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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常向四周夸耀说,我也有写BLOG的,你看过没?
如果不幸被这么雷的问题辐射到,我总要送出一副无辜相:我,怎么,不知道啊。。。由于经常练习,我装无辜的水平居然还不低。
万恶的MSN有一个不可磨灭的好功能,就是头像前的小星星。这样,瞄一眼就能知道这个博是什么成色。不是我眼力毒,而是文和文的差别实在太大:
反面教材——“这个寂寞的深夜,在床上辗转难眠,他突然给我打来了电话。”(出处不表)
正面教材——“通常半夜打来的电话,不是奸情就是险情。”(摘自毛利博客:看上去很猛)
反面教材中,作者对文字的驾驭能力是幼儿园级别的。大家都是有生活体验的成人,说到半夜,自然会产生一系列对半夜的理解,包括无聊乏味寂寞,以及暧昧躁动等等等等。如果你不打算也没能力像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那样用整整前17页来一一细数主人公夜半骚包的思绪,那用“半夜”这个简单的词,把背景留给观众理解,才是王道。非要用“这个寂寞的深”6个字,不仅罗嗦,还自宫了一部分背景层次,更主动把作品降级到小儿女层面。
写小儿女层面当然不是不好。回想下,奥斯丁怎么写小儿女作品开篇第一句?没错,正面教材有意无意地学习了《傲慢与偏见》开篇的第一句(It is universally known that ……),“通常半夜如何如何”这样的句式,铺开了一个引人兴趣的话题——半夜来电,作为背景。丰满的背景深度,不需要很多字。
开头才半句话,就拉开了天壤之别。
我们继续。电话没有不突然的,电话的内容才有突然不突然,这个“突然”让我突然想抽作者。辗转难眠当然是在床上,难不成在马桶上?并且,成语虽是高度概括的好词,但仅限于发明者第一次使用。如果你把自己的作品定位于《读者》杂志用稿,那请放心使用成语。否则,还是去想想福楼拜是怎么说的。道理很简单,第一个放大“打酱油”、“俯卧撑”的网友很有才,折服之,您觉得现在无数打酱油、俯卧撑的跟帖有才吗?
当然,普鲁斯特也说过,“如果别人口中说出了好段子,为什么我们不去引用呢?”可是普鲁斯特这么说的前提是普鲁斯特也能写出好段子,所以有权偶尔引用。
反面教材中的“他”:最严重的失败出现了。这个字把读者关在门外,感觉在说,这是老娘日记,你来看啥。这么高调的让人偷窥,姿态实在可恶。正面教材中“通常”则是张开双臂:来来来,我们讨论这个话题,姿态上就让读者很亲切,看似平和,但才气凌驾在大美女之上不知多高了。
据说反面教材的作者其实是挺漂亮一姑娘,身材好的风一吹能漂起来,心灵细腻的拔丝香蕉般一缕一缕。为啥写出来的文反差如此大?难道上帝真是公平的?好好琢磨一下写文章的定位吧。好的作者是细腻的观察者,应该不是细腻的自恋者。在我的文中有你的喜怒苦痛,才是让人舒服的文。就算做不到篇篇发人深省(做到了就无趣了),也要有点乐子,否则谁有兴趣听你“辗转难眠”的叽叽歪歪?当然,接下来爆猛料或艳照的除外,但已不属于文字范围了。
就文字来说,分出高手和庸人,看开篇第一句话足矣。
再次感谢MSN的小星星功能,让我们瞄一句而识烂文,节省了大好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