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我有关他父亲的事儿。你认为有关联的任何事情。” “彼得的父亲来自波士顿的斯蒂尔曼家族。我肯定你听说过这个家族。在十九世纪,这个家族出过几任州长、圣公会主教、驻外大使,还有一位哈佛大学校长。同时,这个家族在纺织业、货运业,还有天晓得其他什么行当都挣了大钱。那些细节都是无关紧要的。提起这些只是帮助你了解一些他的家庭背景。 “彼得的父亲上了哈佛,就像这个家族中的每一个人一样。他在哲学、宗教和其他各个方面的研究都很有天分。他写过一些阐述十六至十七世纪新大陆神学理论的论文,当时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宗教系任职。不久,他就和彼得的母亲结婚了。我对她了解不多。从我见过的照片上看,她长得相当漂亮,但很羸弱——有点儿像彼得,就是那种浅色的蓝眼睛和雪白的皮肤。彼得出生后的最初几年,他们家住在河滨路的一所大房子里。斯蒂尔曼的学术生涯非常成功。他把自己的论文重新改写了一下,变成了一本论著——真的写得很不错——于是在他三十四五岁时拿到了正教授的头衔。彼得的母亲这时去世了。关于她的死亡,每一件事都很不清楚。斯蒂尔曼说她是睡眠中窒息的,但有证据表明她死于自杀。因为她有时会过量服用药片,但当然什么都没得到证实。甚至有传言说是他杀了她。但那只是谣传,而且也没来由。整个事情一直都被捂着没有声张。 “彼得当时只有两岁,是一个完全正常的小孩。妻子死后,斯蒂尔曼显然对他就不怎么关心了。他雇了一个护士来照顾儿子,接下来的六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一直是那位护士在全职照顾彼得。可是,后来真是非常突然地,斯蒂尔曼把她给解雇了。我忘了她的名字——是芭伯尔小姐吧,我想——不过她在法庭上作证时说过这事儿。好像是有一天,斯蒂尔曼回到家里跟她说自己将全力来照管彼得。他已经向哥伦比亚大学递交了辞呈,他对学校说他要离开学校把全部的时间都给儿子。当然,也考虑到钱的问题。校方也没反对,因为别人在这事上帮不了什么忙。 “从那以后,他差不多就消失了似的。还是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但他基本不外出。没人知道出了什么事儿。我想,也许他开始相信他自己写的书上的那些牵强的宗教理论了。他把彼得锁在一个房间里,窗子全都封上,就那样把他关了九年。你倒想一下,奥斯特先生。九年。一个人的童年完全是在黑暗中度过,与世隔绝,没人跟他接触,除了偶尔被暴打一顿。我就是和这种实验的结果生活在一起,我可以告诉你这种损毁真是极度恐怖凶残。你今天看见的还是彼得最好的状态。为了让他康复足足花了十三年的时间,如果我再让别人伤害他的话,我就完了。” 斯蒂尔曼太太屏住了呼吸。奎恩觉得她似乎已经到了某种临界点,再多说一个字都会使她越过这道界限。现在他必须说话了,或者说必须把扯开去的交谈从他这儿兜回来。 “彼得最后是怎么被发现的?”他问。 女人身上那种紧张感释放出来了。她沉重地吸了口气,定睛看着奎恩的眼睛。 “那是一把火。”她说。 “是偶然失火还是有人故意纵火?” “没人知道。” “你的看法呢?” “我想是斯蒂尔曼先生在他书房里惹的祸。他所有的研究资料都在那儿,我觉得是他到头来发现自己的工作失败了。我不是说他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但即便是照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也知道自己是失败了。我想,他最后已经到了对自己产生厌恶的某种极点,所以决定一把火烧掉所有的文件。但火烧得失控了,房子的大部分都被烧掉了。幸运的是,彼得的房间在走廊的另一头,消防队员及时把他救出来了。” “然后呢?” “折腾了几个月,所有的东西都清理出来了。斯蒂尔曼的文件全都烧毁了,也就是说没有什么确凿可信的证据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彼得的运气,因为他被关在房间里,那些可怕的木板挡住了窗子,警察最后把这些情况都核到一起,斯蒂尔曼被送上了法庭。” “法庭是怎么判决的?” “斯蒂尔曼被判精神错乱,他被关到医院去了。” “彼得呢?” “也被送进了医院。他一直住院治疗,直到两年前才出来。” “你是在那儿遇上他的?” “是的,在医院里。” “怎么回事?” “我是他的语言治疗师。在五年时间里,我每天为彼得工作。” “我无意刺探什么隐私。但这怎么会导致了一桩婚姻呢?” “很复杂。” “你介意告诉我吗?” “并不十分介意。但我觉得你不可能理解。” “说吧,这是唯一能让我理解它的途径。” “那就简单点说吧。这是让彼得能离开医院过更正常的生活的最好方式。” “你设法做他的合法监护人?” “这是个很复杂的程序。再说,彼得也不再是未成年人了。” “对你来说,这是不是很有一种自我满足感?” “并不确切。我以前结过一次婚——那是灾难性的。我不想再重蹈覆辙。至少,和彼得在一起使我的生活有了一种目标感。” 布莱克转悠了几分钟,在一家旅行社的橱窗前停留了一会儿,浏览一份怀特山怀特山(White Mountains),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部分,在新罕布什尔州与缅因州交界处。——译注的广告招贴,然后自己也打上出租车走了。布鲁很幸运地在几秒钟之后也打上了另一辆出租车。他告诉司机跟着布莱克的出租车。然后背靠座位坐下,两辆黄色的出租车慢慢穿过车水马龙的繁华商业区,驶过布鲁克林大桥,最后抵达橘子街。布鲁让出租车费给吓了一跳,随即又责怪自己没有去跟踪那女人。他本来就知道布莱克要回家的。 他走进自己楼里,发现邮箱里有他的一封信,情绪一下子就好了。这只有一种可能,他告诉自己,果不其然,他一边上楼一边拆开信封,那里面就是:第一张支票,寄付的金额正是怀特说定的数目。但他觉得有点困惑的是,付款的方式居然是匿名的。为什么不是怀特的个人支票呢?这让布鲁认定怀特准是一个叛离的特工,在支付款项时也想做得不露痕迹不留记录。他摘下帽子脱下外套,摊开手脚躺在床上,意识到对于没有收到对报告的评价自己有点小小的失望。想想他费了多大力气才把那份东西弄得像回事儿,本该给他一些鼓励之辞。可是钱都付了,这表明怀特并无不满之处。但是——缄默总归不是一种积极的回应,不管它是什么意思。如果他就是这个风格,布鲁对自己说,那我得学着适应它才好。 一天天过去,事情又周而复始地回到了最平淡无奇的日常套路。布莱克写字,阅读,去附近的商店买东西,去邮局,偶尔出外溜达一圈。那女人再没有出现,布莱克也未走出过曼哈顿。布鲁开始设想有一天他会收到一封信,告诉他案件已经结束了。那女人走了,他分析道,这就可能是事情的终结。但是并没有发生他所预期的事情。布鲁对于餐馆那一幕一丝不苟的描述也没有得到怀特专门的回应,一周接一周支票总会按时寄到。为了爱付出太多了,布鲁对自己说。那女人的出现毫无意义。她只是一个插曲。 在最初阶段,布鲁的内心状况可以最大程度地描述为一种举棋不定和左右抵牾。有那么几个片刻,他感觉能与布莱克完全协调一致,自然而然就能与另一颗心息息相通。以至他会预测布莱克想要干什么了,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待在室内,什么时候要离开,他只需问问自己就可以了。甚至整日整日地这样透过窗子观察布莱克跟他在街上转悠都没让他厌烦起来。偶尔,他也会自己出去溜达一下,但心里非常清楚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内,布莱克不会挪动位置。他怎么会知道的,这对他来说仍是一个谜,可事实上他从来没出过错,当这种感觉抓住他时,他就会超越一切怀疑和犹豫。另一方面,也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样。有些时候,他会感到完全远离布莱克,整个儿与他隔绝开了,这种十足而彻底的隔绝会让他产生出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孤独包围着他,把他关在里面,随之而来的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比恐怖更可怕的感觉。这使他非常迷惑,他总想尽快地从这种状态转入另一种状态,于是长时间来,他就在这两种极端的状态中来回折腾,不知道哪一种是真实的,哪一种是虚假的。 持续了一段特别困难的日子后,他想起了昔日的交情。他坐下来给布朗写一封详尽的信,把案情一五一十地说给他听,请求他给予指教。布朗退休后去佛罗里达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钓鱼,布鲁知道要过很久才能得到他的回音。但自从寄出那封信后,他还是开始盼望着很快得到回信,这期盼渐渐进入了一种痴迷状态。每天早上,邮差到来前的一小时,他就一动不动地站在窗前,直到邮差从街角转过来,进入他的视线,再将布朗回信的希望化为泡影。他想从回信中得到什么其实也说不清楚。布鲁甚至没有向布朗提出什么问题,但这事儿肯定举足轻重,那些充满睿智而石破天惊的言词准能把自己带入曾生活过的那片天地。 一天天过去,一周周过去,布朗那儿没有信来,布鲁的失望渐渐变成了痛苦和荒谬的绝望。但是,这与他最终收到回信时的感觉相比还算不了什么。布朗的信来了,可他甚至没有提及布鲁信中所说的案子。收到你来信很高兴,信的开头这样说,很高兴知道你工作得很努力。听起来好像是一桩怪有趣的案子。当然,很难说我不怀念这一切。我在这儿的生活过得不错——每天早早起来去钓鱼,花些时间和妻子待在一起,看看书,在太阳底下睡觉,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唯一不理解的是我为什么不在几年前就搬到这里来。 诸如此类的废话写了好几页,一句也没有提及布鲁的困惑和焦虑。布鲁感到自己被这曾像父亲一样的人抛弃了,看完信他感到一阵彻底的空虚,整个人都被掏空了。我只有靠自己了,他想,再也没有能让我求助的人了。这般沮丧和自怜自怨持续了几个小时,其间有一两次布鲁还萌生了弃世轻生的念头。但他最终还是从忧伤中挣扎出来了。毕竟总的来说布鲁属于那种敦实稳重的性格,很少有这种情绪低落的时刻,因而就算他觉得满世界都是污泥浊水,我们谁能为此而责备他呢?到了晚餐时分,他甚至已看到光明的一面了。也许这就是他最大的天分:并非说从来不会绝望,而是从来不会长时间地绝望。说到底这也许是一桩好事,他对自己说。也许单打独斗要比依赖他人更好。布鲁想了一会儿拿定主意,事情恐怕就这样了。他不再是一个学徒了。在他之上不会再有一个师傅了。我是我自己的人,他对自己说。我是我自己的人,除了自己,再没有别人能替我负责了。 这事儿慢慢唤起了一个新的念头,他发现自己找到联系未来的布鲁太太的勇气了。他拎起话筒拨了她的号码,可是那边没人接。这有点让人扫兴,可是他那股勇气未减。找个时间再打吧,他说。过会儿再打。 然而,范肖不是那种书呆子气的孩子。他对各项游戏和运动都很在行,在我们中间是鹤立鸡群的核心人物,使我们都麇集在他身边。从前那些日子里,我记得似乎没有一项运动他不擅长,没有一项运动别人能超过他。他是最出色的棒球手,学什么都是最快的,在所有男孩中长相也是最好的。所有这一切优势,或许任何一项都足以给他带来某种特殊地位——而所有这些长处集于一身更使他显得像一个超人,这孩子连上帝都会为之慨叹。可是特别奇怪,他仍然和我们混在一起。范肖并非少年天才,也不是神童;他没有特殊的天赋使其在同龄孩子中显得卓尔不群。他完全是一个普通正常的孩子——只是更优秀一些,如果可能的话,让他自身更协调地发展,他会比我们其他孩子有一个更为完美的正常状态。 我知道,范肖内心不是那种大胆鲁莽的性格。但是有好几次他果敢地身赴险境,着实让我大为惊讶。在表面的克制之下,似乎有一种更深层的邪门意识:策励自己去经受考验,从事冒险活动,试图在走钢丝中找到平衡。作为一个男孩,他尤其喜欢在建筑工地上玩耍,在梯子和脚手架上爬上爬下,在令人晕眩的吊车上走跳板,下面是沙袋和泥浆。我在后院玩耍时看着范肖在玩这种高空表演绝技,拼命打手势叫他别玩了,但我从来都不敢喊出声儿——真想马上逃开,却又怕他摔下来。随着年岁渐长,那些冒险冲动变得更有目标了。范肖曾对我说起“体验生活”才是最重要的。得让你自己得到磨练,他说,要去见识那些闻所未闻的事儿——这就是他想要的,年龄越大这种欲望越是强烈。那回,我们大约十五岁光景,他劝我和他一起去纽约过周末——在街上瞎逛,在宾州车站的长椅上睡觉,和流浪汉搭讪,试试我们能多长时间不吃东西。记得星期六早上七点,我们在中央公园喝醉了酒,往草地上吐得一塌糊涂。对范肖来说,这是一项基础日程——能予证明自己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而对我来说可就惨了,并非心甘情愿地陷身一种痛苦境地。可我仍然跟着他走,那是鬼迷心窍的见证,跟他一同探险却又置身一旁,就像那个骑驴扈从的少年桑丘,看着朋友在与自己决斗。 那次周末流浪一两个月之后,范肖带我去了纽约一家妓院(是他的一个朋友安排的),我们在那儿丧失了童贞。我记得那是在曼哈顿上西区一幢临河的褐砂石公寓里——那儿一边是厨房厨房(kitchenette),这里指安置在房间一角的西式厨房。——译注,一边是暗黢黢的卧室,一道薄薄的帘子把两边隔开。屋里有两个黑女人,那胖的年纪大一些,另一个则年轻漂亮。我们两人都不要那个年纪大的,那就必须决定谁先上。如果我记得没错,我们到走廊上去掷了一回硬币,自然是范肖赢,两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和那个胖女人一起坐在厨房这边了。她叫我蜜糖儿,一直提醒我她也可以做这事儿,以为没准我会改变主意。我太紧张了,什么也干不了,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随后就坐在那儿,听着范肖在房间那头发出紧张而急促的喘息。我只能想着一件事:等会儿我的阴茎就要进入范肖正在进入的地方了。接下来就轮到我了,直到今天我还不知道那女孩叫什么名字。她是我头一回见到的活生生的光身子的女人,她对自己赤身裸体的样子挺随意的,所以如果不是被范肖的鞋子扰得心烦意乱,我没准也能挺快活——透过帘子的缝隙,我瞥见那边的地板,那双鞋子在厨房那侧的光线下闪闪发亮,好像从他身上分离开来了。那女孩非常柔媚,尽量耐心地帮我,可是折腾了好长时间,到最后我还是没能得到真正的快感。事后,范肖和我走到外面的薄暮之中,我对自己的尝试没什么可说的,而范肖,却似乎相当满意,这番经历好像更加坚定了他体验生活的心意。我当时便意识到范肖对这事儿比我要饥渴得多。 我们在郊外一直过着闭塞的生活。纽约离我们那儿只有二十英里之遥,但对于我们的草坪和木屋组成的小世界来说,那儿不啻是中国一般遥远的地方。十三四岁时,范肖在内心深处成了那种自我放逐的角色,表面上似乎依然保持着恭顺得体的举止,实际上却把自己从周围的事物中隔离开来了,对那些迫不得已的人生规程表示了一种鄙视态度。当然,他并没有去惹是生非或是反叛什么,他只是在退缩。他在孩提时期受到了那么多的关注,时时处于中心位置,而到了我们上高中时,他几乎像是消失不见了,固执地从聚光灯下退居边缘。我知道当时他正在认真地从事写作(虽说到了十六岁他就再也不把自己的作品给别人看了),但是在我看来,他的写作与其说是一种动机,不如视为一种症候。比如说,我们大学二年级时,范肖是我们班上唯一的学校棒球队成员。他极为出色地玩了几个星期后,突然,没有什么说得过去的理由就退出了棒球队。我记得曾听他说起过一件事:那天训练结束后他走进教练办公室,交回他的队服。教练刚冲完淋浴,范肖进屋时他正全身赤裸地站在办公桌旁,嘴里叼着香烟,脑袋上扣着棒?帽。范肖笑嘻嘻地描?了当时的情形,着意强调那个荒唐场面,添油加醋地叙说教练的矮胖身躯和身上的各个细部,房间里亮着灯,灰色水泥地面上滴了一摊水——但也仅此而已,那些描述,那一连串的言词,都撇清了范肖自己陷身其中的可能。我对他的退出感到失望,而范肖却从不解释他这样做的真正原因,只是说棒球让他觉得乏味了。 就像许多有天赋的人一样,当范肖感到事情容易上手了就不会再有满足感了。他早年就掌握了所有需要掌握的东西,对他来说,自然要转向别的地方去寻找更具挑战性的事情。作为小镇上的一个中学生,他的生活本身就受限制,于是向自己内心寻找另一片天地便不是奇怪的事情,说来也很正常。但是他的情况还不止于此,我相信还另有缘由。其时,范肖的家庭无疑发生了重大变故,那些事儿不提一下显然不妥。是否由此导致了根本性的变化那是另一回事,但我倾向于认为每件事都是有关联的。说到归齐,每个生命都只是一系列偶然事件的总和,可谓一次次歧路抉择的编年史——那一次次偶然,那些随机发生的事件,本身并不意味着什么,因为它们缺乏自身的目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