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一詞,當下已高度簡化為「恩考」,君不見書店豬肉桌上一系列什麼生活哲學、飲食哲學、喝水哲學云云,好像有一點文字,加兩分思考就是哲學。哲學,作為愛智與尋找終極(ultimate)的本質,早被人拋諸腦後。John Armstrong的《愛情的條件》,副題<親密關係的哲學>,卻是眾裡尋它的一本愛情的哲學書。
當然,作為一本「哲普」(哲學普及)書籍,John Armstrong也沒有自掘墳墓的以苦澀的思辨文字寫這本書,相反,他成功的以若干哲學觀點,配上不少文學與電影經典,輕鬆的完成這本愛情小品。從進化論,到維根斯坦,至黑格爾,John Armstrong借哲學,說愛情,說得生動,卻有理說不清。錯不在他,錯在愛情。
書中第二章<愛真是難以捉摸>是全書主脈,驟耳聽來,章名無聊非常,細讀才明白John Armstrong嘗試以維根斯坦的語言哲學,來解釋愛情之不可定義。為什麼「愛」是如此難以討論?為什麼我們心中的「愛」是這般風馬牛不相及?原來,種種對「愛」的分歧都來自於語言的先天缺憾,不是我們說不清什麼是愛,而是語言本身不可能說清什麼是愛。
不過,John Armstrong始終是一個狡猾的作家,而不是一個忠於論證的老學究。大家都知道維根斯坦並未有以語言的先天缺憾作結,而是以此論說形而上學(metaphysics)的不可論性。因為我們在宇宙之中,所以不可能跳出宇宙而論宇宙。同理,我們活在愛中論愛,也只是捕風捉影,絕對徒然。
那John Armstrong又何以避重就輕,含糊作結呢?當然了,若他自己說清了,愛情就是說不清的,還有誰會花百元大洋去聽他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