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想来自于)将对一门艺术的领悟联系并应用到另一门艺术中,历经若干次这样的经历而有所悟,脑海里自然就孕育出了(新思想)。 —弗朗西斯·培根(1605),《学术的进展(全二卷)》卷二 第10章 很少有工程师和创作者……能够通过探讨对方的专业领域而互有所得。我的建议是,他们可以相互探讨设计……(然后)彼此分享在这种专业的创造性设计过程中的经验。 —赫伯特·西蒙(1969),《the Sciences of the Artificial》 培根所言是否正确 弗朗西斯·培根爵士的假设正是我们所面临的挑战。设计过程本身是否存在那些适用于广泛设计载体的不变的属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在一个设计载体中,设计人员就可能在攻克该载体特有的困难的过程中积累经验,从而具有比其他人对一些原则的更为清晰的理解。此外,某些载体比其他载体拥有更长远的设计及元设计(即设计之设计)的历史,比如建筑。如果这些都是正确的,并且培根的结论正确,那么不同载体中的设计人员就可以通过比较自己的经验与见解而在他们自己所处的技艺领域中学到新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