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在什么情况下能给我们带来好处 大学的经济学课程让我们重温了童年的游戏规则:如果我比你还喜欢你的某件物品,我们之间就有了商品交换的利益驱动。把这个道理放到各国之间,就是相对优势论。一个国家可以用它大量拥有的东西去换取它没有的东西。哈得孙湾的克里族印第安人有大量的海狸皮,但是他们没有毛毯、水壶、步枪和白兰地酒,当然在白人到来之前他们还不知道步枪和白兰地有什么用。海狸皮在欧洲行情紧俏,这种洲际贸易的利润潜能巨大。 如果贸易像教科书上说的那样,只是简单的互通有无,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在现实生活里,事情可没有那么简单。我们三位主人公可是历尽艰辛。要建立一条直达印第安人的新航线,风险重重,不但钱包要冒风险,随时连性命都可能搭上。他们要冒着严寒,在哈得孙湾周围设立贸易网点,还要留在这些网点里做生意。他们要探索内陆地区,和印第安人接上头。打开沟通的渠道后,他们还要维持渠道畅通,他们得让印第安人相信他们不怀恶意,赢得对方信任。他们要做“市场研究”,弄明白印第安人想用皮毛来换取什么。最重要的是,他们要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贸易环境,这就必须制定法律、秩序,有必要时,还要诉诸武力。 换句话说,贸易还没开始,他们在贸易基础设施上的投资就开始了,他们要投资在运输、物流、通信、信任、法律、秩序及合同之上。我们的“探险商人”要承担政府职能,否则,贸易就无法进行。 在重商时代,君王和私人企业之间的交易大体如此:私人企业先出资兴建必需的社会基础设施,得到的是随后的贸易垄断利润。大家对这种交换条件心知肚明,有时候甚至白纸黑字记录下来,毫不含糊。早在 1468年,葡萄牙国王就将和非洲的 年贸易垄断权赐给了费尔南 •戈麦斯( Fern.o Gomes),条件是要他每年沿着海岸线往南探索 100里格(相当于 300多英里)。1680年,在英国,有人对皇家非洲公司的奴隶贸易垄断地位提出了挑战,该公司的支持者毫不含糊地用公司承担的公共职能来为它辩护:贩卖奴隶的生意要顺利进行,就必须在西非海岸一路兴建堡垒,兴建堡垒耗资巨大,除了该公司没有别的商人有足够的财力独自承担;该公司还要抵御别国对贸易的攻击;堡垒、战舰的维修都不能假手于人;别的奴隶贩子得罪了当地统治者,因为他们要将包括当地黑人显贵在内的所有人都变成奴隶等。可惜的是,就算是理由充分,在 1698年,垄断权还是被没收了。奴隶贸易是暴利行业,利润巨大,一家公司很难长期独占。 哈得孙湾公司的竞争对手指控它向印第安人收购海狸皮时给的价钱过低,哈得孙湾公司反驳说北美的荒郊行商条件险恶,低价格是合理的。该公司也承认,印第安人买英国商品付的是高价,他们的皮毛得到的是低价。但是,在世界各地,“文明商人和无知、没有独立能力的部落”打交道时,都这么做。“我们毕竟是在偏僻的洪荒之地,我们的生命、肢体和财物都冒着极大风险,这需要巨额利润来补偿”。 要贸易顺利进行,必须有人承担起维持和平、安全,制定健全法律和监管制度的重任。重商主义时期的资本主义和后来版本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个重任落到了私人企业身上。由于本身实力不足,或者是其他国家价格上的竞争过于咄咄逼人,当私人企业无法承担此重任时,君主就要出面干涉。在 18 7年,加拿大众议院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废除哈得孙湾公司的特权会有什么后果?一位备受尊重,曾经就任该公司董事的政治家给了一个简单的回答:只要加拿大愿意承担治理该地区(哈得孙湾公司要让出来的地区)的费用,包括在该地区建立一支精良的警察队伍防止外来竞争进入皮毛贸易,应该没有什么严重后果。失去垄断权对该公司来说虽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它做生意必需的社会设施从此由加拿大政府提供,不用它自己掏腰包了,这样算下来,还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 18 8年,印度暴动以后,东印度公司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直接从伦敦来的殖民统治,这是这种转型的另一个例子。当私人公司不再胜任,君主就要挺身而出,把权力接管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