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歌,张学友唱的,歌名叫《她来听我的演唱会》,从一个女人的17岁唱到40岁。 17岁初恋,“男孩为了她彻夜排队,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三年的感情一封信就要收回”。呵呵,17岁女孩,倔强而决绝,一点儿不肯妥协一点儿不肯委屈,那么那么骄傲,连在爱情面前也不肯稍稍低一低头。 然后是25岁,“男朋友背着她送人玫瑰,她不听电话夜夜听歌不睡 ,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成年人分手后都像无所谓,和朋友一起买醉卡拉OK”。呵呵,25岁,依然依然骄傲,宁肯分手,宁肯失去--有什么可解释的?有什么可抱歉的?25岁,要么爱,要么不爱,斩钉截铁,长痛不如短痛。 再然后是33岁,“33岁真爱那么珍贵,年轻的女孩求她让一让位,让男人决定跟谁远走高飞……”还能再像25岁的时候那样对待爱情吗?不接电话不听解释扭头就走?恐怕只要男人稍微表现个回心转意就原谅了吧?甚至只要不离婚,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对自己说,谁的婚姻没有虫眼儿呢?难道就因为虫眼儿,就把自己辛辛苦苦种的,刚刚结了果实的桃树给砍掉吗? 最后是40岁,“在40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小孩在问她为什么流泪 ,身边的男人早已渐渐入睡 ,她静静听着我们的演唱会”。40岁了,能有菜篮子提,做了晚饭有人回来吃,就是幸福啦。 张学友的歌只唱到40岁。其实,女人还有50岁60岁70岁,不过50岁以后的女人,在一般男人眼里就不叫女人了--如果有身份有地位的50岁以上的女人,社交场合尊称“女士”,除此之外,一般礼貌一点儿的称呼“大妈”,粗俗一点儿的称呼“老娘们儿”。一个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如果没有身份地位以及所谓的事业,都会不可避免地堕落为八婆,宁肯看又臭又长的电视剧也懒得听演唱会,然后或者奔着慈眉善目的老奶奶去,或者奔着三姑六婆的恶婆婆去,或者为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做出贡献,或者把一大家子搞得鸡犬不宁四分五裂……然后,结束,Game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