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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美高LMJ 当待业女遇上草食男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1-12-27 12:12:52

文艺待业女青年养成记

     买这本书的过程还挺有趣的。毛利小姐9月底背包出门旅行,现在已转战到土耳其,依然还在路上。每次出镜发微博时,总是那一件黑白条纹的毛衣,众网友愤愤不平:毛利啊你好歹也换件衣服啊这件衣服你都穿几个月了吧出国旅行也多穿点好看的衣服啊balabala……在众网友的“声讨”中,毛利索性贴出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大家看着办吧!我就没钱,我就不换,要我买新衣服的就给我转账汇钱吧!”在众网友买其新书为其买新毛衣伟业添砖加瓦时,我也萌生了买书之意。新书《一纸谈欢》里的内容大多是原来博客里的文章,自己几乎都曾看过,买书也纯粹是觉得每天在那叫唤说人家不换新衣服,而自己却只顾嘴上舒坦而不曾采取任何行动,实在有点过意不去。买《一》时,旁边顺便推荐了《草食男》这本,毛利之前的书,其实光看这个书名和封面,一点都提不起我的兴趣,再一看,才10块钱不到,一并拿下呗!买这本书是因为价廉,毛利小姐知道估计要气的吐血,我也真为我自己感到羞愧。

   昨晚9点不到爬上床开始读这本书,12点不到就读完了。10万字左右,和毛利平时专栏里的文字风格一模一样,没有华丽辞藻的做作堆砌,身边小事信手拈来,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读起来十分畅快。本书看似在写小毛和兔子之间的爱情故事,但是读到后面时,却有点像是在描写作者个人的理想和徘徊,以至于我就是把这本书当毛利的个人情感自传看待的。书的结尾处,小毛一路repeat着陈升的《最后一次温柔》,第二次踏上了“北漂文艺路”。看到这里时,有点感伤,但居然还会有种说不出来的狂喜:小毛到底是走出了容不下她的魔都前往帝都找寻自己的文艺梦去了,好样的。

   书里的任何旁观者以及读者都看得很清楚:兔子不适合小毛,确切的说,兔子配不上小毛。毛利的专栏里曾多多少少流露过她前男友的特征:工科男,普通工薪阶层,无趣,守规矩,一切都按计划来。书中的兔子更是和这些特征不谋而合:本来约定好周六约会的,小毛周五晚上被朋友路南放鸽子后,在家发嗲给他短信要她速来家里见她,兔子来是来了,结果却絮絮叨叨:“不是说好明天见面的么?我和同事正在聚会呢balabala”,两人从外面回兔子的家,小毛想翻院墙走捷径进去,兔子非得把她拉下来:“不要这样啊,多走几步路回家啊,保安会看见啊balabala”不敢冒险、不敢打破计划、按部就班,这样的性格,真的和天马行空活泼有趣的小毛很不搭。兔子的理想是找个普普通通拿稳定收入的女生一起买房,一起结婚。可是小毛不是这样的啊!她那么有趣那么不受束缚,她大学毕业时,好朋友李想说:“这个城市最有趣的人走了。”她满脑子古灵精怪,随便在网上写博客发泄抱怨兔子的不满,都被康哥慧眼识珠推荐给了杂志社,从此走上了写情感专栏和两性专栏的道路。可兔子却不懂欣赏,他认为写那种男女之事谁都能上手,每次只会问“你到底什么时候找工作?”小毛配得上一个更好的懂她的男人,很显然,兔子不是这样的男人。专栏里毛利的朋友笑她:“你简直要气死我了!整天跟那群普通人一起有什么搞头,一点都不追求进步!你知道不知道,跟大人物搞一搞就算没有生理高潮,也能有心理高潮。”毛利调侃道:“我不是不知道,可是我妈生我的时候顺带也生了点自知之明出来。”她时刻不忘自嘲,可偏偏也正是她这样不自知的魅力,让读者对她喜爱不已。

   追踪毛利的博客专栏已经快两年了,每次都看到她站在爱情智者的视角对着浮世众生的爱情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视角独特却又中肯,语言犀利却又生猛,常常将一些苦逼男女骂得头破血流,让人看得大呼过瘾,文气中透露的洒脱、幽默以及豪迈让我很是欣喜。可是读这本小说时,我仿佛能透过文字的背后,看到毛利转乘几次公交和地铁,在浦西和浦东之间来回奔波的辛苦样子,甚至能读懂她在和父母以及男友较劲背后的辛酸和难过。通过专栏看到的她,已经走上了自己喜欢的待业之路:不受束缚,写上几笔,赚取稿费,维持生计。小说里隐射出来的她,本想填报中戏编剧专业,最后执拗不过父母,填报了最热门的“工商管理、国际贸易”,毕业之后不想成为最平庸最没特色被固定薪水泯灭掉个性的普通小白领,可是父母和男友都不理解,他们只希望她按部就班地工作、结婚。小说里的她,更像是个“半成品”,虽然文笔还是依旧犀利,但却流露着难得的柔情和无助。看到文中好几次描写小毛的哭诉:“可不可以不要让我找工作……”时,总让我心酸不已。看到这里时,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立春》里的王彩玲,她们都是那么特别,但却成长在承载不了她们才气的小环境,为了自己的“文艺梦”,她们和自己协商,和世俗较量。最后小毛第二次走上了北上之路,她的表姐笑她:“你就应该去北京,那里有那么多比你更有才华更有梦想的年轻人,你就应该去那里撞得头破血流,回来老老实实开始。”,小毛最后的结果不得而知,但是从毛利现在的近况来看,她现在的一票粉丝已经为她的北上之路做了最好的证明。

   小毛,毛利,傻傻分不清楚。

   豆瓣上曾经喜欢过好多文艺女青年:海外的艾小柯,北京的柏邦妮、绿妖、水木丁,广州的丁小猫,上海的猫力和毛利。到头来,最爱的还是猫力和毛利。最爱看猫力的照片,最喜读毛利的文字。素来对上海提不起好感,可是就是在这个自己不喜欢的地方,居然出现了两个令人惊喜的女生。现在看来,猫力有些时候却比毛利幸运好多,虽然都是勇敢地做自己,但至少不会有母亲在后面催着她早点嫁人。

   毛利九月份出发旅行打包行李时,她母亲在后面追问:“你到底什么时候结婚?”他们都希望她循规蹈矩做个普通人:嫁人,工作。为她好的母亲,怎么会理解让这么有才气的女生早早地完成人生固有的仪式俗套的剧情,该是多么不合时宜。毛利说她25岁之前结婚生子的话,一辈子都看到头了。在离30岁越来越近时,她觉得自己虽然一无所获,但还是走上了一个人出国背包旅行的道路,一如既往地创造着自己的可能性。一个人的walking,她走的很潇洒,走的很辛苦。

   昨晚看完书,心里堵得慌,总觉得要写点什么才对得起喜欢了她这么久的自己。早上循环着陈升的《最后一次温柔》,逛逛毛利的博客,想说的很多,但却没有完整的思绪,漫无边际,乱说一气。

   摘一段她较新的博文,作为结尾。

  “经过一趟漫长的旅行,人并没有任何看得见的变化,但站在原来的坐标,已经不再茫然不知所措,你已经走出了自己的一条路,这是一条不归路,路上风景壮丽河川秀美,最重要的是,没有什么再能打败你。”

   Good luck,可爱的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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