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著名的需求和供给曲线,在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起了误导作用的。图8可能使人想到,在一个理想市场中,商品X的均衡价格是唯一的。我们也证实了它确实是唯一的,但我们已经假设了经济体中所有其他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都是既定的。如果这些价格变得不同,那么商品X的需求和供给曲线也会变得不同,这就反过来意味着,均衡价格也将变得不同。但是,所有这些其他的价格都是取决于各自的市场的。由于市场之间是彼此依赖的,我们应当将它们放在一起研究,而不是一个一个分开来研究。 我们继续假设,交易是可认定的,就像被生产、销售和购买的商品的质量那样。换言之,理想市场不会受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之类的问题的困扰。而且,市场目前对每一种商品都是开放的,包括基本生产要素、半成品,以及最终的消费品。大多数商品将成为未来商品,这意味着有关它们的购买或出售的合同会在期货市场上签订。期货市场的合同包括,在今天购买和销售它们而在指定的未来日期交割的协议。为了未来而进行储蓄和投资以及向未来借贷,都要在这些市场中发生。很多商品将会成为应急商品。关于出售它们和购买它们的合同,将在应急市场中签订。应急市场中的合同包括,在今天购买和销售它们而在指定的未来日期交割的协议——当且仅当某些紧急情况出现。保险的销售和购买,将会在应急市场中发生。未来发生的事件具有不确定性,但是人们能够在应急市场中以指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商品和服务,该价格与每一种可能性紧密相联。由于支付是需要现在立刻进行的,没有人会对其预算抱有不确定性,也没有企业会对其利润抱有不确定性。 在一个世界中,每一个看得见的商品都有一个市场。对这样的世界进行研究,究竟有什么意义呢?这里有三个原因。首先,对它的研究使得我们能够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经济生活中的某些特征是由于市场缺失引起的(例如:破产,和绩效有关的报酬,对于你所能购买的保险和信用加以的限制——即使你有足够的资源来购买更多,以及失业——见下文)。第二,我们可以来量度,社会究竟会从市场缺失中遭受多少损失。第三,我们可以探寻那些能够对某些缺失市场进行补救的政策和制度。这就是为什么探索每一种商品都有一个市场的世界,并以此为研究这些相互依赖的市场的开端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我们这里研究的是一个以私有权为基础的经济体。企业是归各个家庭所有的。企业的利润是以各个家庭所拥有的份额为基础来进行分配的。每个家庭都对一揽子商品(它们的人力资本)拥有法定权利。因此,对于任一个给定的一揽子价格,每个家庭都可以来计算其财富。这些家庭是价格接受者,都不得不购买它们可以买得起的商品和服务:它们的总支出不可能超过它们的总财富。这些企业也是价格接受者,他们选择自己的生产支出,以使利润达到最大化,这里的利润指的是利润流的资本化价值。(交易者们同样可以被看作企业。他们的购买行为可以被看成“生产”投入,它们的出售行为可以被看成产出。)市场均衡——经济学家们称其为竞争均衡——是今天为每一种商品所报出的价格集合,使得每种商品的总需求等于总供给。在均衡中,家庭和企业所必需的用来有效参与市场的信息是非常之少的。一个家庭仅仅需要了解它自己的“心愿”、所拥有的商品和服务的禀赋,以及均衡价格。类似地,一个企业只需要了解它自己所掌握的技术、它在生产中为投入所出的价格,以及它所生产的一切产品的价格。均衡价格对所有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配置(谁生产什么,谁消费什么)起到协调作用。 有没有均衡存在的情况呢?经济学家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探求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19世纪。明确的答案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给出的,那时几位经济学家指出了竞争均衡存在的条件(根据家庭和企业的特征)。同时证明了,在竞争均衡的概念和社区中均衡协议的概念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而微妙的联系(第二至第三章)。 除了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竞争均衡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这与社区中的均衡结果并非独一无二(第二章),大致出于同类原因。社区中的协议是由社会规范共同强制执行的。存在多于一个的社区合作的均衡,这反映了这样的事实:关于彼此的意图,人们通常会怀有多于一个的自我强化的信念。在理想市场中,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是由施行法治的国家政权强制执行的。有多于一个的竞争均衡存在,这反映了这样的事实:通常会有多于一个的价格集合,在此价格集合下,商品和服务的需求等于它们的供给。社区中的信任和市场中的价格是两个截然不同种类的制度的内在特征。在第二章中,我曾经解释过,为什么我们对于信任是如何产生的,仍然还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理解。你也不应该感到奇怪,我们目前对于价格在理想市场中是如何形成的,也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