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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毓秀 性爱与婚姻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5-02-01 13:02:09

单婚与重婚

今天来黑一把罗素。

从人类学的角度讲,绝大多数族群都盛行人类学意义上的一夫多妻制,有些族群则是一妻多夫制,单纯的一妻一夫制反而比较少见。

我对罗马的社会史所知甚少,据我有限所知,西欧盛行的一妻一夫制与以下两种因素高度相关:1、日耳曼封建社会为了避免王位继承的激烈程度,选择了嫡长子继承,剥夺非婚子继承权2、罗马教会因《圣经》教义而只支持一夫一妻制,视之神圣不可侵犯。于是两者一拍即合,尽管天主教社会私下偷情比比皆是,但无人敢逾越基本底线。

随着大航海以降,西欧逐渐将世界纳入它所建立的民族国家秩序中,西欧以外的世界不可避免地随着威斯特法利亚秩序在本国的深入,而改变本国的宪制,进而改变本国的社会习俗。由于西方国家在各方面的强势,使文明开化成为各国家的主要使命,尤其交替持全球牛耳的国家,都是英美这样社会风气保守的新教国家,后者作为清教徒建立的国家,在这方面尤其看重。因此,一夫一妻制,便伴随其他许多风俗开始一点一滴改造后发国家。哪怕这些后发国家,比如中国在某一阶段选择与该秩序为敌,但大势所趋,在社会风气习俗方面依旧无法抵挡历史潮流的惯性。

然而如果你从一个(广义的)自由主义者或者马克思主义者的角度看,人类社会并非只可以选择一种简单的家庭关系。比如在恩格斯看来,人类世界的一切罪恶都可以归因于私有制,而家庭是私有制的道成肉身,一旦私有制(在共产主义社会里)被消灭,那么家庭就显得毫无意义。因此说共产主义的最终归宿是共妻共产,并非纯粹污蔑。

而在穆勒式自由主义者看来,每个人只要没有损害到其他人的正常利益,那么他做什么都是无可厚非的,多夫多妻制尽管与社会风气格格不入,但只要没有直接损及其他人正当利益,那么在实然上完全可以考虑,他们认为自己完全可以接受但不认同这一切,就像对待同性恋,师生恋,人兽恋,乱伦,人与二次元对象交往乃至结婚。

保守(自由)主义者可以理解这一逻辑,但他们指出:首先,公序良俗比法律更加重要,我们已经建立的道德习惯和传统,作为正当行为规则构建出一个整体抽象秩序出来,保证分立的个人知识在参与社会行动时有稳定的预期,进而规范所有人的行为。作为无形的社会资本,它支撑着所有社会的正常运转。它可以随着时间的变动缓慢地变化,但如果迷信立法理性主义,用非常激进的立法改变,由于政府理性无法收集全运转社会所需的方方面面的知识,因此越激进的立法,越容易打乱社会的正常运作,反而造就超出善意立法者之外的恶果,并由于不符合大多数人习见,只会遭到最激烈的抵触,反而可能恶化所试图保护群体的待遇。

其次,重婚者最令人头疼的反而是他们之间产权分割的关系,由于错乱的婚姻关系,导致一旦涉及离婚以及遗产继承等财产分割时,所需要理清的法律关系要远比一夫一妻制麻烦。再次,也有人质疑在这样家庭里出生的孩子是否能适应一个单婚制家庭关系占主流的社会,他们很可能遭遇与单亲家庭出身的孩子一样的境遇,并且以单婚制社会眼光来看,该两种家庭出身的孩子其童年教育怎么看怎么是扭曲的。还有一点,在如今的社会里,选择构建此类家庭的人员普遍支持性解放,因此彼此滥交并非少见,其群体内部感染性病的危险可能比外界高。这当然不是说历史上,或者所有的重婚者皆如此,但在今日风气更加开放的地区,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反对重婚制非常激烈的往往是原教旨基督教家庭比较多的国家,比如美国,他们认定这是上帝的旨意,所以就跟同性恋乱伦一样属于不应当盛行的概念。鄙国属于刚从重婚制转向单婚制,可能这方面反而不怎么敏感。在鄙国,能够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家庭,认定必须对对方一辈子负责,爱情容不下第三者,反而属于相对开明者。当然,能读懂本文的人往往并不自知,这属于幸存者谬误。

就我个人态度而言,只要重婚者就像某些同性恋者只保持一种民事关系,而不是要求激进变革,他们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只要自愿,我不觉得有必要干涉他们,这就像乱伦师生恋人兽恋人与二次元恋一样,能属于理解但都不会接受的范畴。

就目前而言,重婚制爱好者改变他们的处境无非以下几种选择:1、选择在不允许重婚制的国家里要求变革,虽然这不大可能2、在不允许重婚制但支持习惯法的国家里申请自治社区,与其他人隔离开来,在本社区内实行重婚制,在社区之外,接受单婚制,将重婚关系变为民事关系3、移民至支持重婚国家,比如阿拉伯或者黑非洲某些国家4、也就是我最喜欢的,但技术条件目前最不大可能的星际殖民,重婚制爱好者自发跑路到某适居星球,与单婚制爱好者老死不相往来,以其宪制作为该球基本宪制,单婚制进来必须接受该宪制,出被单婚制爱好者久经欺压的一口恶气。

这在大航海时期特别明显,以至于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认为那个时候是(欧洲)最自由的时期,因为可以随时跑路,并有几乎无限的边疆供建立邦国与宪制。比如摩门教就是典型一例,我惹不起,但我总躲得起吧。当然,如今摩门教经过宗教改革,绝大多数人已经放弃一夫多妻制,只有少数原教旨主义者还在坚持,某些梦想三妻四妾的贵国男性,或许会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夸奖他们是真汉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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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婚与重婚”的回应

闭关修炼 2016-02-15 22:09:35

太理想主义了。。。。网上说说还可以。。

伊卡鲁斯二号 2015-09-18 04:47:16

个人并不赞成多元爱的关系,但个人主张“连续一夫一妻制”,说白了就是自由离婚。你保证同时只爱一个人足矣。这就和移民一样,不接受双重国籍,但允许改变国籍。

并且,让婚姻双方有权利与其他人——包括异性——交往,只要不越轨即可。以避免婚姻的独占性破坏人际关系之间的博爱和友善。

warhol Tenn 2015-02-06 21:31:33

其实我的问题想传达的只是一种抱怨,因为讲道理简单,去改变难。道德层面上,在中国,你只要想象父母和亲戚的脸色就知道出柜是多艰难的事了,更别说到处吆喝要平等禁止歧视。至于法律,要求的也只是给予婚姻权而已,不至于到袒护的地步。但我也知道抱怨没用,只是承认了自己属于弱势群体,立足点就低了,自己也不舒服,就像很多人不敢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因为在话语中,这三个字明显有社会赋予的含义。而大多数人能做的只是习惯这样的社会,它不像你的吴语在可预见的未来会变成积极或中性的词汇。

陈毓秀 2015-02-06 20:21:57

道德则不然,歧视是可以随意的,只要没有侵犯其他人正当利益。比如我来自吴语民族,讲官话的人小时候歧视我口音,但我觉得讲吴语高贵冷艳小时候反而歧视他们,当年歧视我的人现在都在羡慕我有一种独特的语言。逼格是靠自己和自己所在的群体撑起来,不是其他人施舍的。当然,如果觉得异性恋都很讨厌,同性恋可以跑路自己组建一个社区,不允许他们踏足。这就是我本文强调大航海的意义。如果不得不与异性恋呆在一起,那就做的比他们更好,不争馒头争口气,到时候他们的歧视不过是蝼蚁的聒噪罢了,你会在意蝼蚁的看法吗?

陈毓秀 2015-02-06 20:17:42

各种恋在人权或者说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其他方面却不一定。先生,我的看法是这样的,人世间本来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承认这事实并不是说我们就得弱肉强食,否则结成一个文明社会,形成客观公正的法律就没有意义了。同性恋者不论是天生还是后天的,如果对自己所置身的现状不满意,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去发声,去为自己的价值观摇旗呐喊,当然反对者也有这权利,最后看谁的价值最能说服大家。如果法律是歧视同性恋的,那就改变它。但是法律不能用来袒护任何族群人,否则就是对相反的族群形成了歧视,对自己所在的族群也形成了反向歧视。比如给异性恋照顾,这在歧视同性恋的同时也默认了异性恋比同性恋低人一等,所以必须有所照顾。法律不能这么用。

warhol Tenn 2015-02-05 20:28:25

想问个问题,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区别是否只在于道德方面?我的意思是,只要一个人难以接受和异性交往,TA就得吃这苦果,不得这不得那,还要庆幸异性恋不迫害他们,而这只是因为多数人认可的是异性恋或繁殖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