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死亡、犯罪这些行为即使不是在各处都合法,至少也是得到认证的,惟一条件是它们按照劳动媒介化的相同程序兑换成价值。只有某些死亡,某些实践才摆脱了这种可兑换性,只有它们才具有颠覆性,它们经常属于社会杂闻的范畴。 其中之一是自杀。自杀在我们的社会中具有一种不同的外延和定义,它甚至在死亡的进攻可逆性范围内成为颠覆形式本身。监狱里的处决越来越少,但监狱里的自杀却越来越多:这种行为是对制度性死刑的侵吞,是转而反对系统:个体通过自杀来审判社会,以自己的方式,通过颠倒法庭程序来给社会定罪——个体在可逆性完全消失的地方重新建立了可逆性,从而重新获得了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说,甚至监狱外的自杀也是政治性的(自焚只不过是最壮观的形式):这些自杀都打开了一个极小的缺口,但这是无法补赎的缺口,因为一个系统没能达到全面的完善,它就是一种全面的失败——只需任何最小的东西逃脱系统的合理性,这就够了。 对自杀的禁止与价值规律的出现是一致的。不论宗教、道德还是经济,言说的总是同一个规律:任何人都无权削减资本和价值。然而,因为每人都是一点资本(如同每个基督徒都是一个需要拯救的灵魂),所以这也就是说他无权毁灭自己。自杀正是通过毁灭自己所支配的那点资本来反对这种正统的价值观念。这是不可饶恕的:人们甚至对已死的自杀者处以绞刑。因此,在一个充满价值规律的社会里,自杀事件的增加是对社会基本规则的挑战,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征兆的。但同时,我们也必须重新审视自杀的定义:如果说在一个非常一体化的系统中,任何自杀都具有颠覆性,那么任何对此系统的颠覆和抵制也就相应地都具有自杀性,至少那些击中系统要害的颠覆和抵制就是如此。大部分所谓的“政治”实践、“革命”实践,都只满足于换取自身的继续生存,即满足于向系统变卖自身的死亡。很少有什么实践会反对受到控制的死亡生产和交换,反对死亡的交换价值,它们不是反对死亡的使用价值(因为死亡可能是惟一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它永远不涉及需求,正是这一点使它可以重新成为绝对的武器),而是反对死亡的决裂价值,它的传染性消解价值,它的否定价值。 那些巴勒斯坦人或那些造反的黑人放火烧毁了自己的城区,他们的行为是自杀性的;各种形式的对安全的抵制是自杀性的;精神病行为及其造成的各种混乱是自杀性的,我们通过这些行为来挑战系统,使系统永远不能整合我们;一些政治实践(示威、动乱、挑衅,等等)是自杀性的,这些实践的目的是凸显压制,凸显“系统的压制性”,不是作为附带后果的压制性,而是作为直接死亡的压制性:死亡游戏可以揭露系统自身的死亡功能。秩序掌握了死亡,但秩序不能用死亡“冒险”——只有用死亡“冒险”来反对系统的人才能获胜。ˇ 我们的所有制如此荒谬,它导致人们把自己的死亡当做私产来要求——即要求死亡的私人占有。占有的精神如此具有毁灭性,它造成死亡的“不动产”投资,这不仅表现在对墓室或墓地这种“第三住宅”的关心中(许多人在买乡间住宅的同时,也买一块农村墓地),而且也表现在对“死亡质量”的要求中。一种个性化的、“选定的”、舒适的死亡,一种“自然”死亡:这一不可转让的权利是资产阶级个人权利的完美形式。另外,不朽性从来都只是这种自然个体权利在无限中的投射——主体对死后生存和永恒的占有——主体的身体是不可转让的,主体的死亡是不可转让的。这种荒谬的要求中隐藏着什么样的绝望啊!这种要求类似于我们积累物品和符号的狂热,类似于我们收藏私人世界的癖好:必须让死亡成为最后一件收藏品,死亡不应该把这种无活力状态当做惟一可能的事件,它本身就应该进入物品积累和管理的游戏。 主体加在自身死亡之上的这种扭曲,只有在非正常的、出乎意料的死亡中才能被剥离,这样的死亡重新建立了摆脱主体控制的可能性 ① 。 到处都显示出了对主体这种积累、生产和自卫原则的顽强而勇猛的抵抗,主体在这里可以看到自己的编程的死亡。到处都有死亡在反对死亡。在一个勒令人们活下去、勒令人们把生命资本化的系统中,死亡冲动是惟一的抉择。在一个经过精心调节的世界中,在一个死亡已经实现的世界中,惟一的愿望就是通过摧毁来使一切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