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繁荣对科斯理论的概括_权力与繁荣对科斯理论的概括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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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繁荣——对科斯理论的概括

其他一些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试图利用自愿交换或者科斯谈判,并结合交易成本这些概念去理解政府、政治以及市场。[5]由于经济学学科是从亚当·斯密对市场的论述开始的,大部分经济分析都集中在对市场的论述上,因此,这种对政府的分析方法对经济学家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就是很自然的了。当经济学家把对自愿交换与市场的长久关注与对交易成本或者市场缺点问题的关注结合起来的时候,似乎就可以有一个普遍的既可以解释经济现象又可以解释政治现象的理论了。最近有许多研究本质上就是利用自愿交换或者科斯谈判(现在起我是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这两个词的)与交易成本方法来分析政府与政治的。这些研究有时互相之间差别很大(有些甚至根本就没有使用交易成本的概念),因此简要的概括还不能完全给它们理论正身。然而,将它们放在一起进行考虑是重要的,因为作为一个整体,它们提供了最好的我们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所述理论的代替理论。 科斯谈判和交易成本分析法中还有需要我们注意的地方,也就是交易成本有时可能是高得让人负担不起的。也就是说,交易成本如此之高,以致从交易中的所获远远被谈判的费用和其他交易成本所抵消。显然,这种交易是不会实现的。没有完成的交易也耗费了有价值的资源,因此,如果在界定经济效率过程中不计入这些因素,那显然是荒谬的。 支持交易成本分析法的有些学者进一步去论证社会中的个人与公司,在考虑到加于各方的交易成本因素后,将会成交所有对各方都有好处的买卖。如果买卖的交易成本超过买卖本身的所得,那么买卖双方就不会成交。因此,任何市场中出现的既有现状都是有效的。如果在计入交易成本因素后,出现对经济活动相关方更好的结果,那么产生好的结果的交易就会完成。所以,市场失灵这个词语其实是一个矛盾的形容法(oxymoron),而自由放任这个词则比那些自由至上主义者先前所认为的要好得多。尽管只有一小部分无政府主义者与资本主义者(anarchocapitalist)的思想家们对无政府这个问题阐述得很清楚,也就是说在逻辑上无政府状态是理想的状态。实际上,逻辑告诉我们,如果人们可以自由地交易或者不交易的话,我们会自动处于所有可能世界中的最有效状态中。 人们不应该忽视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看法的意义,因为它也有一些重要的含义。对此含义进行进一步的解释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及其他一些建立在贝克尔工作基础上的学者完成的。贝克尔强调——并且建立了一个理论结构——无效的政府项目一定也是政治上有害的:它们造成的过度负担意味着更多的损失,这些损失都要计入政治谈判中。由于更有效的再分配办法可以产生更少的损失,在政治交易决定中就会有更多的收入可以用来分享。有些集团可能拥有比其他集团更多的政治权力,从而会影响再分配的结果。不过,会有在帕累托有效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政策以获得合适的收入再分配结果的倾向。所以,我们注意到,至少大致上会有有效的再分配的。[6] 一些经济学家把这个观点更推进了一步。他们中有些人认为,交易成本不仅取决于技术,也取决于已有的制度。例如,计算机联网的销售网点体系的发明毫无疑问减少了一些交易成本。同样,美国买卖股票的交易成本可能由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这样的制度而减少了。承认交易成本取决于制度这一点,使我们突然对科斯阐述的放任自由或者无政府状态下的案例的含义的理解豁然开朗:就如某些人指出的,政府本身也是一种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可以确信的是,大部分人都同意,政府的有些活动至少可以比私人部门更有效地安排或者组织交易。科斯定理对政治也是适用的 这个发现使我们可以把自愿交换和交易成本分析方法运用到对那些为了有效政府政策而进行的政治力量分析中。政治系统中互利的谈判因此就会趋向带来有效的社会公共政策。实际上,根据某些研究,政治谈判带来帕累托有效的社会后果,或者至少大致上是社会有效的。如果选择了一个有效的政策,此后向任何更有效政策的改变必须要能带来净收益,这些净收益的一些分配应该让每个人都更好(或者至少让一些人更好而没有人因此变得更坏)。还有,如果有政策可以让每个人都过得更好,或者一些人过得更好而没有人因此过得更差,那么这样的政策就会被选择。[7]即使不考虑我们已经注意到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义政策,现状本身也会是有效的。我们仍然可以处在可能世界中的最有效状态。 某些先前提出这些观点的人不喜欢政府干预的自由放任主义者,他们怀着让人起敬的对知识的忠诚与信仰,按照他们关于政治系统中互利交易分析的逻辑,对政府选择的任何政策的效率都得出最有利的评估。其他使用自愿交换和交易成本方法分析的学者又太谨慎,以致不能得出无论是自由放任还是无政府结果,或者政治结果,必然是相当有效的结论。但是这只是他们科学上的慎重或者常识的标志,不是理论的逻辑。真正的逻辑必然具有我所描述的乐观的意义。为什么理论是乌托邦? 要发现互利的交易以及与其联系在一起的交易成本理论范式如何使我们解释好的社会结果,是并不困难的。当人们自愿进行交易时,如果没有欺骗或者错误,交易会使他们的收益更好。如果他们继续进行类似方式的交易,当然一定不要有欺骗或者错误,他们的利益是可以得到满足的。因此,不管我们是否谈论放任自由或者政治谈判问题,自愿交换和交易成本范式必然产生这样的假设,即社会有效的结果是可以获得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如果一种结果不是社会有效的——假使它不会对相关的人产生最大化的累积收益的话——那么一定存在能够使每个人产生更好结果的对有效结果的收益进行再分配的方法。除非交易成本超过收益,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会做出能够获得更有效收益结果的交易,当然这里的“更有效的”实际上并不是更有效的。 按照这种方法,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能排除掉“乐观先生”(Dr. Pangloss)Dr. Pangloss是伏尔泰《老实人》中的哲学家,此人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将臻于完善。——译者注的理由。如果你从科斯谈判和交易成本的假设开始,而且不犯错误的话,你必然回到这个结论上,也就是我们身在的或者致力于的社会平衡必然是或者至少大致是帕累托有效的。不管我们如何设想市场或者政治中的谈判引起的收入分配,当所有的谈判结束时,其结果导致社会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它不大可能在没有使某人变得更差的情况下使另外的人变得更好。这样,互利的交易就完成了。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为什么科斯谈判和交易成本分析方法并没有试图让自己去解释坏的结果的原因,即使这一派别的大部分经济学家远远不是乌托邦类型的。明显的社会无效结果 然而很显然,坏的事情常常发生,即使在理性的人中间也是如此。政府与政治显然也是一些荒谬的无效结果发生的原因。从前面所展示的逻辑来看,相信可代替理论的人会对我为什么如此确信存在荒谬的无效结果感到困惑。也许战争提供了最简单的帕累托无效结果的例子。当两个国家进行代价高昂的战争时,那么一定存在如果不发生战争会对双方都很有利的情况,例如,它们互相遵守协定就可以做到这一点。[8] 另外一个可代替理论所不能解释的很明显的坏的事情是,为什么有些国家总是那么穷——其收入极为微薄——而这种贫穷不是必然性的。世界上最富裕国家的单位资本收入是最贫穷国家的二十多倍。所有国家都能够接触到大部分现代技术以及世界资本市场,我到处都在讲,如果参照它们掌握的土地和自然资源以及它们民众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差异的话,要解释单位资本收入为什么存在如此大的差异的确是不可能的。[9] 因此,如果不考虑这些国家统治无方的因素,实在是没有办法来解释它们为什么处于如此极端贫困的状态。很明显,统治失策与各个社会之间存在如此大的单位资本收入差距的现象,仅仅在所谓国家之间交易成本的差异问题上是不能够得到很好解释的:穷国和富国的人一样似乎都会在谈判问题上争论不休的。当那些制造先进技术机器的公司急于要将其产品卖到世界各地时,而且当无数的投资管理者为了更高的风险调整回报而急于将资本输出到各个地方时,为什么现代体制下的互利交易不能够根除国家之间单位资本收入如此庞大的差异呢?在可使它们生产能力更强的技术和资本都可以获得的情况下,是何种交易成本如此之高以致使世界上绝大部分人生活在贫困状态之下呢? 另外一个明显的无效结果——主要因为其他原因,我们很快会涉及——是霍布斯的无政府状态。为了解释无政府以及其他明显的无效结果,我们必须承认不是所有的交易或者互动——即使在完全理性的个人之间——都是自愿的。武力的黑暗面 正如个人常常可以通过自愿交换实现其利益一样,他们中的有些人有时也会通过威胁使用武力或者直接使用武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如果一个人拥有比他人多得多的权力,他也许更可能通过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而不是自愿交换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他可能毫不费力而不是花很大代价就能得到很多。就如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iling)所指出的:人类生产力的一个可悲性原理就是毁灭易于创造。积数年心血建造起的房子可能因为年轻人一盒火柴的代价就毁于一旦,伤害人的权力——毁灭别人所珍视的东西,让别人承受痛苦与悲伤——也是一种谈判权力,它用起来不容易但是却被人们经常地用。讹诈、盘剥、绑架这些都是下层社会中的现象……这种权力构成人的活动以及肉体惩罚的基础,社会以其吓阻犯罪和违法行为……而上帝则以其强求人们去服从。[10]因此,理性的自利会使自愿交换变得互相都有好处,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它也会满足社会利益。但是,它也会引导人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去强迫他人。用杰克·赫什莱佛(Jack Hirshleifer)的话说,就是存在“武力的黑暗面”(a dark side of force)。[11] 当我们放弃所有的互动都是自愿的这个假设时,社会结果必然是有效的这个含义就不存在了。拥有权力的一方通过武力威胁或者使用权力能够得到收益,如果这样做的成本比他获得的收益要少得多的话。受害者的损失,以及即使这样的损失规模与拥有权力一方的收益相联系,也并不必然会对结果产生影响。小偷不需要关心他的盗窃所获会对受害者造成多大的损失,谋杀者也不会去只杀害那些想自杀的人。 同样,只有当某个政府能够比它的前任更有效地利用财产,或者只有通过税收能够聚集到更有用的钱财时,这个政府才会必然去霸占其臣民的财产。因此,当我们超越自愿交换及交易成本的分析方法,而在我们的分析中纳入通过运用强制性权力谋取收益的因素时,解释政府所做的好事与坏事就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了。 当我们把权力纳入到分析中时,我们可以很容易承认这样的事实,即政府的本性都是强迫性的。例如税收从概念本身讲就是强迫性的,每个政府都会利用税收资源。它们就如俗语所说的,和死亡一样是不可避免的东西。同样,我们也很能理解政府的警察力量握有枪支,或者政府控制的军队施行的令人敬畏的暴力和拥有的强制性武器,或者是政府有时介入的代价高昂的战争。当我们只是考虑自愿交换与交易成本问题时,政府的象征物使我们想到的是强有力的像狮子和老鹰这样的动物而不是收银机或者商店,这绝不是偶然的。强制对契约遵守是必要的 自愿交换与交易成本分析方法从其自身来说是不能解释某些好的结果的,即使这些好的结果发生在从社会意义上说是无效的市场环境下。有些交易本身是可以自我强制实施的。例如,如果交易在某一点上完成了,相关方的利益与常识一般就是要从买卖中获得收益。这种买卖甚至会发生在那些不需要共同文化或者制度帮助的相关方之间,就如自治的部落之间互相进行买卖一样,有时甚至也会发生在如政府禁止的黑市中。 其他的交易则不是自我强制实施的,只有在一个拥有强制力的第三方监督下此类交易才会出现。如果买方与卖方距离甚远,那么就会存在人们担心的货物运输的风险问题。当货物被订购后,在交易实现之前就必须投入生产。如果有保险机构,相关方就会即时付费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赔偿。不管什么时候当有期货交易时,即使是损失方也会希望去完成交易。当有借贷市场时,资本的借出是因为期望获得在约定的年份甚至几十年后得到回报。在所有这些例子中,除非相关方预期他们签署的契约能够实现,否则从交易中的所获是不可能实现的。借贷者——或者不管是谁,当他的借约需要在以后几天才能实现的时候,他总是承诺他将按时履行他的契约。但是,正如霍布斯所精辟指出的:“契约如果没有剑做保证等于是空言。”作为最后的措施,必须有一个强制性的第三方来保证契约的执行。 科斯谈判理论以及对谈判起限制作用的交易成本问题并不能解释强制契约执行的外部权力问题。它可以很容易扩展开来去解释为什么那些想签订需要第三方强制执行契约的人需要这样的强制性,以及为什么他们愿意为这种服务付费。但是,它还不能解释为什么强制性权力有时被用来强迫契约的执行以使市场运转得更好,以及被用来攫取市场中交易的商品这样的现象。 其他一些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试图利用自愿交换或者科斯谈判,并结合交易成本这些概念去理解政府、政治以及市场。[5]由于经济学学科是从亚当·斯密对市场的论述开始的,大部分经济分析都集中在对市场的论述上,因此,这种对政府的分析方法对经济学家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就是很自然的了。当经济学家把对自愿交换与市场的长久关注与对交易成本或者市场缺点问题的关注结合起来的时候,似乎就可以有一个普遍的既可以解释经济现象又可以解释政治现象的理论了。最近有许多研究本质上就是利用自愿交换或者科斯谈判(现在起我是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这两个词的)与交易成本方法来分析政府与政治的。这些研究有时互相之间差别很大(有些甚至根本就没有使用交易成本的概念),因此简要的概括还不能完全给它们理论正身。然而,将它们放在一起进行考虑是重要的,因为作为一个整体,它们提供了最好的我们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所述理论的代替理论。 科斯谈判和交易成本分析法中还有需要我们注意的地方,也就是交易成本有时可能是高得让人负担不起的。也就是说,交易成本如此之高,以致从交易中的所获远远被谈判的费用和其他交易成本所抵消。显然,这种交易是不会实现的。没有完成的交易也耗费了有价值的资源,因此,如果在界定经济效率过程中不计入这些因素,那显然是荒谬的。 支持交易成本分析法的有些学者进一步去论证社会中的个人与公司,在考虑到加于各方的交易成本因素后,将会成交所有对各方都有好处的买卖。如果买卖的交易成本超过买卖本身的所得,那么买卖双方就不会成交。因此,任何市场中出现的既有现状都是有效的。如果在计入交易成本因素后,出现对经济活动相关方更好的结果,那么产生好的结果的交易就会完成。所以,市场失灵这个词语其实是一个矛盾的形容法(oxymoron),而自由放任这个词则比那些自由至上主义者先前所认为的要好得多。尽管只有一小部分无政府主义者与资本主义者(anarchocapitalist)的思想家们对无政府这个问题阐述得很清楚,也就是说在逻辑上无政府状态是理想的状态。实际上,逻辑告诉我们,如果人们可以自由地交易或者不交易的话,我们会自动处于所有可能世界中的最有效状态中。 人们不应该忽视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看法的意义,因为它也有一些重要的含义。对此含义进行进一步的解释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及其他一些建立在贝克尔工作基础上的学者完成的。贝克尔强调——并且建立了一个理论结构——无效的政府项目一定也是政治上有害的:它们造成的过度负担意味着更多的损失,这些损失都要计入政治谈判中。由于更有效的再分配办法可以产生更少的损失,在政治交易决定中就会有更多的收入可以用来分享。有些集团可能拥有比其他集团更多的政治权力,从而会影响再分配的结果。不过,会有在帕累托有效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政策以获得合适的收入再分配结果的倾向。所以,我们注意到,至少大致上会有有效的再分配的。[6] 一些经济学家把这个观点更推进了一步。他们中有些人认为,交易成本不仅取决于技术,也取决于已有的制度。例如,计算机联网的销售网点体系的发明毫无疑问减少了一些交易成本。同样,美国买卖股票的交易成本可能由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这样的制度而减少了。承认交易成本取决于制度这一点,使我们突然对科斯阐述的放任自由或者无政府状态下的案例的含义的理解豁然开朗:就如某些人指出的,政府本身也是一种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可以确信的是,大部分人都同意,政府的有些活动至少可以比私人部门更有效地安排或者组织交易。科斯定理对政治也是适用的 这个发现使我们可以把自愿交换和交易成本分析方法运用到对那些为了有效政府政策而进行的政治力量分析中。政治系统中互利的谈判因此就会趋向带来有效的社会公共政策。实际上,根据某些研究,政治谈判带来帕累托有效的社会后果,或者至少大致上是社会有效的。如果选择了一个有效的政策,此后向任何更有效政策的改变必须要能带来净收益,这些净收益的一些分配应该让每个人都更好(或者至少让一些人更好而没有人因此变得更坏)。还有,如果有政策可以让每个人都过得更好,或者一些人过得更好而没有人因此过得更差,那么这样的政策就会被选择。[7]即使不考虑我们已经注意到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义政策,现状本身也会是有效的。我们仍然可以处在可能世界中的最有效状态。 某些先前提出这些观点的人不喜欢政府干预的自由放任主义者,他们怀着让人起敬的对知识的忠诚与信仰,按照他们关于政治系统中互利交易分析的逻辑,对政府选择的任何政策的效率都得出最有利的评估。其他使用自愿交换和交易成本方法分析的学者又太谨慎,以致不能得出无论是自由放任还是无政府结果,或者政治结果,必然是相当有效的结论。但是这只是他们科学上的慎重或者常识的标志,不是理论的逻辑。真正的逻辑必然具有我所描述的乐观的意义。为什么理论是乌托邦? 要发现互利的交易以及与其联系在一起的交易成本理论范式如何使我们解释好的社会结果,是并不困难的。当人们自愿进行交易时,如果没有欺骗或者错误,交易会使他们的收益更好。如果他们继续进行类似方式的交易,当然一定不要有欺骗或者错误,他们的利益是可以得到满足的。因此,不管我们是否谈论放任自由或者政治谈判问题,自愿交换和交易成本范式必然产生这样的假设,即社会有效的结果是可以获得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如果一种结果不是社会有效的——假使它不会对相关的人产生最大化的累积收益的话——那么一定存在能够使每个人产生更好结果的对有效结果的收益进行再分配的方法。除非交易成本超过收益,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会做出能够获得更有效收益结果的交易,当然这里的“更有效的”实际上并不是更有效的。 按照这种方法,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能排除掉“乐观先生”(Dr. Pangloss)Dr. Pangloss是伏尔泰《老实人》中的哲学家,此人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将臻于完善。——译者注的理由。如果你从科斯谈判和交易成本的假设开始,而且不犯错误的话,你必然回到这个结论上,也就是我们身在的或者致力于的社会平衡必然是或者至少大致是帕累托有效的。不管我们如何设想市场或者政治中的谈判引起的收入分配,当所有的谈判结束时,其结果导致社会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它不大可能在没有使某人变得更差的情况下使另外的人变得更好。这样,互利的交易就完成了。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为什么科斯谈判和交易成本分析方法并没有试图让自己去解释坏的结果的原因,即使这一派别的大部分经济学家远远不是乌托邦类型的。明显的社会无效结果 然而很显然,坏的事情常常发生,即使在理性的人中间也是如此。政府与政治显然也是一些荒谬的无效结果发生的原因。从前面所展示的逻辑来看,相信可代替理论的人会对我为什么如此确信存在荒谬的无效结果感到困惑。也许战争提供了最简单的帕累托无效结果的例子。当两个国家进行代价高昂的战争时,那么一定存在如果不发生战争会对双方都很有利的情况,例如,它们互相遵守协定就可以做到这一点。[8] 另外一个可代替理论所不能解释的很明显的坏的事情是,为什么有些国家总是那么穷——其收入极为微薄——而这种贫穷不是必然性的。世界上最富裕国家的单位资本收入是最贫穷国家的二十多倍。所有国家都能够接触到大部分现代技术以及世界资本市场,我到处都在讲,如果参照它们掌握的土地和自然资源以及它们民众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差异的话,要解释单位资本收入为什么存在如此大的差异的确是不可能的。[9] 因此,如果不考虑这些国家统治无方的因素,实在是没有办法来解释它们为什么处于如此极端贫困的状态。很明显,统治失策与各个社会之间存在如此大的单位资本收入差距的现象,仅仅在所谓国家之间交易成本的差异问题上是不能够得到很好解释的:穷国和富国的人一样似乎都会在谈判问题上争论不休的。当那些制造先进技术机器的公司急于要将其产品卖到世界各地时,而且当无数的投资管理者为了更高的风险调整回报而急于将资本输出到各个地方时,为什么现代体制下的互利交易不能够根除国家之间单位资本收入如此庞大的差异呢?在可使它们生产能力更强的技术和资本都可以获得的情况下,是何种交易成本如此之高以致使世界上绝大部分人生活在贫困状态之下呢? 另外一个明显的无效结果——主要因为其他原因,我们很快会涉及——是霍布斯的无政府状态。为了解释无政府以及其他明显的无效结果,我们必须承认不是所有的交易或者互动——即使在完全理性的个人之间——都是自愿的。武力的黑暗面 正如个人常常可以通过自愿交换实现其利益一样,他们中的有些人有时也会通过威胁使用武力或者直接使用武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如果一个人拥有比他人多得多的权力,他也许更可能通过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而不是自愿交换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他可能毫不费力而不是花很大代价就能得到很多。就如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iling)所指出的:人类生产力的一个可悲性原理就是毁灭易于创造。积数年心血建造起的房子可能因为年轻人一盒火柴的代价就毁于一旦,伤害人的权力——毁灭别人所珍视的东西,让别人承受痛苦与悲伤——也是一种谈判权力,它用起来不容易但是却被人们经常地用。讹诈、盘剥、绑架这些都是下层社会中的现象……这种权力构成人的活动以及肉体惩罚的基础,社会以其吓阻犯罪和违法行为……而上帝则以其强求人们去服从。[10]因此,理性的自利会使自愿交换变得互相都有好处,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它也会满足社会利益。但是,它也会引导人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去强迫他人。用杰克·赫什莱佛(Jack Hirshleifer)的话说,就是存在“武力的黑暗面”(a dark side of force)。[11] 当我们放弃所有的互动都是自愿的这个假设时,社会结果必然是有效的这个含义就不存在了。拥有权力的一方通过武力威胁或者使用权力能够得到收益,如果这样做的成本比他获得的收益要少得多的话。受害者的损失,以及即使这样的损失规模与拥有权力一方的收益相联系,也并不必然会对结果产生影响。小偷不需要关心他的盗窃所获会对受害者造成多大的损失,谋杀者也不会去只杀害那些想自杀的人。 同样,只有当某个政府能够比它的前任更有效地利用财产,或者只有通过税收能够聚集到更有用的钱财时,这个政府才会必然去霸占其臣民的财产。因此,当我们超越自愿交换及交易成本的分析方法,而在我们的分析中纳入通过运用强制性权力谋取收益的因素时,解释政府所做的好事与坏事就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了。 当我们把权力纳入到分析中时,我们可以很容易承认这样的事实,即政府的本性都是强迫性的。例如税收从概念本身讲就是强迫性的,每个政府都会利用税收资源。它们就如俗语所说的,和死亡一样是不可避免的东西。同样,我们也很能理解政府的警察力量握有枪支,或者政府控制的军队施行的令人敬畏的暴力和拥有的强制性武器,或者是政府有时介入的代价高昂的战争。当我们只是考虑自愿交换与交易成本问题时,政府的象征物使我们想到的是强有力的像狮子和老鹰这样的动物而不是收银机或者商店,这绝不是偶然的。强制对契约遵守是必要的 自愿交换与交易成本分析方法从其自身来说是不能解释某些好的结果的,即使这些好的结果发生在从社会意义上说是无效的市场环境下。有些交易本身是可以自我强制实施的。例如,如果交易在某一点上完成了,相关方的利益与常识一般就是要从买卖中获得收益。这种买卖甚至会发生在那些不需要共同文化或者制度帮助的相关方之间,就如自治的部落之间互相进行买卖一样,有时甚至也会发生在如政府禁止的黑市中。 其他的交易则不是自我强制实施的,只有在一个拥有强制力的第三方监督下此类交易才会出现。如果买方与卖方距离甚远,那么就会存在人们担心的货物运输的风险问题。当货物被订购后,在交易实现之前就必须投入生产。如果有保险机构,相关方就会即时付费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赔偿。不管什么时候当有期货交易时,即使是损失方也会希望去完成交易。当有借贷市场时,资本的借出是因为期望获得在约定的年份甚至几十年后得到回报。在所有这些例子中,除非相关方预期他们签署的契约能够实现,否则从交易中的所获是不可能实现的。借贷者——或者不管是谁,当他的借约需要在以后几天才能实现的时候,他总是承诺他将按时履行他的契约。但是,正如霍布斯所精辟指出的:“契约如果没有剑做保证等于是空言。”作为最后的措施,必须有一个强制性的第三方来保证契约的执行。 科斯谈判理论以及对谈判起限制作用的交易成本问题并不能解释强制契约执行的外部权力问题。它可以很容易扩展开来去解释为什么那些想签订需要第三方强制执行契约的人需要这样的强制性,以及为什么他们愿意为这种服务付费。但是,它还不能解释为什么强制性权力有时被用来强迫契约的执行以使市场运转得更好,以及被用来攫取市场中交易的商品这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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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繁荣》其他试读目录

• 强化市场型政府乃经济发展之根本
• 查尔斯·卡德韦尔序
• 前言
• 权力问题:政治学的圣杯
• 罪犯的比喻
• 固定活动范围的匪帮
• 历史事实
• 奢侈的消费
• 专制统治与大多数人统治的比较
• 更具共容利益观的大多数
• 其他的一些含义
• 流动的匪帮为什么损害繁荣
• “国王万岁”
• 匪帮的终结
• 民主的自发产生
• 代议制政府的财产和契约权利制度
• 持久的民主意味着持久的财产和契约权利
• 注 释
• 供代替的原生理论
• 互利交易的起点
• 交易成本
• 市场失灵
• 科斯定理
• 对科斯理论的概括 [当前]
• 无政府社会
• 对理论的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