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六月六号星期五,里士满大雨倾盆。 雨从黎明时分就开始了,一阵接一阵,怎么也止不住,打得百合花只剩下光裸的茎干,柏油路上、人行道上遍布吹落的残叶。 街上出现了小河,球场和草地有了新生的池塘。 我在雨水敲打石瓦的声音中朦胧入睡,这个绵绵长夜融解成迷雾茫茫的星期六清晨,我做了个恐怖的梦。 我看到被雨丝割裂的玻璃窗外有一张白色的脸,一张没有形状、不似人脸的脸,像由尼龙丝袜扎成、不成模样的洋娃娃脸。 卧室的窗原本一团漆黑,但突然之间,那张脸出现在那里,那个恶魔正看着我。 我惊醒过来,瞎子般望向黑暗深处。 直到铃声再度响起,我才知道自己是被电话吵醒。 摸也不摸,我便找到了听筒。 “斯卡佩塔医生?”“是。”我伸手开灯。 现在是凌晨两点三十三分。 我的心紧抽了一下。 “我是彼得•马里诺。 柏克莱大道5602号出了事,我想你最好来一趟。”接下来他解释,被害人叫洛丽•彼得森,白人女子,三十岁左右。 她的丈夫约半小时前发现了她的尸体。 细节无关紧要。 一听出是马里诺警官,我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更可能我一听到电话铃响就已完全明白。 相信狼人传说的人害怕满月的夜晚,我则对星期五午夜至星期六凌晨三点这段时间忧心忡忡,其间整个城市的人大半都处于无意识的睡梦中。 被叫到凶杀现场的通常是轮值的法医。 但这可不是寻常的案子。 出现了第二个受害人之后,我就撂下话来:只要事情再发生,不管任何时间,一定要马上通知我。 马里诺对此很不以为然。 自从我在两年前被任命为弗吉尼亚州首席法医,他就一直别扭得要命。 我不知道他是讨厌女人,还是讨厌我。 “柏克莱大道在柏克莱城中区,靠南边,”他轻蔑地说,”你知道怎么来吗?”我坦承不知,随手抓起电话旁的记事纸,草草写下方向,挂上电话,起身下床。 肾上腺素像浓缩咖啡般冲击我的神经。 整栋房子仍静悄悄的,我一把抓起老旧磨损的医事包。 凌晨的空气像清凉的蒸汽浴,邻居家的窗口没有透出一丝光。 我一边把深蓝色旅行车退出车道,一边注意走廊另一头一楼窗边明亮的灯光,那间客房里睡着我十岁的外甥女露西。 在这孩子的生命里我又错过了一天。 星期三晚上我去机场接她,但到现在为止,我们鲜有机会共进一餐。 上公路前的一路上空荡荡的,几分钟后我疾驶过詹姆斯河。 远处的后车灯像闪烁的红宝石,而市中心的摩天大楼鬼影憧憧般显现于后视镜中。 从两侧延伸出一块块黑暗的平原,只在边缘有细细一圈模糊的光晕。 在远处某个地方,有那个男人,我知道。 他可以是任何人,他直立行走,睡觉时有一片屋瓦罩在头上,手指和脚趾也各有十根。 他很可能是白人,比四十来岁的我年轻很多。 照一般标准,他再平常不过:大概不开宝马,不光顾酒吧,也不去商业区购买高档服装。 但话说回来,也不是没有那样的可能。 他可以是芸芸众生中的任何一个,那种你独自与他同搭电梯上了二十楼,过后再也记不起来的人。 他成为这个城市自命的黑暗统治者,占据成千上万与他从未谋面的人的心头,此刻他占据了我的心头。 无名氏先生。 这些凶杀案两个月前才开始,他可能最近才从监狱或精神病院出来。 至少上个星期人们这么猜测,但这样的说法随着案情在修正。 我的推论却不曾改变。 他一定刚来这城市不久,在其他地方已经作过案,但从未在监狱或法院紧锁的门后关过一天。 他不是没条理,也不是没经验,更非一般人所说的”疯狂”。 再两个红绿灯后,左边是卫尔歇街,之后第一处右转便到了柏克莱。 两条街外就可以看到警车上闪烁的蓝红警灯。 柏克莱5602号前灯火通明,简直像是灾区。 一辆引擎闷吼的救护车停在两辆没有标志但闪着警灯的警车旁,附近还有三辆灯光无比强烈的白色巡逻车。 十二台的记者刚刚抵达现场。 整条街上都闪着灯,好几个身穿睡衣或家居服的人站在各自门口。 我将车停在新闻转播车的后面时,一个摄影记者疾走过街。 我低下头,竖起卡其色雨衣的衣领盖住耳朵,沿砖墙快步走到正门。 我一向厌恶看到自己出现在晚间新闻中。 里士满的勒杀案发生以来,我的办公室就被同一帮记者重复的粗鲁问题所淹没。 “如果这是连环杀手干的,斯卡佩塔医生,是不是表示这样的案子还会发生?”好像他们希望这样。 “可不可以请你证实,上一个被害人身上有被咬的痕迹?”事实并非如此,但不论我怎么回答都没用。 若说”不予置评”,他们立刻假设那是真的;说”不是真的”,那么他们会立刻刊出”凯•斯卡佩塔医生否认在被害人身上发现咬痕……”,那个和所有人一样看报的凶手就有了新启发。 最近的新闻报道大肆渲染命案,还详述了不必要的细节。 他们所做的早已超出警告市民的目的,把妇女特别是独居妇女吓得魂不附体。 第三桩谋杀案发生一个星期后,手枪和安全门锁的销量上升了百分之五十,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狗也被抢购一空,不用说,这般大恐慌立刻成了头条新闻。 昨天,那个恶名昭彰却也频频得奖的政法记者艾比•特恩布尔再度展现一贯的剽悍作风,跑到我的办公室,打着言论自由法案的招牌,逼迫我的部属提供验尸报告。 当然,她并没有成功。 里士满的罪案报道一向生猛,这个有二十二万居民的弗吉尼亚老城去年被联邦调查局列为全美谋杀率次高的城市。 英国的法医病理学家在我的办公室一待半个月进修枪伤是很平常的事。 同样平常的,是像彼得•马里诺那样的职业警官离开了疯狂的纽约或芝加哥,结果发现里士满更糟。 这些性残杀案非比寻常。 一般市民对毒品案或家事纠纷漠不关心,一个醉汉为了一瓶疯狗牌廉价劣酒砍杀另一个酒鬼更不在他们心上。 但这些被谋杀的女人是他们邻桌的同事,是他们会相约同去购物或来家小坐的朋友,或是那个在派对里和他们闲谈的点头之交,是那个在超市结账时和他们一起排队的人。 她们是某些人的邻居、姊妹、女儿或爱人。 她们待在自己的家,睡在自己的床上,那个无名氏先生却径直爬进她们的窗户。 两个身穿警服的男子站在正门两旁。 正门洞开,但拦了一根黄色的带子,上面标示警告:”犯罪现场,请勿跨越。”“大夫。”这个身穿蓝制服、站在阶梯上层的男孩年轻得可以做我的儿子。 他侧身挑起带子,让我弯腰走过。 客厅整理得一尘不染,以温暖怡人的玫瑰色调布置。 角落有一座优雅的桃花心木柜,装着一台小电视机和CD播放机。 旁边的架子上放着唱片与小提琴。 在挂着窗帘、望出去可以看到前面草坪的窗户下是一组沙发,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整齐地堆着半打杂志,其中有《科学》和《新英格兰医学杂志》。 中间有一块粉色衬着扁圆玫瑰和中国龙图案的地毯,另一头是一个胡桃木书柜,依照医学院课程表排列的大部头医学书摆满了两层书架。 敞开的门通到与房子等长的走廊。 在我右边有几间房间,左边有厨房,马里诺和一个年轻警官在同一个我猜是受害人丈夫的男子说话。 我模糊地意识到流理台的台面很干净,地板和家电用品是那种半白不白、厂商们称为杏仁色的颜色,壁纸与窗帘则是淡黄色。 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那张桌子上。 上面躺着一个红色尼龙背包,里面的东西警察已经仔细检查过了:听诊器、小手电筒、曾经装过餐点的塑料盒、最新版的《外科年刊》、《柳叶刀》和《外伤期刊》。 到目前为止,我毫无头绪。 马里诺冷冷地看着我立在桌边,然后把我介绍给受害者的丈夫,马特•彼得森。 彼得森瘫在一张椅子里,脸因震惊而变形。 他极为英俊,简直可说是俊美,脸上的线条像是天工凿就,发色漆黑,皮肤平滑,透着晒过阳光的痕迹。 他肩膀很宽,修长而优美的上身随意地罩着一件白色的衬衫,下身穿一条退色的蓝牛仔裤。 他的眼睛往下望,手僵硬地放在膝上。 “这是她的东西?”我必须确认。 那些医学书籍也可能属于她的丈夫。 马里诺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彼得森缓缓地往上看,湛蓝的眼睛满布血丝,目光落在我身上时似乎放松了下来。 医生到了,带来了一线原来没有的希望。 他显得伤心欲绝、惊骇无比,没头没脑地喃喃道:”我跟她通电话。 昨天她告诉我她大概十二点半到家,从弗吉尼亚医学院的急诊室回来。 我到家,发现灯没开,我以为她已经睡了。 然后我走进来。”他的声音逐渐升高,颤抖着,深吸了一口气。 “我走进去,进到卧室。”他的眼睛无路可逃,泪如泉涌。 他恳求我:”拜托你!我不希望别人看她,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 拜托!”我温和地对他说:”我们必须检查她,彼得森先生。”他的怒气霍然爆发,一拳捶在桌面上。 “我知道!”他眼神狂乱。 “但所有的人,警察和所有的人!”他声音颤抖,”我知道会是怎么一回事!记者,所有的人会爬过每个角落。 我不准那些狗娘养的,外加他们的弟兄瞪着她!”马里诺的眼睛一眨不眨。 “嗨。 我也有太太,马特。 我明白你的感受,我保证我们会尊敬她。 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也会要我太太得到同样的尊敬。”谎言是甜蜜的药膏。 死去的人没有自卫能力。 就像其他被害人一样,这个女人必须面对的冒渎现在才刚刚开始。 我知道,非得等到洛丽•彼得森的内脏都被翻出来,每一寸身体都被照了相,而且每个部分都公之于众,让专家、警察、律师、法官和每个陪审员都审视过后,冒渎才会终止。 不仅如此,审讯时还会有对她身体特征的看法和说辞,更会有无聊的玩笑和尖刻的闲话,这个人的每一个部分、生活的方式都会遭受细密的检查、评论,有时甚至还会受到贬损。 死于非命是一桩公众事件。 依我个人的感觉而言,我很难接受自己的职业中这残酷的一面。 我一直尽力维护被害人的尊严,然而一旦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案子的号码,一项被人传来传去的证据,我可以出力的地方就非常有限了。 死者的隐私就像其已被剥夺的生命,完完全全被摧毁了。 马里诺领我走出厨房,留下一个警官继续查问彼得森。 “你拍照没有?”我问。 “ID在里面,在到处撒粉采指纹。”他说,指的是鉴定组的人正在现场采证,”我告诉过他们别动尸体。”我们在走廊停住。 墙上挂着几幅不错的水彩画,以及很多夫妻俩各自的毕业照。 还有一张是两人的彩色合影:背景是海边,他们靠着一排饱经侵蚀的木桩,裤脚卷上小腿,海风吹拂着发丝,他们的脸被晒得通红。 她生前面容娟秀,金发闪耀,五官细致,浅笑迷人。 她从布朗大学毕业,然后进入哈佛医学院。 她丈夫之前在哈佛念大学。 他们一定是在那里认识的,很显然,他比她年轻。 她,洛丽•彼得森,毕业于布朗大学和哈佛大学,聪慧过人,三十岁,即将实现心中的梦想。 经过至少八年的奋斗,终于通过行医训练,正式成为医生。 但在一个勒杀凶手享受了几分钟变态的欢愉后,这一切都化作乌有。 马里诺碰了碰我的胳膊肘。 我转过身,他要我注意左前方打开的门。 “他是这样进来的。”他说。 这是一个贴着白瓷砖和灰蓝壁纸的小房间,有马桶、洗脸台和一个草编的洗衣篮。 马桶上方的窗户大开,清凉潮湿的空气从那个深黑的方块涌入,吹动了浆硬的白窗帘。 窗外漆黑浓密的树上,知了卖力地叫着。 “纱窗被割开了。”马里诺面无表情地看我一眼,”它顶在屋后。 窗下有野餐桌凳。 看来他把桌凳拉过去,踩着爬了进来。”我扫视地板、洗脸台和马桶的上端,没有看到泥土、污迹或脚印。 不过从我站的地方,很难确定到底有没有,我可不愿意冒任何可能破坏证据的风险踏进去。 “这扇窗锁了吗?”我问。 “不像。 其他窗户倒是都锁好了,我们已经查过。 看来她没费神检查这扇。 其实在所有窗子里,这扇最危险,接近地面,又位于后方,万一出了事也没人会看到,比卧室的窗户更理想。 如果凶手手脚利落,她根本听不到他在割纱窗,然后远远地从走廊的另一端爬进来。”“门呢?她丈夫进来时是锁上的吗?”“他说是。”“那么凶手进出于同一个地方。”我下了结论。 “很可能。 好个身手干净的畜生,你说呢?”他紧紧抓住门框,身体前倾但没有踏进去。 “这里看不出什么究竟,可能他擦过了,所以没在马桶或地板上留下任何痕迹。 雨已经下了一整天。”他停在我身上的目光宛如铁板一块,看不出任何信息。 “他的脚应该是湿的,可能还沾了泥。”我猜不透马里诺。 他这人很难懂,我一直无法断定他到底是城府极深,还是只是反应迟缓。 如果我可以选择,他正是我要避开的那种警探-一个自以为是的老大,绝无沟通的可能。 他快五十了,满脸风霜,长而稀薄的头发从脑壳较低的一边分线,然后梳过去遮盖光秃的部分。 他至少有六英尺高,多年来灌下的波本威士忌和啤酒造就了他的啤酒肚。 经过多年夏天的汗水浸润,他脖子上那条不合潮流的红蓝条纹宽领带已经油腻不堪。 马里诺是电影里的那种硬汉-一个庸俗、粗鲁的警探,家里可能养了只满嘴脏话的鹦鹉当宠物,更别提那满桌的《人物》杂志。 我来到走廊尽头,停在主卧室外边。 突然间,我的内心深处像被掏挖一空。 一个采指纹的警官正忙着在所有物件表面撒上一层黑粉,另一个警官则在巨细靡遗地录像。 洛丽•彼得森躺在床上,蓝白相间的毯子从床头垂落。 上面那层被单被踢开,拢在脚下,压在她身体下的床单上角则被拉松,露出下面的床垫,枕头挤在她头部的右边。 在这摆着光滑橡木家具的中产阶级卧室里,散发出一股不受干扰的文明气息,然而就在这种气息的环绕下,那张床仿佛处在暴风雨的旋涡中。 她一丝不挂。 床右边的彩块地毯上有件淡黄色的棉布睡袍,从衣领到下摆被一刀割开,这与前面发生过的三个案子相符。 靠近门的床边小桌上有部电话,电话线已被生生从墙上扯下。 床头两侧的两盏灯都不亮,电线已遭割断。 她的手腕被一根电线绑在背后,另一根也如同前三个案子那样结成残忍但很有创意的图案,有一圈绕住她的脖子,穿过她背后那根绑住她手腕的电线,最后紧紧缠住她的脚踝。 只要她的膝盖弯曲,绕着她脖子的那一圈就不会收紧;一旦她的腿伸直,不论是因痛苦的自然反应,还是由于杀手压在她身上的重量,那根绕在她脖子上的电线就会立刻收紧,成为致命的套索。 窒息而死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 但当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狂喊着索要空气时,那可是非常漫长的几分钟。 “你可以进来了,大夫,”那个拿着录像机的警官说,”我拍完了。”我看着地面,小心走近床边,把医事包放在地上,取出外科手套戴上。 我拿出相机,就尸体的现状照了几张。 她的脸扭曲变形,肿得无法辨识,脖子上的套索造成鲜血上涌,使她一脸紫黑,血水从口鼻处冒出,弄脏了床单。 她麦秸色的金发也一团混乱。 她算是高个子,至少有五英尺七英寸,但比起走廊照片里年轻时胖了许多。 她的身体外观很重要,因为这组案子的无固定模式变成了它的模式。 四个勒杀案被害人的外表似乎没有相似之处,就连人种也不一样。 第三个是个很瘦的黑人女子;第一个则是红发,很胖;第二个一头棕发,很矮。 她们的职业也不同,分别是教师、作家和接待员,现在这个则是医生。 她们住在城里不同的区域。 我从医事包里拿出一根很长的化学温度计,先量室温,再量她的体温。 室温是华氏七十一度,她的体温为九十三点五度。 死亡的时间比一般人想象的更难确定,除非有目击证人,或死者的手表当即停摆,否则不可能准确推算。 但可以看出,洛丽•彼得森的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小时。 她的体温每小时降低一两度,身上的小块肌肉也开始变得僵硬。 我着手寻找任何可能在去停尸间途中会遭破坏的物证。 她皮肤上并没有掉落的头发,但我发现了多种纤维,当然,绝大多数是从被单上掉下来的。 我用镊子取了样,其中有些细白,有些则似乎来自某种深蓝或黑色的东西。 我把它们都装进放证据的小金属盒。 最明显的证据是那股麝香的味道,一块类似干掉的胶液的透明残余物粘在她双腿的前面和背面。 这组案子里全都检验出精液,但以血清学来看,这项证据并没有多少价值。 这个凶手和百分之二十的人一样,是所谓的非分泌者。 这表示他的血型抗原不能在他的体液如口水、精液或汗水里找到。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血液样本,就无法得知他的血型。 只不过两年前,凶手若具有这种非分泌的特质,必定会对调查造成严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