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26年,毛泽东就写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当时正处于大革命时期,阶级分析的目的是分清敌、我、友,以便明确在革命中“团结谁,依靠谁,打击谁”。阶级划分的标准是“经济地位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这是一种政治、经济的二元标准,但实际上还是以“对于革命的态度”即政治标准为主。毛泽东这篇著名的文章指出中国革命最广大、最忠实的同盟军是农民。从而为“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后来又颁发了一些补充决定,将当时中国社会的阶级成分划为地主、资本家、开明绅士、富农、中农、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宗教职业者、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贫农、工人、贫民等13种。 随着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1956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指出国内主要矛盾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但是,“八大”路线并没有全面实施。1957年9月的八届三中全会,毛泽东提出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1958年5月的八大二次会议又提出“两个剥削阶级和两个劳动阶级”。两个剥削阶级是:反对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民族资产阶级和它的知识分子。两个劳动阶级是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1962年9 月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又进一步强调阶级斗争,提出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到文化大革命,又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把阶级斗争强调到极点。 在长达20多年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下,中国的社会阶级分层还是沿用毛泽东1926年的中国社会阶级分析那种敌我分明的思想。由于农村的土地改革和城市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从经济上消灭了阶级,但却更强化了政治上的“阶级”(这里打引号是因为在马克思那里阶级本来是一个经济范畴)。政治上划分“阶级”的标准就是对“革命的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革命时期已经过去了,却还把革命时期划分的敌、我、友作为一种身份固定下来,并给以敌、我、友的政治待遇。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强(现为清华大学教授)认为,在中国的环境下,社会分层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政治分层,另一种是经济分层。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9年改革开放之前,在经济上,基本上还是平均主义占上风的,但政治上不平等、政治歧视程度是相当高的[9]。李强这里说的经济分层是指因财产收入等方面的差异而造成社会经济地位高低不同的情况。改革前的政治分层是根据人们的家庭出身、政治面貌、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将人们分为高低不同的群体。不过,改革前“平均主义占上风”只是在同一群体内部的收入分配,而在城乡之间,高级领导干部和劳动者之间,就没有什么平均主义可言。 改革前,由于权力至上,权力、收入、声望三合一,有了权力同时就有了其他二者。改革以后,三者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分离。 改革以前的政治分层并不是权力分层。当时在舆论上政治地位高的人(如贫农、工人)在资源分配方面并没有权力。那时的政治分层主要是革命以前的“敌、我、友”的一种身份的确定。地主没有土地,资本家没有资本。这种身份确定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上的客观评价标准, 而是政权给予的一种政治评价。这种评价在某种程度上与被评价者个人行为没有多大关系(个人表现再好也无法摆脱这种身份,尽管有“重在表现”的说法)。当然,这是指“家庭出身”这种身份,而“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的身份是与个人行为有关系的。但是,后三种身份也只是根据某一次政治运动中的言行确定下来的,一经确定以后,几乎是终身不变。这种政治分层的结果,将那些处于不利政治地位的人们,死死地钉在较低的社会地位上,失去了向高一层次流动的机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认识发生了重大改变。在1978年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将知识分子确认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接着,在农村给那些被定为地主、富农分子的社会成员摘去了“帽子”,在城市恢复了原工商业者的劳动者身份。这样,我国的社会结构就划分为“两阶级一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显然,“两阶级一阶层”不能够反映改革开放多年以后的社会状况。 社会分层标准应当与那个社会的价值体系相一致,也是那个社会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的社会分层标准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体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代替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社会分层的出发点,再不是过去那种分清“敌、我、友”的问题,不再把政治态度和思想观念作为划分阶级的根据。 那么,改革以后的社会分层的标准是什么呢?既然是市场经济社会,就得按市场经济的通用标准来分层。目前,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学者当中,比较通行的还是三分法,即权力、财富,声望。上述美国社会学家丹尼斯·吉尔伯特和约瑟夫·A·卡尔用九个变量也没有脱离三分法的基本原则,却显得繁琐。不过,中国还不是一个标准的市场经济国家,还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所以,现在的分层标准应当有过渡特征。李强教授提出了不同于麦克斯·韦伯的三分法,即政治分层、经济分层、身份分层。这种说法带有一定的过渡性质。他认为政治分层是计划经济的残余的看法是对的,不过,他认为将来主要是经济分层的说法值得商榷。今后,即使是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权力层次还是存在的,声望也会有高低不同。此外,他说的身份是一种现实的存在,如户籍身份、干部身份、工人身份等,但是,随着城市化的进展和干部聘任制度的改革,这些身份将来会融化在职业之中,而职业是声望调查的重要依据。所以,我觉得还是用权力、财富、声望来作为分层的标准比较好。不过,采用三分法时要考虑中国社会的过渡特征。 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隆重推出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这本书提出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占有状况作为划分阶层的标准。他们依据对上述三种资源的占有多少,将社会人群分为5个等级,在这5个等级中再按职业分为10个阶层。看来,他们分层的标准还没有摆脱西方学者的三分法的影响。他们的组织资源近似于西方学者的权力,经济资源近似于西方学者的财富,他们把西方学者的声望改为文化资源。当今中国,文化资源对一个人的声望影响最大。在“三分法”中,每一种因素的占有情况如何量化,每一种因素的量化数据再以什么样的权数组合成不同阶层的量化指标,这是一个很困难的任务,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我个人势单力薄,没能解决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在这方面也没有做什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