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狂欢在墙里可能还在初级阶段,在狂欢里获得的益处比坏处稍微多一点。
作者信任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这样的传统媒体,而我们现在不知道该信任谁,相比之下一边是人民日报和XXTV和谐的叫好声,极端的另一边是吵吵闹闹的跟打了激素一样的批评声,我本能偏向于这些批评不是空穴来凤。
再来说音乐,在我们扎到打口带打口cd堆里激动不已的年代,都没听说过“版权”这个词。就算到如今,由于引进限制,最常见只有两条种选择,要么没得听,要么找个下载。这两者都不能给音乐创作者带来直接利益。
电影呢,同样,要么没得看,要么阉几刀,再要么人家放暮光2的时候,这刚上映一年前的暮光1。
还有第三个选择,支持正版,直接从amazon这样的网站用美刀购买,然后漂洋过海邮寄回来,但基本上只有先富起来的一拨人才有这个实力。
豆瓣上但凡听过看过超过几百的,估计都要抓起来,鉴于如此我依然选择铤而走险。
TCP/IP差不多也就是而立之年,互联网更年轻一些,狂热正是这个年纪拥有的特征,让狂欢来得更猛烈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