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与教育附加;一瓶500元的高档进口化妆品,包含约150元的消费税、50元的关税和85元的增值税……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你都在交税!
许多民众对于“税”的认识,还只有“纳税人的义务”。如果问到“纳税人的权利”,我猜想得到的回答大概会是:那是什么?我们能有什么权利?
书中有个事例,我觉得很有必要与大家分享:
2001年,重新开张的北京王府井书店有一个颇有历史意义的举动,购物小票上分列了价款金额与税款金额。标价100元的图书,小票上清清楚楚标示其中价款金额为87元,税款金额为13元。它实际提醒你,在你付书款时实际已缴纳了13%的税(电子、音像制品的税率为17%),也就是说,你在买书时已是“纳税人”了。
无独有偶,南京的一家超市也在给顾客的购物发票上将税款与商品价格分列,即标出商品单价、销售金额、税率和所付税金,使消费者对自己所购商品的真实价格、所缴税款信息一目了然,明白自己在购物时已缴了税。但是这一做法遇到了麻烦,不少消费者质疑超市,为什么买了商品还要纳税;有人说超市将本该由企业缴的税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要超市说清楚,最后超市不得不取消了这一做法。
2007年,记者再次来到王府井书店购书,购书小票上已经没有了税款项目,只有“折扣”字眼。据说王府井书店也被顾客询问得不胜烦扰,最终放弃了对顾客进行纳税人教育的机会。连读书人都不能理解自己在消费活动中实际对政府的税收做出了贡献,更不能指望在超市买菜的消费者有清楚的了解了。
国家机器的至高权力无所制约,宪法只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对于权利则提之甚少。其实,纳税本质上是一种购买行为,即民众向政府购买服务,纳税者的权利和消费者的权利是差不多的。所以,纳税人普遍应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征税同意权、用税决定权、基本生活维持权、程序抵抗权、知情权、诉讼权等。
虽然部分政府信息在最近几年逐步开始公开,但大多数部门对于敏感事项仍就诸多借口予以搪塞,拒不公开。公民因维护自己权利而起诉却被法院置之不理的情况,依旧屡见不鲜。
而且,失业率居高不下、物价飞涨,其中必有税收过高的缘故。企业不堪重负、难以为继,只能裁员降薪、抬高产品价格以确保自身盈利。同时,由于国家对小企业的税收政策不合理,导致创业成功的难度也相应加大。
长此以往,国家通过税收得到的收入不仅不会增长,反而会下降。难道,到时还要用增加税率来解决?那只会造成恶性循环。
本书毫不讳言地直指国家弊端,并且有理有据。作者不仅普及了税务相关知识,又对如何维护纳税人基本权利提出了建议,同时对相关税制的改良方向也做了分析。
也许,税制的改良依旧困难重重,政府机关违背纳税人意愿的行为依旧不受制约,但民众纳税人权利意识的苏醒就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