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施夷长技以制夷 现在,我们来简要介绍一下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令"。 首先,全国自上而下,从朝臣和军队开始,强制穿着胡服,然而再向下推广,最终实现全民胡服,这就叫——"上行下效"。 所以第一,从前长的像连衣裙般的"深衣"不能再穿了,此等穿着虽然闲适,但两袖翩翩围裳裹衣,这个样子穿裙子去骑马,铁定是要摔下来被人笑掉大牙的。那么怎么办?统统学胡服样式,将上衣改短,袖子改窄,下面穿上有裆的长裤,中间系上皮带(类似于今天的武装带),如此还能将短兵器用带钩配在腰间,可在马上作战时随时抽出来砍人。 第二,从前的丝帛做的低帮布鞋,也就是所谓"履",也不能再穿了,这样轻便是轻便,然而一骑上马,低低的鞋帮很容易脱落(当时中国还没有发明马镫),就算是在地上行军,布鞋跑久了也容易坏。那么怎么办?统统学胡人,穿长筒皮靴,这样既酷又实用,危急时刻还可以当成另类武器,狠狠地踹敌人一脚。 第三,从前的重甲不能再穿了,士兵们一律改穿皮质的轻甲。骑马打仗,最重要的就是机动性,防护力倒是其次,马儿跑的快,被弓弩射中的机会本就不像乘战车那么多。后来蒙古轻骑兵将欧洲重骑兵轻松击败,正说明了这一点。 第四,从前的中原布帛制的冠冕也不能再戴了,这玩意儿不保暖,打起仗来还容易掉,前面说的那位孔子高徒子路不就是这么死的么?所以将军们得统统戴上"武冠",这玩意儿用皮革制成,左右插着两根野鸡翎子,代表自己跟野鸡一样善斗。而士兵们则戴上一种"爪牙帽子",这玩意儿原来也是用皮做,武灵王改用黑色绫绢做,弄的跟爪牙一样紧紧扣在头上,不容易掉,还防寒保暖,在北方打仗尤其实用。 看来,胡服还是很适合用来打仗的,其延至秦汉,几已呈现出一种军服的态势,北朝以降,文武官员已皆着胡服,再后来一般百姓,甚至妇女、儿童也逐渐穿上了胡服;到了唐朝,胡服简直就成为汉民族的一种时尚了。好东西就是好东西,不管有多少人反对,也无法改变历史的大趋势。 胡服完了,下一步就是骑射。 换句话说,就是训练骑兵。 骑兵作为赵军中最精锐的部队,选士自然不能草率,赵武灵王规定:选骑士之法,取年四十以下,长七尺五寸(1.733米)以上,壮健捷疾超绝伦等,能驰骑彀(音构)射,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兵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端的是严苛得紧。 没办法,在还没有发明马镫的时代,骑兵的骑术必需极其高超才行,所以每个出色的骑兵都是赵国的宝贝,年薪那都是以"百金"来计算,是为"百金之士"。 事实上,在各国还以大批贵族车兵作为军中特权阶层的时候,赵国已经将骑兵捧上了军队的最高层。胡服骑射后,赵国的军事将领大多是从骑兵中产生,至少也要有在骑兵部队服役过的经历,比如说后来的赵国名将廉颇、李牧、赵奢,莫不是如此。 这么看,骑兵在赵军之中,似乎有点像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团,地位超然啊。 此外,据说赵武灵王为了演练骑兵,在邯郸城内建了一座规模宏大的"丛台",定期举行阅兵式。丛台之名,源于《汉书》,言其乃许多亭台建筑连接垒列而成,即唐朝颜师古云"连接非一,故名丛台"是也。古诗又云"台上弦歌醉美人,台下扬鞭耀武士",遥想当年,赵武灵王在高台之上一边看美女,一边喝美酒,一边观军威,还真是潇洒风流的紧哪。 丛台逐日竞笙歌,彩幙连冈策马过。 楼上美人争笑指,桓桓武士锦衣多。 ——(清)史梦兰《全史宫词》 邯郸市内赵丛台,秋日登临曙色开, 照黛妆楼遗废迹,射骑胡服思雄才。 ——郭沫若《1961游丛台》 除丛台外,邯郸城中与赵武灵王相关之所尚有插箭岭和附近的铸箭炉。(赵武灵王时期,赵国的冶铁技术雄踞列国之首,邯郸被称为"铁冶都"。)从考古发现来看,赵国的骑兵,当是手持弓弩,腰胯短剑,远则射之,近则劈刺——这样近远距离杀伤力均十分强大,再加上机动性又高,其与车阵与步兵配合作战,则基本上是无敌的。 有了这么一支强大的步骑车混合兵团,赵武灵王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好好收拾一下中山国了。 于是就在这一年,赵军对中山发动了试探性攻击,赵武灵王亲自率军,在房子(今河北高邑西南)大败中山国主力部队,从南至北横穿中山国,一直打到无穷之门(在今张家口北,真好名字!),继而穿越楼烦和林胡的势力范围,西至黄河饮马,最后登上黄华山顶,凭高远眺,一快披襟,把酒临风,长歌一笑! 快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比之两年前所建的九门高台,赵武灵王站得更高,也看得更远了。 ——胡服骑射其实也是一个手段,他最终的目的,是要将胡人彪悍的血液融入到赵人的身体之内,创出一支所向无敌的赵国雄师,灭中山,收三胡,吞强秦,继而一统天下,建不世之功。 事实上,赵武灵王的野心,远超当世任何一人,甚或百年之内,唯有始皇能与之比肩。 之后一年,公元前306年,赵武灵王又亲自率军攻中山至宁葭(今河北获鹿北),以控制太行山的重要孔道井陉,又西征林胡,攻取秦国与林胡接壤的榆中地区(今内蒙古与陕西相交处一带),以对秦国造成严重的压迫之势。可怜的林胡王一败再败,无奈只得向赵国献马乞和。从此,赵国拥有了源源不断的良种战马供应基地。 现在问题来了,为何胡人这个老师在了赵武灵王这个小徒弟面前,变得如此不堪一击呢? 答案很简单。第一,胡人不会用弩,只会用弓箭,所以一旦碰上了赵国射程更远火力更密集的弩骑兵,那也只有被狂扁的份儿。第二,赵人的车战之术上承强晋,防御方面也是无敌,如此无论攻守两端,都是无懈可击。第三,胡人的战术素养跟赵人相比,差距也不是一点点,小规模的袭扰他们或许很拿手,一旦爆发大规模的运动战,他们还真不是赵武灵王的对手。 三胡中的林胡,基本上没啥戏了,赵武灵王于是派代相(代郡之相)赵固掌管林胡之地,并开始大规模招募林胡骑士,补充到赵国的骑兵之中,同时又出兵远征到航空距离八百公里外的林胡聚居区原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并在这个草原辽阔,水草丰美的百里沃野上设立了中国第一个的骑兵训练基地,名为"骑邑"。——赵国的军事力量,开始一点一点的朝变态之强发展。 紧接着,赵武灵王派楼缓入秦,仇液入韩,王贲入楚,富丁入魏,赵爵入齐,展开大规模的外交攻势,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告诉这些老兄: ——我们要正式收拾中山国了,你们若是识相,就不要多管闲事儿! 其他国家都好说,然而齐国,可一直是中山的后台大老板,它怎么会坐视赵国从容灭掉它的小情人中山国,进而威胁其东方之霸权呢? 这就到考验赵武灵王外交能力的时候了。"合纵连横"四个字乃是整个战国时代的主旋律,用的好能坐山观虎斗,用的不好却随时有身败名裂的危险,比如说可怜的楚怀王。 赵武灵王就是战国时代少有的能用好这四个字的人,他派出大批使团,一面与各国交好,一面挑动齐魏与秦楚两大集团互砍,目的只有一个,让列国特别是齐国卷入连年混战之中,从而不但无暇顾及中山,甚至还因要借助赵来均衡各方力量,而对赵国灭中山给予一定的帮助。 这下子中山国惨了,大靠山不但不帮忙,反而和死敌赵国站在了一起,现在咋办?拼了吗? 说实话,中山国能在列强的夹缝中生存数百年,还真是好有几把刷子。这个国家,虽是正宗的蛮夷"白狄"族建立起来的,却因其多年在富饶的河北平原上从事农耕,早已丢却了游牧民族的本性,其实基本上已经华夏化了。这是战国历史中最神秘的一个国家、也是最神秘的一个民族,据说他们拥有白种人血统,善于酿酒(灵寿中山王墓出土的两壶古酒,是我国考古发掘中发现得最早的酒的实物。该酒虽储存二千多年,至今依然酒香浓郁、澄澈透明),能歌善舞,作奸巧冶,多美物。另外,在各国大多还在使用青铜兵器与皮甲的时候,中山国的士兵们已经开始大量使用铁制兵器与铠甲了,可见其军事科技同样不可小觑。 可惜,中山国虽然拥有比赵国还要发达的文明,其游牧民族勇武彪悍的性格却早已在醉人的美酒与安乐的生活中被基本消磨光了。拼了?省省吧,还是保住小命更重要。 所以,赵武灵王对中山国的这些优势,基本上是无视的,经过多年的实地考察,他对于怎么对付这些变种蛮夷,早已成竹在胸。 好,万事俱备,吞灭中山第一战,开打!