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那天,祖父母送给我一台电视机。那是1948年,电视机可是稀罕物件。那台电视机的9英寸屏幕镶嵌在樱桃木的机箱里,个头和我母亲的大烤箱有得一拼。 我父母给这台电视机腾出了一整个房间。那间房从此就成为“电视房”。 我一直企图找到跨性别问题的核心答案——在那个最无人问津的角落,或许就埋藏着我那无所适从的性别的谜底;而对于性别的许多方面,我们其实从未过问。例如,我们漫不经心地谈论“跨越性别”,却从未清楚地说明或者追问,这种或那种性别到底是什么。我们对自己把他人分类为男人或女人的能力深信不疑,以至于我们从未扪心自问:男人是什么?女人是什么?我们为何必须二选一? 如果我们询问一个人怎样辨别男女,我们得到的答案很可能显而易见得让询问本身变得不值一提。但是,请考虑一下所谓男女有别的方方面面。这些区别之处其实并非颠扑不破、四海皆准。 ——凯斯勒和麦肯纳, 《性别:一种人类文化方法论的路径》,1978年 追根究底 大多数人会以阴茎或类似阴茎之物的存在来定义一个男人。人们也会以阴道或类似阴道之物的存在来定义一个女人。尽管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我认识好几个长有阴茎的旧金山女子。我也认识好几个生有阴道的英俊男人。还有相当数量的人胯下之物既非阴茎也非阴道。那他们算是什么人? 是XY染色体让你成为男人?是XX染色体让你成为女人?除非你是个因为性征反常而受到质疑的运动员,否则你大概从来没有机会用查染色体的方式来确定性别。而如果你从来没有查过,那你怎么知道自己是何性别,又怎能决定你谈情说爱甚至鱼水之欢的对象该是何人?而且,除了XX和XY,还有一些常见的性染色体配对,包括XXY、XXX、YYY、XYY和XO。这么说,性别并不唯二? 再来看,是雄激素让男人成为男人?是雌激素让女人成为女人?果真如此,你大可到药房柜台去购买你的性别。但我们却被告知,存在“男性”激素和“女性”激素这样的东西,还说任何物种的雄性体内,雄性激素都主导着性激素的平衡。事实上呢,并非如此——雌性鬣狗体内的雄性激素天生就比雄性鬣狗更多,而雌性鬣狗的阴蒂也酷似阴茎——难怪鬣狗的交配由雌性主导,而且还是雌性骑到雄性身上。而我所知的一些“雌性人类”的处境也和雌性鬣狗类似,如此看来,性激素并不是衡量性别的普适标准。 是生育的能力和每月的行经让女人成为女人?许多女人生来就无法生育,而所有女人都将在停经之后不孕——她们难道不再是女人?一次出于医疗目的的子宫切除术,难道和变性手术意义相等? 是“给种”的能力让男人成为男人?要是一个男人的精子数量过低呢?要是他因为暴露于核辐射而不育呢?那他从此就成了女人? 是出生证明上的“女性”二字让你成为女人的吗?是那“男性”二字让你成为男人?就算如此,至少得弄清当时情形吧?你呱呱坠地,医生往你两腿之间匆匆一瞥,于是决定,基于你外生殖器的模样,你将属于一个性别或者另一个性别。而对于这个驷马难追的决定,你从来没有发言权——而且直到今天,我们的文化仍然不认为你有权发声。要是你生来就雌雄同体,性器官混合了男女两性的特征,那怎么办?外科医生会“修理”你——在你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你的父母可能也未授权甚至并不知情——知情与否,视乎你的族裔和贫富,运气天注定!反正你会被“修好”,修理成某一种性别。新生儿拥有性别模糊的外生殖器并不罕见,但现代西医不能忍受雌雄同体。我们一定会“修理”他们。 让我们回过头来说说出生证明。你是什么性别,全在于法律的规定吗?法律是否就不可更改呢?我们不是天天都在改变我们州、我们国家和我们文化的法律吗?放在政治语言里讲,“立法”不就是这个游戏的名字?那么其他的律令呢——比如宗教的律令。宗教通常会指出两性各自的行为规范,但没有哪一种宗教写明了到底什么是男人或女人。宗教假设人们已经知道答案,文化假设之深入人心,由此可见一斑。 我这辈子都在苦苦寻找一种说法,好对女人为何盖棺论定,好对男人为何毋庸置疑。但是,除了不同个人和群体居心叵测地对性别所作的反复无常的界定之外,我一无所获。 日复一日,家里的那台电视机告诉我,什么是男人,什么是女人。 日复一日,那台电视机也告诉我,要成为一个女人,就必须要购买这样那样的商品。 每购一物,我都自以为是个真正的女人,却对变性的欲望百般回避。你可以说,我简直就是这个后现代的、反精神的、贪得无厌的文化的典型。 孰先孰后 我没有找到任何答案。我每天都问,男人是什么,女人是什么,这些问题却反问道: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必须成为两者之一?为什么我们必须是有性别的造物?为什么这个两极化的性别系统能够岿然屹立? 我开始想,一种性别理论应该会让男女两性之间那长存的鸿沟得以弥合。但现在,我不再这么认为了。一些人以为,我理想中的世界没有性别,一片空白,一片灰暗——这和我生活的现实相去甚远!我喜欢和性别捉迷藏,我也喜欢看别人在性别所带来的一切声色光影里流连。我想做的,仅仅是质疑长期以来我们都坚信不疑的一些东西。我想质疑性别的存在,我想在我们文化的重重迷雾之间,让“性别是什么”的提问掷地有声。 我曾经很爱看电视剧《孤独骑士》。剧中的蒙面人骑着白驹造访城镇,义举无数尽显英雄气概,美女竞相为之倾倒,他却潇洒一走了之。他从未摘下面具,无人见过他真实的面庞。他留下一颗银子弹,以及人们对一位完美游侠的记忆。没有流言飞语,没有是是非非,没有风流韵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啊!对这部剧着迷的观众是如此之多,市面上甚至出现了自助读物——《谁是那个蒙面人?学习克服孤独骑士综合征》。 到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接受了这个文化对无性别或者非传统性别的恐惧和仇恨。人们深深害怕自己没有性别。而我几乎一辈子都像咀嚼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一样,咀嚼着这种恐惧。而现在,我希望抛开它了,我希望看看要是没了它,地球还转不转。这个文化根本不鼓励我战胜这种恐惧。正相反,这个文化让我在两扇门之间疲于奔命: 男孩或女孩 男人或女人 女士或先生 猫或鸡 基佬或拉子 从四岁起我就知道,自己当男生是错误的,而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逃避变性的欲望。我躲进了教科书里,躲进了通俗小说中,躲进了酒精和毒品之间。我用南美土著的幻术、用基督教科学论派的信仰来麻痹自己。我像鸵鸟一样,埋首于电视节目、大学生活、一连串的情人、三次婚姻。由于我是作为一个男孩被抚养的,我不曾得以体验在这个文化中作为女孩长大是一种什么感觉。我仅仅能够暗中观察,儿时的我,所能看到的不过是着装和举止的差异。我还记得自己当时暗中记下一份清单,里面写满各类的手势、短语、体态、装束。夜里,当父母睡去,我就偷偷照单练习。我把毛毯当作裙子披在身上,我还站在镜前假装镜中人是最近我暗恋的那个同学——这一切让我羞愧。 我着了魔,而就像大多数着魔的人那样,我自己总是最晚才知道事实。我们的文化也对性别着了魔——而一如既往地,文化将是最后一个发现自己是多么痴狂的人。 我们为何不发问 我知道一定还有其他的孩子——不论男孩或女孩——曾经站在卧室的镜子前,被这个充满懊恼的地狱俘虏。但我们自己无法理解这一切,无法将所作所为诉诸言辞。于是,人们给我们造出了替身,并且很快渗透进了艺术和传媒的各个角落:诗歌、舞蹈、音乐、雕塑、绘画、电视、电影——在你可以想象的任何一种艺术形式当中,都可以见到性别暧昧不明或者性别与众不同的人的形象,这些形象全都不是我们自己塑造的,这些形象从来无法表达我们的心声。 主流文化倾向于通过强化刻板印象,来对少数群体实施殖民和管控——对跨性别群体亦是如此。我们遭到取笑,但我们不会因此恼怒,我们不会团结起来发出抗议之声,因为,我们还是散沙一盘。这一切即将改变。 我们从来不曾适应男性/女性、男人/女人、男孩/女孩的文化二元论。我们是些小丑,是性的客体,是无数小说中神秘不可捉摸的人物。我们是精神病患者,是凶手,是充斥电影的犯罪天才。观众们很少亲眼看到跨性别者的真实面容。他们听不到我们的声音,看不到我们书写的文字。太久以来,我们跨性别者都在玩着一种躲藏的游戏,戴着面具出现在城镇中,并且在被发现真实面目之前逃遁。我们绝不会告诉任何人我们是谁,因此,我们也从来无法发现彼此。这一切现在即将改变。 你瞧,当我们走进一家餐馆看见另一个变性人,我们把头转向一边,假装我们不存在。我们没有会心一笑,也没有暗中眨眼,没有给个信号,或者握一下手。我们无法那么做。我们仍然在孤独中颤抖,害怕被识别出来,我们甚至在自己同类在场的时候,也仍然感到孤独。 沉默等于死亡。 ——ACT-UP①[①美国艾滋权益倡导组织。——译者注 ]口号 温驯羔羊的沉默 仅仅呼吁“出柜②[②即对外公开自己的性倾向或性别身份。——译者注 ]吧出柜吧,不管你身在何处”是无法让不计其数的跨性别者真正出柜的。在我们声称出柜是一种选择之前(而我也相信出柜是必然的一步,我们都会有跨出这一步的那天),必须先让跨性别者开始相互交谈。向他人出柜的第一步乃是向自己的同类出柜。 在我开始处理自己的性别转变之前,我在主流文化当中算得上是个金卡持有者。从所有的表象来看,我是个异性恋、白人、身体健全、中产阶级的男性。正是我在男生更衣室里听到的那些讥讽,让我一直和自己的变性欲望作着斗争。我看到人们在谈起像雷妮·理查兹或克里斯丁·乔根森这样的变性人之时,笑得发抖。我太了解《花花公子》杂志对温迪·卡洛斯的采访是多么让人感到恶心。我目睹了卡罗琳·科西是如何被北美和欧洲的媒体糟蹋得一文不值。杀鸡儆猴。我们当然沉默是金。 1969年夏天,我开车穿越美加两国,一路就睡在我的大众牌旅行车里,我把这辆车叫做“疯子约翰”,约翰是我的表演课老师。那时的我是个嬉皮男孩,长发过肩,衣着绚烂:珠子项链,束发带,喇叭裤。在南达科他州我开进一个州立公园想在那儿露营过夜。一群小混混出现在我的营地上,开始找我搭讪。我没理他们,他们便走开了。那天深夜,我在睡袋里醒来,发现一只手放在我胸口,一把刀横在我眼前。“也许我们想操你一把,姑娘。”这个男人说。他用刀滑过我的脸,我能感觉到它的寒冷和锋利。“也许你应该在我们操你并且揍扁你之前从睡袋里出来。”之后,我独自一人待在黑暗里,只听到风吹树叶的声音。我收拾营地离开了。 第二年夏天,我又一次开车旅行,这次开的是辆大众面包车。我避开了人烟稀少的路线:吃一堑,长一智。但是,更多的跨性别者却没我这么容易就逃过一劫。 作茧自缚 另一个让跨性别者保持沉默的原因则是我们的文化将变性欲望视为一种疾病,一种只能被沉默所治愈的疾病。 以下便是这个过程:我们被告知我们是真的生病了,我们得的是一种可以被诊断而且有可能被治愈的疾病。由于这种对我们境况的医疗化,“易性癖者”必须接受精神医师的治疗,之后才能获得接受进一步的性别重塑手术所必需的医学许可。一旦我们去看医生,我们就会被告知,只要我们成为两性之中的任何一员,我们的疾病就将得到治愈。我们被教导不要泄露自己的变性人身份,除非一些涉及私密的特殊情况。这一切难道不奇妙吗?在这个文化中寻求精神治疗的“易性癖者”被置于一种体系当中,这个体系给他们贴上了疾病的标签,而对变性欲望这种疾病的治疗方式,居然就是谎言、躲藏或保持沉默。 好几个咨询师和另一些跨性别朋友都告诉我,我必须要自己发明一个曾是小女孩的过去,我必须要编造一系列作为小女孩的童年往事,我必须要学会这么说:“当我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小女孩,我一辈子都在撒谎,为了成为那个男孩、成为那个我早就知道我当不了的男人。现在,我正在朝着自我同一迈出巨大的一步,我好不容易才能正视自己的变性欲望,这才能够开始接受精神治疗,而此时,我被教导说:“死也别承认你变过性。” 对变性欲望的治疗方法就是撒谎。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无法细述自己的生活、细述我们对性别的感受;在精神治疗过程中,我们无权认为自己是变性人。 或许另一种疗法会对我更有帮助。要是我没有念念不忘如何成为一个女人,要是我的精神医师没有对我生命中那些手术永远改变不了的部分耿耿于怀,那么,我可能会对变性经历更加坦然。但结果是,最后媒体的曝光迫使我去谈论自己变性的事实,这种面对真相的方式痛苦至极。 ——卡罗琳·科西,《我的故事》,1992年 另一个促使跨性别者保持沉默的原因则是跨性别亚文化本身的一种迷思。这个迷思认为,两三个变性人聚在一起,别人就更容易识破他们是变性人——这样他们就无法蒙混过关了。我可不信这一套。 我认为,变性人相互回避,因为我们都戳到了彼此的痛处。 我们每个人,不论是不是变性人,都从小形成了一种世界观——以此让我们的经验变得可信,使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具备的疯狂辩护。不是变性人的大多数人可以把自己的世界观泊靠在文化的规范之上,而所有的杂志、电视、电影、电子讯息公告栏以及与日俱增的无数传媒手段都会宣扬这种世界观。 而变性人在这个文化中既得不到媒体公正而准确的呈现,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所以我们的世界观是在孤独中形成的。孤独之中,我们摸索得出自己遗世独立的缘由。迄今为止的所有关于跨性别经验的文献都无法帮助我们形成一种与其他跨性别者一致的跨性别世界观,因为迄今为止的所有性别理论和变性理论都不是由变性人自己写成的;不是变性人的作者们,无论多么出于善意,也不过是在努力让我们嵌入他们的世界观之中而已。而跨性别者早在幼年就已开始学习如何向自己解释性别了。 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在地下室玩儿,藏身角落,无人打扰。那里有一把旧椅子,我在上面安上了各种电线、盒子以及仪表:它是我的性别转换机。我会坐在椅子上,拨动表盘,只需轻轻一按,我就开始了一场想象中的冒险。我幻想自己是个小女生,而且通常是个豆蔻年华的女同性恋,就像南希·德鲁或者长袜子皮皮那样。 多数变性人选择相信世界上只有男人和女人、没有中间地带的理论:他们赞成性别体制。曾几何时,我亦如此——我只是知道我必须二选其一——因此,在我的世界观里面,我觉得自己是个错误:一件需要被修理的东西,修好了才可以天衣无缝地放进其中的一个类别里。 变性人自己发展出来的世界观有着非常微妙的差异。只需和几位跨性别者交谈一下,你就会发现,从前看似寡淡无味的性别概念,其实是多么丰富而细腻。 在和其他变性人的接触中,我们带入了对自我存在的独特解释,而其他的变性人也毕生都在建构他们自己存在的理由。相见之时,如果我们的世界观迥然不同,那么我们就会威胁到彼此对这个世界的基本信念——我们会威胁到彼此。所以,与其不欢而散,不如老死不相往来。在我写下这一切的时候,情况已经开始改变了。变性人和其他的跨性别者终于坐在一起,彼此了解,彼此对照——而我们发现,原来是主流文化出了问题。因为共聚一堂,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已经开始接纳自己、接纳彼此。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已经开始向这个要求我们缄口不言的文化发出抗议。 我们所处的这个文化倾向于牺牲掉经验的个性,以保障一种可被更多人接受的共性。结果,我们有了麦当劳,却吃不到真正可口的食物;我们到处修建度假旅馆,却找不到一个真正宜人的家;我们整天读着《今日美国》这样的无聊报纸,却看不到针砭时弊的时评和社论。如此情形,俯拾皆是。 我们的灵魂充满了各种可能性,但是,我们把自己拴死在既得的社会身份和归类之上,以方便向更多人推销自己。我们使用那些最不会发人深省的头衔,也许,我们正是如此成为男人或者女人,并且对此身份甘之如饴。 要把我们从这种文化所强加的羔羊式的沉默中解放出来,首先就要让跨性别者开始彼此交谈,诚挚提问,洗耳恭听。 神话和迷思 当我写下这些的时候,跨性别亚文化也正在形成之中;随之出现的,是关于性别流动和性别模糊的一些常见说法。以下便是几例: ☆我们是神的选民。 这是许多群体的观点,而非跨性别者的独创。这个观点让我感到不安,而我通常也会主动脱离任何一个自诩和至高无上的力量颇有渊源或者受其惠顾的群体。 ☆我们是正常的男人和女人。 真的存在正常的男人或女人吗?我的想法是,只存在人,而人的性别是流动的,但是关于正常的规范使得人们不停地挣扎着去相信一种幻觉,相信自己属于某一种性别。所以,如果有人经历了性别改变,然后挣扎着保持一个新的僵化的性别,那么这个人就正常了。这就是我对此迷思的理解。 ☆我们是比原生男人或原生女人更优秀的男人或者女人,因为我们是经过努力之后才办到的。 这个我可不确定——我认为每个人都得努力,才能成为男人或女人。跨性别者可能只是对其中辛苦更加心知肚明,如此而已。认为某些人比另一些人更优越的想法,根本就不是一种充满爱和包容的想法,而是一种旨在制造压迫的想法。 ☆我们罹患了一种无可救药的疾病。 并没有。 ☆我们被错误的身体所囚禁。 我理解很多人会如此解释自己手术之前作为一个跨性别者的生活经历,但我相信这只是为了符合文化的期待而随手采用的一种经不起推敲的比喻罢了,这并不是对跨性别感受的诚实反映。人们其实短于用喻,所以一旦有个比喻还算差强人意,人们就不再追索下去了。是时候让跨性别者开始追索新的比喻了——这样才能让更多生活在迂腐性别里的人理解我们的生命。 ☆我们受尽了各种剥削利用。 说这话的人真是自命不凡,而且不知人间冷暖。我是从一个还没做手术的、中产阶级白人男跨女变性人那里听到这个说法的,此人自己就还是个医生。我猜她大概不了解非裔美国人当中那些少女妈妈的悲惨生活,更别说另外一些处境更惨的族群。变性人确实在这个等级制的社会中遭受着诸多苦难,但也不要井底之蛙地以为我们是唯一受苦的人。 ☆存在一个跨性别社群。 有人曾问我,跨性别者的社群是否就像男女同性恋者的社群那样。我说不是,因为男女同性恋社群是基于亲密关系的对象,而跨性别就不一样了:它是基于身份——和自我相关的认同。这是一种更加内在的东西。这群人聚在一起是因为都怀着对自我的追问,这个群体的状态和别的群体很不一样。 ——戴维·哈里森,和本书作者的交谈,1993年 我们还处于跨性别社群的草创时期,当前,我们只能说有一小撮人在自己的生活中体现出了性别的不同形态。我非常有兴趣见证这个社群接下来的发展,尤其是当我想到哈里森上面那番对个人以及群体状况的类比。现在,反抗社会压迫的力量正在点滴积累,而且通常是和各种各样的男女同性恋社群一起存在的。 我已经发现在一些男跨女性别逃犯的群体中存在着一种等级制度,这种等级是根据你恰好穿什么样的鞋来确定的——高跟儿鞋还是“锐步”运动鞋。 手术后的变性人(也即那些已经接受生殖器手术,并且全部时间以另一个性别角色生活的人)高高在上地俯视着—— 手术前的“易性癖者”(也即那些全部时间或部分时间以另一个性别角色生活,但尚未接受生殖器手术的人)又瞧不起—— 跨性别者(也即那些以另一个性别角色生活,但很少或根本不打算接受生殖器手术的人)又受不了—— 人妖(我的一个人妖朋友如此自述:“大波,长发,浓妆,再加一根屌”)嗤之以鼻的是—— 扮装王后(也即那些偶尔以穿着各式女装为乐的男同性恋者)又嘲笑那些—— 公开的易装者(他们通常是些异性恋的男人,公然展示他们自以为是的女装形象)又可怜那些—— 尚未出柜的易装者(也即那些无法公开进行变装行为的人)又对手术后的变性人鹦鹉学舌。 与上面这些中产阶级白人的例子相比,女跨男的群体以及一些我所知道的劳工阶层的跨性别俱乐部似乎在成员身份和出席要求方面都更加宽容一些,在俱乐部的规定和成员的互动方式上也不那么等级化。但是,几乎没有哪个群体可以呈现性别越界的完整光谱,很不幸地,大家仍然以男跨女和女跨男为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我们都渴望回家,回到那个我们从未去过的地方——它半是回忆,半是想象,却在脑海中萦绕不去。社群。在那里,我们可以满怀热忱地交谈,我们不必欲言又止。在那里,人们会用坚定的握手迎接我们的到来,人们的目光会随着我们的抵达而焕发光彩,人们的欢呼会随着我们成为主人而高涨。社群意味着我们的力量会因为需要完成的工作而联结。社群意味着当我们飘摇不定,我们将能找到鼎力相助的臂膀。我们在那里得到疗愈。我们在那里享受情谊。那里是我们的自由乐土。 ——斯塔霍克, 《黑色之梦:魔法、性和政治》,1982年 我很乐意哪天成为一个社群的成员。多年来我迟迟没有改变性别的原因之一,就是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将会成为一个局外人。所有类型的跨性别者在一点之上都有共通之处,那就是我们都违反了一项甚至更多的关于性别的律法:我们的共性在于我们都是性别逃犯,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把我们井然区分的企图(你是易装者,你是扮装王后,你是人妖,诸如此类),无异于把固体的定律强加给液态的物质:正是流动这一特性让我们彼此联结。正是这种不息的流变和持续的涌动,造就了这个日新月异、海纳百川的跨性别社群。 我将会甘愿成为一个社群的成员,但前提是这个社群以这种永恒的变化作为自己的原则;成为一员意味着要遵守更多规矩,但是围绕性别而订立的任何规矩都让我心有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