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卡洛琳,钱德勒从来没提过有第二次会面,哈米特也是。但是在大约九或十个月前,我在浏览为书店采买的书时,被一本我从来没见过的书吸引,书名是《一字一毛钱,划得来》,是一个老派的廉价书作者雷斯特•哈丁•洛斯写的。 卡洛琳从来没听过这个人。 “我也没听过,”我告诉她,“洛斯似乎是个以写各色文章维生的人。他每天写出几千字的小说,没有很好的,但全都出版了。他写运动故事、西部故事、侦探故事,还有科幻故事,而且所有作品都用笔名。他在书里列举了三十个笔名,还承认其他有一些他忘记了。他真的是费了大半生为一个字一毛钱写作,似乎未曾期望更多。我希望他的自传价钱能好些。这本书相当有趣,如果他只拿到六七百美元,我会很难过。” “他很可能三天就完成了。” “嗯,伏尔泰写《憨第德》也只花了三天。不过这都不重要。实情是洛斯真的很喜欢当个作家,不管他是否对自己写的东西感到自豪。他也很乐于和其他作家往来。他认识同时代大部分的廉价书作家,包括亲身往来和通信。” “包括哈米特和钱德勒吗?” “嗯,其实不认识。但是包括乔治•哈蒙•寇克斯①。” ①乔治•哈蒙•寇克斯(George Harmon Coxe,1901—1984),美国侦探小说家。 “我知道这个名字。” “我不意外。他出版了很多书,很棒的硬汉派文学作品。他是钱德勒的朋友。《长眠不醒》出版之后,钱德勒写信给寇克斯,那时寇克斯刚在康涅迪格州盖了座新宅。钱德勒很想搬进去住。” “很难想象菲力普•马洛出现在康涅迪格州。他就是那种地道的洛杉矶人。” “我知道,但钱德勒想找个比加州便宜的地方。他也想过要搬回英格兰,但最后还是留在了加州。不过按照雷斯特•哈丁•洛斯的说法,他确实拜访了寇克斯在康涅迪格州的家。” “什么时候?” “不太清楚,但有可能是一九四一年的夏天或秋天,”我晃到柜台前,找到我的那本《一字一毛钱,划得来》,“洛斯是这么说的。‘我希望能够找到寇克斯那时写给我的信。钱德勒似乎到东岸与诺夫出版社的编辑商量,然后到寇克斯家停留了一两天。有天夜里他们开车去拜访一位叫福特诺或福蒂诺的朋友,同行的有哈米特和一个姓贺尔曼的女人。福特诺,还是福蒂诺——管他叫什么——显然酒藏甚丰,所有到场的人都喝得醉醺醺的。钱德勒随身带了本他的书,郑重其事地送给哈米特,在环衬上写下了华丽的题词。有意思的是,他从加州带了这本书,原本是要送给寇克斯当礼物,结果现在没书可以送他了!寇克斯对这件事的说辞极尽挖苦之能事,可惜他的信一定是在我们多次搬家中遗失了。’” “‘姓贺尔曼的女人。’莉莲•贺尔曼?” “正是。她一九三九年买下了硬地农场,哈米特在那里待了很久。农场离加特福旅舍虽算不上咫尺之遥,但开车也不超过两个小时。” “我大概错过了什么,伯尼。洛斯什么时候提过加特福旅舍的事?” “他没提。但是他提到了一个姓福蒂诺的人。” “然后呢?” “然后我在哈米特和钱德勒的传记里,寻找福特诺或福蒂诺的资料,但没找到任何与之相关的东西。我查看了达希尔•哈米特或莉莲•贺尔曼的财产里,是否有题赠版《长眠不醒》的迹象。我又查了拍卖纪录,还打电话向书商里可能知道这类事情的人查询。我查了乔治•哈蒙•寇克斯的书信,找找看他是否跟其他任何人提到过这件事。” “有吗?” “有可能,但我找不到任何证据。哥伦比亚大学有寇克斯的一些文章,有位图书馆员帮了大忙,陪我花了几个小时细读,我发现了很多提到钱德勒和哈米特的地方,但没有什么能够确认钱德勒东岸之行的东西,更别提他跟哈米特的二度会面了。” “我想他也没有提到福蒂诺。” “恐怕没有。” “也许整件事都是洛斯的幻想。” “我也这么想过,”我承认,“我突然发现自己是在煤矿坑里找一只根本不存在的黑猫。最后我放弃了,几个月后,我开始跟一个女人交往,她疯狂地迷恋着英格兰温馨的下午茶和露台上的尸体,然后我知道了加特福旅舍的一些事,所以我打电话给他们,请他们给我一份简介。” “而他们也给了。” “他们给了,”我说,“而且令人印象深刻。先前我想要拿给你看,但我不记得放在哪里了。” “没关系,伯尼。反正我要去了,还要简介做什么?” “我差点也这么想。我很快浏览了一下,就知道那是带莱蒂丝同行的完美地方,所以何必费心读这个地方的历史?但里面写得很有意思,而且那天也没什么生意。” “换换口味。” “没错。所以我开始读,里面提到这块地产转了好几手,最后,一个叫做福雷斯特•福蒂诺的男人拥有这份产业好几年。年代有点不确定,但他一定是《长眠不醒》出版后,一直到哈米特被美国陆军接受时,这段期间内的产业所有人。” “这就大大提高了洛斯的可信度,对不对,伯尼?” “是啊。我查了一下《泰晤士报》的索引,找到一些有关福蒂诺的消息。他跟美伦家族的继承人之一结了婚,他自己也有来自家族的财产。他资助一些百老汇的演出,就在大战前几年,还很大方地资助左翼运动。” “这让他跟贺尔曼扯上关系。剧场与政治。” “这肯定能解释他们怎么会彼此认识。但这些都不重要。真正的问题是,那本书怎么样了。” “《长眠不醒》。” “没错。我的看法是这样:钱德勒突然迅速拿出书并写下衷心的话,送给哈米特。哈米特是众人公认非常有礼的人,他收下书,当它是通往天堂的钥匙。然后钱德勒跟寇克斯一家人回家,哈米特和贺尔曼回到硬石农场,或者一路开车回纽约。” “而书留下来了。” “那是我的猜想。” “为什么,伯尼?哈米特不是该带着书吗?” “他或许会带着,”我说,“如果他记得的话。当他离开加特福时,他可能醉得忘记了,或者不省人事了。”我摊开双手。“你看,我完全不能证明。他可能把书带回家了,读了几章,然后丢进垃圾筒。他也可能借给了某人,然后某人又拿给别人,然后捐给教堂去义卖了。可能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它正在某个地下室或阁楼里腐烂。” “但是你认为不是这样。” “是呀,我不这么想。我认为他把书留在加特福的桌子上了,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刻意的,我猜某个女仆把书塞到了图书馆的书架上。那里有一间很古雅堂皇的图书馆,简介里有张照片。书架直顶到十二英尺高的天花板。” “你认为书就在那里。” “我想可能是的。唉,从那时起,已经有很多人待过那座住宅。僧侣、酗酒者、工人、访客等。其中一人可能拿走了《长眠不醒》。” “伯尼,已经超过五十年了。” “我知道。” “我不觉得还有任何与之有关的人活着,有吗?我只知道哈米特和钱德勒都过世了,莉莲•贺尔曼也是。寇克斯和洛斯呢?” “都死了。” “福蒂诺和他妻子呢?” “死了很久了,我也不知道他们的孩子后来怎么样了。” “超过五十年了。书怎么还会在那里?” “房子还在,图书馆也是。简介里附有照片,书架上也塞满了书。我不认为艾格伦廷夫妇会只为了装饰,论斤秤两地大量买书。我想那些书原先就一直在那儿。” “而在某个地方,在一个很高的书架上收藏着——” “《长眠不醒》,”我说,“有雷蒙德•钱德勒的签名,题献给达希尔•哈米特。搁在那儿,就等着有缘人。” “我一直在想那本书。”她说,几个小时后我们已在饶舌酒鬼酒吧。 “我可以理解。我自己都已经想了好几个月了。” “假设它真的在那里,”她说,“假设你也真的发现了它,那本身也算是个奇迹。” “所以?” “所以它值得吗?除了你确实很着迷以外,我们还很会衡量着迷的金钱价值。不过,如果以真正的金钱来计算的话——” “它的价值?” “对。” 我根本不必想。我在过去几个月已经计算够多次了。 “《长眠不醒》是钱德勒的书中印刷数量最少的,”我说,“状况良好的第一版很稀有。如果附有书衣,并且也很完好,那么你拥有的书就能值上五千美元左右。” “哦,这么多?” “但这一本签了名,”我说,“大部分的现代小说,作者签名会使价格提高百分之十到二十。但钱德勒的情形不同。” “是吗?” 我点点头。“他签名的书不多。事实上,当时的作家都这样,不像现在的作家。目前几乎每个有书问世的人,都会巡回全国,坐在书店里为每个光临的读者签名。” “艾德•麦克班恩①也为我在他的新书上签名,”她说,“我告诉过你,记得吗?” “说了好几次。” “嗯,我那天真的很兴奋,伯尼。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 “也是我的。” “每当我读他的八十七分局系列,”她说,“最后都会对警察有新的看法。我看到他们是真实的人类,敏感、有弱点,而且,嗯,有人性。” “他就是这样描绘警察的。” “是啊。接着雷•基希曼走进门来,硬生生地把我拉回现实。我跟你说,我比较喜欢艾德•麦克班恩的幻想世界,一旦遇见现实真人反而觉得毛骨悚然。那本书是我最骄傲的收藏。” “我知道,但你不是他唯一签名的人。他签了好几千本书,当今大部分的作家也是。在哈米特和钱德勒的时代,作家只会替朋友签名。而钱德勒甚至不会这么做。” “没有吗?” ①艾德•麦克班恩(Ed Mcbain,1926—2005),美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新星出版社出过其八十七分局系列作品中的《恨警察的人》、《小提琴手们》、《莎迪死时》和《侧耳聆听》。 “很少。如果你是他的朋友,他或许会送你一本书,但是他不会签名,除非你要求他。所以,一个真正的钱德勒签名,本身就非常珍贵。如果是签在后来比较普及的书上,会使价格提高个几百块到两千块。但是签在《长眠不醒》上,就会让价值倍增。” “所以现在是一万美元了。” “而且还不只如此。如果洛斯说的是真话,钱德勒不仅是在给哈米特的书上签名。他还私人题献给哈米特。” “这有差别吗?” “题献的事很有意思,”我说,“如果题献的对象只是乔•苏墨,那这本书还不如只有签名受欢迎。” “为什么会这样,伯尼?” “哦,想想看,”我说,“如果你是个收藏家,你会想要一本特别题献给某个无名小卒的书吗?还是一本只有签名的书会让你比较高兴?” “我觉得我不会在乎是哪一种情况。” “你不是个收藏家。收藏家会在乎。”我想到了一些品位比较独特的顾客,“什么事都在乎,”我说,“相信我。” “我相信你,伯尼。那一本题献给席德•苏墨的书呢?他是乔比较有名的兄弟。” “我们正要讲到这一点。只要题献词提到的人很有名,这本书就变成手迹珍本了。” “这很好吗?” “不坏,”我说,“至于有多好,要看这个人是谁,还有他或她和作者的关系而定。一本由雷蒙德•钱德勒题献给达希尔•哈米特的书,在美国犯罪小说里,算得上是终极的珍本了。” “说个底线吧,伯尼。” “假设书和封套都是接近崭新的状态,假设笔迹能够确定是钱德勒的——” “假设所有的事,伯尼。提出一个数目吧。” “提醒你,这只是个概略的数字。我们现在谈的是唯独仅有的东西,所以谁能知道它值多少?” “伯尼——” “大约两万五千。” “两万五千?” “只是概略数字。” “两万五千美元?” 我点点头。 “美元。” 我又点点头。 “你销赃的时候可以得到几成?” “你不必拿到黑市去卖,”我说,“因为没有人说它被偷了,因为根本没有人知道它存在。你可以走到任何顶尖的拍卖商面前,把书放在桌上。” “他们问你从哪里得到的时候怎么办?” “你在车库拍卖场上找到的,或者在廉价书店的两本二十五美分的架子上发现的。管他的,我是个书商。我可以说是在一箱杂物底下找到的,而且我以为是本读书俱乐部的重印本,直到我仔细看了它。你甚至根本不必说这本书怎么到你手上的。你只要给个机敏的微笑,然后保持沉默。” “所以你最后可以独得全部的两万五千美元。” “或者更多,如果你能进入索斯比的拍卖会,而且有两个狂热人士都决定要拥有它。” “哇。” “但首先没有任何证据保证它真的存在,”我说,“而且即使真的有,也可能早就不见了。或者,它还在那里,完全为了我们而存在,但因为已经被收藏了起来,你可能上下翻遍了整个屋子,就是找不到。” “我们一定要去看一下,伯尼。” “那就是我的打算。” “两万五千美元。” “很可能没那么多,你知道。也许书衣不见了。也许书脊模糊了。也许书页已经缺角。也许被虫啃过。” “也许有个小孩把所有的O都涂上颜色,”她说,“也许有个疯狂植物学家把树叶压在书里面。管他呢,我们一定要去试试看,伯尼。”她看着我,“如果我们不去,一定永远不会原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