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也不一定是在一起_在一起,不结婚:事实婚,爱的新形式书评-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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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yn 在一起,不结婚:事实婚,爱的新形式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4-02-04 11:02:13

结婚也不一定是在一起

“对女性来说,未来丈夫的收入和地位,可能会给自己今后的人生带来很大变化。男性的生活水平则只能靠自己的地位和收入。因此,可以说,男性对结婚的期望必须是现实的。现在女性对“婚姻”的态度比男性更积极,是因为女性对结婚怀有更多的梦想和期待。”读了这一段精彩的摘录,就可知悉渡边君在分析男女情感关系是如何丝丝入扣了。
本书中,作者通过收集了资料分析数据,采访了一些当事人,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推出他对现今日本社会婚姻率低、少子的现状的处方:事实婚。事实婚,是指两个人事实上缔结婚姻关系,但没有向政府提出结婚申请。环顾全书,导致日本社会事实婚人数增加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是:女性婚后随夫姓,去世后须安葬在夫家的墓地。随着现代女性的兴起,这两大问题都无法令之接受。加之现代男性成婚意欲低下,沉重的生活负担让很多适婚男性望而却步,与此同时,女性也惧怕婚后生活质量的下降而毅然选择不婚。
虽然这些问题与我国国情不同,但异中也有共同之处,我倒是觉得,这个事实婚的方式可以很好地调节婚前期待与婚后现实的矛盾,但是它对参与的对象有限制。首先,需要设定的对象是对生活有一定要求的人。正是对生活有要求,你才会想要在两性关系中获得除了性、孩子以外的交流、相惜和互相慰籍的情感。其次,是婚姻中的两个人都有工作,这样就保证了两个人的地位平等,在金钱支配上也有各自的话语权。如此这般,两个人为了在事实婚中获得成就感,以及提升生活质量,就会竭力促使自己分担整个家庭的所有责任,维持和对方的夫妻感情,如此确实可以更好地维持婚姻关系。那现实的婚姻生活为何会出现种种弊端呢?这个时候可以重新回头看第一段摘录的渡边君的金玉良言。
一段正常婚姻的结合,是男女双方基于彼此一定程度的性格欣赏、价值观认可,怀着对共同生活的美好期许而走到一起。其中,正如渡边淳一所说的,女的期望更高一些,寄望成为男方永远呵护的对象,获得在金钱物质以及精神丰腴同时得到满足。而男人,在缔结婚姻的那一霎感觉到的应该就只是沉重的负担,自此,他就要挑起照顾这个女人的责无旁贷的担子,往后生活水准的高低皆由他来实现,与此同时他还要心无旁骛地奉旨只对她调情,他确实有点无奈了。
接着,就步入婚姻殿堂,你喜欢叫爱情坟墓也可以。两个人一起生活的新鲜感过去,面对不同的生活习惯开始轮番上演磨合大战。再接着,工作压力和生活琐碎事无所不在影响双方的情绪,另彼此的耐性逐步减少,最后是一触即发,把最本性的一面轻易流露出来。这个阶段,可以谓之为产生裂缝的阶段。之后随着怀孕,女性身体的变化以及心理的转变,男性对于责任加重的恐惧和无措,在婴儿降生之后的初期还不明显,因为彼此还沉浸在迎接新生命的喜悦当中。但到后期,彼此以及彼此家庭对于照顾孩儿的指导方法和具体实施手法又不相协调,让所有的矛盾简直是一触即发,随时就会爆炸。再接着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又进入一个平和期,双方的个性已经暴露无遗,而双方的棱角也彼此打磨了一阵。新的矛盾开始酝酿,主要是随着孩子的长大,彼此有了更多的心思关注对方,于是当初结合的那种需求又上升为矛盾,生活一起多年,女方当初想在婚姻中获得的物质基础够好吗?感情是依旧如昔?而男方则仍旧在追求整体生活素质之提升方面奋力前进。可以看到,男方的生活目标自从结婚之后并无转变,一直都是以赚钱养家为已任,在这个过程中,失意时或者得意时放纵喝酒、偶尔踏线玩暧昧游戏,对于男方来说,这些行为都是属于自我放松之方式,就好像存足弹药,以便为了生活目标继续冲刺。而女人,在婚姻里的要求始终在更改,她一会要呵护一会要包包,总之她的目标一致在两替,这也是她结婚的初衷。于是,双方在这个拉锯过程中,呈现的交替的两条曲线,当男方的物质奋斗结果与女方的物质期待结果一致时相交,此时双方就位于基本无矛盾,相安无事,看似融洽,彼此得到满足。但当男方的物质奋斗结果与女方的物质期待结果不一致时,男方状态不变,而女方会继而寻求情感上之满足,这样男方在承受物质失落之时还要额外支付情感所需的精力,导致更觉得压力重重,简单的就是对外宣泄和家庭小面积爆发争吵,大的方向则是寻欢作乐,找到一个物质期待与他现实物质结果一直的对象,继而找到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的立足点。由此可见,婚前的期待与婚后的现实的矛盾,主导了婚姻活动的双方关系。
因此,事实婚可以避免这个矛盾。他们缔结的是情感的关系,而抛开了物质上的必然关系。基于一般事实婚的双方都有工作,经济支出可以在之前已经事先做出安排,不存在一方为另一方必然负责的强制性义务。而情感关系中,由于不是法律上的关系,属于合则来不合则去,双方关系有弹性,你有你选择其他人的自由,我也有我离开你的自由,于是事实婚的双方对于婚姻的期待是相同而且数量单一的目标,就是情感的满足感:我们基于自愿,自觉共同维护一段属于两个人的感情,不需法律来约束它,只以情感的满足为最终目的。把婚姻中的极其复杂的因素都抛却,最后仅剩下最重要的最是爱情真谛的因素保存下来,让它成为婚姻中最需要维护的目标,那样,向着共同目标进发的双方,调节起矛盾来确实容易多了。
但,很可惜,事实上,很少人通过这种方式结合。大部分人还是遵照传统,步入了婚姻。先不就法律婚姻的好处和坏处细说,我们只针对婚姻结合的最初目的来说。一个家庭既然建立在了义务和权力的基础上,意味着彼此都有付出和收获的法律赋予的保障,而这种通过法律保障的婚姻也反过来说明需要彼此的约束来维护。即是说,好听的说是你耕田我织布,难听些就是你当牛郎我当织女,因为你不会织布我不会耕田,我们的分工有不可替代性,所以存在着对方无法悉数了解的盲区。大部分矛盾就是因为这个盲区而引起。你总想探寻对方盲区内的内容,他总无法理解你盲区里头的悲痛。越是看中越是感到这就是一个眼中钉,欲拔之而快之。但是,在法律婚姻中,几乎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已经明晰如一,彼此几乎没有自己的空间,那这个因为各自分工不同而导致的盲区其实也恰恰充当了一个自由空间的角色,用以彼此在平日里赤裸相对的空间外自己独处的位置,不很好吗?
说白了,就是因为法律婚姻的双方期许不完全一致,出现了分歧。而处理分歧最佳的办法就是只看主要矛盾,接受次要矛盾存在,并接受婚姻中的矛盾无时不在。不是说追求完美的爱情婚姻是不好的,只是完美固然难求,你我确实也该看轻一点,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特别是法律婚姻中,赋予的家庭分工,已经使得双方更像是凹凸,没有绝对公平,于是存在了永远的无法协调的矛盾。
我崇拜事实婚,呀,若是早点知道有这个形式,也许也不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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