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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004319 演化、设计、心灵和道德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3-11-30 11:11:57

书评:《演化、设计、心灵和道德——新达尔文主义哲学基础探微》

        稍微有些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达尔文主义在中国近代史上扮演了一个颇为奇特的角色,对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而言,达尔文主义曾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思想上的冲击。再加之马克思恩格斯等人在其著作中流露出的、对达尔文思想的肯定态度,使得中国学人大都并不对达尔文思想感到陌生,然而,就在我们许多人对达尔文思想的认识还停留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程度上时,西方世界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即“以细胞科学、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的新成就为内容,以达尔文的演化论为框架,完成生物学各个门类的大综合”的新达尔文主义。尽管国内学界对新达尔文主义的许多内容以加以引介,但大都还局限于具体的学科内部,缺乏系统的哲学反思,从这个角度看,本书弥补了学术界的这一空白。
        从目录看,本书包括了一个导言、一个尾声和七个章节,即:
导言 从“美女”的标准到“自然主义”的底线
第一章 科学史评述:新达尔文主义的前世今生
第二章 演化历程中的目的论因素(上):演化论与智慧设计论的对决
第三章 演化历程中的目的论因素(下):杰瑞•佛笃对自然选择理论的批判
第四章 对演化心理学的思想前提和研究方法论的哲学评估
第五章 从道德的演化到演化伦理学
第六章 演化论视野中的知识论研究——以杜威哲学为切入点
第七章 演化论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切入点
尾声 对于一种达尔文式的新人文-社会科学的展望。
        不难看出,本书的结构是相当清晰的。导言部分讨论“自然主义”,以确立本书基调,第一章简要介绍了达尔文主义的历史以提供背景知识。这之后是本书的主体部分。大致来说,这部分又可分为两个小部分。其中,第一个部分包括第二章到第四章。这三章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从哲学角度讨论新达尔文主义的。具体而言,第二章对演化论-智慧设计论的讨论涉及形而上学,第三章对佛笃理论的考察则牵扯到目的论结构的还原性问题,第四章则从心理学哲学的角度探讨了演化心理学的基础问题。第二部分包括第五章到第七章。这一部分的内容涉及的都是对新达尔文主义在哲学中的应用的讨论。其中,第五章讨论演化伦理学,这一部分的重点在于第五节,即“对万物之内在价值的一个哲学辩护”,作者试图给出一个论证以解决伦理学领域中的“休谟问题”。第六章涉及演化论与知识论的关系。第七章则从演化论的角度讨论了马克思思想中的异化与共产主义。
        在下文中,我将对本书的诸章做出一些评论和分析,但需要提醒的是,尽管本书实际上是一本哲学著作,但由于其主题与科学密切相关,因而本书中有相当篇幅的内容是用于介绍相关的科学材料的,但在我的评论中,我将略去对这部分内容的评论,而主要关注于作者做出的哲学阐述。
导言 从“美女”的标准到“自然主义”的底线
        前文中业已提到,这一章是通过对“自然主义”的讨论以确定本书基调的。事实上,只要对当代分析哲学有些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在当代,“自然主义”几乎已经成为了当代分析哲学家所普遍奉行的一个纲领性观点。自然主义体现了当代哲学家对自然本身的充分性及自然科学的有效性的高度信任,而本书又是以作为生物科学的新达尔文主义为讨论内容的,甚至主张应当把达尔文主义应用到哲学上去。因此,作者若要确立此种“跨界”讨论的合法性,对自然主义的论述与捍卫就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当然,由于自然主义实际上是一Meta-philosophy层面上的立场,因而,很难说能有什么决定性的论证能表明自然主义的正确性(在受实用主义影响的分析哲学家看来,这种寻求决定性的努力可能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事实上,作者也同样没有试图从这个角度出发捍卫自然主义,而是以回应“科学中心主义”和“科学还原论”的方式来间接地捍卫自然主义。
        其一,作者回应还原论的批判。作者以Davidson的《Mental Event》为材料表明:A决定B并不意味着B能还原为A,A对B的决定是一形而上学断定,但B向A的可还原则是一知识论断定,两者不可等量齐观。其二,作者认为,若我们认为统一性是科学之德性,则自然主义更有可能帮助我们追寻到这一德性。其三,作者给出了一个对历史主义的反驳,即历史主义本身亦是历史的一部分,因而难保自身不会被历史的运动所否定。在这个意义上,历史主义者对自然主义者的批判其实是一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式的批判。
        有些人也许认为,自然主义的预设似乎有损哲学之批判和反思的的功能。但作者主张,哲学应做科学“建设性的反对党”,而不是破坏性的质疑。事实上,恰如Quine借用Meyer所言,“那里不痒就别在那里搔”,哲学“搔”的也应当是科学的“痒处”。
第一章 科学史评述:新达尔文主义的前世今生
        本章主要是对科学史的叙述,故从略。
第二章 演化历程中的目的论因素(上):演化论与智慧设计论的对决
        这一章讨论智慧设计论运动对演化论的冲击,简要来说,智慧设计论者主张,复杂的生物学结构不大可能是纯粹演化而来的,而应当有一个设计者运用智慧设计了各种生命组织。
        这一章最为有趣也最为重要的部分是作者提供的对智慧设计论六个反驳及其评估。概括而言,作者列举的前三个对智慧设计论的攻击基本上集中于科学材料——即智慧设计论者用来支撑自己观点的科学证据都是不成立的,但这些论证要么就是错解了智能设计论者的意思,要么就是其所采用的新的科学材料尚不充分,不能够提供出足够强的支持力。第四个论证和第五个论证均和科学无关,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从哲学上进行的反驳,但都不够充分。最有意思的是第六个反驳,这个反驳是作者本人提出的,当然,也是一个先验论证。这个论证的思路并不难理解,即攻击智慧设计论无法解释其所指认的那个设计者本身是怎么来的,一方面,由于智慧设计论者拒绝诉诸上帝,所以这个设计者并非某种形而上学层面上的存在者,自然也就无法通过诉诸“无限性”之类的哲学范畴来打发,但如果这个设计者本身也是有限的、时空中的、合乎自然主义框架的生命,那么我们就有理由问:这个设计者本身是怎么来的?若智慧设计论者宣称,这些设计者也是演化而来的,那么,智慧设计论者就自己否定了自己,但若是智慧设计论者宣称,这些设计者也是被设计的,那么我们又可以问:谁设计了这些设计者?如此这般,智慧设计论者便陷入了无穷倒退。
        这个论证当然是有力的,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对其提出一个并非很强的质疑:即智慧设计论者完全可以大方的接受智慧设计论者亦是进化而来的,但这是否马上就宣告了演化论者的胜利呢?未见得。智慧设计论所真正攻击的是“达尔文式“的进化论。但是,我们似乎完全可以设想,虽然那些智慧的设计者亦是进化而来的,但却未必是按照达尔文式的进化论进化而来的。一种虽略显荒谬却在逻辑上可能的情况是,这些智慧的设计者经过长久的科学研究,终于发现自己其实是按照拉马克式的进化论进化而来的,也许是出于某些科学研究的动因,这些设计者来到了地球,设计了人类……这个思想实验表明,达尔文式的演化论和智慧设计论同样并未穷尽逻辑空间中所有的可能性,因而,在上述反驳中得出的“要么自我否定,要么无穷倒退。”的两难未必真的就能导出演化论的正确性。
第三章 演化历程中的目的论因素(下):杰瑞•佛笃对自然选择理论的批判
        相较于前文,这一章的内容就显得“哲学”多了——主要讨论的是Jerry Fodor对演化论的反驳。很难对这一章做出充分的评论,这主要是因为笔者本人几乎坚定地相信Fodor的论证是错误的,并且,我认为作者本人及其所引述的Kitcher和Block的论述已经成功地反驳了Fodor的理论。在我看来,Fodor的根本错误在于(1)他把自然选择中的目的论结构视为不可还原为因果结构,尽管他并非没有对此作出论证,但他的论证中被法则化的确实自然选择本身,但在笔者看来自然选择应该被视为对某些更为基本的因果法则的一个统计层面上的说明,因此,我们可以说“自然选择”是一种叙事,但却不是“历史叙事”,自然选择并非仅是偶然成立的,它之所以难以被反事实条件句充分刻画,是因为作用因素过于复杂,且有相当多我们无法获知的因素;(2)Fodor过于狭隘地理解科学,在他的观点中,几乎只有物理学可以算得上科学了,这就导致他必然会拒斥那些复杂的、统计层面上的说明是一种科学说明。
第四章 对演化心理学的思想前提和研究方法论的哲学评估
        就笔者个人的阅读体验来说,这一章其实颇有助益。这主要是因为演化心理学的思想曾对笔者本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但对于演化心理学本身的合法性何在,以及如何在一些批评面前捍卫演化心理学的基本观点却是笔者所不明确的。作者在这里对计算主义纲领、大规模模块假设与演化心理学的关系的阐述无疑令人大开眼界,作者给出的捍卫演化心理学的合法性的四个论证也很有启发。不过,这一章尤其令笔者感到有趣的倒还不在于此,而是作者在P174中给出的一个注,即在作者在课堂上教授演化心理学时,“男性学生的反应比女性积极”、“有理工科背景的学生比具有人文类背景的学生的反应积极”、“学习分析哲学的学生比学习欧陆哲学的学生的反应积极”,再加上后文中提及的,一些人文学者出于捍卫自己阵地而试图反对演化心理学,这倒让笔者有些想法,尽管我们事实上都承认,对理论的接受与否不可能全然无关于个人气质与情感,但避免个人偏见至少应当被视为严肃的学术研究的“德性”。然而,在我们的学者中,又有多少人严肃地追寻这一“德性”呢?论争本是好事,但学术的东西如何,就要以学术本身来衡量,这绝不仅仅关乎如何评价演化心理学,而涉及到了整个哲学学术领域,无怪乎翟振明先生要写《迷失在“诉诸后果”谬误中的中国哲学学术》对此种现象加以批判。依笔者之见,重拾学理,摒弃偏见,确实是中国哲学学术的当务之急,在这一点上,本书作者无疑为其他学者做出了榜样。
第五章 从道德的演化到演化伦理学
        本章有两部分内容,一部分着眼于道德情感,一部分则着眼于“实然-应然问题”。应该说,前一部分的论述是颇具新意的,作者从演化心理学的角度,分别评述了告子、荀子和孟子的观点。但是,仅仅从道德情感或人性善恶的角度入手,是远远不足以表明演化心理学对伦理学的影响的。纵使演化心理学能够对人类的道德情感做出解释,它仍然无法解决规范性问题。演化心理学或许可以说明人类实然如何,但应然如何却似乎不是其所能涉足的。作者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因此,在本章的最后,也即第五节,作者试图论证事物有其内在价值,以试图在自然主义和演化论的框架内融入规范伦理学。
        作者的这种尝试是否成功呢?我以为有待商榷。考虑作者的论证,其第10步是这样一个命题:比较复杂的事物组织结构(即内部组织程序)自身就带有比较高的价值。作者给出的论证是,由于当我们发现一头活蹦乱跳的猪被突然粉碎为肉眼不可见的微粒时,我们都会有价值上的幻灭感,那么,对此的最佳解释(Best Explanation)就是“事物的复杂度越高,其内在价值也越高”。然而,尽管“最佳解释”是分析哲学家常用的一个论证策略,但该类论证对其结论的支持度并不是非常高。不过,即使不考虑这一点,作者的结论是否可接受仍然是可疑的。我们需要问,如果价值是内在的,那么这个价值是以何种形式存在的呢?依作者的自然主义立场和作者对价值的理解,这种价值必须被认为是随附(Supervenient)于但不可还原为事物的物理状态的一种属性。但是,考虑心灵哲学中心智状态对大脑的物理状态的随附性——由于物理世界的因果封闭性,心智状态并不真正具有因果效力,因此,我们也可以说,随附于事物的物理状态的内在价值是不具有因果效力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内在价值就不能真正成为一切因果解释中的一个合法项,那么,还宣称存在内在价值就显得颇为可疑了,因为它实际上“没有任何用”(如果承认物理世界的因果封闭,则心智状态当然也“没用”,但内在价值不同于心智状态的地方在于,我们对后者的存在的感受是确定无疑的,而在前者中却需要一个作者所言的“理想的价值评估者”,但诉诸这个“理想的价值评估者”的合法性却又是相当不清楚的),那么我们就有理由依据“奥康剃刀”将其“砍”掉。
第六章 演化论视野中的知识论研究——以杜威哲学为切入点
        在本章中,作者提出了一种杜威版本的知识论的可靠主义,不同于Goldman的可靠主义,这里的可靠主义是与演化论紧密相连的。对Goldman来说,认知机制的可靠是通过其所产生的真信念来得到确定的,但作者提出的可靠主义则以“是否经过自然选择考验”(因而是否“有用”)来确定。
        在这里,笔者认为,将用对环境的适应性取代真信念的比例作为“可靠”的标准是很有创见的,这能有效避免Goldman所遭遇到的诸批评,事实上,对Goldman理论的主要批评恰恰就是针对“真信念的比例”这一点的——我们很容易构造一种环境,使得一个人的认知机制产生大量的假信念(极端的例子即钵中之脑),但如果因而就说一个人的信念都是未得到辩护的,则这个结论又似乎强烈地反直觉。纵使可靠主义者补上了对环境的要求,他们仍然难以解释为何这些要求能担保认知机制的可靠性。而作者提出的进路则能有效地避免这些问题——由于不再以“真信念的比例”界定认知进程的可靠性,第一个批评失效了,我们可以说,钵中之脑产生的信念仍然是得到辩护的,因为这个大脑的生物学结构是被自然所选择过的。而既然第一个批评失效了,第二个批评也就同样不构成威胁。
        不过,笔者在此处仍然有个疑问。考虑著名的Linda的概率推理实验。普通人往往会做出错误的选择,而受过概率论训练的专家则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前者之所以做出错误的选择,很有可能是因为他在这里依赖了一种直觉上的认知机制,这一机制或许也是经过自然选择的担保的,但在当今的环境下,我们却不再认为这是一种得到担保的认知机制,而认为依据概率论所进行的概率演算才是合法的辩护程序。
        我的问题是,为何概率演算会取代对概率的直觉判断而成为合法的辩护程序呢?对于这个问题,作者事实上有所前瞻,他认为,辩护程序的合法性是会因环境的变迁而变迁的。自然选择提供的知识论担保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充分的知识论担保必须经过自然选择和历史选择的双重考验。但为何环境的变化会导致辩护程序的变化呢?因为原来的辩护程序不再适用于新的环境了。但如果我们继续问,为何原来的辩护程序不再适用了呢?我们就不能再以环境变化为解释(那将成为逻辑循环),而必须指出这种不适应究竟在哪里。
        在一般的演化论中,这一点并不难做到,我们可以具体指出,新旧环境中哪里的差异使得物种原来的机制不再能使其获得生存繁衍的必要资源,也能够指出,物种的演化使其获得了哪些提升以适应新的环境(如跑得更快了,跳的更高了,动作更灵活多变了等等)。但在知识论中,究竟是新的辩护程序的什么方面的变化使得它更适应了?在这里,我们似乎感到“真信念的比例”这一幽灵再次浮现了出来。我们如何不诉诸真而解释有用?在作者给出的例子中,之所以“误把德艇当日艇”比“误把鲸鱼当德艇”在实践中更有用,难道不恰恰是靠“德艇和日艇都是敌艇”和“鲸鱼不是潜艇”这两个命题的真而得到解释的么?
        不过,正像作者在回应Plantinga时指出的,一种与“有用性”和“实用性“完全无关的“真”是无法在杜威式的“真理观”中得到消化的。在此,我认为我的批评构成了对Plantinga的补充。如果说Plantinga所指明的“真和有用在形而上学上是分离的”这一点尚可以用实际的经验科学加以打发,但只要我们承认真和有用在形而上学上是分离的(而不论经验科学中如何),我们就很难在对一个信念为何有用的解释中不诉诸真。当然,实用主义者可以宣称真和有用其实是一回事儿,或者主张在形而上学上,更基本的并非前者而是后者,则上述困难就可以被避免,但这显然已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不过,如果自然主义的解释要行得通,这一形而上学问题似乎必须得到解决。
第八章 演化论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切入点
        很难对这一章做太多评论。倒不是因为笔者不赞同作者的观点,毋宁说,就笔者对马克思的粗浅的了解以及对演化心理学的高度信奉而言,笔者完全赞同作者在这一部分中对马克思的“异化”与“共产主义”说明。不过,也许在这一部分中,作者所真正着眼的并非之后对该章主题的具体论述,而是第一节所谓的“题外话”。感谢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内马哲学界与国际研究严重脱节、围绕着同一个内容制造了大量内容重复的学术垃圾、与此同时还耗费了大量学术资源,掌握了中国哲学界的主导权。笔者在这里衷心希望这一情况能够尽快得到改善,使中国学界的马克思研究和整个的哲学研究都能够早日步入正轨。
尾声 对于一种达尔文式的新人文-社会科学的展望
        在本书的尾声中,作者提出应当用达尔文主义统合诸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事实上,当代的学术工业已经使得人类的知识领域愈发细化,分工愈发明显,仅就知识生产而言,这样的学术工业体制当然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问题在于,正如我们将统一性视为自然科学的“德性”,那么,我们也不怀疑,这也同样是人类的整个学术研究的“德性”。而学术工业(包括哲学内部)却在无形中阻碍了这一“德性”的实现,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提出用达尔文主义统合人文-社会科学只不过是抛砖引玉罢了。对世界本身而言是不存在学科划分的,我们的最终目标绝不仅仅是实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的统合,而是实现人类整个知识领域的统合。在我看来,这也应当是每一个学术研究者,不论其领域,皆应有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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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评:《演化、设计、心灵和道德——新达尔文主义哲学基础探微》”的回应

伪普斯托塔 2016-02-15 21:38:58

稳如水

淺野晃治 2015-04-03 00:13:40

水军死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