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话筒还给门房,她向他保证我没问题,门房便指给我电梯的方向。我乘电梯到达她的楼层,按门铃。虽然已经通过先前的测验程序,她还是从门上的窥视孔确定是我后才开门。 “进来吧,”她说,“我为刚才那场胡闹向你道歉。我大概有点可笑,不过也不一定,谁也说不准。” “怎么回事,伊莱恩?” “让我休息一下。你能来,我觉得好多了,不过我还是有点怕。让我仔细瞧瞧你,你看起来气色很好。” “你看来也不错。” “是吗?真不可思议,这一夜我不知道是怎么过的,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只能一直打电话给你,至少打了六七次吧。” “我看到五张留言。” “就这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留言五次应该比只留一次有效,反正我就是忍不住一直拿起电话拨你的号码。” “留言五次的确有效。”我答,“这样人家就很难忘记这些电话。出了什么事?” “我很害怕,不过现在好多了。很抱歉刚才那样质问你,真的很难从对讲机分辨人的声音。顺便提一下,那个专利权律师叫罗杰·施图德雷厄。” “我怎么可能记得那种名字?” “那一天也真难忘,”她回忆当时不禁摇头,“我真是个差劲的主人。你喝什么?” “如果有的话,咖啡吧。” “我来煮。” “那太麻烦了。” “一点也不麻烦,你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加波本酒吗?” “不,纯的就好了。” 她盯着我,“你戒酒了。” “嗯。” “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到你时,你好像因为喝酒而出了点事,所以你就戒酒了,是吗?” “对,差不多就是那一阵子。” “太好了,”她说,“真是太棒了。等我一下,我去煮咖啡。” 起居室与我的记忆完全相同。黑白色调装潢配上白色粗毛毯,铅黑皮革沙发及一些黑云母石橱柜,墙上几幅抽象画是整个房间中唯一的色彩。我不敢百分之百肯定,不过我想应该是她从前的那几幅画。 我走到窗边,窗外两栋大楼之间有一段距离,刚好可从中间欣赏东河的景致以及对岸的皇后区。稍早我才刚去过那区的里士满希尔,在那里分享了各种醉酒的笑料,但那几个钟头好像已经与现在相隔几个世纪。 我在窗边站了几分钟。她端着两杯黑咖啡过来时,我正在欣赏墙上的一幅画。“我好像记得这幅画,”我说,“还是你上周才买的?” “这幅画已经好几年了,我在麦迪逊大道一家画廊一时冲动买的,花了一千两百美元,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竟然花一千两百块钱去买挂墙上的东西。你知道我的,马修,我不是那种挥霍无度的人,我要买的一定是好东西,不过我总记得要存钱。” “然后买房产。”我忆起往事。 “那当然,只要不被老鸨剥削或用来吸毒,那些钱足够买好几栋房子呢。不过我大概还是有点不理智,竟然花那么多钱买一幅画。” “想想看这幅画带给你多少乐趣。” “不止是乐趣,亲爱的,你猜猜这幅画现在值多少钱?” “显然很多吧。” “至少值四千,说不定五千,真该把这些画都卖掉。墙上挂了四、五千元,想起来就有点紧张。老天,我第一次把这一千两百元挂墙上时,还真的很紧张。咖啡好喝吗?” “不错。” “够浓吗?” “可以,伊莱恩。” “你的气色真好,你自己知道吗?” “你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