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繁荣固定活动范围的匪帮_权力与繁荣固定活动范围的匪帮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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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繁荣——固定活动范围的匪帮

我们使用一个关于中国军阀的故事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4]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很大程度是由许多军阀控制着。这些军阀带着自己的武装占山为王,为自己的利益强取豪夺。例如,冯玉祥就动用自己的军队镇压当地的盗贼,并击败当地颇有影响的叫“白狼”的匪帮。很明显,在冯控制的地盘中的老百姓都希望他能一直作为军阀呆在那里。冯玉祥是中国现代著名爱国将领,由于对中国历史的不熟悉,使作者在这里对其可能有偏见性的描述。——译者注 初看上去这样的形势很奇怪:为什么那些有固定活动范围的军阀会一直采取只有流动匪帮才会使用的强取豪夺行为呢?军阀们并不寻求正当性,他们的豪夺行为与流动的匪帮截然不同,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靠征收持久的保护税而不是偶尔的劫掠。 有个很好的理由可以解释老百姓这样的偏好。在混乱的情况下,产出会很少,因而就无可盘剥了。如果一个流动的匪帮头目发现哪怕很少的劫掠物都足以使其占领一块地盘,并将其他匪帮赶出这块地盘,那么他就能够控制那块地盘的犯罪活动,他因此就成了固定的匪帮了。这种对犯罪活动控制的好处,并不主要是他因此就可以垄断其他匪帮先前在这块地盘上攫取的收益,而在于使其可以控制这块地盘上的共容利益,这和我们在上一节里谈到的黑手党家族的活动是一样的。他的确比黑手党家族具有更大的共容利益,因为控制混乱地盘的匪帮头目在课税问题上不存在与政府的竞争,也就是说,他是那块混乱地盘上的惟一的课税者或者“行窃者”。 对盗窃活动的垄断,会对激励因素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我们已经看到,在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中,单个罪犯只有狭隘的或者微不足道的利益,理性地讲,他意识不到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为这种程度相对来说太小了。这种反常的刺激因素会使混乱状态变得更糟。一个固定匪帮头目的共容利益观,会使它持续打击其他犯罪活动,阻止外来的征税者,从而使其行为截然不同。 首先,他会减少其攫取的份额。就如我们所看到的,在很多人中只有一个罪犯,则他会倾力进行盗窃活动,相反,对一个地盘行使持续控制的固定匪帮,则尽力确保普通人能够从事生产活动的动力,以及进行相互有利的贸易活动。普通人创造的收益越多,那么他们能够攫取的好处就越多。一个稳定的定居的匪帮,总是攫取普通人产出的一小部分作为其稳定的税源,保持普通人进行生产活动的动力。如果他把自己的窃税率从95%降低到90%,那么他就增加了其臣民生产和贸易的税后所得,这样就可能更大规模地增加产出和税收所得。[5] 固定的匪帮会从减少窃税率中持续得到收益,当然,窃税率会减少到他从更大的产量上窃税的所得正好被他的所失(得到更少的产出份额)所抵消的那个点为止。这样,他就处于最大化的窃税率上。[6]如果固定的匪帮将税率从51%降到50%,因此他管理领地的产出从98%增加到100%,那么他将会得到他的最大化税收所得:他将得到增加后的50%的产量,这个产量正好大致被减少的总产量中他的份额所抵消。也就是说,这个固定的匪帮由于他对犯罪和税收的垄断,[7]在他管理的领地上他有共容利益去考虑不采取掠夺性行为,因为他要承担由于他的掠夺性行为而带来的社会损失的份额。如果上面例子中的匪帮首领将他的税率从50%往上增加,那么他会承担因为更高的掠夺性税率带来的生产激励因素的错乱所引起的社会损失或者沉重的损失,从而使他不足以获得更多的收益。一般来说,在任何给定的掠夺性税率上损失得越多,匪帮首领所采取的最大化的窃税率就越小。[8]尽管损失沉重以及匪帮采取的税率各不相同——匪帮的税率因为具体环境而不同——但是每个匪帮首领都有自己的一个永远低于100%的窃税率(有时可能还会更低)以最大限度地扩大自己的所得。匪帮对其所偷窃的人的恩惠 共容利益影响固定匪帮首领动机的第二种办法是使其趋于为其统治的领地及那些纳税人提供公共物品。他用他自己控制的并且完全可以用于自己享乐的收入来为其领地提供公共物品,看起来这的确是矛盾的。我们知道,一种公共物品可以惠及某一个地方或者某个集团中所有人,许多公共物品,例如防洪、打击犯罪的警察力量以及限制传染性疾病的扩散,都可以使社会的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由于在最优窃税率的情况下,[9]固定匪帮首领可以获得其领地产量增长所带来的更多收益,因此他可以受到激励,去将他控制的资源投资于加强生产能力的公共物品供应上,直到他花在公共物品供应上的所有钱相当于他从产量增加中获得的最大收益为止。[10]因此,如果一个固定匪帮首领的最优窃税率是50%的话,他会一直供应公共物品,直到最后一个美元的钱投到公共物品供应上可以增加其领地中产出2个美元的时候为止(因为那样他可以得到一个美元的回报)。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讲,如果固定的匪帮首领得到的任何增加了的产量为S的话,那么他将通过把自己控制的资源用于公共物品生产上,直到其领地的产出增加1/S以使自己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益为止。读者如果想要知道这个看法的数学与几何学的证明,可以参考我和麦圭尔(Martin McGuire)合写的《专制与大多数人统治的经济学分析》一文。[11]专制的起源 简单地说,匪帮首领如果强大到可以稳定地占有一块领地并控制那里的偷窃行为的话,那么他在其领地上就有共容利益。这种共容利益使他限制和调节他的窃税率,并且会把他控制的一部分资源用于公共物品的供应上,当然,在匪帮首领控制领地上的受害者从公共物品供应中所得的好处不能多于匪帮首领自己所得的好处。由于对匪帮首领来说,这些受害者是其税收报偿的来源,所以他会保护他的臣民免遭谋杀或者肉体上的伤害。因为其臣民的偷盗行为以及自己采取措施防止偷盗行为的发生都会减少其总的收入,他可以把自己控制的一部分资源用于阻止其臣民中的犯罪行为以及提供其他公共物品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拥有足够能力控制其领地的匪帮首领有强烈的动机成为一个头戴皇冠、能够安居乐业的供应公共物品的专制者。 一般而言,由于一大帮有足够能力组织大规模暴力的人的理性自利因素,为这一大帮人利益服务的政府因而就会产生。这些暴力团伙一般不愿意把自己称为匪帮,相反,他们总是给自己及其继任者以吹捧性的称号。他们有时甚至声称是基于神授权利而统治的。由于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的,那些处于统治地位的王朝当然把其解释为是基于高尚的动机而不是自利的因素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专制者总声称是他们的臣民希望其来统治,这种说法因此滋生了一种错误的假设,认为政府的出现总是由于臣民自愿选择的结果。 一旦我们理解了当匪帮安定下来并牢固地控制一块领地后其动机的微妙变化,我们就知道为什么匪帮的臣民——即使匪帮首领年复一年地从他们身上榨取油水——也宁愿需要一个固定的匪帮而不是间或窃取他们的流动匪帮来统治。流动的匪帮意味着无政府状态,而用政府来取代无政府状态就会带来产量的巨大增加。一个固定匪帮统治下的臣民会获得增加的那部分不需要纳税的收益。事情的逻辑——以及历史上的信息和最近的观察——表明,固定匪帮持续的剥夺行为要比无政府状态更好。 由此而来的是,我们熟悉的关于掠夺性国家的比喻就是不充分的,即使对那些完全由自私自利的领导人控制的专制国家来说也是如此。就如我们前面所看到的,一个固定匪帮在他控制的土地上有自己共容利益,因此愿意提供国内秩序与其他公共物品。所以,他不是一匹捕食鹿的狼,而是一个要确保其所养的奶牛能够得到护养的牧场主。除非考虑到固定匪帮在获取最大化窃税的激励下提供公共物品的动机因素,否则关于专制国家的比喻或者模型就是不正确的。 我们使用一个关于中国军阀的故事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4]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很大程度是由许多军阀控制着。这些军阀带着自己的武装占山为王,为自己的利益强取豪夺。例如,冯玉祥就动用自己的军队镇压当地的盗贼,并击败当地颇有影响的叫“白狼”的匪帮。很明显,在冯控制的地盘中的老百姓都希望他能一直作为军阀呆在那里。冯玉祥是中国现代著名爱国将领,由于对中国历史的不熟悉,使作者在这里对其可能有偏见性的描述。——译者注 初看上去这样的形势很奇怪:为什么那些有固定活动范围的军阀会一直采取只有流动匪帮才会使用的强取豪夺行为呢?军阀们并不寻求正当性,他们的豪夺行为与流动的匪帮截然不同,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靠征收持久的保护税而不是偶尔的劫掠。 有个很好的理由可以解释老百姓这样的偏好。在混乱的情况下,产出会很少,因而就无可盘剥了。如果一个流动的匪帮头目发现哪怕很少的劫掠物都足以使其占领一块地盘,并将其他匪帮赶出这块地盘,那么他就能够控制那块地盘的犯罪活动,他因此就成了固定的匪帮了。这种对犯罪活动控制的好处,并不主要是他因此就可以垄断其他匪帮先前在这块地盘上攫取的收益,而在于使其可以控制这块地盘上的共容利益,这和我们在上一节里谈到的黑手党家族的活动是一样的。他的确比黑手党家族具有更大的共容利益,因为控制混乱地盘的匪帮头目在课税问题上不存在与政府的竞争,也就是说,他是那块混乱地盘上的惟一的课税者或者“行窃者”。 对盗窃活动的垄断,会对激励因素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我们已经看到,在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中,单个罪犯只有狭隘的或者微不足道的利益,理性地讲,他意识不到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为这种程度相对来说太小了。这种反常的刺激因素会使混乱状态变得更糟。一个固定匪帮头目的共容利益观,会使它持续打击其他犯罪活动,阻止外来的征税者,从而使其行为截然不同。 首先,他会减少其攫取的份额。就如我们所看到的,在很多人中只有一个罪犯,则他会倾力进行盗窃活动,相反,对一个地盘行使持续控制的固定匪帮,则尽力确保普通人能够从事生产活动的动力,以及进行相互有利的贸易活动。普通人创造的收益越多,那么他们能够攫取的好处就越多。一个稳定的定居的匪帮,总是攫取普通人产出的一小部分作为其稳定的税源,保持普通人进行生产活动的动力。如果他把自己的窃税率从95%降低到90%,那么他就增加了其臣民生产和贸易的税后所得,这样就可能更大规模地增加产出和税收所得。[5] 固定的匪帮会从减少窃税率中持续得到收益,当然,窃税率会减少到他从更大的产量上窃税的所得正好被他的所失(得到更少的产出份额)所抵消的那个点为止。这样,他就处于最大化的窃税率上。[6]如果固定的匪帮将税率从51%降到50%,因此他管理领地的产出从98%增加到100%,那么他将会得到他的最大化税收所得:他将得到增加后的50%的产量,这个产量正好大致被减少的总产量中他的份额所抵消。也就是说,这个固定的匪帮由于他对犯罪和税收的垄断,[7]在他管理的领地上他有共容利益去考虑不采取掠夺性行为,因为他要承担由于他的掠夺性行为而带来的社会损失的份额。如果上面例子中的匪帮首领将他的税率从50%往上增加,那么他会承担因为更高的掠夺性税率带来的生产激励因素的错乱所引起的社会损失或者沉重的损失,从而使他不足以获得更多的收益。一般来说,在任何给定的掠夺性税率上损失得越多,匪帮首领所采取的最大化的窃税率就越小。[8]尽管损失沉重以及匪帮采取的税率各不相同——匪帮的税率因为具体环境而不同——但是每个匪帮首领都有自己的一个永远低于100%的窃税率(有时可能还会更低)以最大限度地扩大自己的所得。匪帮对其所偷窃的人的恩惠 共容利益影响固定匪帮首领动机的第二种办法是使其趋于为其统治的领地及那些纳税人提供公共物品。他用他自己控制的并且完全可以用于自己享乐的收入来为其领地提供公共物品,看起来这的确是矛盾的。我们知道,一种公共物品可以惠及某一个地方或者某个集团中所有人,许多公共物品,例如防洪、打击犯罪的警察力量以及限制传染性疾病的扩散,都可以使社会的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由于在最优窃税率的情况下,[9]固定匪帮首领可以获得其领地产量增长所带来的更多收益,因此他可以受到激励,去将他控制的资源投资于加强生产能力的公共物品供应上,直到他花在公共物品供应上的所有钱相当于他从产量增加中获得的最大收益为止。[10]因此,如果一个固定匪帮首领的最优窃税率是50%的话,他会一直供应公共物品,直到最后一个美元的钱投到公共物品供应上可以增加其领地中产出2个美元的时候为止(因为那样他可以得到一个美元的回报)。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讲,如果固定的匪帮首领得到的任何增加了的产量为S的话,那么他将通过把自己控制的资源用于公共物品生产上,直到其领地的产出增加1/S以使自己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益为止。读者如果想要知道这个看法的数学与几何学的证明,可以参考我和麦圭尔(Martin McGuire)合写的《专制与大多数人统治的经济学分析》一文。[11]专制的起源 简单地说,匪帮首领如果强大到可以稳定地占有一块领地并控制那里的偷窃行为的话,那么他在其领地上就有共容利益。这种共容利益使他限制和调节他的窃税率,并且会把他控制的一部分资源用于公共物品的供应上,当然,在匪帮首领控制领地上的受害者从公共物品供应中所得的好处不能多于匪帮首领自己所得的好处。由于对匪帮首领来说,这些受害者是其税收报偿的来源,所以他会保护他的臣民免遭谋杀或者肉体上的伤害。因为其臣民的偷盗行为以及自己采取措施防止偷盗行为的发生都会减少其总的收入,他可以把自己控制的一部分资源用于阻止其臣民中的犯罪行为以及提供其他公共物品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拥有足够能力控制其领地的匪帮首领有强烈的动机成为一个头戴皇冠、能够安居乐业的供应公共物品的专制者。 一般而言,由于一大帮有足够能力组织大规模暴力的人的理性自利因素,为这一大帮人利益服务的政府因而就会产生。这些暴力团伙一般不愿意把自己称为匪帮,相反,他们总是给自己及其继任者以吹捧性的称号。他们有时甚至声称是基于神授权利而统治的。由于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的,那些处于统治地位的王朝当然把其解释为是基于高尚的动机而不是自利的因素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专制者总声称是他们的臣民希望其来统治,这种说法因此滋生了一种错误的假设,认为政府的出现总是由于臣民自愿选择的结果。 一旦我们理解了当匪帮安定下来并牢固地控制一块领地后其动机的微妙变化,我们就知道为什么匪帮的臣民——即使匪帮首领年复一年地从他们身上榨取油水——也宁愿需要一个固定的匪帮而不是间或窃取他们的流动匪帮来统治。流动的匪帮意味着无政府状态,而用政府来取代无政府状态就会带来产量的巨大增加。一个固定匪帮统治下的臣民会获得增加的那部分不需要纳税的收益。事情的逻辑——以及历史上的信息和最近的观察——表明,固定匪帮持续的剥夺行为要比无政府状态更好。 由此而来的是,我们熟悉的关于掠夺性国家的比喻就是不充分的,即使对那些完全由自私自利的领导人控制的专制国家来说也是如此。就如我们前面所看到的,一个固定匪帮在他控制的土地上有自己共容利益,因此愿意提供国内秩序与其他公共物品。所以,他不是一匹捕食鹿的狼,而是一个要确保其所养的奶牛能够得到护养的牧场主。除非考虑到固定匪帮在获取最大化窃税的激励下提供公共物品的动机因素,否则关于专制国家的比喻或者模型就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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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繁荣》其他试读目录

• 强化市场型政府乃经济发展之根本
• 查尔斯·卡德韦尔序
• 前言
• 权力问题:政治学的圣杯
• 罪犯的比喻
• 固定活动范围的匪帮 [当前]
• 历史事实
• 奢侈的消费
• 专制统治与大多数人统治的比较
• 更具共容利益观的大多数
• 其他的一些含义
• 流动的匪帮为什么损害繁荣
• “国王万岁”
• 匪帮的终结
• 民主的自发产生
• 代议制政府的财产和契约权利制度
• 持久的民主意味着持久的财产和契约权利
• 注 释
• 供代替的原生理论
• 互利交易的起点
• 交易成本
• 市场失灵
• 科斯定理
• 对科斯理论的概括
• 无政府社会
• 对理论的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