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我们讲到,CIO 除了推进公司内部对IT 的运用以外,还承担企业经营层与IT 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统管IT 部门和信息系统两大职责。实际上,履行上述两大职责所需要的资质和技能有很大差别,甚至可以说是两个极端。 前者需要的是作为经营者和商业领导者的资质和技能,包括从经营层和业务部门的视角对晦涩难懂的IT 进行说明的能力,以及妥善处理容易引起部门间利益冲突的IT 战略、IT 投资分配等问题的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而且,要向经营层和业务部门做出具备说服力的说明或是进行协调,对企业的业务和客户的深入了解亦是不可或缺的。 相对而言,后者需要的是作为擅长IT 实务的管理者的资质和技能。除了构筑、维护庞大而复杂的系统所需的执行力,还需要在发生问题时做出正确判断的风险应对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此外,要领导企业内外的IT 技术人员,最少也得掌握系统开发和实际运用的技能要点。 如今,企业经营和业务运作中对IT 运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技术革新的步伐也越来越快,要谋求集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资质和技能于一身的CIO 也日趋困难。因此,以某种形式建立对CIO 两大职责进行辅佐的体制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来说,可以采用下述两种方法中的一种, 也可以两种方法并存(图表1)。 (1)设立CIO 办公室 这种方法是设立一个对CIO 的决策、公司内外协调等工作提供支持的“CIO 办公室”。它的职能包括收集、分析CIO 进行判断和决策时所需的信息,以及为与业务部门、IT 子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进行事先准备。此外,CIO 办公室还会负责很多上层直接任命的工作,所属人员的职责也十分多样化。在有些企业中,CIO 办公室还具有培育管理者的功能, 例如任命将来的CIO 候选人,让其学习判断和做决策的要点等。 图表1:CIO 辅佐体制的建立方法 此外,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常设CIO 办公室,也可以安排数名辅佐CIO 的兼职工作人员,通过参与IT 部门内部领导层会议对CIO 决策进行辅佐,从而实现类似CIO 办公室的功能。 CIO 办公室只是为CIO 的职责提供支持,而实际的决策和公司内外协调的工作还是由CIO 自己来完成,因此并未改变CIO 一人身负重担的大局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考虑让其他管理层负责人(通常是IT 部长)分担一部分职责,即采取和下述(2)形态并用的方式。 (2)和其他管理层负责人进行职责分担 这种方法是由CIO 担任经营层与IT 之间的沟通桥梁,而由其他管理负责人统管IT 部门与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职能的分工。在大企业中, 这样的体制很常见,但也存在很多职能分工不合理的情况,比如CIO 和另一位管理者都是系统专家,但不擅长与经营层之间的沟通;或者二人都擅长沟通但不精通系统。在一些美国企业中,除了CIO 之外还会设置一位首席技术官(CTO),肩负信息系统的运营,和CIO 形成互补关系。作为职能分工的一种形式,这种方法还是值得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