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魂儿三_说魂儿三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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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魂儿——三

借尸还魂事件中的形、魂二主,绝大多数都是相距不远,协调起来方便,有时甚至可以当亲戚一般走动。偶尔有相距百里之外的,则略费周折,但既然阴阳两界都可以沟通,同在地球村内,即是万里之外也不算什么大麻烦了。 郭则澐在《洞灵小志》中记有他的同年许溯伊所述亲历一事。溯伊任职译部,曾见有法兰西公使送来文牒,言越南人某既死复苏,却说起中国话,找来翻译,才知道是山东某县人借尸复活。法兰西政府甚感其事怪异,请求清政府移文山东以访查之。查的结果此文没有说,但数年之后郭再写《洞灵续志》时,又记下同社诗友杨味云所述的另一异事。杨说那年他正在山东财政厅做着厅长,有某县长来谒,言县属某乡有农民某,病死复苏,语啁啾不可辨。其人本不识字,忽索笔作书,文理斐然,自云是越南人某借尸复活。(那时越南和朝鲜一样,知识分子中通汉文字的人很有一些。)杨味云觉得这事希罕,便让县令把这位山东老乡解到省垣,躬亲细问。杨听人说越南人善于凿井,问这老乡会不会,此人自言略知水脉,也能凿井云云。看来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山东人和越南人都不辞万里之遥,互换了躯壳。这事的解决也不会是太大的难事,只要让中国阎王与越南阎王交涉,把他们的魂儿再换回来就是了。 一般来说,对于“魂灵”一方,他的借尸重生都是只赚不赔的。本来已经要沉埋于冥狱的鬼魂,能以自由人的身分重回人间,这总不能不说是意外之喜,而且有时甚至是皆大欢喜,至多不过是主客双方一时的惊吓和尴尬。即是地位由富贵而贫贱的大幅下跌,但好死不如赖活着,也没听说为此而自杀的。较为苦恼且影响到旁人情绪的,却是一个和富贵贫贱相比似乎不那么重要的问题,即形体的变化。像李铁拐那样,从仙风道骨一下子变成了不但残疾而且丑怪,他是神仙,不妨游戏人生,可以“真人不露相”,最主要的是他没有老婆和以貌取人的世俗朋友,所以他没有心态不平衡的苦恼。而对于俗人来说就不一样了,刘义庆《幽冥录》中有个“士人甲”的故事,是个拿南朝士人开心的很不错的小品,被《太平广记》收入,当成了第一例“易形再生”,虽然那只是局部的“易形”,也已经逼得主人快要上吊了。 那是东晋初年元帝时的事。士人某甲,衣冠族姓,暴病而亡。到了天上(当时还有天帝司冥的残留观念),司命老爷发现他寿算未尽,赶紧让他返回阳世。可是某甲的脚出了毛病,走不动了。几位阴吏发起愁来,因为某甲如若以脚痛不能及时还阳,他们就要坐枉人之罪。于是请示司命。司命思之良久,道:“正好新勾来一个胡人康乙,就住在某甲不远的西门之外。其脚甚健,更换一下,彼此无损。”可是这胡人形体甚丑,那双脚尤其不能入眼,某甲不肯相换。冥吏说:“您若是不换,就要长留于此了。”某甲没办法,只好同意。冥吏令二人全闭上眼,倏忽之间,二人的脚就掉换了。某甲复生之后,一看那双脚,果然换成康胡的了,丛毛连结,且臭气薰天。而某甲本来就是个顾影自怜的人,就是那手足也爱惜甚至,不时把玩,忽然之间变成这副模样,自然是懊恼欲死了。正好家人说康胡还没下葬,某甲便前去观看,只见自己的那双脚正在康胡身上,不禁潸然泪下,对那双中看不中用的脚深情地凭吊一番。麻烦的事还在后面,原来康胡的儿子是个大孝子,知道换脚之事后,每逢过节及朔日,想起先人,难禁悲思,便跑到某甲府上,抱着某甲那双臭毛脚号啕一顿。有时在路上遇上某甲出行,这孝子也攀援其脚,啼哭不止。那双脚本来就是人家亲爹的,硬性拒绝有些说不过去,于是某甲只有躲之一着,每出入时,常令人守护门户,左张右望,以防康胡之子的突然袭击。…… 只换了双脚尚且如此,如果把整个的康胡换给他又将如何?借尸还魂本身就存在着不确定性,村姑的数目远远多于皇姑,想必借尸的诸位也不会生此妄想,而潘安和麻胡虽然都是少数,可是一旦摊上个麻胡的躯壳,即使自己认了,老婆却未必能让他进家。(袁枚《子不语》卷一“灵璧女借尸还魂”一条说俊俏的魂灵附上丑妇之尸后,居然能变丑妇为美女,但这种能把皮囊翻新的特例太少,还是别抱希望为好。)但这还不算是最让主人难堪的,如果让男魂附上了女尸又怎样,那就不由人不想到林之祥在女儿国的遭遇。 钮琇《觚剩》卷七“巡检附魂”一条记的是康熙年间的一件事,河源县蓝口司巡检王学贡,死后不久,他尚未出嫁的女儿因哭父成疾,没几天就也死了。可是正要把她入敛,她蹶然起坐,自看其体道:“我是王巡司,怎么弄成女人打扮了!”原来王学贡阳寿未终,理应还阳,便奉阎王之命,借了女儿的尸首。阎王爷自是一片好心,一是就近解决,省却不必要的口舌,二是一人还阳,全家团圆。但没想到,这位待字闺中的姑娘竟解下缠脚布,又让人给自己剃发留辮,这倒也不奇,奇在她找到县太爷,要求官复她爹爹的原职。 而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所记一事就有些恶谑成分了。这事乾隆年间发生在户部员外长公泰家。他家一个仆妇,才二十多岁,中风而死,第二天又活了。可是她举手投足,却是男人模样,见了丈夫也和不认识一样。众人细究其由,她方才说自己本是男子,死后入冥,判官查明他阳寿未尽,理应还阳,但有个条件,要谪为女身,就这样恍惚之际便躺在人家的床板上了。再问她姓氏籍贯,她坚不肯言,别人知有隐情,也不再追问。到了晚上,丈夫拉她上床,她说自己无断袖之癖,说什么也不肯顺从。但她丈夫虽然看似粗蠢,却是个不信邪的好汉,终于让她正视现实,回归了妇道。从此每次房事完毕,她都哭泣不止,抽抽搭搭直到天明。有人还听到她窃窃自语道:“老夫读书二十多年,作官三十馀载,乃忍耻受此奴之辱乎!”说归说,这辱她还是要忍着。据说直到死,她也没透露前身的一点儿信息,也是怕传到故乡,“亲者痛,仇者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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