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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秋水 创意的秘密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3-07-31 11:07:04

广告不是艺术,是生意

在我对广告充满憧憬的年代,我是把广告当作艺术的,那时候我刚刚从银行离职,满脑子都是广告广告,还专门找来《蔚蓝诡计》和大卫奥格威的传记读,结果是,这本书、这个人对我影响深远,读过以后我却也明白了自己并不具备进广告业的条件,而且那时候我不了解知识管理,不懂得如何快速切入一个陌生行业,所以,我就成了一个旁观者。

但其实,也许可以说,对于广告、创意,没有人是旁观者。
总会参与,总应该参与。

就象我写了书要卖一样,我并不认为,那只是出版社的事情,作者的参与,既可以促进销量,也是一种营销实践,何乐不为?所以,我和秋叶甚至还总结《出书过程中的营销和项目管理》。即使是在写书的过程中,其实也要充分考虑文案、创意。

无创意,不生活。我是这样认为的。在生活中,无伤大雅地做点广告,这倒也是一种艺术。不过在真正的商业环境里,广告的确不是艺术,是生意。

广告,要么是为了让别人接受观点,要么是为了实现销售。

这才是硬道理。否则,广告做得美仑美奂,但只传递了美的意象,并不能记住主题、产品,那又有什么用呢?

我以前看卫视中文台,曾经对一个广告印象非常深刻,但后来我就明白到,那其实是个失败的广告,因为,我记住了画面,但不记得到底是要广告什么东西。

目标导向的广告、创意,才会有更好的效果。也许谈不上艺术,但是实现了目标。

这本书,我非常喜欢,拿起来后,一口气读到完,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按说是平常早该睡觉的时间,但读到一本好书、有所收获的充实感,有时候比睡眠更重要。

我不太喜欢笔记式的书评法,因为感觉太偷懒,但我还是要摘录下我所喜欢的这两段话:

我还建议,去电影院、剧院、画廊和展会要买普通门票。而且不要只关注自己喜欢的艺术类型或艺术家作品。站起身来,走出你的“心理舒适区”。穿过——当然,并不非得徒步——市镇,去听一场前卫音乐家的演唱会,或者去莱斯特广场(Leicester Square)和众人一块儿看一部消暑大片。
永远对周遭世界保持好奇心。阅读各式报纸杂志,去不同的酒吧,每天浏览不同的网站,收听不同的广播,上不同类型的咖啡馆或餐馆就餐,为你的下一次度假预订 个以前从来没去过的目的地。

我也这样做了,但是做的还不够,我记录下来,是为了提醒自己。事实上,当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手拿书,一手拿着秋林格瓦斯的瓶子,与格瓦斯的邂逅,就是因为对周遭世界的好奇心,因为有强烈的好奇心,所以我会有很多的发现,也觉得自己的生活很精彩。而这也是我更多追求创意的原因——当接触到一个精彩的世界后,谁会愿意停步呢?谁不想知道更多呢?

我喜欢作者那种坦率,广告是生意,而广告公司的管理者必须为之奋力的首要重点应当是:开心且高效的员工。鼓励员工认真工作的方法,是培养员工对于手艺的尊崇,罗胖也曾经提过这种手艺人精神,而手艺是离不开训练的,我一直视读书和践行为训练方式,所以乐此不疲。

书中也提供了大量案例,可惜这是一本黑白版书,如果是彩版,效果应该会更好,即使增加点成本,也是值得的。广告的魅力之一也是来自于色彩(黑白的运用有时候也是色彩魔力之一),所有案例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施乐公司的复印案例,感觉别出心裁,非常出彩。

书不算厚,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甚至也包括了对创意员工的管理。其实,书中的相当部分,都并不只是适用于广告公司,凡是涉及到创意,或者更广泛一点,知识工作者的地方,都有适用之处。

如译后记所说,创意既有诗人的优雅,也需要科学的严谨。也如出版后记所说,“任何行业,只有真正沉浸其中,你才能成功,而要想沉浸进去,就必须深层次地掌握这个行业的方法论知识。书读到最后,无外乎读思维”。译后记和出版后记写得都很精彩,以前很多书的这部分我都是一眼掠过。

书读到最后,无外乎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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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告不是艺术,是生意”的回应

zlc长洲烟寒 2013-08-05 23:30:30

有悟——读书无非就是想读出一些与众不同的观点,就是读思维,正如作者所说的“书读到最后,无外乎读思维”

梵高先生. 2013-07-31 11:03:08

最后一句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