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理想一点时间Ⅳ五_给理想一点时间Ⅳ五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查字典图书网
当前位置: 查字典 > 图书网 > 杂文 > 给理想一点时间Ⅳ >

给理想一点时间Ⅳ——五

聂海芬,1962年出生。 当年媒体报道,2000年以来,她主办及牵头主办的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三百五十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三百余起,“准确率达到百分之百,她审核的预审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及无罪判决案件”。 采访中,叔侄二人都说,预审阶段没有女性提审,看过照片后都说没见过这位女警官。但当年接受电视访问时主角是她,讲述了参与侦破“5•18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 张高平说他唯一一次有轻生的念头,就是看到这期报道之后。 他和侄子二人的描述中,口供是通过”七天七夜不让睡觉”“鼻孔插烟”“跪鞋底”“打耳光”等刑讯逼供手段得到的。不过,张高平说他最痛恨的不是刑讯逼供,“也许打是没有办法了,他们真想破案”,他最不能接受的是被陷害。再审中认定“侦查机关违法使用同监犯袁连芳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协助获取张辉有罪供述,同时又以该同监犯的证言作为证据,直接导致了本起冤案”。

展开全文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给理想一点时间Ⅳ》其他试读目录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当前]
• 六
• 七
• 八
•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