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裂变制度和中世纪后期的商业扩张_大裂变制度和中世纪后期的商业扩张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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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裂变——制度和中世纪后期的商业扩张

本书的经验研究同时比较了中世纪后期(约1050至1350)欧洲内部以及欧洲与穆斯林世界之间的制度发展。阿迈德(Sa'id ibn Ahmad),一个生活在11世纪的托莱多(Toledo)的穆斯林学者兼法官,在他的著作中解释了为什么研究这个时期是非常有趣的。他从科学、军事技能、艺术和手工艺等方面的成就比较了许多不同的国家。欧洲人--"北方的野蛮人"--并不很成功。他们缺乏"理解的深度和清晰的头脑,忽视他人……冷漠……并且愚笨"(B. Lewis 1982,第68页)。如果以城邦化和出口量来衡量发展水平,欧洲的确低于11世纪时的其他一些地区。 当时的欧洲要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复兴之路,到中世纪后期开始就会开始商业扩张(North and Thomas 1973; Rosenberg and Birdzell 1986),阿迈德将那时的欧洲人严肃地评价为"北方的野蛮人"是非常准确的。远距离贸易"成为经济增长的驱动力,最终影响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就像工业革命改变了世界一样"(Lopez 1967,第126页)。地中海沿岸商业中心的重心正由穆斯林世界转移到欧洲。 本书从多方面考察了中世纪后期商业扩张的制度基础,以及后来的政治和社会转型。这个历史事件被用来研究制度的一般性质、它的动态变迁及其含意。毕竟,正如贸易理论所宣称的那样,贸易扩张不是对禀赋与技术变化的反应,更可能的情况是,新制度为市场和政治单位提供了基础,在启动贸易、创建一个制度发展与贸易扩张相互补充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对于这一时期在历史和理论上的重要性,已经引起了采用"以规则为制度"的方法的学者的注意。在他们看来,一旦封建战争减少,和平的环境就会使人口增加,并使人们实现"有着潜在共同利益的欧洲各部分之间商业活动"的利润(North and Thomas 1973,第11页)。随后的制度发展反映了人们减少交易成本的努力。"由贸易复兴……导致的许多制度安排[如保险合同和货物提单],都是设计出来用以减少市场缺陷的。" 这种解释将贸易的复兴归功于外生的政治事件,这些事件直接导致了出于效率考虑而产生的制度发展。然而,这个命题忽视了许多相关问题。如果有的话,究竟是什么制度抑制了战争?当时不存在一个"国家"能够阻止不同政治实体之间的战争,在一个政治联合体中也没有一个实体具有垄断性的强制力。那么,和平是如何维持的?在整个中世纪后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提供远程贸易所需要的制度。当商人将他们的商品输往国外时,是什么制度保障了他们的产权?来自欧洲不同地方的人们签订了跨时、跨地区的合同,是什么制度为人们执行了这些合同? 贸易的扩张仅仅是和平与要素禀赋的函数吗?或者说从过去传承下来的制度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贸易的扩张?为什么在欧洲出现的制度安排与其他(技术上相似的)经济体的不一样?为什么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和穆斯林世界、和拜占庭世界具有相同的合同与组织形式,而到了15世纪却不一样了?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有必要突破"以规则为制度"的视角,突破将制度发展看做是对和平与贸易收益的必然反应的认识。需要考察在政治当事人与经济当事人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制度要素的起源和表现,以及如何形成均衡等问题。尤其如本书的历史分析所证实的那样,要理解中世纪后期的商业扩张,就必须考察国家与市场的制度基础。 历史研究触及到了西方兴起这一问题。这次兴起,以及更一般的历史规律,现在被归因于多种决定性力量。一些学者赞成技术与环境决定论,将欧洲的成功归功于那里的煤炭储量,以及拥有适合与新世界进行贸易的港口(Diamond 1997;Pomeranz 2000;Sachs 2001;Acemoglu、Johnson and Robinson 2002)。另一些学者赞成文化和社会决定论,称经济与政治绩效反映了从过去传承下来的社会资本与信任(Putnam 1993; Fukuyama 1995)。另一条研究思路则认为西方世界的兴起是一个现代现象。实际上,如果以食品消费、市场一体化以及其他指标来衡量经济绩效,直到19世纪晚期欧洲也没有超过世界上其他地区(Pomeranz 2000; Shiue and Keller 2003)。这些发现支持了一个推断,即欧洲的成功取决于近代的一些事件,如以矿物为基础的经济、殖民主义、以及大西洋经济的兴起等(Pomeranz 2000; Acemoglu et al. 2002)。 本书的历史研究表明,早在中世纪后期西方就发展出了不同的制度。西方世界的某些社会组织处于有目的地创建的制度的中心。无论是政府,还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如部落和氏族,都不处于这些制度的中心。相反,以利益为基础的、自治的、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才是这些制度的中心。这些社会组织主要是社团(corporation)形式,对中世纪后期欧洲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近代的增长时期也是如此。 以下一些因素,特别是从过去传承下来的制度要素,有利于对这一时期社会组织的出现:个人主义的文化信念、不牢靠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组织(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会的利益与影响)、国家的制度性弱点以及使自治得到合法化的规范。这些历史传统意味着其他依赖于血缘关系的组织和国家不能从合作中获益的。与此同时,经济与强制资源的分配相对均匀,以至于在强势团体的利益能被维护之前,必须调动许多其他人的资源。这样,以利益为基础的、自治的、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经济与政治社团得以建立起来。 此后,这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即以自治、无血缘关系的组织和个人主义为中心的社会组织,支持了引导欧洲经济与政治发展的行为和绩效。这种社会组织作为一个共同特征,存在于不同的历史现象背后,如中世纪后期经济的扩张、欧洲科学技术的兴起(Mokyr 2002)、现代欧洲国家的创立、由个体行为者们而不是更大的社会单位组成的自治的、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团的最终形成(Greif 2004b)。 如果制度对经济、社会、政治绩效至关重要,并且如果制度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那么西方最终成功的基础可能在于它过去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必须强调,这种推断只是一种尝试。令人惊奇的是,人们对于过去的制度知之甚少:与现在相比,那时欧洲与非欧洲地区的制度有更多的共同之处。此外,任何特定的制度集合,其相对效率取决于所处的背景。最后,从长期来看,西方的制度也可能会过度追求个人主义和唯物主义而自我毁灭(见Lal 1998);如果以占世界人口的比重来衡量成功与否,那么西方可能已经衰落了。因此,西方世界的兴起是否反映了其制度的特殊性,还是更一般地说,由过去制度创建的显著不同的制度动态变迁是否推动了历史,这仍是一个问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后期的特殊制度与现代欧洲的兴起之间存在着关系。欧洲经济发展的这两个主要时期具有共同的制度基础。无论将西方世界的兴起归因于预先决定的因素,还是不久前发生的事件,都必须说明这些外生因素和特殊事件的含意都与欧洲制度的特殊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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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裂变》其他试读目录

• 前言
• 导言
• 制度研究面临的挑战
• 制度和中世纪后期的商业扩张 [当前]
• 什么是制度?
• 商业、海外代理人与效率
• 商人行会
• 承诺问题和商人行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