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年前读科尔姆·托宾的《大师》,亨利·詹姆斯的旧年月被他写得历历在目。虽是小说,却更像现实,又或是托宾借了詹姆斯的壳,透过他的眼睛来审视这个世界,再回到自身的魂,冷然追溯昨日大师的琐碎悲喜和深刻匠心。那时就记住了这个人,他独有的克制写法很适合阐释暧昧,詹姆斯那一段段无始无终的情事早被风吹散了,托宾却倏然捕捉到暗藏的悸动。他写得不着痕迹,读者自当会心一笑。
就在慢吞吞地把《大师》读到一半的时候,托宾本人到中国高校做了两场讲座。我有幸参加了北外场,混在一干英语系尤其是爱尔兰文学的年轻学子中间,听他讲述自己的种种。提及在美国的经历,他说自己很长时间都没有想念爱尔兰,然后有一天突然意识到,自己在一个大陆的中央,离海那么远。
也许是这种突发的思乡病成了《布鲁克林》的写作契机之一,女主人公艾丽丝的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一幕——上世纪五十年代,这个年轻姑娘从爱尔兰小镇远赴布鲁克林,开始难以预计的新生活,她内心满溢着年轻的希冀,却在收到家信后难以控制地厌憎周遭的一切。整本书的情节并不复杂,严谨的四章结构,暗合起承转合的节奏。第一章和最后一章分别是艾丽丝离开和回到小镇的经过,中间两章则是她在布鲁克林的成长故事。一个在闭塞小镇长大的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主妇母亲和在镇上工作的姐姐,再远一点也不过是几个朋友之间的八卦,就连在英国工作的哥哥们,对她而言也象征着陌生世界。
布鲁克林是另一个更为陌生的世界。艾丽丝在姐姐介绍的神父帮助下远渡重洋,住进了爱尔兰房东的家,同时在商场有了一份店员的工作。她坚持前往夜校上课,为的是有一天可以像姐姐那样坐办公室。远在爱尔兰的姐姐罗丝是爱丽丝内心潜藏的一面完美镜子,罗丝活泼大方,既有能力又有魅力,却选择留在母亲身边,把远走的机会让给这个内向敦厚的妹妹。也因为有这样一层姐妹情深,艾丽丝给罗丝写的信要比给母亲和哥哥的亲密得多。她叙述美国商场和爱尔兰的不同,房东太太的故作姿态,神父举办的爱尔兰圣诞餐会,也提及这时出现在自己身边的意大利男子。伴随着目不暇接的新体验,艾丽丝步履蹒跚地适应了布鲁克林的节奏。意大利男友提出的各种未来计划让她有轻微的不安,一切似乎都太快了,太不符合她曾经的小镇女孩式梦想,而时间就在这时戛然推进到姐姐罗丝的死讯。艾丽丝不得不让布鲁克林节奏停顿下来,回家奔丧。
作为读者,我们中可能有不少人和艾丽丝有所共鸣。离家千里,在一个新城市扎下根,这正是大多数现代人在他们的成年时期体验的事实。但或许很少有谁有计划或无预谋地重返故乡,并发现自己一时半会儿还走不了。而这,就是半个月后的艾丽丝所面临的。
一方面是母亲不愿意让她走。骤然而来的孤寂使母亲开始依赖这个她曾相对淡漠的小女儿,母女之间上演起无形的拉锯战。习惯了自主生活的艾丽丝感到不适,同时无可奈何,接着她发现连好友也在努力把她和一个小镇男孩进行撮合。仿佛是《傲慢与偏见》的爱尔兰变奏,男孩坦承自己在两年前就对她心怀好感,却因为不懂和人相处,致使她把拘束误会成冷眼。与艾丽丝和意大利男友在科尼岛海滩度假的往事成对照,这一次,她身不由己地在熟悉的海湾游进四人约会的角色。艾丽丝意识到,她早先被男友半恳求半逼迫地结下婚约,虽然尚未对外挑明,自己毕竟已是围城中人。当婚姻的承诺远在大洋的另一端,且没有隆重的仪式作为印证,女人的心浮动了,惶惑地发现自己更眷恋熟悉的土地和面孔。
如果说第一章飘洋过海的细腻节奏正如悠长的行板,那么最后这一章的心思起伏则是快板才有的急促。科尔姆·托宾的好处不在于故事的娱乐性,他更传统,却也更贴近人类共有的那些小情绪。随着他的文字走,你会看见五十年代那个移民杂烩般的布鲁克林,每个人都在试图把他乡作故乡,有人失败有人成功;你也会看见一个女人的独立思考与情绪摇摆,有时候理智领你走一条路,而瞬间的情绪却让你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付出去。恋爱的每一秒都充满选择,人们大多体味过这番精微的心理变化,却很少有人能像托宾这样把它阐释清晰。更不用说作者用爱丽丝这个人的视线捕捉到的整个时代,以及故事中不时飘零的一缕乡愁。那是化不开的爱尔兰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