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国古代的思想体系 中国的文字系统,起源于何时,至今还不能断言。新石器时代晚期,陶器上偶见一些符号,可能即是当时的文字。至少大汶口文化的一些陶文,例如日、火、山形的合文,虽然相当抽象,但已具造字的原理。而且这些陶文在不同地点出土的陶器上出现,表示其似乎已经约定俗成。可是,这些陶文都只是偶然一见,此外并没有成为文句的文字。四川的巴文化,青铜器上常出现几个符号,有的如手掌形,有的如心形,但是也只是个别的符号,不能成为文句。也许远古已有文字,却因书写工具朽腐,遂不能留下篇章,以供后人从中窥知古人的思想。中国古代文字已确切可读的,则是商代的占卜文字及青铜器上的铭刻文字。前者笔画较简,后者较繁,但二者之间,仍有互通的造字与组句的原则。为此,卜辞是简体,金文是繁体。卜辞与金文,因其文句简短而且限于祭祀或礼仪之用,从中绎,也不过是对于祖先的礼敬及对于自然力(例如天、山、河、风)的敬畏。古人大约只有神只信仰与祖先崇拜,简约言之,即是敬天与法祖两类。但是二者不是互斥的,在各个族群里却也可能各有所偏;例如,红山文化可能是敬天的文化,而商文化则是法祖的文化。合而为之,敬天法祖的观念,自远古起即是中国思想的重要成分。在祖先之前执掌礼仪是祝卜,在神只之前专司通灵的人物是巫觋,这两类人物,都因其神圣的任务,既是专业的知识保存者,也是能作抽象思考的学者,他们即是后世思想家的前驱。 可作为探索古代思想的典范,至少有《尚书》、《诗经》、《易经》、《仪礼》、《礼记》及《春秋》经传诸种经典,凡此都是北方文化的产品。在江汉地区,《楚辞》之中也保存了不少南方的信仰与思想方式。至于古代思想家的系派,则以孔子、孟子、荀子一系列的儒家为北方主流,以老子、庄子、杨朱代表南方的系统,而又有衍生于儒家的法家、接近于自然的阴阳家、出于儒家而又反对儒家的墨家及专论逻辑的名家。南北交融,遂整合为中国思想体系,则当在秦汉以后了。 这些系派的分类,其实出于汉人的分类,并不能反映中国思想的实际演变过程,我们毋宁依照若干观念的转化来探讨中国思想的发展。 敬神,是对于自然而神秘力量的敬畏;法祖,是对于父母感情的延伸。两者都未必具有超越的内涵,也未必有道德的意义。这种敬畏的超越,于自我及现实,当是在商周之际对于“天命”的认知。《尚书》与《诗经》中的“天”,是一种神秘的力量,也是奖善罚恶的道德性主宰。周人代殷商取得天下,自以为“天命”的裁决。这一突破,或可认作古代中国文明的开始,从此而后,即有善恶是非之分,生命有了指标与方向,遂有人生终极的意义。 《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1993年出土的湖北荆门郭店(楚墓竹简)文书“性自命出,命自天降”,均可解读为人性的意义;此处的“性”可以是人类共有的属性特质,也可以是个人特有的禀赋,“命”则既是天赋的使命,也是由禀赋确定的命运。两者都是超越于单纯的存在,而有一定的庄严。《礼记》和郭店文书均为战国至汉代的文献,其中观念也是古代观念合理的延展。我们无妨由此解读,认知中国文明之所谓人文精神,即是由命与性的定义导出。 西周贵族社会,将周室王权追溯于列代祖先接受的天命。前述神只与祖宗信仰的结合,在“天命”之笼罩下,一切礼仪,已不仅仅是为了取悦神明与祖灵,而是具有庄严意义的“礼”,即由如何遵行礼仪转变为“当为”与“不当为”的尺度标准。 孔子的出现,进一步将贵族的“礼”制当作每一个人都该遵守的行为准则,“礼”还是一个人文社会维持其文明的通则。礼是外在的规范,与之相应的则是“人”内在的本质。孔子揭出了“仁”的观念,以落实人性。“仁”字原本是意指“美好”的形容词。同时,在“仁”与“不仁”的意义,又作感受解。果实的核心是“仁”,则是认知果实为植物生命之所寄。孔子重新诠释“仁”字,赋予人性最根本、最美善的本质。于是外在的规范,有了内在孕育的人性本质,若能发扬人性中这一分“仁”,人即成全了其为“人”的“命”。 墨子原来可能是从儒门中分出, 但其着眼点不在于个别“人”完成的人“性”,而提出了群体的公义及如何促成群体共同福祉的机制。孔子身后,墨家成为显学,则可能与春秋末列国国家功能渐强而有了以国为本体的群体意识有关。孟子为了反驳墨家,将仁义结合为内外的一体,仍是发扬光大孔子的“仁”。 在墨子为显学的时代,杨朱的个人主义也是显学,这一主张可能与淮汉南方的文化传统有关。南方气候温和,植物易于生长,个人独立也能谋生,因此不必强求群体中的合作互助,却重视个体的自尊与自主。在这一系统中,老子与庄子当然提出较杨朱学说更为清楚的论述。于是自从战国时代以来,儒道两家互为影响,到了汉初还未十分融合,这一长期的纠葛终于在南北朝以后形成中国思想中互补的两翼。 另一方面,荀子从孔子思想中特别提出“礼”的部分,扩大“礼”的内涵,包含典章制度与法律。修道之谓“教”,则联系外在的礼与内在的仁义。这一理论系统中,个人的修为与国家的治理有密切关系。法令以礼教为本,而以“学”自进趋于群体“大道”的实现。 东方沿海地区发展的阴阳五行之学,可能是由古代神只信仰演变的思想体系,则致力于理解自然力及配合自然力的互动。这一系统的思想,重点在于“变”,而且注视人与自然界的互动,以厘清天人之际的变化。阴阳五行两家的基本观念,当与《易经》有相当程度的关联。法家及名家,一是管理的方法,一是辩论与思考的方法,并不涉及目的。 到了汉代,上述诸家思想之间不断辩诘,互相影响。《吕氏春秋》、《淮南子》,甚至《礼记》中的若干篇章,都多多少少是一家学派,在与别家辩诘过程中发展为一定程度的综合。先秦诸家,经过辩证的综合,则是董仲舒提出的巨大体系,熔诸家于一炉。董仲舒的理论,大体是以“变化”为主轴,其中诸种力量相生又相制,尤以阴阳两极互补而又不得走极端。个人为群体,是延续的扩大,而不是悖反对立。于是社会的扩大、空间的盈缩与时局的变化,构成一个庞大的复杂体系,人在其中,承受体系的涵盖与约束,而又以个人的自由意志参与不断变化的大道。这一系统,成为中国人长期思想的模式,直到佛教进入中国才有新的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