长、增长见识的机会、找工作的机会等方面,认为男性优势更大。在后村,理由主要是:女人所受束缚很大、男人生活上更享受负担更少(不用做家务、可以打骂别人、可以在外面风流且不被太多非议等)、生育压力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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