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恩(Stern,2001)对发展战略的阐述为第一种观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据赫希曼(Hirschman)在《经济发展战略》(The Strateg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1958)中的描述,斯特恩提出了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有两个支柱:一个是创造合适的“投资环境(‘investment Climate’) ”,另一个是“赋权穷人(empowering poor people)”参与经济活动。前者与本文的论述相关,斯特恩所定义的“投资环境”概念相当广泛,它被定义为“当前或者预期政策、制度和行为环境,它会影响投资的回报和风险”(2001,第144~145页)。同时,他认为需要考虑优先次序,而且这些优先次序在不同的背景下很可能是不同的。他强调,一旦投资环境哪怕只是得到一小部分的改善,就能较好地激励投资。 就实际的政策内容而言,斯特恩用实例明确阐述了他的观点,他认为投资环境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政府造成的种种缺陷: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和高通货膨胀,扭曲了劳动力市场功能的政府高工资,巨大的税收负担,随意的监管,繁琐的审批手续,各式各类的腐败等等。他建议通过企业调查和其他手段来找出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重点领域实施改革。在约翰逊等人(Johnson、McMillan和Woodruff,2000),弗里德曼等人(Friedman et al.,2000)和阿斯朗德等人(Aslund和Johnson,2003)的文献中也能发现类似的观点。施莱弗和维什尼的著作( 1998 )标题则恰当地总结了这种观点政府干预的缺陷的本质:《掠夺之手:政府病及其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