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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卖桔者言——灯塔的故事

一九八四年三月六日 灯塔是经济学上的一个里程碑。一提起这个诗意盎然的例子﹐经济学者都知道所指的是收费的困难﹐这种困难令灯塔成为一种非政府亲力亲为不可的服务。 远在一八四八年﹐英国经济学家密尔(J. S. Mill)对灯塔有如下的分析﹕ “要使航海安全﹐灯塔的建造及维修需要政府的亲力亲为。虽然海中的船只可从灯塔的指引得益﹐但若要向他们收取费用﹐不能办到。除非政府用强迫抽税的方法﹐否则灯塔会因为无私利可图﹐以致无人建造。” 一八八三年﹐西奇威克(H. Sidgwick)将密尔的论点加以推广﹕ “在好几种情况下﹐以市场收费来鼓励服务供应的观点是大错特错的。重要的例子是某些对社会有益的服务﹐供应者无法向那些需要服务而又愿意付价的人收费。例如一座建在适当地点的灯塔﹐使船的航行得益﹐但却难以向船只收取费用。” 到了一九三八年﹐庇古(A. C. Pigou)当然也不放过“灯塔”。庇古是以分析私人与社会耗费(或收益)的分离而支持政府干预的首要人物。灯塔的例子正中他的下怀。庇古认为既然在技术上难以向船只收取费用﹐灯塔若是私营的话﹐私人的收益在边际上必定会低过灯塔对社会贡献的利益。在这情况下﹐政府建造灯塔是必须的。 因为以上提及的市场“失败”而支持政府干预的论调﹐是经济学的重要一课。这里我要指出的﹐是这些学者不反对提供服务的人向服务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正相反﹐他们一致认为收费是符合经济原则﹐是理所当然的。他们也一致认为市价是重要的供应指引。但在灯塔的例子中﹐困难是收费。在黑夜中﹐航行的船只大可以“偷看”灯塔的指导射灯﹐避开礁石﹐然后逃之夭夭。 细想之下﹐我认为某些经济学者的大好心肠﹐世间少有。对那些愿意付价而逃避付价的人﹐这些学者竟然要政府为他们增加服务。那么对那些在饭店白吃而不付账的人﹐经济学者是否要政府为他们大排筵席呢﹖在这个尴尬的问题上﹐密尔比西奇威克及庇古高明得多了。密尔的主张是要政府向用灯塔的船只强收费﹐但庇古一派却是慷他人之慨﹐不管灯塔的费用应从何来。假若不付钱就会得到政府的供应﹐而政府的供应是由一般税收支持﹐那么还有什么人会在任何市场付价呢﹖免费的午餐又吃得了多久﹖ 一九六四年﹐灯塔的例子到了萨缪尔森(P. A. Samuelson)手上﹐市场的“失败”就一分为二。以萨缪尔森之见﹐灯塔难以收费是一个问题﹐但就算容易收费﹐他认为在经济原则上是不应该收费的﹐所以灯塔应由政府建造不仅因为私营会有收费的困难而已。支持第二个观点的理论是基于一个叫做“共用品”(public goods)的概念。这概念源自林达尔(E. R. Lindahl)﹐一九五三年萨缪尔森以精湛的文章加以发扬(按public goods这名字容易令人误解﹐本身大有问题﹔中文一向译作“公共财”﹐是错上加错。下文将有解释)。 灯塔的服务是“共用品”的一个好例子。塔中的灯亮了﹐很多船只都可以一起用灯塔的指引而得益。当一条船用灯塔时﹐它一点也没有阻碍其它的船只去共享同一的灯塔——这就是“共用品”的特征。在这情况下﹐灯塔既然亮了﹐要服务多一条船的费用毫无增加。也就是说﹐服务“边际”船只的费用是零。假若灯塔要收费﹐那就会阻吓某些船只对灯塔的自由使用﹐这对社会是有损害的。既然多服务一条船的费用毫无增加(额外费用是零)﹐为社会利益计﹐灯塔不该收费。但若不收费﹐私营的灯塔非亏本不可。所以灯塔或其它类似的共用品﹐是应由政府免费供应的。 在支持政府干预的经济理论中﹐“共用品”占了一个重要的地位。且让我不厌其详地引用萨缪尔森本人的话﹐向读者再解释一次﹕ “在灯塔的例子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灯塔的经营者不能向得益的船只收取费用﹐这使灯塔宜于作为一种公共事业(萨缪尔森在这里用public goods一词﹐误导了读者﹐因为这里所指的并不是‘共用品’的特征)﹔但就算灯塔的经营者可以雷达侦察的方法﹐成功地向每一条船收取费用﹐为社会利益计﹐要像私人物品(萨缪尔森用private goods一词﹐再加误导)那样以市价收费并不一定是理想的。为什么呢﹖因为对社会而言﹐向多一条船服务的额外费用是零(这才是共用品public goods的特征﹐跟难收费是两回事﹔萨缪尔森是‘共用品’一词的始创人﹐他在这段文字中把这词用得太早了﹐以致误导﹔中文译为‘公共财’﹐很可能是这段文字引错了的)。因此﹐任何船只被任何收费阻吓而不用灯塔的服务﹐对社会都是一个损失﹐虽然这收费是仅足够维持灯塔的经营费用。假若灯塔对社会是有所值的——它不一定有所值——一个比较高深的理论可以证明这对社会有益的服务应该免费供应。” 我认为在支?政府干预的各种理论中﹐“共用品”最湛深。电视节目也是“共用品”的一个典型例子。任何一个人看电视都不妨碍其它人家看电视﹔让多一个人看电视的额外节目费用也是零。我们看私营的电视台是要付费的——看广告的时间就是费用﹔同样节目没有广告较好看。但有谁会认为私营的电视台比不上政府经营的呢﹖话虽如此﹐我们不能将萨缪尔森的理论置诸度外。萨缪尔森是顶尖的经济理论家﹐获诺贝尔奖实至名归。有机会我会再谈一些有关“共用品”的问题。 至于收费困难的问题﹐我们不妨问﹕既然蜜蜂的服务及花中蜜浆的供应都是以市价成交(见前文)﹐实际上灯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问题我将在下一篇文章向读者有所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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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卖桔者言》其他试读目录

• 序
• 引言﹕《新卖桔者言》的构思
• 卖桔者言
• 养蚝的经验
• 会走动的资产
• 私产可养鱼千里
• 如诗如画的例子
• 灯塔的故事 [当前]
• 科斯的灯塔
• 中国大酒店
• 补鞋少女的故事
• 荒谬的“定律”——兼与林行止商榷
• 走火入魔的“风水派”
• 博弈理论的争议
• 讯息费用与类聚定律
• 欺骗定律:咸水草与淡水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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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国发展学得的工资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