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之前用DNA来辨别种族_黎明之前用DNA来辨别种族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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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之前——用DNA来辨别种族

里施和费尔德曼的研究首次提供了一个客观手段来确认个人的种族。除了现代颅骨测量法以外,在此之前,多数的种族分类法都基于肤色特征,它们都既不系统又经常带有邪恶的用意,试图证明一个种族优于另一个。种族的遗传定义不仅与这种用意无关,它与任何身体特征也无关。 其原因在于,就我们目前所知,用来认证种族的遗传标志与控制人的体态及行为的基因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它们有所联系,这种联系也是间接的,而且目前也不得而知。 费尔德曼团队的DNA标志分析也被用于司法案例中的DNA指纹分析。在人类基因组的一些节点处,DNA序列会出现停顿基因,显现出因DNA单位复制造成的一小段串联重复,如AC-AC-AC-AC-AC。因为某些原因,这些重复迷惑了DNA的复制技能,使得每十几代复制中就会多加或漏掉一个重复。因此个人在某个节点上的准确重复数目各有不同,可以用来确认一个族群或个人。 基因组中只有3%的DNA用于基因,其他的DNA大都是填充物。短的串联重复属于填充物的一部分,它们与人的身体特征无关。但一些重复离基因很近,它们中的一些在不同种族中以不同方式进化。通过选择适当的重复,遗传学家能够找到种族的特征,尽管他们现在还不能判断哪个基因决定了不同种族的不同外貌。 假如短串联重复完全随机地发生,里施算出只要分析100节点就能说出一个人来自五大种族的那一个。但如果选用特定的节点,仅用30个就可以判断一个人的种族。里施认为需要几百的节点才能区分一个种族之内的两个群体或民族。 一系列这样的节点,或称为祖先信息标记,不但可以用于判别个人的种族,也可以判别个人基因组中段落的种族起源。一个叫作基因组DNA印记的公司已经提供测试可考量个人的大陆起源。如果此人是混合种族,也可以算出他的不同种族比例。这个测试是基于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遗传学家马克•施莱佛所发现的一套标记。这套方法在警察办案中已经卓有成效,可以从犯罪现场的样品中确认系列杀手嫌疑犯的种族。在2003年,警察原以为路易斯安那州的系列杀手是白人,但一个基因组DNA印记给出了不同的结论,他们的测试显示杀手祖先是85%非洲人,15%的美国印第安人。警察最终逮捕了一个黑人嫌疑犯。这种测试的可靠性还没被确认,但如果能用它来帮助警察找到嫌疑犯,他的DNA就可用常用的方法与案发现场的DNA相比较。 由于个人在种族内的基因变化,费尔德曼和他的同事说他们需要不同数量的标记来确认该人的大陆种族。美洲印第安人只需要100个标记就可确认,中东人则需要所有377个标记。这是因为印第安人都是西伯利亚人的后代,而中东人的基因则是更复杂的混合,他们多是白人,但也有一些人携有贝都因人之类的非洲成分。 费尔德曼的方法让我们对用遗传标记来深入了解人类历史的作用有了了解。计算机程序能够把基因组样本合成大陆族群,同样的程序也能把有混合祖先的个人基因组分解成他的不同的种族成分。中亚一直处在东西方的交接点,那里的哈扎拉和维吾尔人的基因组有一半是白人,另一半是东亚人。巴西非常孤立的苏瑞人的基因组全部是美洲人(根据计算机程序的五大种族分类),而玛雅人的基因组则是美洲人加上很多欧洲人和东亚人的混合。 运用更多的标记和对地缘起源更有标志性的标记,我们应该能对人类祖先和历史做更仔细的探索。对遗传学家而言,种族的本质不是政治而是历史:种族决定了人们用人类的哪一个分支来追述自己的历史。 对种族的科学态度 尽管研究人员对种族的态度在20世纪内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但里施、费尔德曼和其他人研究所提出的新观点也许还没有形成共识。 在19世纪,当欧洲探险者在其他大陆见到与他们如此不同的人时,他们热烈地争论这些奇怪的陌生人是否应该属于不同物种。达尔文以他惯有的颖慧眼光,在他的1871年《人类的由来》一书中否定了此说。他指出人类虽然可以分成多个亚物种或种族,但它属于同一物种。一个物种只有单一发源地,达尔文颇具先见地把它放在非洲,因为那里有最多种类的类人猿。以他之见,这个人类群体因地理隔绝而分化成多个种族。达尔文认为之后的变化主要因素是性选择, 即女人对某类男人的偏好。 从达尔文时代以来,因为一个种族对另一种族的许多伤害和不公,人们对种族问题心有余悸。包括遗传学家在内的许多学者都试图淡化人类的生物差异。遗传学家理查德•路翁亭在1972年的观点依然是对种族问题最有影响力的。 路翁亭测量了从不同种族人提取的蛋白质的一个属性(当时还没有DNA序列),计算了一个变异的标准量度,称之为赖特固定指数FST。其目的是测量一个族群内成员的某些特征变化,并用此变化来估算两个亚群在该特征上的不同。换句话说,这个指数反映了多大的变化是共通的,多大的变化特属于某个亚群。 路翁亭得到的FST值是6.3%,这表明,至少在他测量的17种蛋白质中,在人类的总的变量中,只有6.3%是种族之间的不同。而种族之内不同的民族只有8.3%不同。“在所有人类的变异中,85%是同一国家或部落中各个人间的差异。” 路翁亭做出了如此结论。 这个发现完全在预期之中,每个种族内的遗传变异大多相同因为它们基于同一个古人类的基因库。问题在于种族之间的差异大小,路翁亭认为此差异甚微,种族分类没有遗传学的意义和理由。 许多生物学家选择听从他的见解,这一观点被美国主要社会科学组织推崇。美国社会学协会认为,种族不具生物基础,认为它只是一个“社会概念”。协会的官方声明针对种族提出“虽然种族可以是实用社会学研究的合理课题,但把它和生物学相混淆是很危险的”。 美国人类学协会(AAA)也不承认种族之间的生物差别:“在美国,学者和公众都认为人类种族是人类物种内基于可见外表差异的自然和独立的分类。”AAA在声明中指出。但外表特征在全球平稳变化、互不相关,“这些事实证明任何划分生物族群的企图都是主观随意的”。 但现在人们可以用费尔德曼的遗传标记来客观地确认他们的大陆起源或种族。路翁亭无视种族差别的方法与其说是科学方法倒不如说是政治观点。他所得到的人类差别度与其他方法结果相似,全球FST在10%〜15%之间。塞瓦尔•赖特是人口基因学的三位奠基人之一,也是FST测量的发明人。他指出:“假如在其他物种里有那么大的差别,它们会被称为亚种。”赖特认定一个生物物种的FST在5%~15%之间应被认为是适度的遗传变异,在15%~25%间是“巨大”的遗传变异。 但FST在10%~15%之间到底是大的还是小的差别,也许和区分人类种族无关。原因在于FST这样的方法只测量自然变化,而后者与种族分化毫无关联。 自然变化指的是对生物物种无足轻重的变异,与进化无关。这些等同基因的频率因遗传漂变而随机变化。多数共有的变异是中性的,FST所测量的正是这些普通的或中性的变异。 但进化与那些对基因和蛋白质有显著影响的突变密切相关。假如一个变化是负面的,该突变就会被毫不留情地除去,因为被影响到的个人要么死去要么不能生育。假如一个变化有助于个人的生育成功,该突变就会被选中并在人群中变得普遍。这两个选择,一正一负,是自然选择的两面。生物学家还不清楚哪个基因能把一个物种变成两个亚群,但区分人类的等同基因更像是有选择的,而不是自然的。 大脑的两个基因在上四万年中的变化正是如此。如第五章中提到,其中之一的等同基因叫作微脑磷脂,出现在三万七千年前,现已在白人和东亚人中相当普遍,但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人中很少。这个等同基因的FST差别在两者之间是0.48。“这表明非常明显的差异,显然高于比基因组平均值0.12。”该等同基因的发现者芝加哥大学的布鲁斯•拉恩写道。 另一个基因的新版本——ASPM,在六千年前出现在白人中,现在有44%的白人携带这种等同基因。它在东亚人中不大普遍,在撒哈拉以南的人中几乎没有。白人和其他人种之间的FST值是0.29。毫无疑问,一定还存在一些未知的与大脑相关的等同基因,它们也许在东亚人和撒哈拉以南人中更普遍,而在白人中更稀有。 人类肤色的变化存在于种族之间,而不在种族之内。根据纽约州立大学安尼昂塔分校的约翰•瑞勒特福德的研究,肤色的FST值是88%。肤色与纬度和种族密切相关,而与自然基因无关。亨利•哈朋丁和艾伦•罗杰斯指出:“大多数人所关注的是如皮肤颜色之类的可见特征,而不是自然特征。”换句话说,人们更倾向于用身体特征来判别一个人的种族,就像性选择成为区分人类族群的重要力量一样。 正是几个选择性基因,而不是许多的自然基因,导致了大陆种族的差异。芝加哥大学的乔纳森•普里查德做了一个全套基因组的研究,为上述结论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他通过一个实验来辨认经历了最近选择压力的基因,在非洲人、东亚人和欧洲人身上找到了200个这样的基因。每一种族的选择性基因与其他种族的选择性基因很少重合,这正是所预期的,因为每个大陆上的族群都会独立地适应各自的进化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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