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性的视角 我们本身都来自于结构主义传统,但在研究欧洲和北美地区的形式广泛的斗争政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到,我们的研究有必要将策略性互动、意识和作为历史积淀的文化因素考虑在内。我们把社会互动、社会联系、沟通和交谈不仅视为结构、理性、意识抑或文化的表达,更视为创造和变化实际发生之所。我们已开始将人际关系网络、人际沟通以及各种形式的持续不断的磋商谈判——包括有关认同问题的磋商——看成是斗争动力学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 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理性行动分析学者那里,他们也日渐把主要动因(principalˉagent)问题、与第三方的关系、多方博弈以及类似的相关性现象,视为对斗争政治的发起及其进程和结果影响甚大的因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其结果是使得结构分析学者与理性分析人士之间的对抗与合作同样成为更具经常性的 现象(参见Lichbach1998;Lichbach and Zuckerman1997)。比方说,罗伯特•贝茨以及他的同事们所提出的“分析性的叙事”(Bates,et al.1998)大体源自于理性主义的观点,但它同时也把存在于政治行动者之中的多重关系涵括在内。不过,如同该研究实例所示,在相关性方法和绝大多数理性分析学者之间,仍然存在着将他们彼此分隔开来的三大歧异之处。 首先是本体论上的分歧。由此而来的是必需在以下二者间做出相应选择:(a)视个人意愿为社会现实与社会行动之根本的甚或是独一无二的发生地点(sites),(b)认为社会事务具有无法还原为个人心理事件之有效真实性。做出(a)项选择的方法论个人主义集中关注的是解释关键决策及其所依据的基本原则,而选择(b)的相关性现实主义则聚焦于解释社会互动网络。本书给予个人行动以充分的关注,但它同时也赋予相关性过程重大的因果效用。 第二项分歧表现在认识论和逻辑方面。这里的选择是:(c)把对政治斗争的解释看成是使低层次的经验性概述被纳入高层次的经验性概述之中,后者终将累积而成为无所不包的笼统规则,(d)把对政治斗争的解释视为对由诸多机制构成的因果链的确认,这些机制以不同的序列和不同的结合形式重现于各不相同的环境中,由此而产生的集体性后果也彼此有异。 依照第一种观点,对斗争政治的总体叙述务必显示出所有的斗争实例都与体现在一再重现的环境、结构和次序中的规则相一致,在此,我们看到的是斗争政治分析和物理力学之间的相似性。而按照第二种观点,所谓真正总体性的叙述事实上无从达到,而仅有强有力的或许也是带有选择性的重复出现的机制和过程,显现于形式各异的斗争政治中,这里,我们所能见到的是斗争政治分析与分子生物学之间的类似。本书决意采取第二23种观点。第三是历史和文化方面的分歧。此处的选择是:(e)无视历史的重要性,对于我们称为文化的东西,亦即由历史积淀而成的共同认识和共同实践,也丝毫未予以重视,当然,那些成为可以明确表述的利益、资源以及制约决策的因素除外,(f)认为斗争政治发生于其中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对于政治斗争的动员、行动者、轨迹、结果及其因果机制之间的相互联系有重大影响。相对于纯粹理性主义的观点,我们把斗争过程看成是深植于历史之中的,以至于我们由此而认为,绝大多数的行动者、行动、认同、动员过程、斗争轨迹及其逻辑上可能的结果——或者甚至已经发生在颇为相似的其他历史和文化背景中的结果——在某些具体的社会环境之内不会物质化。超越不同历史和文化背景的斗争政治的共同特征并不是由相似的大型结构和序列所组成,而是由联结为因果过程的一再发生的因果机制构成的,这些也就是我们希望通过对本书所选取的诸斗争事件中所存在的互动的考察,去加以揭示的东西。 因果机制、因果过程与斗争事件 现在,让我们从对理性选择一类意在总结所有类型政治斗争的总体模型的探讨,转向分析那些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以不同的结合方式和不同的发生序列,一再重现的规模较小的因果机制。我们先得在社会机制、过程与事件之间作一个大致的区分: 机制:指的是一类有着明确界限的重大事件,它们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以相同或极其相似的方式,使特定的一组要素之间24的关系发生改变。 过程:是指使得那些要素产生相似的(通常更为复杂和偶然的)变化的这类机制的有规则的先后次序。 事件:指的是连续的斗争之流,包括对其他各方利益产生影响的集体性的提出要求。 有关机制的概念,我们从那杰出的却遭到长期埋没的社会学传统中汲取了智慧,现在,让我们先行考察一下我们的机制概念,然后再转到对过程与事件的考察。 默顿的机制概念 我们对社会机制的兴趣可以追溯到罗伯特•默顿,默顿把社会机制定义为“对于社会结?的特定部分具有特定作用的社会过程”,他并且认为,社会学的主要任务便是辨明这些机制(Merton1968:43—44)。尽管政治学家们始终把注意力放在被他们相当静态地理解的制度性机制上,但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乔恩•埃尔斯特(Elster1989)和阿瑟•斯廷奇库姆(Stinchˉcombe1991)使他们的研究转向这一主题之前,几乎没有多少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接受默顿的挑战而关注动态的社会机制。埃尔斯特集中关注的是使变量或重要事件之间关系得以明确的内在的“社会齿轮和轮子”(1989:3)。斯廷奇库姆则写道:“机制理论”是“一些有关不同层次实体(例如个人)的理论,而不只是关于已经被理论化了的主要实体(例如群体)的理论,它们被用于使较高层次的理论变得更为灵活、精确或更具普遍性”25(1991:367)。斯廷奇库姆和埃尔斯特二人的观点由此而不同于亨普尔(Hempel)及其追随者们所赞成的经典的“笼统法则”模式。步埃尔斯特和斯廷奇库姆的后尘,赫德斯特罗姆和斯韦德伯格决定详细说明使得各变量相互之间连接起来的机制,而不是将注意力集中于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具有的力量上,后者已成为采用定量方法的社会科学以及运用因果模型方法的学者们的常用工具(Hedstr⒐m and Swedberg1998:8—9)。 在这方面,我们追随的是赫德斯特罗姆和斯韦德伯格,我们把机制看成是明确限定的那类重大事件,它们在各不相同的条件下,以同样的或者极为相似的方式,使特定要素之间的关系发生改变。不过,就在他们下结论说,机制分析方法的核心观念是而且必须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尽管是取它的较弱也较少整体主义色彩的形式)时,我们与赫德斯特罗姆和斯韦德伯格之间也就彼此分手了(Hedstr⒐m and Swedberg1998:12—13)。他们的结论导致他们仅仅聚焦于在个人层面上起作用的那些机制——诸如“自证预言”——或者聚焦于源自其中的“网络效应”与“随大流效应”(bandwagon effects)。有关这类个人层面上的过程的研究,一些学者如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和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他们还是严重制约了我们对诸如斗争政治中牵涉到的集体过程的解释。在斗争政治内部,我们可以在环境的、认知的和相关性的机制之间做一个大致的区分: 环境的机制 意指从外部产生的、作用于对社会生活发生影响的各种条件的影响力。此种机制能够直接发生作用,例如:资源枯竭或资源增加对人们投身斗争政治的能力的影响(Mcˉ Carthy and Zald,ed.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