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能通过翻译与中国的读者们见面,我感到十分荣幸。我希望你们能与我一同分享和欣赏人权历史上那个翻天覆地的时代带来的激动--所有欧洲人对社会阶层地位及"君权神授"的假设都被一个概念粉碎,那便是:"权力应该属于人民,并由人民的代表去行使(而不是由一个封建国王)。"对查理一世的审判和行刑对英国、欧洲以及北美殖民地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王公贵族来说,这是一场不亚于9·11的恐怖主义暴行--时至今日,仍然有一些历史学家倾向于这样看。但,它越来越被认为是人权历史上的淬火时刻:那是一场转折的开始,一个社会终于由那些凭能力取得权力的人来管理,而不是交给世袭得来地位或财富的人。现在人们已经达成共识:法律不屈从于任何人;"不管你有多高高在上,法律在你之上。" 正因为此,对查理一世的审判理应在世界历史和法律史中占据一席之地。英国的内战,虽然是因宗教争端而起,却是那些对抗专制国王以把握自己命运的人赢得的一场胜利。因为查理一世并不打算妥协,他们不得不比开始时预想的走得更远些。最终,他们在争论中一步步废除了国王及其星室法庭,清除了由世袭贵族把持的上议院,引进独立的司法,允许新闻自由以及一定程度的宗教宽容。早期的社会主义思想--"平等派",甚至温斯坦利的"掘地派"运动中基本的乡村共产主义思想事实上都从这些争论中得到了鼓励。这些改革,即便没使英国的社会阶层天翻地覆,也已经使它严重左倾。然而这些改革仍不牢固,直到那个发誓要扭转乾坤的国王被审判而后处死。虽然对国王的行刑在后来被认为是一个错误,国王本人也被塑造成"神圣的烈士",这对那些感性而仍残留奴性的英国人起到了巨大的宣传效果,促使他们迎回了他的儿子。但是行刑显示了在这片土地上,即使是最强权的人也必须向法律低头。共和政体在克伦威尔死后失去了方向,然而它在政治思想和摧毁专制上的进步却从没有完全失去。那些因为正确的理由而站在历史"错误"一边的人们可以感到欣慰,正如约翰·李尔本所说: 我们的事业和信条有其天赋的真理之光,在人们的共识中更会大放光芒。虽然我们失败了,真理仍将成功,而我们的后代会收获到我们努力的成果。 这是第一部讲述约翰·库克生平的书,这个格外勇敢和聪明的清教徒后来成了奥利弗·克伦威尔重用的律师。本书再现了当时的情景:当内战的政治成果经受着危险,英格兰被保皇党的入侵所威胁,库克找到一个审判国王的办法。这个办法在近代被重新用于审判像皮诺切特、卡拉季奇和查尔斯·泰勒这些现代暴君。库克以暴政罪起诉国王,因为他下令滥杀无辜,对他的人民发动战争,同时还主导了对战争囚犯的酷刑折磨。这些罪行现在被称为战争罪及"反人类罪",没有一个国家应容忍这些罪恶,它们的严重程度超越了数百年来国内外法律对国家元首惯例的宽赦的范围。相比于在纽伦堡以及海牙对施行暴政者实施审判,库克是遥遥在前的先行者。而库克当时所面临的困难一直到今天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360年后,对萨达姆·侯赛因的审判与对查理一世的审判出奇的相似。 同样耐人寻味的是,在中国,17世纪40年代也有血流成河的历史:满洲征服中牺牲的人数从比例上说大致与英国内战时期相当(每十个成年人中有一人死亡)。中国人口稠密,已经通过竞争激烈的科举制度建立起政府的用人架构。但这也造成了因循守旧、保守主义以及对激进思想的不提倡。满洲人对他们在1644年入侵的汉族社会还心存欣赏,所以中国社会没有被颠覆只是微微倾斜了。共和主义在英国失势后,查理二世带着君主政体卷土重来了。在17世纪的末期,其声威不仅可以与法国的路易十四匹敌,还可与康熙皇帝相媲美。像查理二世在大火之后重建了伦敦一样,康熙皇帝也重建了北京城,他推崇明代艺术,后宫三千佳丽,在好色上也和喜欢戏剧女明星的查理二世有得一拼。但这些相似点只是表层的。中国直到1912年最后一位皇帝退位,才开始接受外来的观念,英国内战时涌现出的思想后来经由英国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发展,被孙中山接受,并在他的早期改革中有所实践。有了本书所描述的英国共和所经受的挫折和失败教训,中国的共和政体尽管经历了开始的重重阻碍,仍然生存了下来。中国共和主义的受惠者或许要向他们的英国先驱们致意。那些先驱的努力是一种勇敢的尝试,英国是第一个拒绝国王及其附属的趋炎附势阶层那利己主义暴政的"现代国家"(除了小城邦日内瓦)。就像约翰·库克说的:"我们为公共利益而斗争,要不是因为这个国家更热衷于奴役而非自由,我们本已建立起全民选举制度来保障所有劳苦大众的福祉。" 如果没有香港大学陈婉莹教授的倾力相助,以及徐璇的辛勤翻译,这个中文版不可能问世。我对她们表示衷心的谢意。也感谢为此书作序的贺卫方教授,以及严搏非先生与应亚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